三国时代以降,政府对地方官员的要求,多不出清、慎、勤三字的范围,为官以清为本。所以到清代,州县衙署的讼堂上多书有“清慎勤”三字匾额以为训诫。 “凡措施所肇,防范于微,亦最莫难于此时” 清代州县长官的行政准备,多与明代相仿。康熙时期曾任山东郯城县令的黄六鸿,从政伊始,即重拾以往一些良吏的言论,皆是上不负皇恩、下造福百姓的内容。后来将他的从政经验,制成《福惠全书》,可以作为一种地方官的思想体认。在省级官员看来,所谓县令下车伊始,务当提纲挈领,择要施政,像江南的震泽县,正疆界、清词讼、缉盗匪、禁枪船、兴水利等工作是知县行政过程中必不可缓之事。曾任平湖知县的王凤生说,“凡措施所肇,防范于微,亦最莫难于此时”,莅任之初的工作是十分关键的。 不少行政长官,都希望能够成就良好的吏治。甚至是地方公共的空间处所,也应该仿效社会贤达人士,义捐钱粮进行维护,如明人所言:“陆而除道,民不病行;水而成梁,民不病涉,皆为政者之责,非有责于民也。”而一般的从政业绩,最终都会由朝廷来进行考核。例如在清代,每三年要对官员进行一次“大计”。每一名州县官的评估报告,均由其直接上司官员写出、再附上他们的评语(“考语”) 并呈交给总督或巡抚。督抚复审报告、批准或修正评估意见,然后上交吏部。其政绩显著者列为第一类,评为突出而特殊(“卓异”) 的向吏部推荐,甚至被皇帝召见(“引见”) 。 康熙十四年任嘉定知县的平湖人陆陇其,撰写《“有仪轩”歌》,说道“恭宽信敏惠,斯须不可离”,颇能反映像陆陇其这样吏治勤敏的地方官员的一些看法。知县职任的重要性,为时人所深识。清人曹尔堪的短论,可以代表很多人的心声。他说: “吏道难兼,清刚者未必仁惠,勤慎者未必果决,经猷恢扩者未有文章。文章末矣,功名不尽从帖括也。往时重循吏,士当释褐后,乐为县令。三年报最,入登言路,与天子相可否,循级而升政府枢机,身握天下之本,盖劳勋久而能任大事,剔历深则能断大议,国计民情,物力练习……皆得力于县令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