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荀子的社群观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内容的系统性。荀子的社群观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四个子系统及其功能。与孔子和孟子偏重道德说教不同,荀子从物质与精神、制度与规范、人性与欲求等多个层面提出了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张,“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故礼者,养也。刍豢稻粱,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礼论》)。 结构的差序性。一方面,荀子将社会分工与社会分层视为“人能群”的前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王制》)。他与孔子和孟子一样主张用礼来规范各种角色,并将地位的不平等固化;另一方面,荀子不赞成统治集团地位的世袭罔替,希望通过选贤任能这种精英循环方式来实现社会稳定,“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上贤使之为三公,次贤使之为诸侯,下贤使之为士大夫,是所以显设之也”(《君道》)。 目标的理想性。荀子心目中的群居和一是以礼义而分的“小康”社会形态,他希望身份地位各异的人们能够各司其职,各安其位。他过于看重社会的稳定力量,视礼制为国家长治久安之本,“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礼论》)。他忽视了引起社会变迁的各种冲突,尤其是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这使其群居和一的思想具有空想色彩。 与孔子和孟子极少直接论群不同,荀子对群的范畴的认识已从以家庭为核心发展到以社会整体为核心,这也意味着社会的整合方式自然也要从礼治走向礼法并治,因此,荀子的社群观具有时代进步性。但是,由于荀子的社群观包含了“人性恶”的假设,自汉代以降在儒家内部被长期边缘化,其“养人之欲”的主张受到宋儒的激烈批判。直到清代以后,荀子的思想因反思理学的需要而又获时儒重视。近代以来,随着西学的引入,严复在译介西方社会学思想的时候借鉴了荀子的社群观。他在《群学肄言》译序中写道:“荀卿曰:‘民生有群’,群也者,人道所不能外也。”“群学何?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群学者,将以明治乱、盛衰之由,而于三者(正德、利用、厚生)之事操其本耳”,这为后世研究荀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总而言之,荀子首创的社群观不仅融合了儒家及其他各家思想的精华,而且以微言大义的方式构建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社会系统理论,在看似简单的群—分—义主线之下全面阐发了其对社会系统及其子系统结构与功能的设想。遗憾的是,荀子在将孔子和孟子的仁义概念转换为礼义概念的过程中没有关注礼义之辨,时常将其相提并论,“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孰知夫礼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礼论》)。尽管礼、义都是社会控制的工具,但在功能上有本质区别:儒家之礼是一套对所有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属于社会整合范畴的硬控制;义则是一套价值符号,属于维持模式范畴的软控制,忽略礼义之辨反映了荀子社群思想的时代局限性与不足。 (作者:张继涛 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