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立道德主体,是阳明思想的精神特质。在“龙场悟道”时,他领悟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的道理,在思想上萌生“良知”之旨;经历人生风雨后,他晚年提出“致良知”的宗旨,认为此乃“圣人教人第一义”。阳明所谓“良知”,系明是非、知善恶的道德良心,“致良知”之“致”字为彰显与实现之意。他提出“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心外无物”(《传习录》上),“良知者,心之本体”,“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传习录》中),“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传习录》下),把道德的本源与依据还原或内置于人的本心,人不只是外在道德准则的践履者而是宇宙的立法者。 阳明生当危机四伏与朱学弊端尽显的明朝中叶,作为一代心学宗师,他思想学说的主体性转向,虽不能挽狂澜于既倒,但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它有如一股清风使“群寐咸醒”,并衍化出波澜壮阔的中国早期启蒙思潮。 当然,阳明学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种思想形态,并非只有“博物馆的价值”,它经由今人的诠释和解读、价值的重估与创造性转化,理应对现代化的偏差与人性的异化起到某种纠偏补弊的作用。今日社会,诸如“被贫困”“被富裕”“被幸福”“被绯闻”“被潜规则”之类的“被”现象,逼真地传达出人们的那种被迫、被动与被强加的身不由己之叹、无可奈何之感。其实,四五百年前的王阳明,就生活在“被”字当头的时代,如他抗疏直言而被贬谪贵州龙场,平息朱宸濠叛乱后被小人诋毁,辞官回乡讲学又被朝廷征召,因病请辞未被受理,病情被一再延误,终于客死于江西南安舟中。但他身遭厄运,却敢对“被”字说“不”,向内用功,高扬良知,挺立主体,与外在的强力抗衡,最终成就了独树一帜的阳明学。阳明的道德理想主义特别强调人的行为动机中道德的优越性和主导性,把人格之尊严和德行之圆满作为人生意义的至高境界,无疑具有唤醒人文精神和点燃理想之光的积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张海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