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访谈 >

晚明社会转型的历史思考(6)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光明日报 商传 参加讨论

    在中世纪的欧洲,关税起源于封建主对其领地上的过往客商所征收的捐税,客商缴纳了这些捐税,就可免遭抢劫。后来各个城市也征收了这种捐税。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后,这种关税便是国库进款的最方便的手段。晚明时代的中国,显然不是现代国家,虽然它已经发生了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型。当时的中国并不存在领主和独立城市,于是路桥税便成为政府和掌握公权力者获取社会财富的最方便的手段。
    万历朝此种设卡收税与矿监税使横行的结果是商贾不通,其结果一方面是国家按制征收关税因矿税之征而锐减三分之一,另一方面皇室财政收入却大幅度增加,即所谓“内帑嬴羡”,同时众多的矿税监及其附庸者也从中获取了大量财富。
    万历二十九年(1601)一个名叫王临亨的刑部主事奉命前往广东审理积案。亲见并记录下了当地的税收情况:“岭南税事,从来有之,凡舟车所经,贸易所萃,靡不有税。大者属公室,如桥税、番税是也。小者属私家,如各埠各墟是也。各埠各墟,属之宦家则春元退舍,属之春元则监生、生员退舍,亦有小墟远于贵显者,即生员可攘而有之。近闻当道者行部,过一村落,见设有公座,陈刑具,俨然南面而抽税者。问为何如人,则生员之父也。当道一笑而去。”(《粤剑编》卷二)
    “大者属公室”,“小者属私家”,这里面的“公室”与“私家”成为向百姓勒索财物的一个整体,因此也就成为一个共同利益集团。所谓“私家”,非寻常百姓。如其岭南的村落,能设公座,陈刑具而敛财者,也必然是生员的父亲。这些权势人家虽然掌握公权力的程度不甚相同,其攫取社会财富的权力亦有所不同,但其总体利益却是一致的,因此当道者才会明知其违法,却一笑而去。
    几乎与与同时,在英国发生了因税收引起的“贝特案”。公元1606年是万历三十四年,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下令对进口葡萄干征收额外进口税,引起一个名叫约翰·贝特的人反对并向理财法院起诉国王。贝特起诉理由是国王此行为违反了未经议会同意间接征税的规定。但是该案于1606年6月30日至7月7日,经过共8天审理后,四名法官判决支持国王在一般关税外另行收取进口税。这个案件虽以贝特败诉告结,却从此开始了议会与国王之间就征税问题展开的长期宪政斗争的开端。两年以后的1608年,由于政府将进口税范围扩大到了所有进口商品,其税收目的便不再是为了规制贸易的行为,而是为了增加王室收入,所以到1610年,议会下院便要求国王将所有未经议会同意而设定的进口税全部取消。此后双方在此问题上的斗争以互相的让步而得以暂时的缓解。几乎同时发生在中国和英国的税收事件,却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