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断代”上下求索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的治学脉络是以断代史(清史)为基础,进而以专史(宗族史、社会史)为研讨方向,能否结合这方面的具体研究谈谈您的心得? 冯尔康:在读研究生时,我开始精读《明史》,后因毕业论文是关于清史方面的,因《清实录》部头太大,没有时间精读,就阅读《东华录》(“蒋录”、“王录”)。精读一部史料丰富而较为系统的史籍,如《明史》,是为研治明史打基础,《东华录》则为清代史打基础。有了这种学业根基才可能上下求索,因为阅读、研究方法大体上相同,研究其他朝代时照章办理,就去阅览那个时代的必读书,而且也不会有太大困难。如南开历史系编写的黄皮本教材《中国古代史》(1974),我写的是明清部分,及至编纂蓝皮本《中国古代史》,我不愿意重复写作明清史了,改写东汉部分,就花时间阅读《后汉书》,兼及《汉书》《三国志》,自然也读一些其他史料书和时彦著作。我之所以敢于写东汉史,就是因为掌握精读一部书的治学方法。而我不愿意再写明清部分,是希望将研究领域往上扩展,不以清史为限。我教中国古代史后半段——隋唐宋元明清史,就读《隋书》、“两唐书”、“两五代史”、《宋史》《辽史》等基本史书,虽然做不到精读的程度,但总是翻阅相当一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报》:断代史研究虽然有利于对研究对象的深入分析,却不利于把握该现象在更长时段中的变化。这也正是您主张以清史为基础,进而“上下求索”的原因吧? 冯尔康:是这样的。因为只研究断代的话,许多问题就难以了解透彻,如果上下串联,有的历史现象会好理解一些。比如在《中国古代农民的构成及其变化》(1998)一文中,我认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是多层级所有制,用“国有制”、“私有制”都难以概括,因此运用等级观念分析周秦到明清农民的构成成分,将庶民地主也列入平民农民序列。我在读《魏书》的过程中得知有的州有鲜卑、汉人“双刺史”,在读《辽史》时发现其中有“南北两面官制”的记叙,由此认识到这其实是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职官制度的特点,而清朝在中央职官制度中实行“主官复职制”可谓渊源有自,就容易理解了。我撰写的《砥砺篇》也是“求通”的通俗读物。再比如,在研讨鸦片战争以前的清史时,我也力图向近代延伸,遂读道光实录及有关史籍,写出《述道光朝社会问题》《鸦片战争与中国近代化》。对明史,自己觉得力不从心,虽然也写过《论朱元璋农民政权的“给民户由”》等论文,以及读书笔记《明成祖与郑和下西洋》等文,但并未真正走进去,不无遗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