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长城保护条例》实施满十周年。11月30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中国长城保护报告》(以下简称《保护报告》),这是第一次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名义,发布专项文物资源的保护管理状况。 12月3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就相关话题接受了光明日报记者独家专访。 地方政府必须切实担起保护的责任 说起长城,人们脑海中浮现的总是八达岭、山海关、嘉峪关的雄姿。其实,由于分布地域广,修筑延续时间长,除个别点段为砖石结构外,长城主体多为就地取材、夯土构筑。长期以来,自然侵蚀风化、人类生产生活和历史环境变迁等,使保存至今的长城大多已坍塌、损毁,甚至地面部分已全部消失。 正是由于绝大多数长城段已不具备展示功能,无法实现旅游开发,对它们的保护就往往被一些地方政府忽视。宋新潮介绍,在今年8月至10月,国家文物局开展的“《长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督察”(以下简称“专项督察”)中,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是最突出的问题。督察考核满分100分,其中“领导责任”占10分,北京得分最高,为8分,而有两个省仅得了1分。 专项督察结果还显示,截至今年9月,各省级政府划定已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仅占全部长城段落的42.9%,甚至有三个省市尚未依法划定公布。 《保护报告》在向社会公布了近十年来长城保护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没有回避存在的问题。在落实政府责任方面,《保护报告》写道:“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长城保护管理的新常态”。 ●记者快评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长城保护专项督察点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