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鹏) 12月8日,中青报以《甘肃敦煌阳关遗址保护调查》为题反映了围绕阳关遗址保护与开发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当天,敦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发布声明称:“该报道所反映的政府招商引资、行政执法不当、文物保护利用与维护企业权益矛盾亟待妥善处理等问题均客观中肯。” 这份官方声明还表示:“这一事件发生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背景下,对于敦煌市政府是一次生动和深刻的教育,更加凸显出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性。” 敦煌市政府认为,当前敦煌正在响应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保护第一”是我们确定并遵循的首要原则。不论是保护文化遗产还是自然遗产,不论是推进开发建设还是支持企业发展,敦煌市政府都将坚决依法办事,不越位、不缺位。 同时,该声明还表示,“法治中国需要媒体力量,法治政府需要舆论监督。真诚欢迎并热忱感谢新闻界、网友们一如既往关注敦煌!” 值得一提的是,阳关博物馆馆长纪永元12月8日致电中青报,表示报道客观地反映了问题。与此同时,纪永元认为,2010年3月2日,敦煌市政府下发的《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敦煌沙漠生态旅游景区规划的批复》(敦政发[2010]22号),批准第三方在阳关遗址这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进行开发建设旅游项目,违反了敦政发[2006]176号文件的规定和《阳关文物旅游景区保护开发合同》约定的排他性条款。 纪永元介绍说,2006年9月5日,敦煌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阳关博物馆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敦政发[2006]176号),明确“阳关博物馆项目是政府倡导、民营运营、社会支持、文化事业与旅游经济相结合,共同开发文化旅游项目的一次成功尝试,……阳关文物旅游景区的保护开发和阳关博物馆的发展建设应坚持相互依存,共生双赢,长期合作的原则。” “一个丫头不能许两家。”纪永元认为,2010年敦煌市政府批复批准的“沙漠生态旅游景区”与阳关景区依赖于同一资源,是同一资源不同名称的两个景区。 “该批复确定的沙漠生态旅游景区范围,不但与市政府公布的阳关遗址保护区保护范围完全重合,而且与市政府批复给阳关景区的核心资源所在范围完全重合,把墩墩山烽燧、阳关遗址(古董滩)、西土沟两岸墓群、西土沟水系等阳关景区的核心资源都划给了第三方,违反了敦政发[2006]176号文件规定的和《阳关文物旅游景区保护开发合同》约定的排他性条款。”纪永元补充说。 纪永元希望,“通过媒体深入地反映真相, 问题会越理越顺,合理解决阳关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