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的贪风 元朝末年,贪污贿赂之风盛行,史载:“仕进者多贿赂权要、邀买名爵。下至州县簿书小吏,非财赂亦莫得而进。及至临事辄蠹政鬻狱,大为民害。”政府也公开卖官鬻爵,“高下有定价”,这些靠金钱买来的官上台后拼命搜刮钱财,搜刮的名目极其繁多:下属初见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逢节曰追节钱,生辰曰生日钱,管事而索曰常例钱,送迎曰人情钱……肃政廉访司官员本来是负责“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但他们同样是“虐如虎狼”,所至州县,大肆搜刮,“罔然不知廉耻之为何物”。根据《元史·成宗纪》的记载,仅1303年,受处分的贪官污吏就达一万八千人,赃银四万五千多锭。贪污腐败之严重由此可见。正是在这种吏治败坏、贪污腐化盛行的政治风气下,农民揭竿而起,元朝的统治岌岌可危。 在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之际,朱元璋参加并领导了农民战争,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大明王朝。早在发动农民起义和扫灭群雄的角逐中,朱元璋就非常注意保持良好的纪律,他经常告诫部下,“克城勿妄杀人,勿夺民财,勿毁民居,勿废农具,勿掠子女。”由于这时尚处于创业阶段,将士也大都能保持廉洁自律,因此朱元璋的队伍所过之处“号令严肃、秋毫无犯”,例如在攻入太平时,“城中肃然”,取镇江时,竟然“民不知有兵”。这样的军队当然处处得到备受元朝贪官酷吏压迫的农民的欢迎。正因为如此,朱元璋才能在天下大乱、群雄纷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最终夺取了政权,建立了明朝。 在中国封建社会,农民起义队伍的成分相当复杂,其中不乏一些流氓无赖阶层,他们把参加起义队伍作为政治赌注,希望在起义胜利后能够在新生的政权中占据一席之位,从而过上花天酒地、舒适安逸的生活。明朝建立后,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许多开国功臣中滋生了居功自傲、贪图富贵的享乐主义思想。另外,在明初官僚机构中有许多元朝归附的旧吏,元末的贪污之风也被他们带到了官场中。因此,洪武初年的吏治较之元末并未有多大改善,各级官吏贪赃枉法,地方豪强横行无忌。在中央,洪武十八年(1385)的郭桓贪污秋粮案就是当时骇人听闻的贪污事件,兵部侍郎王志为追捕逃军等事受赃二十二万贯,宝钞提举司官员造钞六百九十余万锭,隐匿一百四十三万余锭中饱私囊,连中央派往各地的监察御史也“假御史之名,扬威胁众,恣肆贪淫”。地方官的贪污受贿行为也丝毫不比中央官吏逊色,他们利用征收钱粮等机会肆意侵渔百姓,如浙西地方官,“害民之奸甚如虎狼”,如折收秋粮,本来规定每米一石折钞二贯,但地方官巧立名色,取要水角钱一百文,车脚钱三百文,口食钱一百文;管库的小吏,又要辨验钱一百文,蒲篓钱一百文,竹篓钱一百文,沿江神佛钱一百文,额外索取竟达九百文之多,比正税增加了近一倍。府州县衙门的吏员也经常“出入市村,虐民甚如虎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