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叙事”需要“细节”支持 朴民教授在文章中列举了四个历史研究的“误区”:追求虚幻的绝对“真实”、排斥合理的宏大叙事、陷入思想方法论上的片面性泥淖、执迷于所谓的“科学”规范。这些问题确实存在,有些还比较严重。比如一些学者时兴采用西洋化表述方式,有的自己都没有真正理解老外在说什么,只好“硬译”,有的则无视国内已有的很好的研究成果,硬要拎出国外并不准确的表述来粉饰自己的学术水准。 再比如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既对文献记载起了很好的补充作用,也形成了一定的挑战。尽管如此,却不可轻易用考古发现否定文献记载。因为虽然文化遗存自有规律,考古发现却多有偶然,考古发现可以证明此处有、此处是,却无法断定他处无、他处非。此外,随着历史学科的“社会科学”化,一定的“科学”规范确实需要,但过于拘泥于社会科学的“科学规范”,抹杀历史学科的“人文”本质,同样会带来很大问题。 虽然历史不可能重复,历史研究也不可能“复原”历史,但决不能因此而否认“求真”“求实”的理念,否则,历史研究将失去最基本的功能。“虚幻”的“绝对真实”概念的提出,极易引导出历史研究无真实的极端结论,从而为各种各样的“戏说”提供口实。“史料即史学”的提法虽然不免偏颇,但决不能因此而否定这一理念在历史研究中的实践意义。“史料即史学”的本意是一切从史料出发,是言必有据,而不能曲解为“史学即史料”。同样,强调历史研究需有正确的理论和合理的方法,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史料的发掘和正确的解读。 朴民教授指出,一些学者的研究过于琐细,琐细到“一叶障目”,甚至用这种琐细的研究排斥“宏大叙事”。这一说法似乎言之过重。学术的细分化,是当代一切科学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发展趋势。合理的、细致入微的“个案研究”,应该是历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宏大叙事”应该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学者的个人性格、学术背景、学术机遇,决定着他们选择研究的“宏观”“微观”或者“中观”路径。如果真有“个案”研究的学者对“宏大叙事”表现出排斥与“不屑”,可以视为他们因人生经验和社会阅历的欠缺而表现的“不懂事”,相信当他们的研究达到某一层面的时候,自然会加入到“宏大叙事”的行列。而就我的目力所及,好像还没有发现哪一位“个案研究”或社会史研究表现突出的学者包括青年学者排斥真正意义上的“宏大叙事”。 如果说历史研究有被社会“边缘化”的趋势、历史学的价值发生了“严重失落”,其影响“更趋式微”,我倒认为这并不是“个案研究”者的责任,是因为他们选择了“琐细”的路子。责任恰恰在于选择了“宏大叙事”的学者,也包括我自己在内。因为我们虽然选择了“宏大叙事”,却没有对前人的研究有明显的超越,乃至有些研究还在重复前人的成果,没有能够产生出强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究其原因,既是因为我们在理论上和方法上没有大的创新和突破,也是因为我们没有认真从个案研究、“琐细”研究中吸收营养。“宏大叙事”不仅是重要的,而且就我看,应该是历史研究的“主战场”“主阵地”,是历史学科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唯一途径。但是,要在“宏大叙事”中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就必须要有理论和方法的创新,任何好的理论、好的方法,都需要与时俱进。与此同时,必须关注个案研究,包括具体的村庄研究、城镇研究、家族研究、疾病研究乃至“男人的胡子”“女人的小脚”式的研究,用个案研究的成果,丰富宏大叙事的内容。也就是说,“宏大叙事”需要有“细节”支持,否则,只能是不断“重复过去的故事”,那注定是没有生命力和新鲜感的。客观地说,正是因为有了文化史、社会史的研究,才使得当代中国大陆的学者有了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关注历史的细节,更加关心当代的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