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日本以武力侵占中国东北,为了毒害广大东北人民、消灭东北人民的民族意识,在其统治东北长达14年期间,在东北地区先后制定并实施一系列鸦片毒害政策,给中国人民特别是东北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以武力全面占领整个中国东北地区,为了满足其侵略军费及财税上的需要,同时摧残东北人民的民族意识,迫不及待地于1932年11月30日颁布并实施了《鸦片法》,妄图通过该法在东北地区建立鸦片专卖制度,进而加强鸦片贸易的垄断和管理。 《鸦片法》中的“不得”仅是对不在伪满政府与专卖机关控制下的鸦片生产和消费进行限制,实际上丝毫没有限制鸦片毒瘾的泛滥。当时烟馆或毒品发售所已遍布各大城市、县甚至乡、镇。至1937年哈尔滨市私营鸦片零卖所有77处,鸦片和吗啡瘾者29736人。一个不到2万人的依兰县城,开了7家大烟馆。《鸦片法》限制罂粟的种植,但1933—1937年间,鸦片栽种地区达伪满7省30县1旗,总面积为68.5万亩。可见,伪满政府所谓的“禁止”条款,实际毫无限制。《鸦片法》表面上是禁绝鸦片,而实质就是要实现由政府对鸦片垄断经营,为其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奠定“丰厚”的经济基础。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针对其在中国面对的军事、政治、经济新形势,调整了鸦片政策,对《鸦片法》及其他法规进行了修正或重新制定。1937年10月12日,公布了《断禁鸦片方策要纲》。并宣称自1938年起,十年之内根绝鸦片吸食者。 但这个对外大肆宣传的“断禁”计划,实际上只是日本政府为了维护和扩大其贩毒权益所做的表面文章。在控制吸食方面,对吸食者没有任何限制条件,致使吸食者越来越多。据当时伪满禁烟总局统计,从1933年到1938年的6年时间,鸦片和吗啡瘾者超过100万人。自实行《断禁鸦片方策要纲》后,新染鸦片嗜好中毒者,至少有254.4万人。仅1939年嗜毒者总数就有160多万人,占当时伪满人口总数的5.3%。在行政机构设置方面,将原专卖公署所辖的鸦片事务完全归到伪民生部直辖的禁烟总局,将私营的零卖所改为官营的管烟所。这样做实际上就是把官督民营改为伪满政府直接管理,是为了强化鸦片政府专卖而打出的幌子,使鸦片泛滥更为严重。1938年5月4日,伪满哈尔滨鸦片专卖局局长公开说,该市所设烟馆的数量已达1000家,其中有执照的则只有76家。可见,该政策只是日本欺骗国际社会,抵消舆论压力的一种手段,实质上非但没有起到对鸦片的禁绝作用,反而更进一步加深了鸦片的毒害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