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时期日本操纵伪满政府在中国东北地区实施的一系列鸦片毒害政策,虽然表面上看都是掩人耳目的禁绝或断绝鸦片之政策,却给广大东北人民造成了极其巨大的伤害。 第一,这些法令的颁布与实施都具有一定的政治目的,严重危害了东北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精神意志。瘾者犯瘾时,眼泪、鼻涕、哈欠、口水不断,面黄肌瘦,身子瘫软如泥,懒惰成性,不能劳动。这些人一顿不抽、不吸、不扎也受不了。而这些人往往是正当年,完全有能力拿起枪杆子去参加抗日队伍,结果却成为侵略者的精神奴隶。 第二,这些法令的颁布与实施达到“以毒养战”的险恶目的。《鸦片法》表面上是禁绝鸦片,实质就是要实现由政府垄断经营鸦片,以攫取东北更多的经济利润,进而达到“以毒养战”的险恶目的。据统计,1932—1945年期间,伪满共生产鸦片约3亿两,平均每年生产达2200多万两。1932年鸦片岁入为19409637元,到1936年即增到37692641元。1944年鸦片预算收入额为121197550元,而1945年则为227043200元。正如时任伪满总务厅主计处长的古海忠之所供认的那样:“鸦片专卖制度起到了使国民身心颓废,削弱反日本帝国的作用,同时又增加了财政收入。” 第三,这些法令的颁布与实施,给沦陷时期东北民众造成极大伤害,使许多中国人因吸食鸦片而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据黑龙江省呼兰县许堡村农民辛玉昌回忆,伪满呼兰县公署在许堡村设立了一个管烟所,大量销售鸦片,1943年,他家在伪警察署的动员下领了4个鸦片吸食证,结果全家有9口人成为鸦片瘾者,吸烟使得其家中经济日益困难,1944年卖掉了家里仅剩的3间房,到1945年先后死去7口人。另据曾任哈尔滨市公署禁烟科雇员、道外第一管烟所所长的刘亚斋回忆,每天到管烟所买烟、吸烟的有3200多人,平均每天销售6500多个烟份,吸烟的人数不断增加。1943年至1945年在道外北三道街每天都能看到二三具鸦片瘾者的尸体。从鸦片毒害政策开始至伪满崩溃,新染鸦片嗜好中毒死亡的人数为17.9万人。 无论是《鸦片法》还是《断禁鸦片方策要纲》,都是沦陷时期日伪政府在东北地区实施的用于大量敛财援战、毒害东北民众的一种侵略手段,它给东北人民身心造成的创伤罄竹难书。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