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认识存在疑点 由于司马迁没有明确说明“共和”究为何指,如果仅仅从字面含义来看,上述主流认识似乎有其合理性。但是,这种认识存在几点难解之处。 第一,司马迁多是将“共和”与著名历史人物相提并论,在上下文语境中,“共和”一词更偏向于名词性质,“共和”更有可能是指某位具体历史人物,并且具有类似于王的地位与形象。 第二,古本《竹书纪年》、《吕氏春秋》、《庄子》等典籍表明,“国人暴动”发生后,周厉王“奔彘”,共地之君“共伯和”出面主持宗周地区的危乱时局,他当时在中央的地位非常显赫。 第三,周厉王和周宣王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例如《师釐簋》、《师晨鼎》、《师艅簋》、《谏簋》、《元年师兑簋》、《三年师兑簋》等,有对“伯和父”、“师和父”、“司马共”等历史人物的明确记载。这些人与“共伯和”很可能指同一人。 第四,在清华简《系年》相关记述中,载有“共伯和”在“国人暴动”后执掌周王室大权的记录,明确证明共伯和暂代周天子主持政局长达14年之久。 第五,从史籍相关记述可知,“国人暴动”爆发后,周厉王迅速亡命北方彘地,宗周贵族也大量避难逃亡,王畿地区的形势异常危急。周、召二公当时所能控制的力量显然无法与叛乱势力相抗衡,他们自身尚且难保,何谈能够阻止和镇压“国人”的反叛呢?至于完全由他们二人来掌控王朝最高政局,是不切实际的。 “共和行政”新解 如果将“共和”理解为“共伯和”,而将“号”字解释为“名号”、“宣称”、“号称”、“名义上”等,则“号曰共和”即可被理解为“名义上说是共伯和(执政)”。《史记》所载“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一语,即可解释为:召公、周公、共伯和三人共同参与控制动荡时期的政治局面,名义上是以共伯和为主导,打着他的旗帜,号曰“共和”,但实际上主持和执掌具体行政事务的是召公、周公。 笔者认为,“国人暴动”发生后,周王室王位虚空,值此危难时刻,以共伯和、周公、召公三人为首,组织起了一个“临时中央政府”。在这个政府中,“共伯和”名义上处于最高执政地位,由他摄行王政,即暂代周天子处理王朝政务。但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中,周公、召公却处于实际掌权地位。“共和行政”之“共和”首先是指“共伯和”这位具体历史人物,其次还指以“共伯和”之名号代称的西周末年一段历史时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关陇区域周秦社会变革研究”(14CZS008)、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华夏文明视野下的周秦关陇文化研究”(SKGG1400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