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严肃党的作风。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毛泽东始终强调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真正实现党内民主。要求加强党内民主生活,干部认真听取部下和群众的意见,广开言路,摒弃家长制,发扬民主作风。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对三大作风进行了概括:“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要求全党以这三大作风为行动准则。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要求全党必须坚持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务必”,防止骄傲自满,始终保持革命热情和拼命精神。为了肃清全党上下存在的不良作风,毛泽东带领全党进行了整风运动,集中解决了当时党内存在的各种不良作风,尤其纠正了党内的错误思想,纯洁了干部队伍。 第四,严惩党内腐败。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积极组织开展反腐败斗争,厉行廉洁政治,依法严惩腐败行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毛泽东带领全党制定了一系列惩治腐败的党内规章制度,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26号——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凭借这些规章制度的有力保障,党在革命时期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都有效地遏制了贪污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为了更好地监督党员干部,遏制腐败的发生,毛泽东带领全党建立了全方位的党内外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决定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用来监督党员干部。对于贪官污吏,毛泽东坚持要严厉惩治。他强调,要“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335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毛泽东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208页,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新中国成立初期处理的刘青山和张子善案,就很好地体现了我们党严惩贪污腐败分子的决心。 第五,坚持严宽相济。严和宽是毛泽东治党思想的两个方面。严宽相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关心爱护党员,注重党内团结。毛泽东认为,维护党内团结是争取革命和建设胜利最基本的条件。他要求“应当在上下级间,在指挥员与战士间,在全体人员相互间,认真加强团结友爱,互相照顾的关系”。(《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下册第2003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二是重视教化的作用,反对“不教而诛”。毛泽东主张以说服的方法对待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强调要采取教育的方式来帮助同志。三是善待犯错误的同志,不提倡“一棒打死”。毛泽东认为:“犯了错误不要紧,只要认识自己犯的错误,并且能改正,这就很好,就是很好的同志。”(《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416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他强调要秉承“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找犯了错误的同志谈话,做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改正缺点和毛病。四是注意批评的内容与方式。毛泽东十分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他也指出,“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92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他还指出,“有些同志的批评不注意大的方面,只注意小的方面。他们不明白批评的主要任务,是指出政治上的错误和组织上的错误。至于个人缺点,如果不是与政治的和组织的错误有联系,则不必多所指摘,使同志们无所措手足。而且这种批评一发展,党内精神完全集注到小的缺点方面,人人变成了谨小慎微的君子,就会忘记党的政治任务,这是很大的危险”,(《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91-92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对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决不能采用鲁莽的态度,必须采用‘治病救人’的态度,才是正确有效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8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