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中国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带领穷人闹革命,就是要把受地主阶级剥夺、压迫的农民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不仅要分得本应属于他们的土地,还要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真正地改变自己的命运。 然而当前,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有一些人认为是“历史错误”。他们妄图给地主阶级翻案,指责土地改革是掠夺财产、破坏农村生产力等等。对此,历史其实早有定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解放区进行的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并由此而迸发出难以估量的革命热情。新中国成立之后,作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个基本条件,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亿万农民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改革。其目的和意义已经超出了战争年代,“不是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 实现“耕者有其田” 封建土地制度是造成中国农民贫穷和农业生产落后的总根源,“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因此,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和基本纲领之一。《共同纲领》规定:“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 新中国成立之初,占农户总数不到7%的地主、富农,占有总耕地的50%以上,而占全国农户57%以上的贫农、雇农,仅占有耕地总数的14%,处于无地少地状态。地主人均占有耕地为贫雇农的二三十倍,农村存在着大量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尽管国民党反动政权在大陆已被推翻,也有一部分中小地主和开明绅士表示愿意服从土改法令,但就整个地主阶级而言,是不甘心失去其原来在农村的统治地位和经济利益的。因此,必须放手发动群众,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尖锐斗争,而不能实行所谓“和平土改”。曾任中南局秘书长的杜润生回忆说:“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不讲政府恩赐,而是要推翻封建统治,树立农民群众在农村中的政治优势,提高农民阶级自觉性,发动阶级斗争,使群众自求解放,实现‘土地还家’。这就要求不同于旧时代的‘改朝换代’,不同于某几个皇帝君王用恩赐办法,‘均土地,抑豪强’,实行‘让步政策’。而是要粉碎旧的反动统治权,代之以人民政权,彻底推翻乡村的旧秩序,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使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以及政令统一通行等诸多好处。” 正是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使中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占农村人口92.1%的贫农、中农,占有全部耕地的91.4%;原来占农村人口7.9%的地主富农,只占有全部耕地的8.6%。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废除,“除了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全国约有四亿五千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封建主义的基础已被彻底打垮”。从此,中国农民每年再也不用向地主交纳几百亿斤粮食的地租。“分了地,出了气,翻了身,见了天”,是当时农民精神状态的真实写照。中国世世代代贫苦农民和无数志士仁人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夙愿,终于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变成了现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