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 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指出,土地改革的完成是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首要条件。实践证明,土地改革大大促进了整个农业生产力的迅速恢复与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促进了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以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为例,它们的产量逐年增加。1951年比1950年分别增长8.7%、48.8%、22.4%,1952年又比1951年分别增长14.1%、26.5%、12.5%,这充分显示了土地改革对解放生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并直接促进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农民收入普遍增加,生活明显改善。农民的购买力提高,迫切需要从城市购买更多的纱布、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城市经济的恢复,也需要从农村购买更多的粮食和工业原料。城乡物资交流的广泛开展,扩大了商品流通,促进了市场繁荣,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重大作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农民平均每人货币收入在1949年为14.9元,1950年为18.7元,1951年为23.6元,1952年为26.8元。1952年比1949年增加79.9%。1949年至1952年,农民平均每人购买的消费品逐年增加:1949年为14.2元,1950年为17.3元,1951年为21.6元,1952年为24.6元。 随着土地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工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国家的财政收入也逐年增加。从1950年至1952年,财政收入从65.2亿元上升到183.7亿元,增长了近2倍;财政支出从68.1亿元上升到176亿元,增长了1.58倍。从1951年起,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同时结束了解放前长期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的状况,自1950年3月物价得到基本控制,三年中一直保持稳定。在短短的三年里,新中国在战争的废墟上站了起来,以前所未有的自信面对着整个世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