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互保协议的签订一直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存在,这份协议的签订究竟是一种卖国行为还是一种爱国举动,这还要回到协议内容中去寻找答案。但不可否认的是,东南互保对清末中国产生的深远影响和积极意义。 东南互保章程 1900年6月26日,在刘坤一、张之洞等人的支持下,由盛宣怀从中牵线策划,上海道余联元与各国驻沪领事商定了“保护东南章程九款”。同年7月14日,闽浙总督许应骙签订《福建互保协定》。据盛宣怀的《愚斋存稿》记载,《东南互保章程》九条如下: 一、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以保全中外商 民人命产业为主。 二、上海租界共同保护章程,已另立条款。 三、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均归南洋大臣刘、两湖总督张,允认真切实保护, 并移知各省督抚及严饬各该文武官员一律认真保证。现已出示禁止谣言,严拿匪徒。 四、长江内地中国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静,各口岸已有的外国兵轮者仍照常停泊,惟须约束人 等水手不可登岸。 五、各国以后如不待中国督抚商允,竟至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处,以致百姓怀疑,借端启衅 ,毁坏洋商教士的人命产业,事后中国不认赔偿。 六、吴淞及长江各炮台,各国兵轮不可近台停泊,及紧对炮台之处,兵轮水手不可在炮台附 近地方练操,彼此免致误犯。 七、上海制造局、火药局一带,各国允兵勿往游弋驻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扰 。此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保护中外商民之用,设有督巡提用,各国毋庸惊疑。 八、内地如有各国洋教士及游历洋人,遇偏僻未经设防地方,切勿冒险前往。 九、凡租界内一切设法防护之事,均须安静办理,切勿张皇,以摇人心。 东南互保的影响 东南互保,是清末各地官方实力派汉族人物首次公然聚众反抗满人朝廷,此事件虽使河北、山东以外的地区得以免于义和团之乱及八国联军战乱的波及,但同时此事也使得清廷威信扫地,其虚弱表露无遗,而各省亦因八国联军入侵而自觉需有自卫的武力需要,因此清廷治下各省及各实力人物由此开始军阀化(典型例子即为淮军发展而来的袁世凯系北洋军阀诸部及原满清广西绿营及巡防营发展而来的旧桂系陆荣廷部),至辛亥革命时,各省外籍主官均被驱逐,即为此军阀化过程的结束,并由此展开民国军阀时代的序幕。 东南互保的意义 东南互保是南方各省为保护中国的最大利益,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作出的明智选择,南方各省官员“保中华不保大清”与满清朝廷“保大清不保中华”构成鲜明对比,这是一次中华进步势力对满清腐朽统治的颠覆,对近代中国的发展有巨大的意义:1、确保了大半个中国的稳定,有效的维护了南方经济发展成果,为中国近代发展奠定了宝贵的经济基础;2、确保了当时南方地区向西方学习的进步思想萌芽,而不是倒退到满清闭关锁国盲目排外的黑暗状态,南方各省督抚都是留洋学生的最大资助者,为中国的现代化进步和此后的民族革命准备了人才基础。总而言之,其确保了中国近代进步发展没有彻底被满清政府葬送。所以我想说,东南互保其实是一次爱国的不抵抗,其进步意义应得到我们每个爱中华的人肯定,当然也必然会受到”保大清”者的顽固诋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