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文化规制是决定国家兴衰的重要制度变量。从中日两国的文化规制对国家兴衰的影响来看,有三点经验特别值得重视:一是文化规制政策不仅会单独发挥作用,而且可能同其他政策共同发力,产生意想不到的协同效应;二是文化规制政策的制定必须在解决短期问题和保持长期发展之间进行权衡;三是文化规制理念的差别会造成迥异的影响。 关键词:文化规制;国家兴衰;中国;日本 作者简介:马健,博士,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西南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硕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7SZYQN22)、西南民族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2014YB25)。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各国交往的频繁,同有形的综合国力硬性因素相比,无形的软性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呈现出了日益显著的趋势。究其原因,是因为在科技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军事活动中发挥着自觉能动性的人,其意识和行为都深植于一定的文化土壤。因此,从文化的视野来研究文化规制与国家兴衰的关系,显然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本文就试图以中国的禁教闭关政策和日本的洋书解禁政策对中日两国近代化进程的影响为例,探讨文化规制与国家兴衰的关系。 一、中日近代化的文化背景比较 由于中日两国近代化的背景比较类似,起点也大体接近,却走上了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因此,关于中日两国近代化的比较研究一直是个学术热点。虽然简单化地比较难免挂一漏万,但从文化的视野粗略比较一下影响中日两国近代化进程的文化因素,对于我们探讨文化规制与国家兴衰的关系还是大有裨益的。多年来致力于中日比较研究的日本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依田熹家指出,日本近代化比较迅速的原因,是因为“其出发点中的社会、文化形态起了相当有利的作用”。他从文化的视角对中日两国近代化基础的比较研究就非常具有解释力(见表1)。 表1 中日近代化的文化背景比较[1] 依田熹家认为,从文化的基本形态来看,日本往往能够迅速而顺利地吸收外国文化的原因,一般认为是由于日本的文化存在方式不是选择型,而是并存型。相比之下,中国的文化存在方式虽有例外,但都是单一型的。因此,被舍弃的事物很快就灭亡了。从文化的摄取形态来看,日本自古以来在摄取他国文化的时候,不仅是技术,也包括文学艺术,总是全面地加以吸收。相比之下,中国吸收他国的文化历史上就比日本要少得多。即使在吸收外来文化较多的唐代,也是属于部分摄取型。从社会的协作形态来看,在日本人的意识中,所谓“孝”,只不过是一种漠然的对父母的重视。日本早在德川时代就变成了亚洲罕见的非亲族协作型的国家。这一点应当说对日本的近代化是有利的。而在过去的中国,对“孝”的看法却不是这么简单。它是以中国的家族制度(宗族)为基础,对宗族内的序列、关系以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待方式。从社会的教育形态来看,日本初级教育的普及在德川时代已很显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民众并未仅从单纯的日常的需要来考虑教育,而是期待能通过教育提高总的能力。因此,民间的教育普及主要是由于平民的自发性(见图1)。就普及这一点来说,要比同一时期的欧美各国先进。相比之下,中国自宋代依靠科举制确立统治机构组成以来,学术和教育都为它所规定。科举的目的是在选拔人材。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变成了以选拔为前提的教育,而且形成了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为中举而学习的类型。[1] 图1 日本德川时代的民间教育机构“寺子屋”的开办者身份[2] 曾任美国驻日本大使的日本问题专家埃德温·赖肖尔(Edwin Reischauer)也发现:“到了德川时代的末期,日本已建立起远比中国和朝鲜为多的文化教育机构……到19世纪中期,45%的男人和15%的女人都识字,这个数字同当时最先进的西方国家相比也差不了太多。”[3]许多人都认为,日本教育的普及是明治维新的结果,但事实上,明治维新前的日本初等教育普及率就已经非常高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