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学术界关于“民族认同”问题的困境是如何实现既不能通过民族的“同质化”来强化“国家认同”,又不能因保持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而削弱“国家认同”。为此,本文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入手,分析“民族认同”问题困境的原因,思考建构公民化国家(社会),探索“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一体化的路径,即在承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依据我国的国情,通过诸如: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改进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整合民族意识、提升民族素质;不断发展民族地区文化和教育等途径来达成。从而,实现发展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缩小民族之间的事实上不平等的差距,培养民族团结的意识,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强化“国家认同”感。 关键词:民族认同;国家认同;一体化 作者简介:陈茂荣,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博士,北方民族大学教师。 随着全球化的到来,民族问题在许多地区愈加凸显,导致民族冲突也愈加激烈,如巴以冲突、印巴冲突、库尔德问题等等。今天,“由民族问题而产生和引发的民族冲突、民族战争严重影响了这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影响了国家间正常关系的发展乃至世界的和平和安宁”。①所以,“近年来,民族问题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热点”。②学术界也迅速作出反应,并掀起了对民族问题的热烈探讨。但是,在思考“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时,却深感困难重重。 一、“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 (一)“民族认同”及其特征 民族,英文nation,源自拉丁文,意思是“种类、种族、人群”。③从词源学来看,它包括血统、地域、语言和道德等要素,隐有“家庭”的含义,“民族向家庭借其隐喻”。④那么,民族是什么呢?它“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说来,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⑤认同(identity),指社会成员的一种趋同、相近的心理感受,即“自我在情感上或者信念上与他人或其他对象联结为一体的心理过程”。⑥“民族认同”,指构成民族的成员(个体)对本民族(整体)的起源、历史、文化、宗教、习俗的接纳、认可、赞成和支持,并由此产生的一种独特的民族依附感、归属感和忠诚感。“民族认同”往往通过民族主义(包括积极民族主义和消极民族主义)表现在民族意识中,“民族认同是民族意识的基本构成”,⑦与“民族主义联系密切”。⑧一般而言,“民族认同”,可分为个体认同和集体认同两类。 “民族认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第一,族群性(ethnicity)。族群性,也泛称民族性(nationality),是民族的属性或独特特征,通过诸如相同的语言、血缘、习俗和宗教体现出来。民族性具有动态性,随着民族发展由“自在”到“自觉”的转变而变化。中华民族从“自在的民族实体”到“自觉的民族实体”的历史性飞跃就是动态性的体现。⑨民族性的变化促使某些因素可能得到强化,而某些方面又走向式微。比如,宗教思想对回族影响十分强烈;而儒家文化浸润着汉族的性灵。 第二,文化性。文化是塑造民族的重要因素。一个民族的形成和民族认同感的相应产生往往离不开民族的独特语言以及文化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的人造物(cultural artefacts)”。⑩从民族的起源看,很多民族原来可能仅仅是社团或共同体,但为了民族化就借助文化的力量人为打造。希腊民族的形成就是通过“通俗的”语言与“纯粹的”语言的整合的结果。(11)“落叶归根”、“寻根认祖”的思想在世界范围内各民族中普遍存在,就是个体寻求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的一种体现,即使是在异国长期生活而取得他国国籍的人也往往怀有这种愿望。 第三,宗教性。在民族意识中往往掺杂一些宗教因素,并通过宗教仪式强化民族特性。“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12)宗教性在某些民族认同中尤其明显。如穆斯林人民因信仰伊斯兰教,且对于宗教要求相对严格。虽然原本属于不同族群共同体,但因信仰的相同而都视为“穆斯林民族”。 第四,地域性。民族是基于“共同地域”的相对稳定的共同体。(13)民族成员在同一地域共同生产生活,长期相互帮助、彼此依存而产生了对本民族的深厚友谊和感情,这种情谊不会因为外部的力量在短期内弱化、更不可能消除一个地区的民族认同感。由于民族认同的地域特性,如果引领方法不适当可能滋生地方民族主义情绪,甚至极端的民族分裂主义。 第五,排他性。民族认同具有排他性,因为,就某种意义而言,民族是一种“排他的文化共同体”。(14)随着族群共同体(族体)的形成、逐渐稳定,以及不同民族交往的深入,个体(少数精英)油然产生的一种渐趋强烈的对本民族的依附、归属情感,并不断扩展到整个民族,形成整体民族意识。伴随着民族认同感的形成并不断强化的同时,也逐渐开始产生对其他民族(个体或群体)的一种潜在地或直接地排他的情绪或意识。 第六,延续性。民族认同的载体是一个民族的共同起源、历史、文化、宗教和习俗。民族成员往往通过记忆、联想、仪式等来传承本民族的神话传说、历史英雄、民族文化、宗教思想和风俗习惯等。思想借助语言的功能而形成“想象的共同体”。(15)如此,代代相传、祖祖辈辈、一如既往。 (二)“国家认同”及其特征 何谓国家?西塞罗定义为,“乃人民之事业,但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16)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显然,国家的创建是基于人民对国家的阶级矛盾调和的权力认可这一前提,确立后的国家则通过公民赋予的权力来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国家认同,指公民对国家的政治权力和统治权威的认可、接纳、服从、忠诚。国家通过颁布法律和制定政策保证公民的权利,公民则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国家领土、主权等受到外来侵略的危险时,公民必须捍卫国家的国防安全。和平时期,公民主要承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相应义务。 “国家认同”的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主权性。由多个民族组成的主权国家,作为世界政治经济的基本主体,能够独立地(不受他国干涉)处理国家对内的一切事务和平等地发展与他国的外交关系。各个民族成为国家共同体的基本成员,个体以公民身份享有国家的起码政治权利,享受国家提供的合法权利保障。如我国对于境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外交为民”的特色就体现了国家认同的主权性特征。 第二,政治性。所谓国家认同的政治性,指公民对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合法性的承认和赞同。并且,当民族个体的公民身份确定后(尽管一个民族可能分属于不同的国家,像朝鲜族分布在日本、韩国和朝鲜一样),他理应拥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公民身份),只受到该国的合法保护,只向自己的国家承担必要的义务。权利和责任十分清楚,政治性也很明确。 第三,领土性。由各个民族的地域所构成一个主权国家的总体领土(疆域)。就单个民族来说,国家领土意味着民族地域的恰当延伸。领土的神圣不可侵犯成为民族国家认同感的基质。对于那种由于殖民者的利益争夺(通过战争)而遭受割地并人为变动民族国籍,导致一个民族在一段时间属于这个国家,另一段时间又划分在别的国家。此时,民族在国家认同上就特别凸显领土意识问题。如,“阿尔萨斯—洛林”地区民族就存在该情况,在1870年普法战争后割让给德国,1918年一战后又回归法国。 第四,阶级性。在阶级社会,公民的“国家认同”有鲜明的阶级立场、阶级意识、阶级利益。同一个民族,因分属不同性质的国家,对国家的认同就带有不同的阶级情感和阶级认知。如像冷战时期,东德与西德的德意志民族、朝鲜与韩国的朝鲜民族分属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在对国家的认同上分别具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阶级性情感。 第五,合法性。人民将所拥有的权利(right)部分让渡出来,委托给一个组织管理社会事务、政治事务、经济事务、文化事业等,这种行使权力(power)的组织就是“国家”。显然,国家是调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力量,乃“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17)由此,国家的产生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因其合法性,人民才奠定一种“最为适当的信念”,(18)承认国家“使用政治权威”,(19)并认同国家;反之,人民就有理由要求推翻它并重新组建新的国家。国家认同的合法性表明,国家的强盛与民族繁荣的密切关系。 第六,波动性。由于历史、战争、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民族的频繁迁移而导致国籍身份的不稳定,或者统治者强制更改民族归属而引起民族的不满和抵制情绪,从而产生对国家认同的模糊、摇摆、徘徊、不安情绪。对国家认同的波动性的严重后果可能是该民族与国家的决裂。譬如,15世纪末16世纪初,西班牙君主强制将“摩里斯科”人由穆斯林变成天主教徒,其真实目的是同化“穆斯林民族”,最后促使该地区人民对国家的不认同,并导致“摩里斯科”人的反叛。(20) (三)“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辩证关系 第一,矛盾性和斗争性。“民族认同”强调个体对有着共同民族语言、宗教、习俗,甚至共同种族血统、神话起源的历史记忆和心理上的身份认同,具有族群性等特征;而“国家认同”强调公民对国家的忠诚、臣服,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履行相应的基本义务,实质是一种政治认同,具有政治性等特征。显然,“民族认同”不等同“国家认同”。两者有矛盾的一面,主要体现:强化“民族认同”,则弱化“国家认同”;(21)反之,弱化“民族认同”,则强化“国家认同”。 第二,同一性和统一性。承认“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矛盾性和斗争性,并不否认两者具有同一性和统一性,能够整合起来。因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确实是不同层次或级序的认同。个体同时可以有多种认同,只是孰重孰轻。虽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属于不同层次的认同,但作为既定国家的公民身份是明确的,而基于此强化“民族认同”感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除非借“民族认同”而走向极端民族主义、蓄意破坏国防、分裂国家。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民族认同”的“向心力”可以增强“国家认同”的“凝聚力”。 可见,“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一对矛盾体。矛盾双方既斗争又统一,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事物发展是具体的历史的,矛盾体内的各方因力量的彼此消长,将发生一些变动和转化。因而,如何运用矛盾分析法考察矛盾双方的力量因素,创造有利的条件,促使“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体化,是我们思考的重要课题。 二、“民族认同”问题的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一)“民族认同”问题的困境所在 在近年来,多民族国家都面临“民族认同”问题的困境。因为强化“民族认同”的同时,可能弱化“国家认同”;反之亦然。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主权的独立和领土的完整,没有谁愿意看到一个民族因要求自治而走向与祖国分裂的道路。目前,学术界围绕“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讨论如火如荼,都苦苦寻求公民化国家(社会)的构建途径,为此,就从各自的理论预设来探索理想的路径。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普遍主义,主张将各个民族整合成一个“同质性”的“国族”,经由消解后的民族身份转化成公民身份,实现“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同质化。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或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从保护各个民族的特有文化的目的出发,以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为宗旨,追求民族文化的平等性,既承认同质性的合理性,又强调异质性的重要性,最后让民族身份从属于公民身份,从而达到“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同一。与如上两种观点相对立的第三种,则是只承认异质性,把民族身份和公民身份看做是民族群体的两个面,期望“通过多元政治的存在势必要求建立一个能够包容多元的制度架构和法律规范”。(22) 从如上三种思路来看,前两种都有“同质化”的趋势,通过对民族的同化过程,让“民族认同”转向“国家认同”。普遍主义毫不隐瞒同化的积极作用和有效性,提倡美国“熔炉”理念就是明证;而文化多元主义在对“同化”进行批判时,力主寻求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合理性,所表达的思想实质还是走向同一,并未脱离“同质化”的趋势,并且在强调“差异性”的同时,禁不住会滑向文化保守主义、“新种族主义”,(23)甚至导致地方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后果。后者则意欲避免“同质化”,但又不能确保民族要求自治(自决)时而提出重建国家的述求,显然违背国家的统一原则,更不是我们所期盼的结果。那么,“异质化”不可取,“同质化”也不是理性的选择。所以,这就导致“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困境所在。 (二)“民族认同”问题困境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会造成“民族认同”问题困境的原因主要如下:第一,来自对“同质化”的质疑。反对普遍主义的学者认为,“同质化”就是国家通过专制政治对少数民族实行专制统治,将民族的族属认同剥蚀而引向一种专制的社会。“专制政权总是想在文化上使社会整齐划一,以便对个人和那些在经济利益、政治观点和宗教信仰上千差万别的群体实行绝对的控制。此种政权愈是把自己认为是某种思想文化的代言人,无论是代表理性、民族、种族还是宗教说话,它们便愈能加快步伐,把它们所掌管的社会引向专制的地狱”。(24)第二,“异质化”的设想不可取。“异质化”的思想尽管出于对民族文化和民族特性的保护,对民族平等和民族权利的关照,但“异质化”的发展也可能导致与国家的决裂,这是每个民族都不愿意面临的可怕结局。我们知道,民族主义可能会提出自治的强烈要求,虽然,“总体而言,要求立国只是许多民族主义者的一个目标,尽管是一个重要目标,此外,他们还有其他许多目标,比如民族的统一和民族的认同”。(25)但是,一旦由于“异质化”的发展而提出建立新的国家时,真正的危险就降临了。苏东剧变后分化出来很多新的国家,除了“苏联模式”弊端的严重影响以及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改革理念的因素外,承认民族的异质性和西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思想的鼓吹是其重要原因。 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寻求不到有效的途径,导致困境难以被破解。其实,在民族的演进过程中,“民族间的同化、一体化、民族内部的分化是最基本、最常见的民族现象和演化方式。”(26)由此,在尊重各个民族的“异质性”时,走向“一体化”是最理想的选择。这里的“一体化”既不是通过战争和移民的方式,也不是通过“俄罗斯化”、“美国化”的方式来实现,而是在保持各个民族的独特属性和保护民族文化、习俗、宗教的前提下,维护国家的统一、主权的独立和领土的完整,认可国家的基本制度、主流思想文化和核心价值,各个民族形成真正平等、和谐、互助和团结的新型民族关系,共同为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本文基于我国实情的考察,并尝试探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体化的路径。 三、“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一体化的路径 就我国而言,“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一体化的路径主要有: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改进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整合民族意识、提升民族素质;不断发展民族地区文化和教育。 (一)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 当一个民族认同一个国家时,首先要认可该国家的基本制度和一些重要体制。我国的基本制度无疑是好的,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等等。但这并不否认制度有进一步创新的可能性。江泽民曾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如果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永远难以摆脱技术落后的局面。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27)这里所强调的创新,并非单指技术层面,还意指文化、制度、体制等诸多方面。同时,一些具体体制长期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已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根深蒂固,加之我国对社会主义的探索刚刚起步,缺乏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所以体制机制弊端很多,尚需不断深化改革。因此,“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和持久推动力量”(28)是当前的重要课题。 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主要有两个纬度,一是自上而下,从中央到省到县到地方的改革;二是自下而上,从地方到县到省到中央的改革。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近30年改革的实践来看,选择第二种路径更可取。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我国应该走从下至上的改革进路,在有了县(市)级政治体制改革成功的牢固基础后,然后一步步地逐渐发展,达到覆盖全国的范围”。(29)为维护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深化地方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意义尤其重大。 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有:第一,发挥地方人大的立法、执法作用,如创新立法机制,改变政府起草法律的单一模式,给予地方人大更多的立法主动性和创造性。处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大机关,对于本地区、本民族有更多更详尽的了解和体察,有更丰富的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疾苦的经验,让地方人大代表主动承担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能够促使人大工作更具效率性。第二,改变地方政府的职能。地方政府的领导艺术、“官员”的人格形象、领导的亲民行为,不仅关系到民族问题的有效解决,而且关系到各民族人民对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的公正评价。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不为人民着想,自然就会成为人民的对立物而被人民所抛弃。这也是评判一个民族的国家认同感程度的重要标志。第三,户籍制度的改革。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发展,农民工进城创业已成普遍现象。但由于我国户籍制度的限制,人口流动并不自由,民族迁移也困难重重,导致民族间的人为交流障碍。当然,既不利于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进步,也不利于各民族人民政治意识的强化。所以,我国的户籍制度与多种货币以及血缘国籍原则的规定,“实际上加强了国内的区域和民族认同,在某种程度上抗衡了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的形成”。(30)第四,用人体制的改革。民族地区人才严重缺乏,尤其是急需具有较高马克思理论水平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专业人才。在信息时代,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人力资本。为此,引进各种专业和技术人才,培养本民族高理论水平高科技人才是今后用人体制研究的重要方面。 (二)改进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关系复杂。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何处理好民族关系、解决好民族矛盾、实现好民族和谐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核心力量”。(31)共产党不仅承担起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重任,也承担起协调民族关系、化解民族矛盾、促进民族团结的重任。各个民族的国家认同感的强烈程度与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代表各民族人民根本利益的程度直接相关。也就是说,党能否为各民族人民谋利益?实现各民族人民利益的程度如何?代表各民族人民利益是否一贯?等等问题能否真正实现?这对党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因为民族主义始终追求自治、统一和认同。(32)为此,“民族主义运动或者以统一国家、或者以新建国家、或者最通常地以反对现存的国家为目标”。(33)显然,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有效领导是衡量各民族人民的国家认同的一个重要指标。今天,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敌对势力运用民族问题激发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的“民族自决”的狂热,从而分化祖国,给国家民族的统一和国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此,改进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增强党在各民族人民心中的威望、信任、感情尤其必要。改进党的领导不仅是树立党的自身形象问题,也是实现国家统一和各个民族团结的问题。 改进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应做好如下主要工作:第一,重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民族宗教无小事。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际出发,联系民族问题、考察民族关系、分析民族矛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灵活地化解民族纠纷、落实民族利益,在处理好已有民族问题的同时发展新型民族关系。第二,抓住民族工作的重心。今天,许多民族问题的实质都是民族利益问题。所以,在解决民族问题时,无论采用何种途径和方式,都必须坚持以民族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探寻民族工作的路径。我国少数民族与汉族比较,事实上存在发展滞后、科技落后、人才紧缺、资金不足的状况。那么,在考虑民族利益的问题上又主要是寻求发展民族经济的问题。发展民族经济、实现民族利益,除了财政、金融、税收等的支持外,主要要改变民族地区信息差距、科技差距和人才差距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第四,建设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34)少数民族干部是本民族的“精英”代表,熟悉民族风俗、习惯,了解民族实情、愿望,只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在处理民族问题时就会顺利得多、容易得多。 (三)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如何?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如何?这些关乎民族切身利益的问题与民族问题直接联系,并且影响民族关系和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甚至削弱民族的国家认同感。因为,“我们所寻求建立的认同本质上是实用的;它们依赖于经济的基础,并且仅为促使和增进物质利益而寻求政治的表达”。(35)那么,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很可能影响民族地区人民的心理的不平衡性。这就难免会导致,“族群认同被有意识地操作和应用于经济竞争中”。(36)显然,“解决民族地区的困难和问题,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37)这不仅是我国的经验总结,也具有世界意义。为此,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民族进步中存在的问题,只有依靠发展才能改变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面貌,只有凭借发展的成果才能培养民族地区人民的爱国热情,激发建设祖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民族的向心力。不言而喻,民族的高度国家认同感与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祖国的边疆地区,西北、西南地区尤其广泛。这些地区又多在沙漠、高山(原)地带,气候复杂多变、地理环境险恶、自然灾害频繁、道路交通不便,加之过去统治阶级长期忽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导致事实上今天该地区还处于比较落后和贫穷状态。显然,如果不通过科学发展来改变这一局势,让民族地区人民真正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道路,维护民族地区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就是一句空话,甚至可能由不信任国家而在西方民族分裂主义的诱导下要求独立。经过多年的社会实践,我们也逐渐认识到“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38)因此,国家为响应民族地区人民的呼声和满足民族地区人民的要求,作出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的战略决策是明智的和正确的。 为了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党和国家主要从如下几方面着手:第一,以西部开发为契机,打好战略攻坚战。上个世纪80年代,邓小平曾提出“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39)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时机,大力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基本设施,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夯实基础。第二,加强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和有效的组织措施。一是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如财政、贷款、税收、金融、扶贫等;二是给予更多的经济帮助,如财政补贴、边疆补助、支边专项基金等;三是给予长期的对口支援,如北京支援内蒙古、福建支援宁夏、广东支援广西、山东支援新疆、全国支援西藏等。第三,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凸显民族经济的优势。如宁夏和内蒙古的煤炭工业、新疆的石油天然气和棉花产业、广西的蔗糖业、云南和贵州的烟草业、内蒙古和西藏的旅游业和畜牧业等。第四,改变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将传统产业与现代产业结合起来,如民族工艺品的现代生产模式。以发展特色产品创造特色优势代替过去的资源优势,并形成地区优势,如宁夏独具规模的清真食品业。第五,重视边疆的发展、落实兴边富民方案。边疆地区,由于跨境民族的复杂关系,对国防安全影响很大。所以,通过发展边疆民族经济来满足边疆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度和对国家的认同感意义重大。 (四)整合民族意识和提升民族素质 何谓民族?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见仁见智。美国民族主义思想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将民族定义为“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40)我国民族理论学者都永浩认为,“民族的本质是观念性的,是观念性或精神的实体,它的依据是对神圣的、不可分割的始祖、同一血缘的崇拜和笃信。民族是不可怀疑和不可论证的,因为民族的原则一旦被怀疑、被论证,民族便不复存在。”(41)无论将民族界定为“想象”还是“观念”,都强调了民族意识的重要性。沃森在其权威性著作《民族与国家:对民族起源与民族主义政治的探讨》中,指出,“最近200年的历史表明,国家可以因民族热情而建,因民族耻辱而毁,甚至完全消失;但民族文化几乎无法摧毁,被压抑和受羞辱的民族意识成为具有致命杀伤力的爆炸性力量”。(42)诚然,民族意识不会在民族消亡之前自行消亡,承认民族意识和民族文化存在的价值就是对世界文明的价值的肯定。所以,“否决民族意识,抛弃民族文化,不仅是一个民族身心健康的问题,而且是一种政治病症,因为它实质上是一种反文明的行为”。(43)当我们考量“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时,其实质是考察民族意识的问题。民族意识中既含有对本民族的体认感,又含有对国家的体认感;既含有对民族自由、自治、统一的追求,又含有对国家是否热爱、忠诚和建设的思考。民族意识的健康与否,民族素质的高尚与否,对维护国家稳定、统一,营造民族团结、友爱关系重大。 整合民族意识和提升民族素质,我们要从如下几方面做起:第一,尊重民族文化传统。民族文化是民族精神的载体,支撑民族意识持久性的动力源泉。为此,只有尊重民族文化传统,并发展民族文化精髓,方能保持民族的特有属性和优秀传统,激发民族文化的闪光点,丰富中华民族的整体文化。反之,那种“迫害他们,屠杀他们,不仅不能消灭他们的民族感情,反而使他们的民族意识加强;不断地压制他们,只会造成他们像一座座一触即发的‘火山’”。(44)第二,引领民族意识。民族意识中既有积极的成分,又有消极的东西。我们可以通过建构核心价值体系,逐渐培养民族的爱国情感和优良品质,逐渐树立起积极的民族意识。只要采用符合民族特性的方式,其提高政治认同的可能性很大,“只要大众传播媒介、宣传技术和公共教育让国家精英们将他们的共同价值观、情感和信仰慢慢地灌输给他们的人民,特别是如果那一切都有‘民族的’特征的话”。(45)第三,弘扬民族精神。我国各个民族在长期的交融和共处中形成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精神。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不仅能够增强民族的团结意识,而且能够强化民族的国家责任感、义务感,从而增强民族对国家的认同。第四,提升民族素质。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西方腐朽思想意识乘机而入,在民族中广泛传播导致民族是非不辨、黑白不分,并恶意中伤民族间感情、破坏民族关系。因此,面临全球化的挑战,我们只有通过提升民族素质,提高民族对真理与谬误的判断能力,从而增强民族自我的抵抗能力。 (五)不断发展民族地区文化和教育 民族文化,指各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各民族各具特色性的本民族文化,包括价值观念、思维形式、道德规范、宗教思想等。民族文化是民族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民族文化滋养着民族的特有性格,为培养良好的民族性提供精神食粮。赫尔德曾指出,“各民族应当珍惜其民族文化——其语言、文学、历史的习惯与传统——因为这可以增强民族的性格。”(46)从族群认同到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的发展过程中,文化认同是沟通彼此的桥梁。随着人类从蛮荒到文明的演进,民族自身的许多特性或逐渐消失或转变,同时新的特性开始慢慢孕育和发展,但是,文化的认同始终是沿着由弱到强、由模糊到清晰、由排他性到通融性的轨迹行进的。所以,文化认同是打通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重要途径和渠道。借用文化民族主义的观点,“民族就是公共文化和政治象征的形式,它最终也是一种寻求动员公民热爱他们的国家,遵守它的法律和保卫自己的祖国的政治化大众文化”。(47) 由于各个民族的独特民族性和发展的差异性导致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从而赋予中华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民族文化是构成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文明如同民族文化一样也具有多样性。尊重世界的多样性,求同存异共同发展是维护和谐世界的重要前提。这恰如江泽民所言,“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国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应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承认世界多样性的现实。”(48)同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与世界文明的多样性一样也应该受到人类的重视和尊重。 不断发展民族地区文化和教育,我们应该主要抓好如下几方面:第一,注重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建立民族博物馆,如西藏博物馆、云南博物馆。维修文物古籍,如西藏拉萨的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青海的塔尔寺,新疆的克孜尔千佛洞等。第二,发掘民族文化宝库。整理出版民族古籍,如三大英雄史诗《江格尔》、《玛纳斯》、《格萨尔王传》,《中华大藏经》等。编纂《中国少数民族歌谣集成》、《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故事集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集成》、《中国少数民族舞蹈集成》等大型少数民族文化集成丛书。第三,创新民族文化精髓。通过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如1998开始举办的有关影视、文学内容的“骏马节”,1999年开始举办的有关民族歌舞的“孔雀奖”,2007年,在云南举办的首届中国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2009年举办的民族汇演等,盛况空前。第四,开发民族文化资源。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除了有相对丰富的矿产资源、水利资源外,还拥有潜在的旅游资源。为了充分利用地区文化资源优势,民族地区应科学开发本地旅游资源,发展民族朝阳产业。2000年,江泽民在批示关于修建西藏铁路时,就指出,“从发展旅游,促进西藏地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看也是非常有利的”。(49)如今,云南省的发展理念就是“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大省”。据近几年的旅游统计,人们到西藏拉萨、内蒙草原、宁夏回乡等地观光旅游者越来越多。第五,发展民族教育。“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50)除了加强民族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外,还应加强民族历史、民族团结、爱国主义等教育,培养具有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合格青年一代。 综上所述,近年来,学术界关于“民族认同”问题的困境是如何实现既不能通过民族的“同质化”来强化“国家认同”,又不能因保持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而削弱“国家认同”。为此,在把握“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最好考虑一体化的路径,即在承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依据我国国情,通过诸如: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改进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整合民族意识、提升民族素质;不断发展民族地区文化和教育等途径来达成。从而,实现发展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缩小民族之间的事实上不平等的差距,培养民族团结意识,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强化“国家认同”感。 注释: ①李景治、林甦主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5页。 ②⑥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近代中国的国家形象与国家认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2页,第126页。 ③④〔法〕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理论基础与历史经验》,郑文彬、洪晖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4、6页。 ⑤(12)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05-28。 ⑦王希恩:《民族认同发生论》,《内蒙古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 ⑧奂平清:《全球化背景下的当代中国民族认同》,《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⑨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页。 ⑩(15)(40)〔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步》,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6、6页。 (11)(20)(42)(43)(44)〔英〕休•希顿-沃森:《民族与国家:对民族起源与民族主义政治的探讨》,吴洪英、黄群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55、72、616、630、632页。 (13)(17)《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民族问题著作选》,北京: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出版,1982年,第481、146页。 (14)〔英〕爱德华•莫迪默、罗伯特•法恩主编:《人民•民族•国家:族性与民族主义的含义》,刘泓、黄海慧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0页。 (16)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6、57页。 (18)〔美〕西摩•马丁•利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最新增订版),张绍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5页。 (19)J. Rothschild, Political Legitimacy in Contemporary Europe.Legitimation of Regimes, Thousand Oaks,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inc. 1979, p. 38. (21)都永浩:《民族认同与公民、国家认同》,《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年第6期。 (22)陈建樾:《认同与承认——基于西方相关政治理论的思考》,《民族研究》2010年第3期。 (23)王希恩:《多元文化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两点比较》,《科学社会主义》2010年第2期。 (24)〔法〕阿兰•图海纳:《我们能否共同生存——既彼此平等又互有差异》,狄玉明、李明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14页。 (25)(32)(33)(35)(45)(47)〔英〕安东尼•史密斯著:《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3、10、77、147、130、35页。 (26)徐杰舜:《从多元走向一体是民族过程的规律——以汉民族的民族过程为例》,《青海民族研究》(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何叔涛:《同化、一体化、分化及民族过程中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向——兼谈民族研究的哲学方法论》,《民族研究》1992年第4期。 (27)(31)(34)(50)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32、191、192、371页。 (28)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0-04-07。 (29)许耀桐:《论我国地方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探讨》2009年第5期。 (30)阎学通等:《十学者纵论中国道路》,《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第1期。 (36)〔德〕T•H•埃里克森著:《族群性与民族主义》,王亚文译,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20页。 (37)温家宝:《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人民日报》2005-05-29。 (38)葛忠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与思路》,《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1期。 (39)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7、278页。 (41)都永浩:《论民族的观念性》,《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第2期。 (46)〔美〕海斯:《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帕米尔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6页。 (48)(49)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98、136页。 来源:《学术界》(合肥)2011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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