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交往的过程中,或因互通而互动,或因互异而产生矛盾,这些矛盾构成我国的民族问题,它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的特点。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矛盾,直接关系到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发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减少民族之间的矛盾。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谋利益、求发展,是民族工作部门、民族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做好民族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尤其是要得到各民族群众的支持。 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把各族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人民群众的呼声是其根本利益的综合体现。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是加强和改进政府作风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如果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冷落旁置、敷衍塞责,党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部门的诚信度就会降低。因此,作为民族工作部门,直接面向民族地区、面向边远山区、面向各族群众,不能只坐在办公室看材料、听汇报、处理日常工作,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邓小平同志曾经严肃指出:“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如果听不到群众的呼声,领导就会变成“瞎子”、“聋子”,掌握的情况就会“失真”,作出的决策就会走样变调,群众的利益就会落空。因此作民族宗教部门要深入到各族群众中间,知群众之所思,察群众之所虑,做到情真意切,透彻了解群众的心思,真切感受群众的情绪,确保“第一信号”的客观真实。必须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采取多种途径和办法,为各族群众表达愿望、反映情况提供方便,确保“第一信号”源源不断。 切实把关心和服务群众作为各级领导的第一职责。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干部有多种职责,服务群众是第一职责。领导干部为群众多送一份暖,群众对干部就多生一分情;干部多尽一份责,就为党多增一分光。因此,作为民族宗教干部要象江泽民同志要求的那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切实履行好关心和服务群众的职责。 视各族群众为亲人、父母,营造和谐愉悦的干群关系。深入到民族村寨,与群众同喜同乐同忧,让群众感受到干部的亲和,和群众拉家常、讲故事、一起劳动、一起唱山歌自娱自乐……在交流中不断引导群众自觉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弘扬本民族语言文化,积极引导乡村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及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如,布依族的 “六月六”,苗族的“四月八”等等,鼓励群众在文化活动中宣传各民族传统优秀道德思想,张扬各民族积极向上、吃苦耐劳、不畏艰辛、率直朴实、诚恳好客的民族性格。使每一次文化活动都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再创新。让各族群众在文化活动中交往,不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唇齿相依,密不可分的关系,不断发扬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从而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形成民族团结的大家庭。鼓励和引导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在交流中将传统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内容加以剔除,增加具有时代气息的先进思想和内容,吸收其他民族文化的优秀成果,并从中吸取营养和灵感,不断提升和丰富本民族文化内涵,使之能应时代之召唤,从而得以繁荣和发展。同时,通过文化交流,不断提高各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这样的活动不但丰富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使各族群众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陶冶情操。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帮助各族群众建立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之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不断提高各族群众艰苦奋斗、战胜困难、早日建成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让各族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一股绳,共同为民族地区发展和祖国的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