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从国家民族整合的需要和实践来看,由多民族构成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国家民族整合努力的方向是使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高度一致以增强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凝聚力,维持国家一体。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国家认同和对族群共同体的民族认同的整合调适,并不是要将后者彻底消灭,是在承认差异性、多样性基础上的整合。民族社会传统社会组织的认同聚合对社会稳定有着重大影响,对少数民族成员个体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产生诱导有时甚至是挟持作用,并通过这种作用影响民族关系以及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传统社会组织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功能地位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必须给予足够重视,充分发挥传统组织因素的现代社会治理和整合功能,发挥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民族交融交流,发挥其强化国家认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认为,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是政党制度能够吸收现代化中出现的新生社会力量,不同类型的政党适应和扩大政治参与的能力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关键问题是体系吸收新集团的制度化达到什么程度。[6]由于发展中国家本身所面临的社会转型,社会组织在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和增进社会民主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7]但大多数转型国家的社会组织由于其产生背景的复杂性和转型社会的特殊性导致其发展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并存,政府如何在构建和维持与传统民族社区中社会组织的良好关系,同时,对其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引导,对哪些内容进行规范,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引导,依然是我们迫切需要探讨的问题,尤其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背景下传统民族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就显得更为重要。 伴随从整体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型,传统民族社区的社会结构也在悄然发生变动,曾经长期存在并活跃于民族社区公共领域的社会组织也面临着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去传统民族社区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主体的社会组织在今天国家整体治理体系法治转向的时代背景下,传统民族社区公共领域也面临着拓展和重构的挑战和机遇。在依法治国的法治框架内,人人平等的参与传统民族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传统民族社区社会组织历史上曾经非常明显的血缘、宗族、宗教及文化体认特质也应该纳入到国家法治轨道上来,在法治框架内引导、规范好传统民族社区社会组织公共事务治理参与功能,坚持贯彻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及民族区域自治,把人人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原则贯穿于传统民族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始终,引导好、规范好传统民族社区社会组织公共事务治理参与,在传统组织和现代功能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契合点,发挥好民族社区传统组织资源的现代治理协调作用,重构传统民族社区公共领域行为主体和行为规范。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政府和市场都存在失灵的可能性,社会组织的失灵必须依靠成熟完善的法治来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市场和社会构成了现代国家治理的三维网络,传统民族社区也必然置身于这一三维网络空间中,从不同层面和维度受到三大主体不同形式的影响,具有一定组织资源整合能力的传统民族社区社会组织天然地成为民族社区主体群众利益诉求和意愿整合的媒介载体,作为地方政府来讲应当充分尊重和利用好传统民族社区社会组织的这种独特优势,引导和规划好传统民族社区宗族、宗教等各类组织在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及国家认同整合中作用定位,围绕现代治理的法治化富有成效地开展传统民族社区社会组织治理参与,有效拓展传统民族社区公共生活空间,优化公共领域结构格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