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李贤)为期两天的全区民族乡乡长培训班日前在南宁结束,自治区民族专家就民族乡如何开展民族工作等内容,对全区59个民族乡乡长、辖有民族乡的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130多人进行了专题授课。 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形式,是民委开展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区的民族团结工作成绩显著,呈现出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欣赏和相互交融的民族团结良好局面。主要表现为:广大人民群众对广西民族关系的满意度连续10多年在20多项社会评价指标中均为最高;广西各族群众和谐相处,民族团结和谐基础雄厚;民族之间的通婚十分正常、普遍;广西各族人民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等。民族团结已成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础和良好环境。 团结和发展是民族乡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当前,民族乡民族工作的目标就是要努力成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其他乡镇的榜样。为此,自治区将加强民委与民族乡之间的合作,通过培育共识和需求项目化来推动民族乡今后的民族工作;民族乡要通过大力宣传民族政策,牢牢树立民族乡的身份观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谋规划、立项目、做论证,通过需求项目化来争取实实在在的支持。 培训期间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参训人员就《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修订和促进民族乡加快发展提出建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