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稻米刚刚收过,空气中弥漫着稻谷收割后特有的清香。欧林菊正要穿过摇摇晃晃的“红军桥”出寨,“每年八舟河涨水,村里人都得把桥重新翻修。这桥还跟当年红军过的时候一个样。”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高屯镇少寨村村民欧林菊说。 少寨红军桥是1934年红军长征经过黎平时与当地群众共同搭建的。82年来,这座长70余米宽1米的木板桥仍然是村民们进出村寨最为便捷的路。 今年80岁的吴永祥扛着三把锄头过桥,准备下地干活。像所有少寨村硬朗而健谈的老人一样,他讲起红军进入黎平县高屯镇少寨村的历程,难免带上一点传奇的口吻:“当年各家各户都是拆了门板架桥迎红军,红军走的时候又帮我们把桥加固、修高。” 1934年12月14日,红军攻占黎平县城。经过湘江一战,红军主力部队损失惨重,是继续西进贵州,还是北上黔东去湘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18日,黎平会议召开。黎平会议是中央红军长征途中召开的第一次重要的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战略方针之决定》,确定了中央红军长征的战略转兵——不去湘西去黔北,为中央红军长征走向胜利奠定了基础。 黎平会议旧址坐落于翘街,这条两边高、中间低,充满古建筑风情的街道如今已是黎平著名的旅游景点,随处可见穿着侗族服饰的妇女售卖充满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黎平是中国侗族人口最多的一个县,也是侗族文化的发祥地,有“侗乡之都”的美称。 两张拼合在一起的八仙桌,八把硬木椅子,几位领导人的画像,是黎平会议旧址能够留给今天唯一关于那次争论激烈的会议的遐想空间。 在旧址对面,是一座同样风格的黎平会议纪念馆,馆内藏有珍贵的历史照片300余幅、实物100余件。据黎平会议纪念馆副馆长易同军介绍,从2009年开馆至今,累计参观人次已达400万人次,近三个月每天接待1000余人。 据了解,1934年12月12日至21日,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在黎平期间进行了系列革命活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工作;召开群众大会,宣传革命理念;召开黎平会议,解决了中央红军的战略行动方针问题;部队进行了整编和扩红工作,提高了部队的机动性和战斗力;补充给养,进行修整等。 “红军离开黎平时,还特意在城内设立苏区钞票兑换点,为避免苏区钞票无法与其他地区通用而给群众造成损失,战士们向群众购买物资时支付的苏区钞票可以在兑换点兑换成银元。”这些历史细节令易同军印象深刻,“侗族是讲礼仪、热情好客的民族,他们讲究‘眼见为实’,当年红军用严明的军纪和适宜的民族政策赢得了当地民众的爱戴,让民众在观察后不是畏惧而是拥护军事力量,这在‘畏兵如虎’的黎平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易同军同时也是黎平县人民法院的特邀咨询员,在他眼中,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同样是司法者必备的素质,红色印记应当根植于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之中。 “传承和发展长征精神在黎平法院的文化工作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黎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家刚表示,确立创建具有“先进思想文化元素、革命传统文化元素、现代审判文化元素、廉政勤政文化元素、地域民族文化元素”的“红色法院”,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勤奋、务实”的“红色文化法官”是黎平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现在开庭!”就在今天,法官毛恩跃和书记员吴臣标在村寨中席地而坐,开始调解一起经济纠纷案件。 毛恩跃告诉记者,在矛盾纠纷发生地开庭已经是黎平法院法官们惯用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这位连续担任黎平县基层人民法庭庭长10年、民事审判一庭庭长3年的法官,有着独特的民事纠纷调解经验。在他23年办理的1300多件案子中,无一错案,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申诉上访。“就是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才能把矛盾从根上解决。” “不光要案结事了,还得案结事好。”一直活跃在侗乡田野进行巡回审判的法官王小芸经常这样告诫同事,案件如果生硬裁判,无法真正了解双方的矛盾,有时还会使矛盾加剧,因此,必须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这在拥有独特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地区尤为重要。 “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村规民约,很多问题可以由村寨中德高望重的寨老解决,所以许多案件到现场的效果更好。”黎平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廖声艳告诉记者,法院经常请村民和乡镇干部向法官教授少数民族语言,目前在法院干警中,能熟练掌握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官”占到73%。 夜幕降临,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侗族大歌正伴随着绚烂的灯光在城市中心的广场上演,整个城市陷入缠绵温柔的歌声中。 刚结束工作的毛恩跃发来消息:“今天的案子巡回法庭调解成功,原告和被告已经一起去喝酒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