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作为一个“民族、贫困、旅游、涉藏”的地区,市委、市政府结合丽江实际,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一流”这一目标,并采取多项措施加以落实。这为丽江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任务、注入了新动力。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相关要求,丽江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进程、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建设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步伐、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争创一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不断把丽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 一是示范带动,典型推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获得,每年创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5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和2个和谐寺观教堂。 注重培养不同类型的典型,在农村注重培育和树立示范村典型,在各族群众中培育和树立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文明户、互帮互助等先进典型,在城镇社区注重培育和树立践行“三个离不开”思想、各民族水乳交融团结的典型,在宗教寺院注重培育和树立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利益众生的典型,在学校注重培育和树立各族师生互尊互学、自立自强的典型,在企业注重培育和树立热衷民族事业、扶助各族群众发展的典型,在部队注重培育和树立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军民鱼水情深的典型。 二是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把团结进步创一流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城乡共建、企地共建、军民共建、对口援建,市委、市政府领导挂钩民族乡,市县(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村、社区、学校“一对一”结成共建对子,帮助梳理发展思路,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生产,改善民生。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是整合资源,行业配合广泛开展联动联创活动。建立健全联动联创机制,把团结进步创一流与“文明城市”“平安丽江”“双拥模范单位”“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团结进步创一流标准纳入并作为各级典型评比命名的前置条件,整合力量,资源互用,成果共享,相互促进,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共生和睦的联动联创局面。 四是注重特色,突出成果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推进团结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寺院、进市场“八进”活动,使“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机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 五是睦邻友好,互帮互建广泛开展友好村邻活动。把友好村邻的结对建设作为推进创一流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引导汉族村与少数民族村、少数民族村与村、先进村与后进村以及有历史矛盾积怨的村之间开展友好村邻结对建设,开展节日互访慰问,生产互帮互促,联办文体活动,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取长补短、团结进步,以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谐进步推动全市团结和谐进步。 六是梳理矛盾,解决问题广泛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梳理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逐项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列出解决时间表,明确责任,全力攻坚,确保全市创一流目标如期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