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天降大雨,他依约搭公车去赴会,车上乘客拥挤,心情不耐中,突然觉得某人的雨伞尖碰到了他的脚踝。 他本想转头对那不知轻重的人还以颜色。但是,车里实在太挤了,人挤人的,使他无法转身。车子行进中,当车子摇晃时,那雨伞尖就刺得更重,他心中的怒火逐渐升高,心想等一下非好好训斥对方不可。 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大站,下去了不少乘客。有了回转余地的他,愤怒地以皮鞋顶开那刺人的雨伞尖,然后转身怒视那个“不长眼”的乘客。这一看,发现对方竟然是个盲人!再看,刺他脚踝的,并非想像中的雨伞尖,而是她的拐杖!这一发现,让他原本难以扼抑的怒火,突然消失,脚踝也不再那么疼痛了。 为什么整个感觉会突然转变了呢?从表面看来,愤怒起因于刺痛他脚踝的“那个人”和“那件事”,再往深处想,其实是“这个人鲁莽又无礼”的想法。所以当他发现对方是个盲人的时候,他的“想法”变了,“感觉”也转变了。 在《庄子》里也有个故事,大意是:在烟雾弥漫的清晨,有个人划船逆流而上,突然一艘小船顺流直冲向他。他暴跳如雷,开始向对方怒吼,接著,发现撞上他的,竟然是一艘空船!他摇摇头的,气也消了。 很多时候,事情本身不会造成伤害,会伤害的是我们对事情的想法!而想法就是念头。念头不变,命运就无法改变;念头一变,世界就开始转变!转念的原因在于 “包容”,因为看到弱势,内心生出怜悯和包容,往怜悯和包容的方向思维,人就变得和善,所以气消。人的脾气,总在转念中不断的变化,往好的方向转,可以是丽日风和,春风拂脸,往怨恨的方向思考,人就变得暴躁,一念之间,可以成佛也可以成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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