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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流红楼|欧丽娟|薛宝钗论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一、前言
     
    薛宝钗之人物构设及其重要性,不仅是艺术形象的审美展示而已,更涉及整部《红楼梦》所探索的人性论与道德观,她与贾宝玉、林黛玉鼎足而立,共同呈现人生问题与价值判断的复杂与深刻。「借用简·奥斯汀的话来说,大凡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或以见识而瞩目,或因敏感而出名。」移观曹雪芹笔下所创造的这两位女主角,恰恰与此说十分相合,林黛玉固然是「因敏感而出名」,薛宝钗也的确是「以见识而瞩目」,故脂评即指出:总写宝卿博学宏览,胜诸才人;颦儿却聪慧灵智,非学力所致,皆绝世绝伦之人也。宝玉宁不愧杀!两人可谓涵括了小说中最主要的女性形象,因此作者不断以巧妙之笔在叙事的过程中让二姝对映互现。此外,书中还透过显隐不等的象喻方式,展现钗黛两人的各擅千秋、不分轩轾,如宝玉所居之怡红院中,庭院的设计乃是以「蕉棠两植」的方式暗蓄钗黛之分庭抗礼,以致宝玉认为必须「题『红香绿玉』四字,方两全其妙」,呼应了第5回写薛宝钗进荣国府之后,脂砚斋所批云:「按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姣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者,然世人性分甘苦不同之故耳。」而这样双峰并峙式的分庭抗礼,甚至会有所贴近、重迭,终究互相融合为一体,以致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为他揭开「性启蒙」之阶段的即是名唤「兼美」,「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的仙界女神。
     
    从红学发展中人物论的演化历史来看,脂砚斋乃是最早超出钗黛优劣而不以道德判断为终极关怀的阅读诠释者,早在两百多年前的传统评点视野中,就已清楚指出「善恶二分,忠奸判然」的人物塑造是不近情理的手法,「瑕瑜互见,美疵并存」才是人性的真实面相,所谓:人各有当也,此方是至理至情。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而「人各有当」的概念除了意指「各有所长」之外,还蕴蓄了一种多元共构的人格认知,脂砚斋便针对薛宝钗和袭人二人指出:
     
    若一味浑厚大量涵养,则有何令人怜爱护惜哉!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版,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幙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
     
    然而,脂砚斋的评析视角之后却几成绝响,野鹤所宣称「读《红楼梦》,第一不可有意辨钗黛二人优劣」,否则「便非能真读《红楼梦》」的主张,似乎是对脂批罕有的一缕微弱回响。衡诸《红楼梦》之阅读现象与诠释心态,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着明显的偏颇现象,在清朝以来「左钗右黛」的人物优劣论主流中,几乎都对薛宝钗采取一种「褒而后贬或褒中含贬」的讨论立场,清代解盦居士所谓:「此书既为颦颦而作,则凡与颦颦为敌者,自宜予以斧钺之贬矣。宝钗自云从胎里带来热毒,其人可知矣。」最足以反映此种阅读心理。民国以后,以俞平伯为例,虽然彷佛不乏各有千秋的持平之论,但其真正的人物评价却是:「作者对宝钗黛玉,胸中原是黑白分明的,表现在书中人贾宝玉心理方面亦正复如此。……所以『怀金悼玉』,无碍事实上的左钗右黛,而『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也不因而削弱作者笔下鲜明的倾向性。」从而,学者遂多主张「如果仅就薛林这一对艺术形象而言,从总的思想倾向来看,作者是贬斥薛宝钗钟爱林黛玉的,这个结论无疑是正确的,符合作品的实际情况的。」
     
    在这样预设强固的认知之下,有关薛宝钗种种言谈作为的解释,势必不免以负面的方式定调立论,而产生夏志清所指出的问题:
     
    除了少数有眼力的人之外,无论是传统的评论家或是当代的评论家都将宝钗与黛玉放在一起进行不利于前者的比较。……这种稀奇古怪的主观反应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部分是由于一种本能的对于感觉而非对于理智的偏爱。……如果人们仔细检查一下所有被引用来证明宝钗虚伪狡猾的章节,便会发现其中任何一段都有意地被加以错误的解释。
     
    如此认知心态之影响所及,《红楼梦》人物研究的整体结果,往往表现出一种极端化、扁平化的思维方式,犹如「中国读者习惯将黛玉看作是一个令人荡魂摄魄的天仙,一个优雅娇弱的美女和才情横溢的诗人;……他们要把她纯粹看作是不受丑陋情欲沾染的绛珠仙草的化身。然而这样一种形象是对一个复杂性格的明显的简单化。」将此说之陈述句式和推论逻辑移诸薛宝钗的人物形象评判上,只要把相反的内容填充进去,便可以获得以下的论点:中国读者习惯于将宝钗看作是一个虚伪不实、圆滑世故的商人,一个表里不一的俗士和处心积虑的阴谋家;他们要把她看作是充满丑陋欲望沾染的金玉良姻的追求者。然而事实上,这一种形象也是对一个复杂性格的明显的简单化。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悲剧人物既不能是『邪恶的』,也不能仅仅只是『厄运』的牺牲品。」这是因为悲剧有其复杂难测的人性议题,承担悲剧的人物也必须拥有丰富多面的心灵寓涵始得以展演悲剧的深度与力量,因此著名的小说家佛斯特在分析小说艺术时,也认为只有生命深不可测的圆形人物才能短期或长期地作悲剧性的表现。薛宝钗作为一个悲剧人物,乃是无庸置疑,但她多元复杂的丰厚性格,在长期「左钗右黛」的情况下明显并未受到足够的认识与阐发。即以书中所开启的空、情、色三个人生视点而言,其中「空」的层次乃立足于宗教哲学的形而上角度,展示出对世界清醒认识的灭情观,虽以一僧一道为代表人物,但事实上被视为务实的、世俗取向的薛宝钗亦具备了此一精神范畴。她以「热闹繁华中洞见虚无幻灭」的悟道者禀赋,为望文生义的贾宝玉指出《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并不是一出喧哗嘈杂的「热闹戏」,其中那支〈寄生草〉的「词藻动人」之处,乃是归结于「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幻灭意趣,而成为贾宝玉性灵成长过程中「出世哲学」的思想启蒙者,最后甚至成为其人生终极价值。仅此一端,便足见薛宝钗之人格厚度确有其深不可测之处,遑论其他多种面向。是故对此一复杂性格的简单化、极端化看待,毋宁是偏离客观理智的做法。
     
    既然这种简化/极化的做法行之已久,有关薛宝钗之论据也几乎成为不证自明的定说,则对《红楼梦》人物论述的框架而言,恐怕无法提供足以进一步发展深化的研究基础。本文即针对红学中有关薛宝钗之几个核心议题,就那些常常被引用来证明宝钗虚伪狡猾,而被有意地错误解释的章节或语词重新探讨,在每一个具体问题上提出不同的论据与分析范式,亦即进行对小说文本之全面检证,以避免选择性取材而孤证引义所产生的偏倚现象,冀图从根本处廓清文本依据、推导方式的纠绕罅隙,为日后更高层次的人物论述奠定较稳固的基础。
     
    二、核心情节的个别分析:世俗人文主义的表现
     
    Henry James早已指出:「要说某些情节在本质上要比别的情节重要得多,这话听上去几乎显得幼稚。」这是因为「一部小说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像任何一个别的有机体一样,它是一个整体,并且连续不断,而且我认为,它越富于生命的话,你就越会发现,在它的每一个部分里都包含着每一个别的部分里的某些东西。」而面对伟大文学作品中那发展完整、复杂互涉的有机结构时,更不能忽略一种巨细兼摄、全幅掌握的研读心态,始能将隐显不一的相关讯息充分挖掘,从而达到俄国文论家别林斯基所提醒的客观性:「在论断中必须避免各种极端。每一个极端是真实的,但仅仅是从事物中抽出的一个方面而已。只有包括事物各个方面的思想才是完整的真理。这种思想能够掌握住自己,不让自己专门沉溺于某一个方面,但是能从它们具体的统一中看到它们全体。」
     
    然而,《红楼梦》接受史的主要特色之一,即是突出书中某些「经典场面」、少数情节或片言只语的重要性与代表性,过度集中而又抱持特定成见的结果,往往便落入断章取义与深文周内的境况。因此必须还原这些单一情节或用语与整体的统一关系,抉发个别与全体的交互轨迹,以取得恰当的定位与适切的理解。本节先就「情节」部分而论。
     
    (一)「嫁祸」论
     
    「嫁祸」可以说是烙印在薛宝钗身上最深的道德疤痕,刻蚀在她的人格图版上,成为一切定罪性审判的出发点。如果要对薛宝钗的人格建构有所重整,「嫁祸论」的成立与否应是最关键性的根本所在。
    
     
    依书中第27回所述,薛宝钗于滴翠亭扑彩蝶时,恰听得小红与坠儿有关私情传帕之一番悖礼隐私,此际一方面顾虑「他素日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一方面却苦于「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之故,电光石火之间,遂使出「金蝉脱壳」之计以求脱身,故意放重了脚步,笑着叫道:「颦儿,我看你往那里藏!」一面说,一面故意往前赶,还说:「我才在河那边看着林姑娘在这里蹲着弄水儿的。……他倒看见我了,朝东一绕就不见了。别是藏在这里头了。」一面说,一面故意进去寻了一寻,然后抽身就走,口内说道:「一定又是钻在山子洞里去了。遇见蛇,咬一口也罢了。」一面说一面走,心中又好笑:这件事算遮过去了,不知他二人是怎样。小红与坠儿却信以为真,做出「林姑娘蹲在这里,一定听了话去了」的判断,同时更忧心「林姑娘嘴里又爱刻薄人,心里又细,他一听见了,倘或走漏了风声,怎么样呢?」至此为止,此事便因作者另叙他线而岔开,乃不了了之。
     
    对这段描述,何其芳的看法较为谨慎保守,认为「水亭扑蝶,自然可以看出她有机心。但这种机心是用在想使小红坠儿以为她没有听见那些私情话,似乎还并不能确定她是有意嫁祸黛玉。」这在「左钗右黛」的主流意见中,已算是罕见的看法;至于张爱玲则径断之为嫁祸,所谓「批语盛赞宝钗机变贞节,但是此处她实在有嫁祸黛玉的嫌疑,为黛玉结怨。」此说尤其代表了大多数读者对这段情节的理解,属于众所熟悉的习见论调。但两者都仅从情节中的孤立片段着眼,单就故事链中的单一环节立论,难免断章失据而欠缺足够的说服力。千云既被夏志清视为「少数有眼力的人」,乃以不同的角度指出「原作写得很明白:当宝钗看到宝玉去了潇湘馆的时候,她除了避嫌而外,丝毫没有什么嫉妒之心。至于扑蝶那一节,更是一段很美的抒情文字,是用以表现薛宝钗的乐趣的。以后,薛宝钗也只是为了避嫌,才来了个『金蝉脱壳』之计。如果说薛宝钗是有意识地嫁祸于人,这不仅在整个作品里,没有任何思想上和感情上的线索可寻,从作者的心情上来说,也是难以理解的:曹雪芹为什么对于一个卑劣奸诈之徒,在揭发她之前,先为她写一段美丽的抒情文字来美化她?……如果作家不是疯子,他能够这样去刻画他笔下的人物吗?」
     
    这番说法中所表现的眼力,即在于将孤立的环节还原至承接一贯的脉络中,进一步从连续发展的整体情境思考,从而发现孤证引义难以在整体结构中妥贴立足的扞格矛盾。因此,至多只能推断薛宝钗的行为固然是出自熟谙人性而巧妙运用的机智造作,并非一片纯真坦率的人为之「伪」,却并非是嫁祸黛玉的陷害诈欺,在已经来不及脱身的情况之下,固然可以呆楞楞地作一个察听隐私的现行犯,以显示此心坦荡;然而若是力图脱身以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也未尝不是人类心理的自然反应。进一步探究宝钗此举之所以会关涉到黛玉,实有诸多必然之理可循:
     
    一则是出于心理的惯性作用。宝钗扑蝶之前,本就是要往黛玉处邀她至园中与众人玩耍,只因见到宝玉先一步进了潇湘馆,为免黛玉多心猜忌,才半途抽身回来。因心理的惯性作用,先前作为意念所在而欲寻找之人物会在脑海中依然留存,于扑蝶的短时间中暂时隐没形成残像;一旦面临迫切需要之际最易呼之而出,成为信手拈来的取材对象,毋乃十分便当而合于人情之常。
     
    二者比较园中诸人,也唯有黛玉适合作为宝钗之共戏者。遍数园中诸人,宝玉乃其避之唯恐不及的对象,「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当然不会在此自招嫌疑;而迎春乃浑名「二木头」的「有气的死人」,惜春则是素日好与尼姑交游,一心想要「明儿也剃了头同他做姑子去」,显然都与风雅绝缘,平日留心的宝钗自然不会不知,故也可以从名单中刊除;其他如槁木死灰之李纨、庶出敏感之探春、权高威重之凤姐,也都因为性格或处境的因素,在在不宜涉此暧昧情事;至于贴身丫鬟莺儿以及其他下人之辈如香菱等,更因为与小红份属同级而易于招致猜忌惹出祸端,势必不能沾染此事,否则就是陷其人于不义;至于各方面皆适合担当任务的史湘云,却又恰巧不在园中。于是,身分、阶级、才华、情谊皆彼此相当的林黛玉,便自然而然地雀屏中选。
     
    第三,从潇湘馆的半途掉头以致滴翠亭的金蝉脱壳,宝钗都一直处在「避嫌」的行动考虑之下,亦即一种但求无碍的消极避祸心理,差别在于前者简易即致,后者则必须急中生智运用策略,但本质都与设局构陷之类的积极意图迥异。更值得注意的是,论者往往忽略更大的文本坐标,以致无法定位「嫁祸」的「祸」究竟何在。实际上,从事发之后至第80回为止,小红所担心「倘或走漏了风声」的忧虑显然无疾而终,为期数年之间都一无所碍,就此结果来看,被「嫁祸」的林黛玉根本是毫发无伤。则既无「祸」可言,「嫁祸」之举自然便无法成立。
     
    尤其应该进一步指出的是,这样类似「嫁祸」的情节并非绝无仅有的一个孤例,书中其他地方还似曾相识地发生过多次平行现象;而比观前后诸例,可以更分析出众人之所以往往利用林黛玉以制造不在场证明,作为个人洗脱嫌疑、免除人际纷扰的真正原因。
     
    如第46回记载:邢夫人为了替贾赦讨娶鸳鸯,特地前来与王熙凤商议。而明知其事绝不可为的王熙凤,为了避开邢夫人的莽撞出丑,便先命平儿到别处逛逛,以免讨婚受阻的邢夫人在下人面前下不了台,导致羞怒更甚地殃及无辜。没想到平儿到大观园中,偏偏遇到袭人、鸳鸯等人,而鸳鸯又将一心奉承的鸳鸯之嫂口角抢白了一顿,以致鸳鸯之嫂羞恼交加地回来向邢夫人等回话时,反倒将平儿牵扯出来。为了去嫌避祸,王熙凤与另一位婢女丰儿当场天衣无缝地合演了一出对口双簧:
     
    凤姐便命人去:「快打了他(案:即平儿)来,告诉他我来家了,太太也在这里,请他来帮个忙儿。」丰儿忙上来回道:「林姑娘打发了人下请字请了三四次,他才去了。奶奶一进门我就叫他去的。林姑娘说:『告诉你奶奶,我烦他有事呢。』」凤姐儿听了方罢,故意的还说:「天天烦他,有些什么事!」
     
    很显然,林黛玉在这里又被祭出来当一面挡箭牌,不知不觉地在王熙凤与邢夫人婆媳之间错综复杂的纠葛中发挥了缓冲的功能,更为平儿卸除了眼前呼之欲出、山雨欲来的的危机。而从王熙凤与丰儿之间无须套词排练,立时即可以互相搭配得如此当行熟惯,则林黛玉作为众人纷扰之有力屏障,恐怕是所在多有之事;至于王熙凤故意夸大其词所说的「天天烦他,有些什么事」,更微妙地为林黛玉铺垫了为人开脱的日常功能。如果说,王熙凤(以及丰儿)是因为看准林黛玉孤独无依的处境才加以利用,而专拿她作为洗清自身嫌疑的替死鬼,这显然是有悖情理的,因为她曾以当家理事者的身分,开了林黛玉这样的玩笑:「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同时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如果不是上级长辈心意所趋已经显朗,擅于揣摩上意、谨守分寸大体的王熙凤绝不敢如此露出形迹,拿宝玉的终身大事乱开玩笑,因而此回脂砚斋更批道:「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如此,便不能推断王熙凤有意诬陷林黛玉。何况,王熙凤对林黛玉的体贴实在已达入微之境,试看书中描述秋冬时节日短天冷之际,凤姐即向贾母、王夫人建议于大观园中另行分厨而爨,以免诸位姑娘往返奔波,所谓:「小姑娘们冷风朔气的,别人还可,第一林妹妹如何禁得住?就连宝兄弟也禁不住,何况众位姑娘。」这段情节,犹如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之时,贾宝玉特别叮咛关照的「林妹妹怕冷,过这边靠板壁坐」,一片真心关怀都溢于言表。因此余英时认为,实际上王熙凤不但以姊弟之情给予贾宝玉真诚的关照与呵护,对宝黛之爱情也是抱持维护出力的态度。则王熙凤之利用黛玉除灾免祸,应另具理由。
     
    至于书中所出现的另一次类似的情节,更耐人寻味的地方,在于此次林黛玉再度被祭出作为挡箭牌,乃是经过宝玉的审慎认可的。故事发生于第58回,被拨入黛玉房中使唤的藕官,在大观园中烧纸钱以奠祭死去的菂官,不巧被素日不合的婆子撞见,因此状告层峰欲问其违禁之罪;幸而宝玉适时拔刀相助,将情责一肩兜揽下来并编了一套说辞加以弹压,使婆子只得自认看错了,说:
     
    「我如今回奶奶们去,就说是爷祭神,我看错了。」宝玉道:「你也不许再回去了,我便不说。」婆子道:「我已经回了,叫我来带他,我怎好不回去的。也罢,就说我已经叫到了他,林姑娘叫了去了。」宝玉想一想,方点头应允。那婆子只得去了。
     
    我们可以注意到这又是一个极度为难的尴尬处境,一方面婆子已经回过话,因此必须拿人去见,这是大家族严如铁律的治家法则;但一方面护怜心切的宝玉又以严词恐吓加以阻挡,以致无法拿人交差,这将使婆子无法交代,势必沦为无中生有的诬告或办事不力而惹祸上身,正是进退维谷之两难境地。于是林黛玉又发挥了润滑的功能,成为双方两全其美的缓颊力量。试看婆子所说的理由,显然只要是被「林姑娘叫了去」,则藕官即使是干犯禁忌且已被婆子拿住,都可以立刻脱身不去回话,而等着问罪的奶奶们也不会追究,甚至就此搁置不论,否则不但眼前迁延不了一时,日后更是如何能够幸免?畏上惧威的婆子为了自保,当然不会自惹尾大不掉的麻烦,于是她自己在此进退维谷的情况下急中生智,虚拟出人犯被「林姑娘叫了去」的借口,应该足以发挥让她摆脱罪嫌的有效力量。
     
    再从宝玉听此一计后,思考一番便点头应允的反应来看,显然也是因为黛玉拥有此一至高之特权,足以为藕官卸责,而且此举对黛玉也丝毫无损,足以达到两方俱全的效果,否则宝玉岂肯将自己最为挚爱的黛玉用作牺牲品?虽然藕官本就是指派给黛玉使唤的小旦,谎称被黛玉叫去乃是顺理成章,而宝玉的个性也本即如王熙凤所说:「宝玉为人不管青红皂白爱兜揽事情。别人再求求他去,他又搁不住人两句好话,给他个炭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但他对黛玉呵护备至、细心周到,焉能让自己兜揽烦难的个性移祸于日常步步小心、不敢稍有侵犯的情人?因此,从婆子临机应变幻设拟出的假托之词,以及宝玉经过思考斟酌之后的认可应允,在在可见黛玉绝不是被用来顶缸的可怜虫,反而证明了她在贾府中特有的优越地位与豁免权。
     
    因此,林黛玉以亲戚客居之尊与贾母宠溺之贵所塑造的娇客身分,透过「核心/边缘」、「宠儿/孤儿」兼具的微妙处境,反倒可以提供免于贾府内部人际纠葛的双重免疫力,让诸多极可能越滚越大的是非可以到此为止,终究不了了之,避免膨胀为大型雪球而掀起风暴。正如黛玉与湘云的一场口舌之争中,宝玉对偏执之黛玉所劝说的:「谁敢戏弄你!你不打趣他,他焉敢说你。」所谓「谁敢戏弄你」正指出黛玉的地位之尊是无人胆敢稍加侵犯的,连旗鼓相当的湘云都只是被动反击,其他人就不言可知。
     
    林黛玉深受贾母庇护的娇贵身分,在贾府孙辈中地位的突出乃是显而易见的,所谓:「黛玉自在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书中更是处处可见贾母这位大家长以各种行动展示出这位外孙女的与众不同,例如她可以为了宝玉生气、黛玉中暑,而执意不去打醮祈福的清虚观,并为了宝黛不和而抱怨哭了;当大家凑分子替凤姐庆生时,这位老祖宗除了自己的二十两之外,「又有林妹妹宝兄弟的两分子」,一体怜惜守护的地位不言可喻;而当元宵节放炮仗时,还出现「林黛玉禀气柔弱,不禁毕驳之声,贾母便搂他在怀中」这独钟一人的景象,以致会因为看到黛玉与薛家母女之间亲如母子手足的胶漆之情,而感到十分喜悦放心;用饭时更特别赏赐,指着「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此外,贾母还将看顾黛玉的责任扩大到身边众人身上,既特别叮嘱史湘云别让宝黛二人多吃螃蟹,以免影响健康,还千叮万嘱薛姨妈照管黛玉,至于私底下「老太太们为姑娘的病体,千方百计请好大夫配药诊治,也是为姑娘的病好」,以致亲自探视疾病,更老早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例行工作。这样时时与「人间龙凤」般之贾宝玉相提并论,乃至被联名直呼「两个玉儿」的待遇,在在都强化了黛玉备受爱宠的娇贵身分,故脂砚斋即有「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而府中「将黛玉亦算为自己人」之说。
     
    于是我们看到的是,林黛玉承受了贾母这位最高权威公开的娇宠与纵容,而获得无人敢撄其锋的特权地位,至多只有豪爽敢言的史湘云曾当面表示过不满,其余姊妹多百般宽待。如书中所记述的:黛玉在自己房中养病时,「有时闷了,又盼个姊妹来说些闲话排遣;即至宝钗等来望候他,说不得三五句话又厌烦了。众人都体谅他病中,且素日形体娇弱,禁不得一些委屈,所以他接待不周,礼数粗忽,也都不苛责」。于是在周遭他人的包容或忍耐之下,林黛玉取得了任性的权利,以自我为中心的直率情形便一直持续下去,构成了「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的特殊情况。
     
    事实上,连作粗活的下人傻大姐,在贾母的保护伞之下都拥有无人企及的特权,所谓:
     
    这傻大姐年方十四五岁,是新挑上来的与贾母这边提水桶扫院子专作粗活的一个丫头。只因他生得体肥面阔,两只大脚作粗活简捷爽利,且心性愚顽,一无知识,行事出言,常在规矩之外。贾母因喜欢他爽利便捷,又喜他出言可以发笑,便起名为「呆大姐」,常闷来便引他取笑一回,毫无避忌,因此又叫他作「痴丫头」。他纵有失礼之处,见贾母喜欢他,众人也就不去苛责。这丫头也得了这个力,若贾母不唤他时,便入园内来顽耍。
     
    一个专作粗活的下等傻丫头尚且得以因宠而得力,在人际关系势利复杂的贾府中取得了「他纵有失礼之处,见贾母喜欢他,众人也就不去苛责」的豁免权,甚至享有入园戏耍的特殊优遇,则林黛玉具备了亲外孙女的血缘关系与超凡脱俗的出众才貌,其得力处理应更是远远有所过之。事实也正是如此。则既然宝玉的特权来自于「贾环等都不怕他,却怕贾母,才让他三分」,以致同受贾母宠爱的黛玉也没有例外,不但宝玉曾当面对黛玉指出「谁敢戏弄你」的娇贵地位,一片丹心护主的紫鹃也指出黛玉的处境是「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显然贾母的偏怜溺爱,无形中更足以为黛玉筑起了一道诸事不侵的围墙。从第32回记载袭人指称林黛玉豁免于绣黹的特权,所谓:「他可不作呢。饶这么着,老太太还怕他劳碌着了。大夫又说好生静养才好,谁还烦他做?旧年好一年的工夫,做了个香袋儿;今年半年,还没见拿针线呢。」显见贾母的护爱优遇,竟使黛玉连传统妇德中不可或缺的女红都得以免除;再加上她身为未出嫁的小姑,于旗俗中与三春、宝钗等又尊于李纨凤姐等已嫁者的家族地位,更使得来自外界的种种指责不敢轻易近身,纷扰便可以逐渐淡化而消弭于无形。
     
    一如宝玉能够承揽诸多烦难之事,包括贾环恶意推倒灯油烫伤宝玉、彩霞偷窃王夫人之玫瑰露,其结果「都是宝玉应了,从此无事」、「宝二爷应了,大家无事」,从而促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理由同此。两者唯一不同的是,宝玉往往自动自发地出面承揽,所谓「明儿老太太问,就说是我自己烫的罢了。」又如「这件事我也应起来,就说是我唬他们顽的,悄悄的偷了太太的来了。两件事都完了。」黛玉则每每是不知不觉地背了黑锅,而依两人个性的特质来推断,对无辜受冤之事,宝玉总是大而化之地豁达以待,黛玉应该会心细如发地自怨自怜。但无论如何,书中皆未曾见黛玉为此种事而受累,显然其作为「免罪牌」的特权地位发挥了极大作用,以致事情都因此而沉埋隐没、不了了之,连黛玉自己都自始至终毫不知情,可见宝黛之消灾功能十分一致,两者之间仅有自觉与否的差异而已。如此则是黛玉身为「核心人物」的特权。
     
    也正是因为身居「核心人物」之故,黛玉面对贾府中崇高体面的威权人物,小自周瑞家的、大至凤姐,都展现出直言无讳、尖锐难当的率性谈止,而毫无寄人篱下的委屈客气。如书中明示道:「贾府风俗,年高伏侍过父母的家人,比年轻的主子还有体面,所以尤氏凤姐儿等只管地下站着,那赖大的母亲等三四个老妈妈告个罪,都坐在小杌子上了」,依此大家风俗,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自恃是邢夫人陪房,连王夫人尚另眼相看,何况别个」,掌理大观园声望卓著的探春更必须以礼相待,「看着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年纪,叫你一声妈妈」;至于哺育过小姐少爷的奶娘,往往更是备受其他下人的尊重容让,甚至会「逞的比祖宗还大」。在这般背景之下,林黛玉对他们的所采取的态度却迥非另眼相看与谦逊退让,以周瑞家的为例,其本身即担任贾府的资深管家,丈夫周瑞更是王夫人的陪房,因此刘姥姥首度前来贾府打秋风时,即是转借周瑞家的引介帮忙,而周瑞家的也借机显弄自己的体面。但当周瑞家的送来宫花之际,黛玉先是计较送花对象,问道:「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表现出唯我独尊的专宠态势;待得到「各位都有了,这两枝是姑娘的了」的答案后,便冷笑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以致周瑞家的听了,一声儿不言语。
     
    其次,第8回亦载众人在薛姨妈处吃食谈笑,奶娘李嬷嬷在宝玉三杯酒后出面加以劝阻,使宝玉登时扫去兴致,黛玉立刻回击道:「别扫大家的兴!舅舅若叫你,只说姨妈留着呢。这个妈妈,他吃了酒,又拿我们来醒脾了!」同时一边悄推宝玉鼓动他赌气,一边悄悄的咕哝说:「别理那老货,咱们只管乐咱们的。」那李嬷嬷不知黛玉的意思,还说:「林姐儿,你不要助着他了。你倒劝劝他,只怕他还听些。」如此便引来黛玉更尖锐的回应:「我为什么助他?我也不犯着劝他。你这妈妈太小心的,往常老太太又给他酒吃,如今在姨妈这里多吃一口,料也不妨事。必定姨妈这里是外人,不当在这里的也未可定。」一番话语形同挑拨离间,惹得李嬷嬷又是急又是笑,说道:「真真这林姐儿,说出一句话来,比刀子还尖。你这算了什么。」
     
    最鲜明的例子则是第25回所记述的:王熙凤开了黛玉「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的玩笑,李纨笑向宝钗道:「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林黛玉立刻反驳道:「什么诙谐,不过是贫嘴贱舌讨人厌恶罢了。」说着还啐了一口。而平日所向无敌、呼风唤雨的凤姐面对如此强烈尖锐的轻贱不屑,却也未充分发挥其「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话的男人也说他不过」的特长置对方于无所招架之地,只是回归基本面就事论事,挑明宝玉之样貌、门第、根基比配有余的事实而已;林黛玉听后的抬身就走,并不是被击中要害的困窘难当,而仅仅只是小儿女羞于谈及婚事的害臊而已,故书中继续描写随后二人依然说笑不休的情节,彼此情谊丝毫未损。而当宝玉被魔法所祟,终于起死回生之后,念了「阿弥陀佛」以示宽心的林黛玉被宝钗嘲笑,竟红了脸啐了一口,道:「你们这起人不是好人,不知怎么死!再不跟着好人学,只跟着凤姐贫嘴烂舌的学。」一面说,一面摔帘子出去了。上述种种核心人物万夫莫敌的态势,都显示出黛玉唯我独尊的率性乃是在高度的纵容优遇之下助长起来的。
     
    另一方面,出于林黛玉孤身一人寄居荣国府的身世背景,又抱持「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孤傲态度,以及「本性懒与人共,原不肯多语」、「天性喜散不喜聚」的性格所形成的畸零处境,则使得问题容易及身而止,不会随着亲友错综的人际网络而不断扩散。一如王熙凤曾指出:林黛玉拥有处理现实世务的能力,却因为与薛宝钗「偏又都是亲戚,又不好管咱家务事」,于是许多状况很难十分去问她意见,由此即足以说明那来自外姓亲戚所产生的隔阂或距离,正是让林黛玉置身事外的主要原因;再加上拒人以远的孤傲性格,以致「拒人于外的自我,在社会团体之中也就彷佛居于『外来者的地位,他们是边缘的、无声的、或软弱无力的』」,这便造就了特属于「边缘人物」的专利。
     
    因此,林黛玉所具备的乃是「核心人物」才有的不可侵犯的娇宠地位,以及「边缘人物」才有的无牵无挂的孤绝处境,「核心/边缘」兼具、「宠儿/孤儿」皆备而两相混糅的结果,便形成她所特有的对人际纠葛的双重免疫力。试将相反相成之二理表列如下:
    
    因而薛宝钗、王熙凤、老婆子与贾宝玉等人藉之以开脱卸责,理由绝不是欺负她孤掌难鸣的落井下石,事实上恰恰正好相反。由此也才足以解释,何以脂砚斋于「滴翠亭杨妃扑彩蝶」一段批道:「可是一味知书识礼女夫子行止?写宝钗无不相宜。」完全以赞赏的笔调称许宝钗一时天真流露的扑蝶之美,然后对她的「金蝉脱壳」之举也未曾以嫁祸视之,反而在宝钗故意放重了脚步,接着笑问「你们把林姑娘藏在那里」的这段描写中,批道:闺中弱女机变如此之便,如此之急。……像极,好煞,妙煞,焉得不拍案叫绝!于回末总评中更指出:「池边戏蝶,偶而适兴;亭外(金蝉),急智脱壳。明写宝钗非拘拘然一迂女夫子。」很显然,脂砚斋在宝钗身上所看到的,并不是深于城府的心计、机诈、谋略与陷害,而是巧于应变的急智、灵活、聪明与慧黠;至于事后「心中又好笑」的反应也未受到不够宅心仁厚之批评,显系理解此举无关嫁祸陷害,而纯粹是出于游戏好玩之故。这与现代许多读者的看法正可谓背道而驰。
     
    当然,为了细部还原急中生智的思考过程,文字铺陈难免显得冗长繁复,但事实上,平日积淀贮存的种种思虑本足以在电光石火的瞬间辐辏,链接、组织而快速形成决断,这就是脂砚斋盛赞宝钗机变急智的原因。脂砚斋身为《红楼梦》最早的读者甚至创作的参与者,其察曹雪芹之心也明,其知曹雪芹之文也深,如此一片推赞之情,其理由或于上述所论可见。
     
    (二)有关金钏儿之死
     
    学者一般认为:「对于金钏儿之死,薛宝钗是清楚的。」以此作为论证的起点,从而认定:「最能使人感受到这个『冷美人』透心彻骨的森然冷气的,莫过于她在金钏投井、三姐饮剑、湘莲出家这一系列事件中的态度了。……从这些地方看冷美人之冷,是冷漠、冷酷;她的镇静理智、毫不动情,是对于弱者、不幸者的无情。」这也几乎成为不证自明的定论。
     
    然而,从书中第32回有关情节的叙事过程来看,我们必须厘清的是:
     
    首先,宝钗全然不知金钏儿投井的真正原因。事实上,连府里与府外、上位与下级之间讯息流通极其迅速的贾府人际网络中,身处同一阶级的婆子也对此一无所知,所谓「这是那里说起!金钏儿姑娘好好的投井死了!……前儿不知为什么撵他出去,在家里哭天哭地的,也都不理会他,谁知找他不见了。刚才打水的人在那东南角上井里打水,见一个尸首,谁知是他。」则以平素刻意远离是非的性格,以及有别于下层生活之上位阶级的区隔,薛宝钗更不会风闻其事。故当她听了老婆子的报信之后,先是出以超乎意外的反应,诧异道:「这也奇了。」然后便忙向王夫人处来道安慰;等到王夫人自己提到此事,宝钗顺势所致问的也是:「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如此种种皆显见其居心清白,朗朗可鉴;待安慰之后,宝钗特地回家去取自己衣裳做为金钏儿的装裹之用,却在取了衣服回来时,「只见宝玉在王夫人旁边坐着垂泪。王夫人正才说他,因宝钗来了,却掩了口不说了。宝钗见此光景,察言观色,早知觉了八分。」而其所知觉的「八分」,指的是整个事件系因宝玉而起,以及从其惨烈程度可以推想出来的,与情色性质有关的部分;而剩下的「二分」,即是事件的具体内容与细节部分,毕竟这只有身历其境的当事人才能完整知晓。可见宝钗是在事后才依种种形迹揣摩得知,先前所作所为实在属于「不知者无罪」,其人绝非文过饰非之辈。
     
    其次,既然宝钗事先完全不知底里,自然只能依据王夫人所述的一面之词作为评论的依据。而王夫人的说法是:
     
    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
     
    分析整段话中,只有「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的部分经过和「投井死了」的最终结果是合乎事实的,其他所谓「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的事故原因、「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的虚拟打算,和「谁知他这么气性大」的行为诠释全属子虚乌有。但心知肚明的唯有王夫人和读者,不明究里的宝钗却是别无选择,只能将此一面之词照单全收,作为推理说情的大前提,而在王夫人所提供的信息基础下,对金钏儿之所以跳井的种种可能因素进行缜密合理的推演思路:
     
    1、宝钗先是从一般人性着眼,认为金钏为此小小细故而赌气投井是不可能的,故质疑道:「岂有这样大气的理!」一个自幼以侍候为务的婢女,生涯中所承受的委屈打击已不知凡几,如黛玉般禁不得一点委屈的「大气」完全缺乏培养的环境条件,为细故赌气投井明显背离常情常理。因此宝钗同时由此进一步推断:「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这就是以「意外」来解释金钏儿的事故。在不以金钏儿为不识大体的前提下,此种推测可谓合情合理。
     
    2、随后宝钗才考虑另一个「非意外事故」的可能性,进一步推论道:「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胡涂人,也不为可惜。」至此则是退而求其次,姑且承认「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的金钏儿竟会因此而赌气投井,将宝贵的生命葬送在无谓的「大气」(即过度的自尊或骄傲)之下。如此行径的确属于轻重不分的偏激行事,则就此判断其人为「胡涂人」,其实也并不为过。因此脂砚斋对这段被误解为「冷酷无情」的言论,所抱持的看法乃是:善劝人,大见解。惜乎不知其情,虽精金美玉之言,不中奈何!很显然,脂砚斋慧眼洞见宝钗不知其情(情乃「情实」之意)的无辜,洗刷了宝钗漠视人命的嫌疑;而以「大见解」、「精金美玉之言」赞赏其体贴入微之心意与恺切周全之推论,更足见其入情入理之练达。
     
    其三,宝钗所谓「也不为可惜」的说法,一方面是基于「胡涂人」的前提,一方面则是出于安慰长辈的心理。首先,当宝钗知晓金钏儿投井之事时,便忙向王夫人处来道安慰,整场对谈出以「安慰」的动机或目的本就十分明确;何况死者乃王夫人亲口所谓「虽然是个丫头,素日在我跟前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的金钏儿,情属非常,悲痛更甚,则为减轻其心中过重的罪咎感,言谈之间偏向长辈以达安慰的目的,实也是人之常情,正如我们也往往站在亲近的倾诉者这边,以论断是非一样。因此整个谈话过程中,她一方面透过旁观者的冷静权衡,剥除不切实际的非理性情感因素,说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目的正是在指引沦陷于感伤情绪中的王夫人当前唯一具体可为的方向。因为无论死因为何,逝者已矣,一切悔愧自责都无济于事,为死者尽心的唯一方式,即是好好安排后事、照料遗族,而这都确实偏重于物质的补偿。也因为如此,曹雪芹亦藉一般家下人之口对此事表达类似的看法,第33回记述老婆子重听,将「要紧」错听成「跳井」,遂就金钏之事发表一段议论,说道:「有什么不了的事?老早的完了。太太又赏了衣服,又赏了银子,怎么不了事的!」显而易见,对一般人来说,「又赏了衣服,又赏了银子」正是「了事」的唯一做法。同时为了助成王夫人的心愿,宝钗更身体力行地摒除人人不免的忌讳心理,捐舍自己新作的衣裳给金钏儿装裹入殓,这岂非正是「尽主仆之情」的具体行动!足见她一心一意都以慰藉尊长为重。
     
    毕竟,面对流泪自责不已的尊亲长辈,自己又对真正的实情不明究里,宝钗身兼「晚辈」与「不知者」的处境,如何可能以替天行道的姿态来兴师问罪?既非法官,亦非检察长,探求真相、伸张正义都与此无关,而情感安慰、减轻负荷与解决问题实为其唯一要务,宝钗之所作所为,实乃十分合乎情理。退一步言之,即使宝钗事先得知实情,洞悉事件之因果关系,但在传统伦理观念的约束之下,身为晚辈者本亦不宜当面究责于长辈,最多也只能消极地保持沉默而已,一如贾琏、凤姐之于贾赦、邢夫人,以及贾宝玉之于迁怒王夫人的贾母;何况实在是不明究里,处于不可能怀疑长辈所言所说之情境,自仅能凭目前所知来就事论事。只要回归整体的脉络之中来观察,宝钗的言谈其实都合于人情世理。
     
    因此在整个论述的脉络中,若断章截取「也不过是个胡涂人,也不为可惜」两句为据,甚至跳接「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一语,用以证明宝钗用钱打发弱势者的无情冷酷,恐怕有失严谨与周延。
     
    (三)有关尤柳事件
     
    在金钏儿事件中,宝钗所抱持的伦理价值与生命哲学观已呼之欲出,而与金钏儿事件具有同一性质的尤柳事件,更明显透出一种以生者为优先的价值排序,属于世俗人文主义的儒家思想。
     
    第67回载其事云:当尤三姐情困自刎而香消玉殒,柳湘莲情悟挥剑而去发出家之讯息传来时,「宝钗听了,并不在意,便说道:『俗语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前日妈妈为他救了哥哥,商量着替他料理,如今已经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妈妈也不必为他们伤感了。倒是自从哥哥打江南回来了一二十日,贩了来的货物,想来也该发完了。那同伴去的伙计们辛辛苦苦的,回来几个月了,妈妈和哥哥商议商议,也该请一请,酬谢酬谢才是。别叫人家看着无理似的。」
     
    对此,论者多批评宝钗为一「冷静到冷酷的冷美人」,连薛蟠都比宝钗有人情味,因此这段情节表现出「作者对宝钗的贬斥真是到了入骨剔髓的程度」。然而,其中的问题首先在于,将薛蟠的反应作为薛宝钗的对照比较,颇有错误模拟之虞。就人情之常来看,薛蟠对柳湘莲的苦寻感伤,乃因前有毒打之恨与救命之恩的两极化交缠,最后构成了几近于生死之交的深刻关系;而宝钗对事件主角的尤三姐与柳湘莲却是素昧平生,完全缺乏认识与交往的情分,因此薛蟠的更有人情味本是理所当然。何况,书中也曾描写宝玉捱打后,在昏昏默默之间见到蒋玉菡走了进来,诉说忠顺府拿他之事;又见金钏儿进来哭说为他投井之情,然而「宝玉半梦半醒,都不在意」。对这两位关系匪浅,甚至有「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之愧责的人,宝玉竟也反应以「都不在意」,这岂非更堪玩味?但论者却对此一无所及,明显是双重标准之下的不公正判决,宝钗的「冷酷」之说自无法成立。
     
    此外,宝钗的「并不在意」另一方面更具有其生命伦理哲学的思想依据,而这又奠基于切重现实人生的儒家思想。
     
    儒家早有「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敬鬼神而远之」、「子不语怪力乱神」的生死之论,其中所强调的,并不是从认识论的范畴谈人鬼之间因先后次序、远近等差所导致的轻重有别的关系,而是一种伦理学上生者优于死者、实务重于玄虚的价值观。至于「出家」,与「死亡」都具有离世绝尘而中断人间通路的「弃世」的共通性质,在儒家思想体系之下,可以一概而论。如二知道人已指出:宝玉之别父母,似老杜〈无家别〉;宝玉之别宝钗,似老杜〈新婚别〉。皈依三宝,何啻从军。其关键意义在于将出家视同从军,都属于一种特殊形式的生死之别,出家者脱离涵括一切人际关联之伦常社会,即等于死亡般从俗世中除籍。
     
    是故,宝钗虽对尤三姐之死与柳湘莲之出家并不在意,同时却提醒母亲对那些随薛蟠奔走的伙计已忽略数月之久,认为酬谢招待他们才是远比为尤柳二人伤感猜疑更为切近的要务。所谓「死者已矣,生者何堪」,权衡之间,即对一切相关之生者无不尽心以待,务求人人安然适意,实践于具体生活中,宝钗乃上自尊贵之贾母、元妃与亲近之母亲、姊妹,下至鄙贱的贾环、赵姨娘和低微的帮佣伙计,都处处体贴入微、面面俱到。如对湘云还席的一席话云:「既开社,便要作东。虽然是顽意儿,也要瞻前顾后,又要自己便宜,又要不得罪了人,然后方大家有趣。」当贾母叫作灯谜时,宝钗也建议道:「不如作些浅近的物儿,大家雅俗共赏才好。」再则如行酒令时,平儿用箸拈出「射覆」之戏,宝钗便笑道:「这里头倒有一半是不会的,不如毁了,另拈一个雅俗共赏的。」也就是这样讲求事事周详、处处全备的个性,因此,当黛玉收受她所致赠之燕窝,而以「东西事小,难得你多情如此」之说辞道谢时,宝钗的回答才会是:「只愁我人人跟前失于应候罢了。」
     
    但另一方面,薛宝钗虽如此之切重实存社会的人伦价值,却也并未完全囿限于具体世界。正如她能抉发〈寄生草〉中归结于「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幻灭意趣,而成为贾宝玉「出世哲学」的思想启蒙者,表现出一种在卫道与悟道之间出入自如,于实与虚这两个不同的世界中自在舒卷的通脱性格,因此,即使是面对现实世界的残缺不全,也能够因性格的持平、情绪的平稳、思虑的周详、处事的沉着、理性的镇定与价值观的中立,而没有热烈起伏的身心变化。一如脂砚斋所指出的:历看炎凉,知看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为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就在「虽离别亦能自安」的冷静智慧之下,宝钗也才所以有「并不在意」、「也只好由他罢了」这类随运任化的反应。这也正与〈临江仙·咏柳絮〉中,透过「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两句而展现的豁达稳定出于同一机轴,详见下一节的讨论。
     
    有学者认为,相较而言,「贾宝玉认为凡是女人都是天地灵气钟毓,因而用自己的心灵去关心他们,温暖他们,为他们的命运或喜或悲,这种对于人的同情,具有更高的浪漫的气息;而薛宝钗却是从人的实际处境上去了解人、关怀人,这种善良的同情,则是『世俗』的,朴质的。」其实,薛宝钗「善良的同情」虽然世俗,却并不质朴;且与其说「世俗」,不如称之为「世俗人文主义者」更为切当。
     
    如恩格尔哈特所界说的,所谓「世俗」,其意义之一乃是现世化,也就是说人们要回归日常生活这个现实,即存在于活生生的社会结构之中,共同分享这个尘世结构,关心那些属于人生范畴的世俗之事。至于人文主义,「它表示良好的行为、优雅的风范、经典的知识以及一种特定的哲学。」则合之成为「世俗人文主义」者,正可以通向传统儒家的生命伦理价值体系,完全符合宝钗的闺秀形象,足为本节所述之总结。
     
    三、有关薛宝钗之诗句的阐述
     
    除了上述具有言语行动之情节描述外,《红楼梦》中若干有关薛宝钗之诗词引语也同步受到曲解的待遇,本节即就此一范畴择其最要者试加探讨。
     
    (一)「任是无情也动人」释义
     
    上述所讨论的几个核心情节,往往被直接导向「无情论」;而书中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众姝一一掣花名签时,宝钗所抽得的「任是无情也动人」一句,便被举作无庸置疑的铁证以为定谳。然而,「无情」一词虽出现于作者为宝钗设定的签诗中,但是否能将「无情」孤立看待,并视为与「冷香丸」之「冷」字相对应的同义词,以之为宝钗性格冷酷寡情的证明,却似乎未曾得到足够的考察。
     
    就此,即使采取较持平温厚之态度者如何其芳,亦谓「『无情』,因为她是一个封建道德的信奉者和实行者;『也动人』,却不过是她的美貌。」同时认为此诗句既用在薛宝钗身上,不妨重视「无情」二字,虽然无情和非热心人并不等于奸险。蔡义江则主张,此一花签上的诗句是「切合宝钗灵魂冷漠而又能处处得人好感的性格特点」;至于张爱玲,更直接断言道:「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情榜上宝钗的评语内一定有『无情』二字。」此外,朱淡文也认为:「薛宝钗的〈情榜〉考语也可以基本确定为『无情』,……作为点睛之句的『任是无情也动人』实际上是薛宝钗性格的判词,则作为其性格本质特征概括的〈情榜〉考语,应即此句中的『无情』二字。」而以最近的相关论文来看,此说依然未见改变,几乎已成学界共识的认知。
     
    但多方推敲之后,这种说法尚有进一步周延考察的空间,从论据、推理与定义都可以重加检证,以评估此一论点的合理性。
     
    首先,如果纯以小说情节的描述以观之,此一花签词本身实不应带有任何负面的意涵,才合乎曹雪芹特有的创作手法,并切中一般的人情世理。就曹雪芹书写此回的创作手法而言,乃是用「歇前隐后」的策略,明撷正取传统诗词中的吉祥佳语,以配合当时寿庆的欢乐气氛;却将人物之悲惨命运暗藏于未引之诗句中,以达到「谶」的作用。因此群芳诸艳所抽中的每一支签词,包括探春的「日边红杏倚云栽」、李纨的「竹篱茅舍自甘心」、湘云的「只恐夜深花睡去」、香菱的「连理枝头花正开」、袭人的「桃红又是一年春」等等,莫不是浮露在阳光之下的冰山顶层,充满希望、明朗、满足甚至幸福洋溢的正面意涵;即使林黛玉的「莫怨东风当自嗟」一句以「怨」「嗟」字堂堂揭示门面,但身为签主的黛玉却是报以「也自笑了」的反应,显然心意颇为悦服肯定。至于麝月的「开到荼蘼花事了」一句虽因稍带不祥之意,令宝玉看后「愁眉忙把签藏了」,其字面却也依然带有含蓄蕴藉的美感,且未曾涉及任何意义的人格批判,仅仅是自然界生命规律的客观反映。既然「美好」、「含蓄」而「不涉及人格批判」乃是所有花签诗的共同基调,宝钗的签词理当不可独独例外,若直接认取其中的「无情」二字即断定为宝钗性格的判词,其尖刻率露无论如何都与「美好含蓄」的原则背道而驰,曹雪芹如何能有如此之败笔?
     
    再就一般的人情世理而言,书中描写宝钗于群芳之中首先掣得的一签,不但签上于签诗下注云:「在席共贺一杯,此为群芳之冠。」而且接下来的情节是:「众人看了,都笑说:『巧的很,你也原配牡丹花。』说着,大家共贺了一杯。」至于宝玉一见之下更是到了神魂颠倒的忘情地步,以致「只管拿着那签,口内颠来倒去念『任是无情也动人』,听了这曲子,眼看着芳官不语。湘云忙一把夺了,掷与宝钗」。如果说此句有丝毫的贬损之意,则那「群芳之冠」的注解、在场众人的笑认共贺以及宝玉的颠倒忘情,都会变成十分矛盾的反应。换句话说,若依照直接以字面上之「无情」为判词的论证法,则我们将得出曹雪芹认为「无情」者亦足以为诸钗冠冕,而众人皆以「无情」为值得庆贺,且宝玉竟会为「无情」神魂颠倒的推理结果!更何况,连性情上未免失之板腐的贾政都能对诗词语句有足够的敏感与认识能力,因此对诸钗所做「不祥」的灯谜诗感到烦闷悲戚、伤悲感慨,以致回房后翻来覆去竟难成寐,则相较之下,远更为冰雪聪明、玲珑剔透的贾宝玉等人,竟不能察觉签诗中明揭坦露的「无情」之意,而竟然相与共贺、赏爱忘情,这当然是不合逻辑的说法。
     
    更重要的是,诗句本身之意旨究竟如何,理当还原于全诗整体之语序意脉始得以确切定位;而从语法的结构分析、律诗的对仗法则等范畴来看,出自晚唐罗隐〈牡丹花〉诗的此一诗句其实并没有「无情」的意涵。全诗云: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
     
    从律诗对仗的规则来看,「任是无情也动人」与上句之「若教解语应倾国」乃是彼此对偶的完整一联。从语法学或修辞学的分类来看,这两句都不是一般的叙述句、描写句或判断句,也就是它们在构句形式上并不是叙述行为或事件,而其语意内涵并不是对某一现象、状况或事物属性的描写,更没有断定所指事物属于某种性质或种类,因为两句之结构都属于句中包含两个句子形式的「复合句」,各以「若教」和「任是」等语词形成前分句,然后再以「应」、「也」等联词所领起的后分句加以构组而成。更精确地说,两句都属于「假设复句」,而在假设复句中前分句所指涉之意涵,都是非事实性的存在。
     
    另一方面应该深究的是,即使单就「无情」一词而言,我们也还可以思考的是:能否以素朴的直观望文生义,而赋予「冷酷寡情」的解释?从《红楼梦》相关的文本、批语和人生哲学加以综合考察,「无情」是否超出了日常用法,被赋予更深刻、更广延的思想内蕴?
     
    首先,与《红楼梦》关系密切的脂评中,也出现过和「任是无情也动人」语境近似的词句。针对第1回中绛珠神瑛建立木石情盟之描写,脂砚斋眉批曰:古人之「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之谓耶?所引之诗句出自刘长卿〈戏赠干越尼子歌〉:「一花一竹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恰恰可以与「任是无情也动人」互为平行模拟。意谓即使花竹没有展现出「语笑」这些源自灵性的情意表示,都依然具有令人驻足留连欣赏玩味的吸引力,因此「能留人」。作为对「尼子」的戏赠之诗,刘长卿乃是夸言此一六根清净之女尼依然保有颠倒众生的魅力,从对象、情态、效果各方面加以比较,两诗句确然呈现出高度近似性,透过花竹/尼子/牡丹、不语不笑/断情舍欲/无情、留人/动人的平行模拟,可以看出「无情」可以作为一种不语不笑之平静矜持,与断情舍欲之夷然超脱的形貌表现。若果如此,其背后所蕴含的性格范畴,即可以与下一点互证。
     
    其次,当元妃回府省亲时,宝钗对奉命作诗却想不起典故的宝玉加以提点,并嘲讽他:「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此处脂评云:「有得宝卿奚落。但就谓宝卿无情,只是较阿颦施之特正耳。」其中所谓「无情」,从语气来揣摩,似乎意谓着宝钗对宝玉的奚落表面上看起来无情,但那是一种出于社会期待的义正辞严,不像黛玉总是顺任宝玉性情而从不说这些有关仕途经济的「混账话」;既然宝钗的奚落是因为不受私情所囿,故谓「较阿颦施之特正耳」。
     
    由于「情」是一种主观感受的发用,容易受到主体的局限而不免偏私的性质,因此欲超乎情的偏私局限者,即必须否定「情」的主观执一性,此便是一种对「无情」的诠释。如宋理学家程颢曾指出: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其中所谓的「无情」,正来自于一种不限定、不执着而顺应大公、普施万物的廓然表现,以之衡诸宝钗处世时,那「待人接物,不疏不亲,不远不近,可厌之人亦未见冷淡之态,形诸声色;可喜之人亦未见醴密之情,形诸声色」的表现,岂非丝丝入扣?此与第56回目中,作者以代表圣人孔子的「时」字推美宝钗为「时宝钗」,更是首尾一致。一旦泯除主观执着,超脱亲疏远近的情感差序格局,便能不偏不倚地权衡裁量,而事事归诸天钧与公道,并达到随运任化的自在境地。在此人生态度之下,非独人际之间亲疏远近的情感差序可以一视同仁,连个人遭遇之炎凉甘苦、天地万物之聚散生灭都可以夷然自安不受影响,此所以脂砚斋阐释冷香丸之命名意义道:历看炎凉,知看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同时,这也呼应了第70回薛宝钗所填〈临江仙·咏柳絮〉中,透过「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两句而展现的豁达稳定。如此种种,皆合乎程颢所谓「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的无情说。
     
    就此,比诸「冷酷寡情」的解释,所谓「她的『无情』如果解释成『将感情隐藏起来』可能更恰当一点。」已较为切近;而若阐释为超脱于钟情之外的「太上忘情」,也许更切合传统人性论的哲理内涵。据此而言,花签诗中的「也动人」则是对此种人格情态的欣赏。
     
    另外,《红楼梦》文本中亦出现一段涉及「无情」之用语的情节,而与上述所言稍别。其事略谓:宝钗在抄检大观园之后为了避嫌而迁出蘅芜苑,不多时只剩「寂静无人,房内搬的空落落的」之清空景象。事前一无所悉的宝玉乍见之下大吃一惊,面对过去「各处房中丫鬟不约而来者络绎不绝」、如今却半日无人来往的萧索景况,已生凄凉伤感;又「俯身看那埭下之水,仍是溶溶脉脉的流将过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之事!」悲感一番,忽又想到去了司棋、入画、芳官等五个,死了晴雯,今又去了宝钗等一处,迎春虽尚未去,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遂尔强自解怀,以与黛玉袭人同死同归为慰。虽想要随黛玉一起去候送宝钗,无奈不忍悲感,还是不去的是,最后乃垂头丧气的回来。
     
    细究宝玉所谓「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之事」的感发,其实并不是针对宝钗个人而来,亦与宝钗避嫌远祸的作为无关;从其上下文来看,乃是触及「世事无常」之事物本质所生。一如第28回听〈葬花吟〉之心碎恸倒、第58回对「绿叶成荫子满枝」之流泪伤怀,都是因为在某一景物的生灭变迁中反复推求展延,进而体认出宇宙之间万境归空的虚幻本质所导致,此处亦然。试看推衍出此一感发之前的相关情事,乃是「寂静无人,房内搬的空落落的」以及「半日无人来往」之凄凉景象,宝玉在心生伤感之余,复辅以「俯身看那埭下之水,仍是溶溶脉脉的流将过去」的夷然不变,就在这「无常」与「恒常」的对比之下,才产生「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之事」的哀叹。其中所承续的是传统诗歌历久弥新的一种「怀古情态」,亦即以个体生命之短暂对照大自然存在之永恒长新,而产生的人生悲感,「无情」也往往是必然遭到时间终结的诗人对恒定宇宙所发出的哀怨谴责。
     
    「无情」既是不满的指控,却也更是惊惧与无奈的抗拒式宣言。其中,刘长卿〈时平后送范伦归安州〉的「洛阳举目今谁在,颍水无情应自流」以及杜牧的「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更是宝玉所见之景与所生之情的同一模版,不但用以代表永恒自然的景物都是悠悠长河,颇有「前水复后水,古今相续流;新人非旧人,年年桥上游」之况味;而「繁华事散逐香尘」以及「洛阳举目今谁在」也都恰恰点出宝钗搬出大观园的真正意义——失乐园的序奏于焉响起,女儿净土的挽歌已然繁弦急鼓!这不仅是因为在「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之事」的感想之后,随即所逗引出的乃是「悲感一番」、「不忍悲感」的伤怀,更重要的是由之所导致的进一步意识,乃是「忽又想到去了司棋、入画、芳官等五个,死了晴雯,今又去了宝钗等一处,迎春虽尚未去,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种种先前已然与此后不免的离散事例于此辐凑汇聚,瞬间激荡出非个别的、属于整体性的本质意义,照亮了「无常」的存在核心,从而宝钗之搬离有如引信般,点燃了「大约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的危机感与幻灭意识。就是在这倾覆幻灭的虚无情态中,宝玉从过去「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的顽强抗拒,迅速退守到「不如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之最终阵线,可以说是万般无奈中唯一勉强自赎的心灵稻草。
     
    随着整段情节发展的进程,宝玉情思反应的转折脉络可以简化如下,以显豁其意念之真实指涉:
    
    可见「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之事」乃产生于戚伤悲感浓厚的情境中,在此之前是对宝钗迁离这殊一现象所引发的凄凉伤怀,在此之后则是对众姝离散这整体现象所体悟的沧桑悲感,而由流水悠悠的恒常不变所触发。因此确切地说,杜甫所谓「天地终无情」才是此一感发的意旨所在。
     
    总结来说,「任是无情也动人」这句花签诗本身并没有「无情」的指涉,语法修辞学足以提供证明;而脂评中的「无情」,则显示出宝钗那「历看炎凉,知看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可谓「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的超然无私的性格特色;至于书中与宝钗有关的「无情」情节,则是因宝钗迁离大观园所引发的无常之悲,转由向天地而发的感性控诉。这些都与传统「无情说」所主张的冷酷寡情不同。
     
    (二)〈临江仙·咏柳絮〉与「红麝串」、「金项圈」释义
     
    第70回薛宝钗所填〈临江仙·咏柳絮〉中有「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二句,林方直认为与宋代侯蒙的〈临江仙·咏风筝〉有关,所谓:「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并据以推论薛宝钗攀慕荣华富贵、献媚当权人士、冀求飞黄腾达之世俗性格。此种说法已几乎成为主流之定调,且此种见解又常常与薛宝钗「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相联系,并将此一性格具体化于对金玉良姻之热切追求,这就成为薛宝钗论述中演绎出种种阴谋嫁祸说的基点。
    
    
     
    对此一论据与论点之间的合理性而言,不乏极少数学者提出怀疑,如同样在承认此阕词与侯蒙〈临江仙·咏风筝〉的渊源关系之下,毕华珠的推论即迥然不同。她认为历来红学家把「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说成是成就「金玉良姻」的象征,乃是牵强附会之论,因为「金玉姻缘」在大观园中常常提起,薛宝钗也早已心中有数;何况金玉姻缘乃是四大家族内部联姻,中表成亲,门当户对,根本谈不上高攀;再说凭薛宝钗的门第财势、人品才貌,即使金娃不配玉郎也不失为其他王孙公子的夫人,所以金玉姻缘在薛宝钗心目中不可能是「送我上青云」的凭借。因而此阕词与〈和螃蟹咏〉一样,都属于绝妙的讽刺词,也都是曹雪芹借题发挥,寄托其伤时骂世之感慨。
     
    此一说法回归于小说所蕴涵的社会基础,把握到人情世理上的客观性,提供了比富贵说更可靠的说服力。只是此说虽然足以推翻富贵说,但以伤时骂世的讽刺寄托为论,却恐怕不易成立,毕竟与寓意明白可验之〈和螃蟹咏〉相比,这阕〈柳絮词〉以「我」为与柳絮相互定义的第一人称,全篇又充满对生命展望的明朗氛围,都与伤时骂世的讽刺意味相距甚远。因此,从词句之取资渊源、写作之意匠用心都有再加厘清的空间。
     
    就「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这两句的出处来说,其实还可以追溯到比宋代侯蒙〈临江仙·咏风筝〉更早的诗歌源头,而与中唐李贺的〈春怀引〉关系密切,其诗云:芳蹊密影成花洞,柳结浓烟花带重。……阿侯系锦觅周郎,凭仗东风好相送。所谓「凭仗东风好相送」,乃以东风为攀升传远的媒介,以「好相送」解释风中飘飞的行动意涵,一反零落无依的悲感而充满温馨、期待的正面情致,将向下飘零沉坠的沦落颓靡转而为向上昂扬提升的攀高追寻,正是薛宝钗在众人一片丧败之音中,力求翻转而写出「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脱胎之处。而从整体来看,〈春怀引〉的秾丽缠绵与宝钗〈临江仙·咏柳絮〉的潇洒豁达虽有调性之别,却都同样具备了诗情画意,迥然有别于侯蒙〈临江仙·咏风筝〉的平板刻露、尖直外显而有失含蓄;同时,由宝钗自述其构思〈临江仙·咏柳絮〉的写作宗旨,乃因为众人所作皆过于丧败,故「偏要把他说好了,才不落套」,也明确点出「翻案」的考虑,而呼应了整部《红楼梦》追求清真新巧、别开生面而避免陈腔熟调之美学策略,在在都可以看出这首词必须置诸《红楼梦》整体的诗学框架之中,才能确立其真正的创作意义。至于就宝钗个人而言,由贾宝玉推断〈桃花行〉一诗必非出于薛宝琴,理由乃「这声调口气,迥乎不像蘅芜之体。……姐姐断不许妹妹有此伤悼语句,妹妹虽有此才,是断不肯作的」,可见这是薛宝钗的一贯性格表现,以致在众人依序品评探春之〈南柯子〉、黛玉之〈唐多令〉以及宝琴之〈西江月〉诸作,并特别赞美宝琴「到底是他的声调壮」,认为其中「几处落红庭院」与「谁家香雪帘栊」两句最妙之后,宝钗才下了「终不免皆过于丧败」的感言,因此她的翻案是就整体的审美倾向而发,绝非出于不服输的瑜亮情结,特意针对黛玉个人所致;其中所具备的毋宁是一种积极领略存在幸福的乐观心性,以及对生命聚散离合之无奈悲戚选择超脱以待的人生哲学,因而展现出一种超越与突破的可贵的自由意志。这股「死中求活」的积极意志,在众人一片衰飒之音的合唱交响中,有如一道力图在大观园悲凉之雾中突围而出的阳光,让惯于悲凉哀凄的众人也都受到鼓舞,因此博得众人拍案叫绝,给予「果然翻得好力气,自然是这首为尊」的最高推崇。
     
    此外,与之相关而应该附带讨论的是,与「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一样,被视为薛宝钗冀图攀附金玉良姻、僭居宝二奶奶之心的根据者,尚有第28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一段情节。但细究文本所述,元妃所赐之端午节礼中,宝玉与宝钗共有的乃是上等宫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长辈者多出的品项姑且不论,其余较次者,「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单有扇子同数珠儿,别人都没了」。其中,黛玉被贬为姊妹等级,而宝钗被提升为宝玉一级的差序旨意固然十分明确,但考察两个等级的异同,二宝所多出者乃是「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其余与众姐妹相同者则是「宫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此即袭人所说「只单有扇子同数珠儿」的意思。可见宝钗左腕上所笼戴的红麝串子并不是用以区隔宝黛之别的重要品项,反而正是等同彼此的共同条件所在。如此一来,将宝钗之笼戴红麝串视为希慕金玉良姻的表示,便是缺乏证据力的说法。
     
    既然迥非承蒙钦点之沾沾心理的外显,而宝钗本性又是如此之不慕容饰,所谓「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日常生活中也「从头至脚可有这些富丽闲妆」,则其所以特意笼戴红麝串的原因,便应该只是对贵妃赐礼的一种礼貌性表示。正如对元妃无甚新奇的灯谜诗,宝钗会刻意做出「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其实一见就猜着了」的反应,这对尊重君臣之伦、谨守人际仪节的性格而言,都是顺理成章的自然表现。至于宝钗颈挂金项圈的道理亦有异曲同工之处。金项圈是癞头和尚「给了两句吉利话儿,所以錾上了,叫天天戴着;不然,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既感无趣,却又依嘱佩挂身上,乃因癞头和尚所给的冷香丸,是唯一能对其群医束手的无名喘嗽之症生效的「海上方」,既已确实展示了神通妙验之超凡能力,其所给予的「两句吉利话儿」也因之获得某种权威性,让薛宝钗在感到「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之余,愿意对其「叫天天戴着」的嘱咐奉行如仪。
     
    则红麝串、金项圈的佩戴,都从文本中获得了比追求金玉良姻更合理的解释,亦足以提供〈临江仙〉一词非关攀附的佐证。
     
    四、对「面具」恐惧的阅读心理
     
    推究薛宝钗之相关论述之所以集中地向负面倾斜的现象,其关键因素正如夏志清所清楚指出的,乃是「由于一种本能的对于感觉而非对于理智的偏爱」,所谓「本能」与「感觉」都是受潜意识管辖的不自觉因素,建立在一种主观冲动的读者层次,而未上升至客观理解的研究层次。至于导致读者如此放任本能与感觉的偏爱,背后所潜藏之心理蕴涵,其一即夏志清所言,乃「由于读者一般都是同情失败者,传统的中国文学批评一概将黛玉、晴雯的高尚与宝钗、袭人的所谓的虚伪、圆滑、精于世故作为对照,尤其对黛玉充满赞美和同情。……(宝钗、袭人)她们真正的罪行还是因为夺走了黛玉的婚姻幸福以及生命。这种带有偏见的批评反映了中国人在对待《红楼梦》问题上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他们把《红楼梦》看作是一部爱情小说,并且是一部本应有一个大团圆结局的爱情小说。」可谓切中肯綮之论。
     
    但除此之外,人们之所以容易产生左钗右黛之偏向的原因,似乎还包括一种对「面具」恐惧、对小说人物寻求认同的特殊阅读心理需要。马克斯曾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与脱离现实而个人主义浓厚的林黛玉相比,薛宝钗的存在样态与活动方式明显属于现实上「社会关系」的复杂再现。首先可以注意到,就如量身打造的蘅芜苑一样,曹雪芹不着痕迹地透过其建筑设计,微妙地隐示薛宝钗的性格养成与存在面相。第17回中,小说的观照焦点随着游园诸人的脚步转向了蘅芜苑,并透过大家的眼光描述道:
     
    一所清凉瓦舍,一色水磨砖墙,清瓦花堵。那大主山所分之脉,皆穿墙而过。贾政道:「此处这所房子,无味的很。」因而步入门时,忽迎面突出插天的大玲珑山石来,四面群绕各式石块,竟将里面所有房屋悉皆遮住。
     
    事实上,被全部遮住的不仅是房舍主体,还更是屋主的内心世界,以反映出居所主人被礼教所围囿的处境,以及后天所培养的深沉隐蔽、皮里阳秋的性格。从而我们发现《红楼梦》中,作者自始至终即甚少着墨于宝钗的心理活动,读者对这个人物的认识,几乎只限于其外在举止而间接揣想得来。对读者而言,这位「藏愚守拙」的温婉女子一切表现皆动静合宜,在仪礼的规范中完美无瑕,却很难窥见人性中所本有的阴暗欠缺,与人心中翻腾起伏的喜怒哀乐,这些往往只能从她外在的言语行动中间接曲折地费劲揣摩,却又总是不得其门而入,就如其人所居的蘅芜苑一样。于是单纯者苦其绵密繁复,天真者恨其思深虑周,那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潜意识便起而引发负面的质疑与丑诋。宝钗之所以常常被误解为城府深沉、富于心机,一部份的原因,恐怕也该归因于作者这样特殊的写作方式。
     
    不过,薛宝钗之所以常被批评为虚假造作的原因,重点其实并不在其本心初衷的不纯真,而是指其言行作为所呈现的社会性。这是因为宝钗凡事不以自我为中心,因此不强调个人感受的重要性;也不以自我为终极考虑,因此不追求个人的价值实践。她总是将自我放在人与人之间所构成的人际网络的相对位置上来取得定位,相对于黛玉之以隶属个人范畴的「才情」与「爱情」为待人接物的出发点,宝钗毋宁是以群体生活中所着重的「伦理关系」与「世俗价值」为致力的目标。
     
    所谓「伦理」也者,乃人与人在相对位置上交相互动所产生的关系,注重的是因应于各种角色扮演与身分功能而来的种种义务,而其表现必须放置于人际网络的「客观位置」以寻求合宜得体的范式,因此可以说是间接地建立在社会舆论的基础上。既然如此,一个处处配合伦理要求的人也就容易接受世俗价值的观念,因为「世俗」也者,即大多数人所遵行的生活总和,它是所有被括入社会群体中的个体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或最大交集面;以致接受世俗价值观的人同时也就容易取得社会群体的认可,而取得社会群体认可的人也不免进入到世俗的价值体系,彼此便形成了一种双向同构的循环性质。
     
    这样一种富含浓厚之社会性的言行举止,为了要顺应外在之期许以避免与环境格格不入,必然是以抹除内在个性与自我感受为前提的。如同前述所言,在社会群体与伦理关系中,自我的呈现并不是从主观的「我」出发,而是将自我剥离出来,放在人与人之间所构成的人际网络的相对位置上,再透过他者的眼光来返照自己,由此而产生种种角色扮演与身分功能的认知。在这样一个由「他者」为参照点所建构的世界中,人的价值被强调的乃是「应然」而非「实然」,被赞许的是「义务」而非「权利」,被衡量的是「外在表现」而非「心灵感受」,被要求的则是「实践他者的期望」而非「满足自我的需要」,其结果便是个人的主观情绪被予以稀释或抹除。故余国藩亦指出:「自幼年起,宝钗就养成不受个人好恶左右的处世精神,也不会让自己的梦想与期盼有害他人。」因此,与其说宝钗为「假」,不如说其为「伪」;而所谓的「伪」,也应取先秦时的「人为」之意,如《荀子·性恶篇》所定义:「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宝钗的人格样态正是化性起伪、性伪合的产物。
     
    相较之下,作为对照组的林黛玉,则有如玻璃打造的透明人一般,里外通透无碍地一览无遗,她内在的情绪变化、心思翻转和情感挣扎等等,一切都摊开在读者眼前而历历在目,使读者得以一步步探路取径,在登堂入室一窥其心府的悲苦凄愁、脆弱不安和孤傲自尊之余,便容易因了解而同情,又因同情而支持、乃至于认同,于是不知不觉地形成了观照立场和价值观的偏向。如果说,黛玉之人物形象的塑造是用「探照解剖式」的,着力于层层挖掘透底,使人物里外敞亮明晰,让读者可以得到完全的了解,因此是叙述观点与人物观点合一之后的产物;则宝钗乃是「投影扫瞄式」的,其摹写仅止于外表的浮现,只见其言语行动而隐藏心理转折,致使读者不免陷入于认知模糊的状态,可以说是叙事观点与人物观点剥离为二的结果。这种人物塑造方法之不同,也直接导致了读者在喜好上的偏向:大部分的读者偏爱与现实世界格格不入的林黛玉,却质疑、甚至反感于现实中较接近于一般人的薛宝钗,因而形成了「右黛左钗」的普遍现象。
     
    探究其原因,乃如小说家佛斯特所指出的,「我们需要一种较不接近美学而较接近心理学的答案」。以不可能现身于真实社会的林黛玉之类的人物为例,佛斯特以设问自答的方式说明道:
     
    她为何不能在这里?什么东西使她与我们格格不入?……她不能在这里,因为她属于一个内心生活清晰可见的世界,一个不属于也不可能属于我们的世界,一个叙述者与创造者合而为一的世界。……人类的交往,如果我们就它本身来观察,而不把它当作社会的附属品,看起来总似附着一抹鬼影。我们不能互相了解,最多只能作粗浅或泛泛之交;即使我们愿意,也无法对别人推心置腹;我们所谓的亲密关系也不过是过眼烟云;完全的相互了解只是幻想。但是,我们可以完全的了解小说人物。除了阅读的一般乐趣外,我们在小说里也为人生中相互了解的蒙昧不明找到了补偿。就此一意义而言,小说比历史更真实,因为它已超越了可见的事实。
     
    很显然,由于「阅读」本身所具有的补偿功能,使读者总是倾向于在书中寻找认同,于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那在「叙述者与创造者合一的世界」中所呈现的心灵透明清晰的人物,补偿了现实人生中追求互相了解、抹除人际隔阂的挫败,也因此在美学上吊诡地获得了较大的接受度。于是,林黛玉之所以可爱可亲,除了她孤零的身世所引发的对弱者的同情之外,她那不可能属于我们现实世界的完全里外如一的坦露率直,也使得在人生中深为人际关系所苦的读者得到了心理的补偿。因为来自人和人之间「相互了解的蒙昧不明」所造成的苦恼和伤害,在面对小说中的林黛玉时便毫不存在了,对于她,我们没有因「不了解」所引发的种种障碍问题,因而我们可以彻底解除心防,与她合而为一地同喜同悲,即使不能认同,也总不失同情;至于那「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的薛宝钗,却因为在小说的叙事过程中,作者忠实再现了现实人际关系里「守」与「藏」的本貌,以及由它所带来的混沌不明和距离感,使人无法透视了解、逼近深入,因而不自觉地引发读者的防卫心理,而无法真正与她同情共感,终究导致情感认同的背离。
     
    由此可见,无论是偏爱或是质疑,造成这两种不同情绪的根源,其实并不只是来自她们所代表的价值观的差异,如一般红学家所主张的「真/假」、「自然/人为」、「神性/俗性」或「原始/社会」的对立;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来自于两人在作者叙事上呈现方式的迥别,亦即经由「探照解剖式」的层层挖掘透底而内外清晰呈显的林黛玉,使读者在阅读心理上感到信任而心安,因此无论认同与否,都能够予以接纳乃至同情;而薛宝钗则仅止于「投影扫描式」的外表的浮现,令人不易捉摸底蕴,因而在读者的阅读心理上所引起的,也就是不信任而有所保留,随之而来的便是不自觉的防卫与猜忌。再加上薛宝钗相对而言是个现实世界的成功者,于是保持「同情弱者」之心态的读者就更容易弃她而去了。这或许是小说艺术上有关人物塑造策略方面更值得注意的地方。
     
    五、结语
     
    Henry James指出:「人性是无边无际的,而真实也有着无数的形式;我们所能断言的至多是:有些虚构的花朵有着真实的气味,有些则无。」薛宝钗、林黛玉这两位存在于小说中的虚构人物,正是曹雪芹深刻掌握无边无际的人性内涵,所塑造的具有真实气味的两种代表形式,因此都是艺术上的成功典范。而这样的区别是否反映了作者本身对两个人物不同的价值取舍呢?
     
    如果照多数学者所主张的,视钗黛褒贬为作者贯注书中的价值观,这将会遭遇到两个问题。其一是就《红楼梦》而言,作者始终未曾逾越创作范畴加以评论,根本无法追究其个人取舍何在;何况即使曹雪芹曾就此留下意见,事实上也不具较大的诠释权威,因此作者本身的价值观并不重要。其次,也是更关键的是,在这种心理主义批评的角度下,将作者好恶的自我表现作为小说评论的重点,势必将《红楼梦》划归为浪漫主义的「独白型」小说,而忽略了曹雪芹超越传统的伟大之处。
     
    依巴赫汀的看法,在一般独白型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作品中,「人的意识和思想只不过是作者的激情和作者的结论;主人公则不过是作者激情的实现者,或是作者结论的对象。正是浪漫主义作家,才在他所描绘的现实中,直接表现出自己的艺术同情和褒贬;这时他们便把凡是无法融进自己好恶的声音的一切,全都对象化、实物化了。」但与此不同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独特之处,不在他用独白方式宣告个性的价值(在他之前就有人这样做了),而在于他把个性看作是别人的个性、他人的个性,并能客观地艺术地发现他、表现他,不把他变成抒情性的,不把自己的作者声音同它融合到一起,同时又不把它降低为具体的心理现实。」由此才创造出一个突破独白型单一旋律的复调世界,对小说书写方式进行了前所未有的重大革新。钗黛二人正是曹雪芹将种种个性客观地发现、并加以艺术地表现的成果。
     
    从对小说文本的深入/全面之研究来看,一如前言所指出,钗黛都不是简单的二分法之下单一价值观的化身,她们「相对」而不「对立」,在生命流变、世界运转的迁化不居中,甚至可以是互补共生的有机统一体。透过浦安迪藉由第1回「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所阐释的二元衬补概念,我们也可以说,曹雪芹所塑造钗/黛的不同人格型态,并不是以衬托某一位个人偏好的对象为首要目的,而是要展现「人生经验中互相补充、并非辩证对抗的两个方面」的生命体认;在相对的、多元的世界里,唯有「互相补充」才能开拓人生的视野而造就生命的完满。偏执于「绝对的善恶」的结果便是誓不两立的对抗,从而失去了那种令人得以全面关照生命的「滑疑之耀」,以及包容不同人格而「两行通一」的宽弘襟怀。正如庄子所言:
     
    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这就是一种承认「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而不「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能以「滑疑之耀」均衡照明的「两行」智慧。因此,在价值认定上任何固守一端、执一以求的偏执,绝无法让人体认那最丰富也最微妙的真理,倒不如抛弃在小说中寻找褒贬等价值判断的主观意图,而视薛林二人不同的形象乃是出于作者的艺术尝试,所反映的乃是其对人生的深刻了解,从而致力于就客观的层面分析作者在创作上所拓展的艺术视野,这或许更是学者们研究的首要目标。(原载《成大中文学报》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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