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贪污案中,被告孙某只承认一笔五千元和一笔两万元的贪污款,而拒不承认一笔五万元的巨额贪污款。他在供述中称:“在我印象中没有过这笔款,我想我没拿这笔钱。”显然孙某是想利用五万元的去向不明问题,来证明自己未贪污这笔款。这里便有个逻辑“推不出”的漏洞。审讯员是这样审问的: 审讯员:你平时开支情况如何? 李某:很小,无不良烟酒嗜好。 审讯员:“你拿过的五千元、两万元后来怎么用了? 李某:这个记不清了。 审讯员:那你即使用掉了五万元,也未必想得起来吧(即使你想不起来怎么用了,并不代表你未贪污这笔钱。)? 李某:是的。 审讯员:应该说这五万元是个大数目,除非你还隐瞒了更大贪污款。 李某:没,没有了。 审讯员:那么五万元是你最大的贪污款,你平时开支这么小,怎么会想不起它的去向。答案只有一个,你是想故意隐瞒钱的去向! 李某:(完全慌了):我应该能想得起来的,我想想。我想想,这钱到底到哪里去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