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夏姬已年过三十,正向四十迈进,虽徐娘半老,但仍是云鬟雾鬓、剪水秋眸、肌肤胜雪。没有多久,经常进出株林的孔宁与仪行父,先后都成了夏姬的床幕之宾。 俗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如狼似虎,可见这个年岁的女人最具杀伤力!纵观历史上具有如此杀伤力的荡妇非春秋时期的大美人夏姬莫属。 夏姬,春秋时期郑穆公之女。初嫁子蛮。子蛮早死,继为陈国大夫夏御叔之妻,生子徵舒。御叔死,她与陈灵公、大夫孔宁、仪行父私通。 徵舒射杀灵公,孔宁等奔楚,请楚师伐陈。她被楚庄王所俘,送给连尹襄老为妻。襄老战死,她从申公巫臣谋,托词归郑,后申公巫臣娶以奔晋。这就是史料上记载的关于夏姬的一生。 《列女传》上还说夏姬的一生,其状美好无匹,内挟伎术,盖老而复壮者。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三位往后,就是说她与陈灵公等三个国君有不正当关系;七为夫人,就是说她先后嫁了七次,又称“七为夫人”;其实,还应该再加一条九为寡妇。有九个丈夫死于她的采补之术。其杀伤力可见一斑。 说起来郑穆公这个女儿生得蛾眉凤眼,杏眼桃腮,狐色狐媚,妖婬成性。少女时就是一个大美人,以至成为许多男人想要染指的对象。传说在她及笄之年,梦见一个伟岸异人,星冠羽服,自称上界天仙,与她交合,教她吸精导气的方法,名为“素女采战术”,能使女人欲老还少。 她从而也得知了返老还童、青春永驻的采补之术。她还未出嫁时,便与自己的庶兄公子蛮私通,不到三年,公子蛮死去,她就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从此郑穆公这个女儿便有了夏姬这个名字。以下揭秘夏姬熟晓的房中之术: 夏姬嫁给夏御叔不到九个月,便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虽然夏御叔有些怀疑,但是惑于夏姬的美貌,也无暇深究。这个孩子取名徵舒。夏徵舒十二岁时其父病亡,夏姬便隐居株林。夏御叔壮年而逝,有人就说他是死于夏姬的“采补之术”。 此时的夏姬已年过三十,正向四十迈进,虽徐娘半老,但仍是云鬟雾鬓、剪水秋眸、肌肤胜雪。没有多久,经常进出株林的孔宁与仪行父,先后都成了夏姬的床幕之宾。 孔宁和仪行父都曾窥见夏姬的美色,心中念念不忘。孔宁从夏姬那里出来,里面穿着从夏姬那里偷来的锦裆,向仪行父夸耀。仪行父心中羡慕,也私交夏姬。夏姬见仪行父身材高大,鼻准丰隆,也有相与的心思。仪行父广求助战奇药以媚夏姬,夏姬对他越发倾心。 一日夏姬与仪行父云雨之后,便解下身上的碧罗襦赠给他。仪行父自此往来更密,孔宁不觉受到冷落。孔宁知道夏姬与仪行父过往甚密,心怀妒忌,于是心生一计,于是独自去见陈灵公,言谈之间,向陈灵公盛赞夏姬的美艳,并告诉陈灵公夏姬娴熟房中术,天下无双。 陈国的国君陈灵公是个没有威仪的君主,他为人轻佻傲慢,耽于酒色,逐于游戏,对国家的政务不闻不问。陈灵公担心夏姬年龄已及四旬,恐怕是三月的桃花,早已改色了!孔宁告诉他说,夏姬熟晓房中之术,容颜不老,常如十七八岁女子模样。且交接之妙,大非寻常,主公一试,自当魂销。陈灵公一听,不由欲火中烧,面孔发赤,恨不得立刻见到夏姬。 第二天陈灵公便在孔宁在陪伴下微服出游株林,来到了夏家。事前已经得到消息的夏姬打扮得花枝招展,等到陈灵公的车驾一到,便高接远迎,一张小嘴,其声如黄莺,委婉可人。 陈灵公一看她的容貌,顿觉六宫粉黛全无颜色,大有相见恨晚之感。等到夏姬卸下礼服,穿一身淡装,恰似月下梨花,雪中梅蕊,另有一番风姿。酒宴之中,夏姬流波送盼,陈灵公不禁方寸大乱。酒不醉人人自醉,陈灵公喝得大醉。以下揭秘姬和三个奸夫的下场: 是夜,陈灵公拥夏姬入帷,解衣共寝。但觉肌肤柔腻,芬芳满怀,欢会之时,宛如处女。对于这个一国之君,夏姬使出了浑身解数,有少女的羞涩,表现出弱不胜情的模样;有少妇的温柔,展示出柔情万种的态势;更有妖姬的媚荡,流露出分外的新鲜与刺激。整夜风月无边,不知不觉早已天亮。 没过几天,陈灵公召孔宁和仪行父同往株林,会见夏姬,举办一场惊天动地的连床大会!四人抱成一团,弄出个一妇三夫同欢同乐的格局。夏姬的儿子夏徵舒渐渐长大知事,不忍见其母亲所为,只是碍于灵公,无可奈何。每次听说灵公要到株林,就托辞避出,落得眼中清静。 转眼间夏徵舒长到十八岁,生得长躯伟干,多力善射。陈灵公为取悦夏姬,就让夏徵舒袭父亲的司马官职,执掌兵权。夏徵舒因感激嗣爵之恩,在家中设宴款待陈灵公。 夏姬因儿子在座,没有出陪,酒酣之后,君臣又互相调侃嘲谑,毫无人形。夏徵舒因心生厌恶,一是气愤,便暗将夏姬锁于内室,从便门溜出,吩咐随行军众,把府第团团围住,不许走了陈灵公和孔、仪二人。夏徵舒戎装披挂,手执利刃,引着得力家丁数人,从大门杀进去。 三人知道大事不好,便起身就跑。陈灵公还指望跑入内室求救于夏姬,哪知门早已上锁,他慌不择路,急向后园奔去。夏徵舒紧追不舍。灵公跑到东边的马厩,想从矮墙上翻过去,夏徵舒扳弓“飕”的一箭,没有射中,陈灵公吓得钻进马厩,想躲藏起来,偏马群嘶鸣不止。 他又撤身退出,刚好夏徵舒赶到,一箭射中灵公胸口,陈灵公即刻死在马厩下。而孔、仪二人从狗洞里钻出去,不敢回家,赤着身子逃到楚国去了。 夏徵舒带着家丁将陈灵公射杀后,谎称陈灵公酒后急病归天,又和大臣们立太子午为新君,就是陈成公。夏徵舒弑君,陈国人倒没计较,但楚国偏听逃亡的孔宁与仪行父一面之词,决意讨伐。陈国大臣们一向害怕楚国,不敢对敌,只好把一切罪名全都推在夏徵舒身上,便开了城门,迎接楚军。 大夫辕颇带领楚军到株林去杀了夏徵舒,捉住夏姬,送到楚庄王跟前,请他处治。然而楚庄王一见夏姬,不觉为之怦然心动,但楚王听说在她身旁的男人都会被诅咒身亡,便将这个女人赐给了连尹襄。 没想到,连尹襄也没享几天艳福就战死沙场,夏姬假托迎丧之名而回到娘家郑国,然而楚国大夫屈巫久慕夏姬美艳,借出使齐国的机会,绕道郑国,在驿站馆舍中与夏姬幽会,结下秦晋之好。欢乐过后,不能自持。于是屈巫第二天就上了一道向楚王辞官的表章,然后带夏姬投奔晋国去了。 当时楚庄王派公子婴齐率兵抄没了屈巫的家族。这个女人年过四旬,居然让一个外交大臣放弃整个家族与之私奔,可见其杀伤力之大,古今少有。 很多人都在质疑公主们的美貌。当然,《诗经硕人》中描绘的齐国公主庄姜,完全可以免去这种疑问。公主是美女,这种比率应该是极高的。至于她们生长的非正常环境,是否会影响她们的光采?我认为不会,因为她们从小就在那种环境里生活,她们认为那就是正常的生活了。 而她们的母亲,几乎都是大范围选美中的佼佼者,因此,公主们即使不是美得国色天香,至少也是“好看”的女子。当然,性格脾气操行,偶不担保。 这里要讲的一位公主,就是美得出类拨萃,操行却让人无话可说的一位。 春秋时期,公元前七世纪,即约在前640年前后,在郑穆公的后宫里,一个女婴出生了。 这个女婴,史书上没有记载下她正式的姓名,只留下了一个称呼。当时的女子,称呼既有从父的,也有从夫,当然也有从子的。她的称呼便是从子的那一种。 她被称为夏姬。就是因为成年后,她嫁的丈夫姓夏。 夏姬无疑是一个美得无可比拟的女子。只可惜那个年代没有摄影技术,我们看不到她的姿容仪态。如果换在现代社会,她应该可以当之无愧地成为“大众情人”,而且老少通杀。 哎,真是通杀啊,因为凡是跟她有过关系的男子,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不是死于非命,就是祸及家族,甚至亡国。早死还算是命最好的。 这位性感尤物,因此被卫道士们认为是“不祥之人”。我们则可以用现代的辞汇,称她为“情人杀手”。 夏姬可能并不是郑穆公宠妃所生的女儿,因为美艳不可方物的她长大以后,居然只是被许配给小小陈国的一位大夫御叔为妻而已。 当然其中还有另一种原因:她犯了跟齐文姜一样的毛病,跟自己的亲哥公子蛮勾搭上了——结果公子蛮没两年就死啦。 但是,初婚的丈夫身份不高,并不影响美貌的震撼力。 独生子长到十来岁的时候,御叔病死了。成为寡妇的夏姬居住在一个叫株林的地方。 陈灵公刚刚即位,便打起了这位成熟美艳寡妇的主意。还让她的儿子夏徵舒继承了父亲的大夫职位。 打夏姬主意的男人当然不止陈灵公一人,成为入幕之宾的,也不止他一个。 大臣泄治是朝中的正人君子,终于听不下去了,当场制止了这番对话,并对陈灵公加以劝谏。 陈灵公对败兴的泄治衔恨在心,暗地里纵容孔宁、仪行父,让他们杀害了泄治。 朝臣噤若寒蝉。 三个奸夫于是没了忌惮,干脆公开在夏家摆下酒宴,与夏姬饮酒作乐。 三杯下肚,本来就没多少脑子的三个家伙,更是满口胡柴。居然当着夏徵舒的面,说他是他们共同的儿子,并议论起他的相貌,到底象谁更多一点? 夏徵舒本来就对母亲的行为隐怒在心,这时又遭如此羞辱,更是怒火中烧。 气头上的人是不会想前顾后的。于是,夏徵舒找来家中的武士射手,埋伏在路边,当三个奸夫找完乐子出门的时候,射手便箭下如雨。 陈灵公当场毙命,公孙宁和仪行父作为臣子,当然不会与陈灵公走在一起,于是得以脱逃性命。 这时是公元前599年,正是楚庄王想要称霸诸国的时候。 公孙宁与仪行父逃到楚国,向楚庄王控告夏徵舒的“弑乱”行为。 楚庄王闻讯大喜,一喜正好可以攻城掠地、扬名立万,二喜可以一窥夏姬的美色。于是立即以此为借口,出兵讨伐陈国。 小小的陈国自然不是强大的楚国对手,更何况陈灵公虽然是无耻之徒,总归还是国君。夏徵舒弑君是不争的事实。于是兵败如山倒,夏徵舒被讨逆军手到擒来,当众以车裂酷刑处死。 楚庄王如愿以偿地灭了陈国,临走,还没忘了夏姬,将她带回了楚国。 夏姬的美色,令楚庄王神魂颠倒——咦,楚国可是个出美女的地界,已经生育过的夏姬,这时至少应该已是四十多岁的妇人了吧,居然能把见惯美色的楚庄王迷得七颠八倒,那定是不同凡响。 被夏姬迷住的不止是楚庄王,还有朝中重臣将军子反。 两君臣为了争夺夏姬,争闹不休。 楚国有一位大臣,封为申公,名巫臣。这时他出来劝架了,说:“这个女人可是不祥的人啊,丈夫早死,情夫、儿子又死于非命,更拖累陈国灭亡。世上这么多美丽的女子,何必娶她呢?还是不要娶她的好。”——“杀御叔,弑灵公,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天下多美妇人,何必取是?” 楚庄王和子反都是很相信这种吉凶说法的,于是不得不悻悻然地打消这个想头。 但是夏姬毕竟是郑国的公主,总得给她安排个出路。再说,“物无所主,人必争之”,那可是会惹出麻烦来的。 刚好,有个老贵族连尹襄老死了妻子,于是楚庄王将夏姬许配给了他。 嘿,连尹襄老的飞来艳福还没享到一年,就在公元前五九七年的一场战役中被晋军一箭射中,丧了性命。 连尹襄老出战时,不甘寂寞的夏姬就已经跟后夫成年的儿子黑腰私通上了。现在老儿死了,黑腰就更是跟后妈出双入对,甚至连老父亲的尸体都不去接回。 与陈灵公一样,被夏姬选中的男人还有两位,都是朝中的贵族大臣,一个叫公孙宁,一个叫仪行父。而且据说陈灵公就是公孙宁推荐给夏姬的,这项举荐的目的就是要分夏姬用在仪行父身上的心思,因此很是令仪行父恼火。 俺们这些外人兼后人,是怎么也想不出夏姬是如何居中调停的,总之到了最后,这三个男人居然能够和平共处,每当夏徵舒外出,他们仨就跑去跟夏姬幽会。 夏姬倒也一碗水端平,连自己的内衣,都一人送了一件 ——灵公得到的是汗衫,仪行父是碧罗襦,孔宁是锦裆。 君臣三人,穿着情妇送的内衣去上朝。 但是,他们议的不是政,而是共同的情人夏姬。这三个男人,居然不顾满朝文武的侧目,公开讨论夏姬的风情万种,并兴高采烈地赞不绝口。 楚国人对夏姬“不祥”、“婬乱”的名声十分反感,楚庄王虽然十分不情愿,但还是不得不在臣子的力劝声中将她送回郑国娘家去。 夏姬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大概也过了一段相对平静的日子,猜想身为郑国国君的姐姐,又有如此经历的她虽然无法再嫁,但应该还是大有与男人勾搭不清的这个可能的。 一眨眼,十四年光陰过去了。 夏姬相对安宁地在郑国呆了十四年之后,一直对她念念不忘的楚国巫臣趁着一次出使的机会绕道郑国,说自己是奉楚王之命,向夏姬求婚,前来迎娶她的。 郑国君自然连声答应。 于是,巫臣终于一偿夙愿,将夏姬拐到了齐国,并很快将家人接了出来,再一起逃到晋国去。 楚王和子反这时才明白过来,自己上了巫臣的大当。这小子当年劝架的时候,就没安着好心。 欲火烧心的子反,对巫臣的报复是可怖的。他联合子重,将巫臣留在楚国的亲友一律灭族。而曾经与继母颠鸾倒凤的黑腰,也付出了身首异处的代价,成了刀下之鬼。 巫臣的报复则是培植吴王国的作战能力,使之成为楚国的大敌。楚国从此陷入与吴王国无止境的战役中。 另一种说法是:连尹襄老在娶夏姬之后,死在对晋作战中。 夏姬便公然跟庶子黑腰私通。 此事被早已安下心的巫臣打听明白后,便以此向夏姬要胁,当然也利诱:承诺将襄老的遗体从晋国弄回来安葬;还许诺要娶夏姬为正妻。 于是夏姬随巫臣私奔往齐,再投靠敌对的晋国。并且当真将夏姬娶为妻子。 子反与楚王这才发觉上了大当,逐与子重合力,将巫臣留在楚国的家族诛灭尽净,曾经沉迷于夏姬万种风情中的黑腰也没能逃脱。 巫臣再行报复。 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夏姬都周旋在诸多男人中间,而且似乎魅力始终不减。 围绕着她,亡国、灭族、身死……一系列的事情周而复始地发生,而男人们始终前赴后继,无怨无悔。 美丽的容颜,真有倾城倾国的威力。 民间对夏姬奇特的身世,以及她的男人们的遭遇啧啧称奇,于是村野怪谈层出不穷,野史中甚至还说,夏姬未嫁时,便做了一个梦,梦见天上降下一位 “素女”,向她传授“采陽补陰”之术。所以,夏姬才能青春长驻,姿容不衰,而她的男人们,却势必没有好下场。成为采补的“药渣”。 这个纯属屁话。 且不说“采补”的歪理邪说是否成立,光是考究年代,就足以证明这一点:《素女经》是战国时期的著作,直到两汉年间才真正完成,而且观点在后世中不断被修改。与春秋年间的夏姬能有什么关系? 因此,夏姬可谓天生丽质。而那些男人,只好说是都在走霉运中,命该如此。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这是南宋诗人叶绍翁的传世名作《游园不值》的诗句。自从这首七言绝句问世,“红杏出墙”便成了女人出轨最优雅的代名词。在古诗词中,“杏花”一直是春色的代名词,相关的诗词车载斗量,不乏“红杏枝头春意闹”、“杏花消息雨声中”等名句。 南宋诗人杨万里有《杏花》诗曰:“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这非白非红、白里透红的杏花,活脱脱一股娇滴滴的羞涩样儿,自然容易让人油然生出许多遐想来。 古代历史上,与杏花有关的着名美女是唐玄宗李隆基的贵妃杨玉环。杨贵妃马嵬坡下宛转而死后,唐玄宗念念不忘,派人去收敛遗骸,美人尸骨不再,只有杏花一片。于是杨贵妃就被民间尊为二月杏花花神了。而杏花一旦和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杨玉环挂钩,风流二字,自然是落不下了。 杏花,先是指满园春色,进而指风流美女,并要与“墙头”挂起钩来才能有不可言传的意味。北宋女词人魏夫人就曾在《菩萨蛮》中说:“隔岸两三家,出墙红杏花。” 南宋诗人张良臣在《偶题》一诗中也说:“一段好春藏不尽,粉墙斜露杏花梢。”而陆游则在《马上作》一诗中说得更加明白:“杨柳不遮春色断,一枝红杏出墙头。”“墙头”意味着什么?无非意味着“天隔一方”。“墙头”的两边无疑是怨男怨女,“一枝红杏出墙来”,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其实,在在叶绍翁的那首传世名作问世之前,喜欢把杏花和墙头连在一起说事的,可谓是大有人在,叶绍翁只是拾了别人的牙慧罢了。譬如,唐代诗人吴融在《途中见杏花》一诗中说:“一枝红艳出墙头,墙外行人正独愁。”再譬如,北宋名臣王安石在《杏花》一诗中也说:“独有杏花如唤客,倚墙斜日数枝红。” 可见,历史上有许多文人都喜欢把玉面含羞的杏花,与代表男女相隔的“墙”连一起,还总喜欢让杏花伸出墙头顾盼生姿,“红杏出墙”的引申和联想就变得自然而然了。 说起来,“红杏出墙”最早的出处,始于宋代的话本《西山一窟鬼》。其中形容女子“如捻青梅窥少俊,似骑红杏出墙头”。这个话本说的是裴少俊和李千金不顾礼教的恋爱情事。元代白朴根据此话本,还写成着名杂剧《墙头马上》。到了元代以后,”红杏出墙“的用法就愈加明显起来。 比如“恰便似一枝红杏出墙头,不能够折入手,空教人风雨替花羞”。到了近代,“红杏出墙”的用法就固定了下来。鸳鸯蝴蝶派的刘若云,还写了名作《红杏出墙记》。 说到“红杏出墙”不能不说潘金莲,人们几乎把她定为古代“红杏出墙”女人的典型代表。她不仅“红杏出墙”,还谋杀亲夫,这样的女人不是典型代表,那谁是典型代表?然而,潘金莲本质并不坏,“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作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 因为那个大户人家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那时候大户人家的男主人大都三妻四妾,身为丫环婢女都使出全力地让老爷和少爷们注意到自己,娶她为妾,从此改变了做奴婢的命运。 但是,潘金莲拒绝了,还跑去向女主人告状,这不难看出她是个贞洁烈女的坯子,不贪慕风月,不追求虚荣,她贪慕和追求的就是与一个正常的男人幸福地过一辈子。然而,这个卑劣的男主人却为了报复,竟将她嫁给了一个“身不满五尺,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人称‘三寸丁谷树皮’”的男人武大郎。 其实,说起来男人长得丑陋没有关系,有自己的事业也行,而这武大郎只是个卖大饼的;男人丑陋又没事业也没关系,最起码他还要有男人最基本的功能,偏偏这武大郎既长得丑陋,又没有事业,还没有男人最基本的功能,否则也该留下一男半女。难怪这潘金莲见到了武松之后直言不讳地夸他说:“武松生的这般长大,也不枉了为人一世。 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象人,七分似鬼,我直怎地晦气!据说武松,大虫也吃他打了,他必然好气力。”在潘金莲的眼睛里,只有武松的“这般长大”和“好气力”,说明她渴望拥有一个健全的男人,渴望拥有美满的性生活。然而,不解风情的武松却严词拒绝她隐藏在心中已久的渴望。 直到遇到了那个既长得好看,又有事业,还有男人最基本的功能的西门庆,只是那个时代的女人不能离婚,也不能休夫,否则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若是自己她长得丑也就罢了,丑女配丑男天经地义,偏偏自己又长得千娇百媚。看到那些不如自己的女子都可以过着“性福”的生活,为何自己不可?因此,她宁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想为自己活一回。 男人们总说,孩子总是自已的好,老婆都是别家的好。很多“红杏出墙”的女人,在家连叫床都要使劲地咬着牙齿不敢吭声,可是到了情夫那边,如狼如虎的她就如鱼得水。身为平民百姓的潘金莲如此,而深居皇宫的女人也是如此。 北齐王朝的胡太后有一句名言是“为后不如为娼”。原因是这位太后还是皇后的时候,她的皇帝丈夫最宠爱的女人是嫂子李祖娥。武成皇帝因此常常留宿在昭信宫,而将胡皇后冷落在一边。生性婬荡的胡皇后耐不住寂寞,竟然与宫中“诸Yan人亵狎”。当时,武成皇帝最亲信的大臣是给事中和士开。 因此经常出入武成皇帝身边的和士开很快便引起了胡皇后的注意,她开始频频向和士开抛媚眼。和士开为了巩固自己在朝中的地位,自然非常乐意与胡皇后亲近。 两人因此一拍即合,很快便勾搭成奸。后来,她又以“念经”为由公然把和尚招到宫里来解决自己的性需求。北周灭了北齐之后,胡太后就带着自已二十岁的儿媳妇到长安城里做妓女,她认为“为后不如为娼有乐趣”。男人可以找着各种借口出轨偷情,但女人是不会轻易“红杏出墙”的,除了天性不甘寂寞,大部份女人都会安份守已。如果每个女人的家庭都很幸福,儿女懂事,丈夫疼爱,性生活和谐,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红杏出墙的女人了。 如果潘金莲有一个像武松那样的丈夫,她也不会红杏出墙;如果胡太后嫁给了一个懂得照顾她疼爱她的男人,即使不是什么皇后皇太后,也不会沦落到想去做一个妓女取乐。“为后不如为娼有乐趣”,胡太后“红杏出墙”到如此境界,无疑比平民女子潘金莲更高一筹。 从原则上说,官妓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大体上,政府对她们实行某种供给制,即所谓“官给衣粮”。各地官妓只须为官府执役即可,并无赢利的压力。官妓虽能从官府获得衣粮而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但作为狎客的官吏仍会送给她们钱物以博取她们的欢心。以常理而论,“缠头之费”对她们来说应该还是很重要的。“ 曲江之会”中那些少年及第的新进士,意气骄奢,又极易赢得诸妓的青眼,“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自然要及时行乐,尽情享受人生。他们作为未来的官员,有特权享受官妓的侍奉。关于妓女的义务,可能存在着广泛的误解。 一般人往往一说起“妓女”立刻就联想到“卖婬”、“睡觉”和“性交”,而实际上这种联想在古今中外都只是对一部分下等妓女才大致正确。有的现代论着也从上述想当然的联想出发,认为官妓有义务为官员侍寝,比如“唐代地方官妓是官给衣粮,她们向官员献身是一种义务,一般是不收费的”,等等。其实,官妓对官员的义务,乃至后来私妓对狎客的义务,都不是如“献身”那样直截了当。 官妓们通常的义务是在官员们宴饮时佐酒助兴,具体包括劝酒、司令、奏乐乃至歌舞,以及与官员们说笑聊天等等,这其间当然会有打情骂俏、眉目传情乃至拥抱爱抚等情状,但这与上床性交还差得很远。 事实上,后来的私妓,一直到本世纪初的妓女,只要不是那种最下等的,她们与狎客之间的情事,或者说她们为狎客所尽的义务,在大部分情况下,也只是如此而已。 要理解、想像古代官妓和后来私妓中的中上等妓女为狎客所提供的服务情况,其实也很简单——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就与近年政府一再明令禁止的“三陪”非常相似。 那么官妓与她们侍奉的官员之间究竟是否会发生性关系呢?答案是:有时候会,但这不是她们的义务。当地的高级军政首长,位高权重,若要召唤管区的官妓来传寝,按常理推断是可能的,但这似乎也要那妓女情愿才行。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官员要想和官妓发生性关系,还必须经过一个类似“恋爱”的追求过程,在此过程中,他需要向妓女献上殷勤——诸如赠送钱物、为她写诗、帮她扬名等等,以求赢得苦心。在唐、宋时代笔记小说中记载的大量官员文主与妓女的恋爱故事和传说,表明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再看后来私妓与狎客之间的性关系。许多现代论着中都想当然地将妓女与狎客之间的关系看成赤裸裸的金钱与肉体关系,即卖婬的关系。但事实上,对于中高级妓女而言,情况远非如此。一般狎客在她们那里能得到的,仍然只是“三陪”,与官员和官妓的情形相似。 如要想得到妓女的“献身”,狎客同样必须大献殷勤,仍不外送钱赠物、写诗吹嘘、大摆排场之类;而对于妓女中的“高级”人物来说,靠上述这一套还不够,还必须以风度、仪态、能力乃至学识魄力之类济之,方能打动芳心,遂其所愿。这其间仍是一个热恋、追求的过程。如果妓女看不上某狎客,那他就是花钱再多,也无法强求妓女与他发生性关系。 从大量明、清时代以娼妓为主题的笔记,以及清末《海上花列传》、《九尾龟》等长篇小说中,都可找到上述情形的无数例证——反例却可以说几乎一个也没有。 官妓和后来的中高级私妓对于狎客的义务,只是“三陪”之类成她们与狎客之间,性关系既不是必须的,更不是可以强迫的——必须由狎客殷勤追求赢得芳心才可建立,这就是那一行中的“游戏规则”。所以,对于这些妓女而言,不应该将她们理解为“男人可以合法与之性交的人”,而应理解为“男人可以合法与之接触并将恋爱行为指向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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