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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蒙古史研究的上乘之作——《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评析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 尚衍斌 参加讨论

    达力扎布教授著《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已由内蒙古文化出版社出版。这是近年来我国蒙古史研究方面取得的新成果。它的问世,不仅将明代蒙古史的研究引向深入,而且通过此书也可以使我们结识这位优秀的学人。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学人,读完这本书后,获益良多,并深为作者驾驭史料的能力、分析问题的独到见解及精当的考证方法所吸引。我对蒙古史知之甚少,尤其在明代蒙古史研究领域似乎没有什么发言权。但是,出于对蒙古历史文化的钟爱及对作者学术成就的钦仰,我愿将此书介绍给其他同仁,并就其内容做些分析,不妥之处,请识者赐正。
    达力扎布教授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后首批培养的青年史学工作者,先后师从我国著名历史学家贾敬颜、陈得芝、王锺翰诸教授研习明、清时期的蒙古史。该书就是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该论题于1996年被列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博士论文荣获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办的全国第二届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该书研究的范围主要局限于历史上的漠南地区,即今横亘蒙古国中部直到内蒙古北部的大戈壁以南地区。元代此地居住着很多蒙古部落,在明初与北元的战争中,除一部分南下归附明朝外,大部分退处漠北。自明宣德、成化年间开始,蒙古各部逐渐南牧,至明嘉靖末年,形成了明末清初的漠南蒙古诸部。国内外蒙古学界对明代漠南蒙古历史文化做过许多研究,涌现出不少成果。其中有英国学者霍沃特的《蒙古史》,俄国学者符拉基米尔佐夫的《蒙古社会制度史》、波科齐洛夫的《明代东蒙古(1368-1634)》,日本学者和田清的《明代蒙古史论集》,我国学者曹永年等的《蒙古民族通史》(第三、四卷)、戴洪义等的《北元史》(蒙古文)等。上述论著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漠南蒙古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尤其是在漠南蒙古部落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但必须指出,国外学者早期的研究或主要依据蒙古文史籍,或主要依据汉文史籍,未能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尤其对丰富的汉文史料发掘和利用不够,这无疑会使此项研究的深度受到影响。该书作者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以往学术探索相对薄弱的环节入手,紧紧围绕蒙古地区与中原密不可分的政治、经济联系这一主题阐明推动蒙古各部南迁的内外原因,以及蒙古南迁对周邻民族乃至蒙古自身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此外,还对漠南蒙古历史上前人尚未解决的有关社会、经济、地理等方面的许多问题做了深入考察。
    全书共分三章,约27万字。第一章,明代漠南蒙古的形成;第二章,明代漠南蒙古的社会制度及其与明朝的经济关系;第三章,明代漠南蒙古归附后金和内扎萨克蒙古的形成。
    第一,讨论了明代蒙古的形成问题。
    以往的研究者对这一问题关注不够,因而缺乏系统而又全面的论述。作者把蒙古南迁漠南的历史过程分为兀良哈三卫的南迁、右翼蒙古入套、左翼蒙古南迁等三个阶段。结合当时蒙古与明朝的关系及其内部矛盾,对其南下的过程、原因、分布情况做了详细考证。例如,关于兀良哈三卫南迁的时间和分布,一般认为在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以后,作者依据《明实录》及明景泰年间修撰的《寰宇通志》等相关汉文史籍的记载,通过对三卫的贡道、马市的位置及明军对三卫征讨的考察,提出了“三卫的南下始于明宣德年间,因为在正统初年兀良哈三卫已驻牧于明蓟辽边外的潢河(今西拉木伦河)、老哈河一带,并活跃于整个漠南地区。至天顺、成化年间三卫的游牧地就完全固定下来了”。(第22页)这一论断同样得到了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的证实。此外,该书对前人所谓明成祖“弃大宁予兀良哈”、“弃东胜”使河套为蒙古所占据等说法,尤其对史学界普遍接受的“察哈尔东迁”说提出质疑。作者在论述这些问题时往往使用考据学的方法,将其很多精辟的见解,不着痕迹地融会在对史料的悉心梳理和归纳的过程中。例如对明朝放弃东胜卫(今内蒙古托克托县)时间的考订就颇具说服力。关于这个问题前人有洪武、永乐等传统说法,此外还有正统年间重建旋弃之说。也就是说《明史.地理志》关于东胜卫重建于正统三年(1438)、复弃于十四年的记载,代表了明中后期一些人的说法。明人杨一清也认为东胜指元朝东胜州城一带,而不是整个东胜州境。因为元东胜州包括河套北部。魏焕在其《皇明九边考.榆林镇经略考》中亦认为东胜卫重建于正统三年(1438),复弃于十四年。张复《皇舆考》所记亦同。这是因为以上诸人都以为明初东胜卫建于元朝东胜州故地,遂有此误。《中国历史地图集》明代图幅采纳《明史》的观点,在山西图幅中标明东胜卫(在元朝东胜州城)复设于正统三年,废于十四年。《内蒙古历史地理》一书亦从此说。(第35页)该书作者经过缜密思考,结合《读史方舆纪要》、《寰宇通志》以及《明实录》的记载分析指出:“东胜以及丰州、云内等地方早在洪武五年(1372)就已放弃,后建的东胜各卫已非原地,正统三年也没有再恢复;玉林、云川、镇虏等卫东迁于永乐初年,宣德年间恢复后并不在洪武原址,正统十四年也没有内徙之事。”(第41页)这一符合实际的分析,令人耳目一新。它不仅解决了许多前人未能弄清乃至以讹传讹的问题,而且对于我们以后通过文本比较去追寻史文在辗转传抄过程中逐步失实的轨迹,是一个十分宝贵的提示。
    第二,探讨了元朝崩溃后蒙古社会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及蒙古与明朝的政治经济关系。
    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原建立元朝后,为了有效治理汉地,加快了按中原封建王朝传统模式进一步完善新政权的步伐。仅就其职官制度的特点而言,不但继承了中原汉制的基本形式,同时又保留着诸多蒙古旧制成分。元朝崩溃后,蒙古贵族退徙北方草原建立“北元”政权。在这一重要的社会转折时期,漠南蒙古社会内部政治制度的变化及明朝与蒙古的关系无疑是蒙古史研究领域的重大课题。作者首先对北元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做了系统考察,指出:“这时期(即1368-1479),北元虽已转化为蒙古游牧政权,但是仍保留着部分元朝制度。元朝政治制度在元代行之百年,在蒙古社会文化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汉地即已形成的政治、法律制度仍会在人们的观念中长久驻留。事实上凡欲统治整个蒙古的成吉思汗后裔子孙都想利用它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对权臣们来讲元朝政治制度也是维持其原有权势的有力工具。所以,尽管元朝政治制度中不适合草原游牧生活条件那一部分早已被废弃,其余部分仍然发挥着作用,权臣们以此为依托,继续操纵北元政柄。”(第159页)这一结论是作者通过对北元早、中期官制考察后得出的。但是到达延汗统治后期,在汉文及蒙古文史籍中再也见不到元代职官称号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作者分析说:“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经过百余年的漫长岁月,元朝政治制度和汉文化影响逐渐衰退的结果。一是达延汗巩固黄金家族统治的需要,即北元政治形势发展的结果。”(第161页)蒙古社会组织的构成问题,久为学界关注。其中符拉基米尔佐夫用力最勤,他的研究成果《蒙古社会制度史》也最具有权威性。但是符氏研究明代蒙古社会制度主要依据了明末清初成书的蒙古文史料,而没有利用丰富的汉文史料,这就使其进一步深入研究受到极大限制。达力扎布教授在尊重符氏成果的前提下,利用汉、蒙文史料对漠南蒙古的社会组织爱马克、鄂托克做了精细考索。对符氏关于“蒙古的爱马克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鄂托克则以地域单位为基础”的旧说提出质疑。作者明确指出:“无论爱马克还是鄂托克都不是血缘组织,也不是纯地缘组织,而是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以人身隶属关系为基础形成的一种社会组织。”(第179页)若究其二者的区别,“称之为鄂托克,是从其牧地而言;称之为爱马克,则是从其统治家族之间的血缘关系而言”。(本书绪论第3页)这一富有创见的结论,为我们继续探索北方游牧民族社会组织的构建及其特征提供了新的思路。
    此外,作者以史学工作者强烈的责任感,对民族史学领域久议不果的“求贡”、“拒贡”问题及其产生的背景做出合理阐释。他指出:“入贡既是政治上的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贸易活动。对于蒙古统治者来说,明廷回赐物品远远多于贡使所贡土特产品,而这些物品又的确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因此,蒙古统治者俺答汗经几十年的战争逼迫明廷答应‘贡市’决不是为了俯首称臣,而是要求以平等的地位互市贸易,实现与内地的物资交流。明方不惜巨大牺牲‘拒贡’,也不是拒绝其称臣纳贡。所谓‘贡’,是明代史家尊明朝为正统的天朝大国,为使其不与夷狄相提并论而采用的一个雅词而已。各民族之间平等的物资文化交流在封建时代是很难实现的,只有在社会主义的今天才得以逐步实现,而且党和国家还要通过在某些方面给予少数民族高于汉族的待遇,以消除仍然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第232-233页)这样的分析极为客观且符合实际。在这一研究基础之上,作者认为明代“北虏”南下的主要原因:一是明廷自宣德以后采取了消极防御政策,二是经济原因所促使。这二者中蒙古地区对中原在经济上的依赖关系是其南下的主要原因。(第185页)这一论断对于我们分析历史上匈奴、突厥、契丹、女真等北方游牧民族频繁南下的原因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第三,作者利用满、蒙、汉三种文字史料,探讨了内扎萨克蒙古(内蒙古)最终形成的问题,并且紧紧围绕满、蒙在经济上对明朝的依存关系对各方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蒙古各部归附后金的过程做了系统考察。对于史籍中出现的有关蒙古部落、人名、地名加以考证,从而澄清了前人对蒙古各部首领及其统属关系方面出现的一些误解。
    有关明末清初的蒙古历史,是涉及面较广的一个课题。以往治蒙古史者不太注意女真和明朝的内部情况,而研究清史和满族史的学者又不太熟悉蒙古的情况。因此,对史料中出现的蒙古人名、地名无法深考,以致造成一些史实错误。例如,日本学者和田清先生就把《明史.三卫传》中所记旱落兀素之役比定为赵城之战,认为二者是同一次战役。他还指出:旱落兀素即归化城畔的黑河,此役喀喇沁等部未胜,而是大败。(《明代蒙古史论集》,下册,第705-708页)另一位日本学者秋原淳平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旱落兀素之役应为敖木伦之役,地点在敖木伦(大凌河一带),中国学者王雄先生也赞同此说,但是他们二位又都否定有赵城之役。该书作者依据满文档案的记载断定赵城之役确有其事,不过战果不一定那么大。他赞同旱落兀素之役即敖木伦之役的说法,又提出发动者不是喀喇沁部而是后金的新见解。(第297页)作者对旱落兀素这一地名详备考证,认为:“据元、明汉籍记载,当时把今呼和浩特一带的大黑河(蒙古名伊克土尔根)、小黑河(蒙古名巴哈土尔根)称之为大、小黑河,沿用至今。而且此河的蒙古名是清代以后才出现,并不叫旱落兀素,因此明人不可能称黑河为旱落兀素(蒙古名黑水之意),旱落兀素肯定不是指归化城一带的大黑河”(第298页)。接着,作者引用明人戚继光《蓟镇边防》(载《皇明世法录》卷58)的记载,追寻“旱落兀素”的踪迹。史文曰:“哈喇兀素或云汉落兀素即汤泉是也,有四处:一处在洪山口边外,正北相离地名木鲁班不远;一处在青城西北三十里许;一处哈八哈喇兀素,在青城正北六百余里;一处在大宁东南即董忽里巢穴对界岭口。”显然,界岭口外的汉落兀素距恶木林(即敖木林)较近,明人将暗哨设于此地。因二水都在明蓟镇边外,相距甚近,遂出现一地两称。显然,和田清把明、清史文中不同的二次战役混在了一起。(第298页)作者的分析极具说服力,倘若再能从词源学的角度把“敖木伦”与“敖木林”二词加以勘同辨析,则更为精彩。
    作者还分析了察哈尔部西迁的原因。有的学者认为察哈尔部西迁主要是针对内蒙古内部情况所采取的一种措施。还有人将其归纳为四点:一是要臣服蒙古诸部,恢复其宗主大汗的地位;二是经略左翼诸部失利,转而西进,以期在控制右翼方面获得进展;三是利用右翼势弱的机会,返归故地;四是欲兼并右翼诸部,专擅与明朝互市之利。作者认为,在这诸多因素中占居支配地位的原因是为了躲避后金直接的攻击,其次为了霸占市口,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第307页)
    作者通过对清朝征服察哈尔过程的研究,提出八旗察哈尔很早就与察哈尔扎萨克旗并存,并不是清朝平定布尔尼叛乱后才建立的。
    关于清代内扎萨克旗建立的时间问题,学术界尚无定论,其中有天命九年(1624)、天命十一年、天聪八年、天聪九年、始于天聪八年形成于崇德元年等诸说。作者在认真讨论前人诸说尤其是天聪年间建旗之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扎萨克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崇德元年(第342页)。因为牛录的确定,牛录额真及扎萨克的任命标志着扎萨克旗的建立,而这些都是在崇德元年完成的。(第344页)崇德年间初建的扎萨克旗有27个(第345页),至康熙七年二月逐渐增至49旗。(第353页)此外,作者还对内扎萨克六盟形成的时间及蒙古衙门设立的时间加以探讨。他认为六盟的最后形成和名称的固定应在康熙末年(三十年以后),而不是乾隆初年。(第356页)蒙古衙门的建立是在天聪年间。(第361页)
    《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一书的精蕴,当然不限于以上所述。它是拥有大量新材料、新内容、新见解和新观点的一部富有开拓性的专著。不少问题为此前研究所未涉及,即使有所涉及,亦多是语焉不详。有些问题过去虽有不少专著、论文进行探讨,该书也提出了新说。该书以其丰富的揭示向人们提供了新的知识,而且它的包含了深刻认识和思想的新见解,给人们以新的启示。我国已故著名蒙古学家亦邻真先生评议说:“该书把明代蒙古历史的轮廓刻画得更加清晰,更加符合历史原貌。在部落变迁、社会制度、明蒙关系等方面都有创见。作者对过去不少权威性说法提出质疑,摆出自己的新看法,这些新看法多是正确的,令人耳目一新。”(见王锺翰先生为此书所写序言)
    《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与作者的研究方法是分不开的。通读全书,有以下特色:
    (一)该书最突出的特点表现在史料的考订方面。我国著名老一辈蒙元史专家韩儒林先生指出:“研究民族史,第一步的资料工作,不光是搜集,还要考订。这就需要在音韵训诂上下一番功夫,尽可能将译名复原,弄清楚它的意义,然后才谈得上整理资料并利用它来为研究服务。”(《关于西北民族史中的审音与勘同》载《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3期)韩先生的论述极为精当,只有对所搜集之史料做审慎的考订,一名一事务得其实,方可作为写史立说的依据。对民族史研究来说,这一步尤其重要,因为除一般原因外,由于各民族语言、习俗、制度之差异而造成史料中的讹误、歧异之处很多,不经考证而遽据以写史,难免陷入错误。读了《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中考证蒙古名物制度的许多段落,对这一点可获得清楚的认识。例如作者对史籍中出现的“可可的里苏”地名的考证就颇为精彩。日本学者和田清认为岷峨山人所撰《译语》里的“可可的里苏”即魏焕所说的“沙漠之地”,并确定此地为明宣府边外的大沙漠,小王子的游牧地中心在应昌一带。《中国历史地图集》(明代图幅京师部分)同样把宣府近边的这块沙漠视作魏焕等人所说的“沙漠”,比定于明宣府正北、应昌故城西南,相当于今天的浑善达克沙地一带,该图幅在此地标为“也可的里苏”(意为大沙窝)。这与《译语》所记地望一致。而作者进一步分析指出:其实《译语》中关于“可可的里苏,犹华言大沙窝”的记载是不准确的,据明代编写的《华夷译语》等各种蒙汉译语,当时蒙古人称沙漠为“额列孙(Elesu)”或曰“忽麻里啜勒(Qumekicul)”,“忽麻里”意为沙子,“啜勒”即荒野或荒漠之意,合称为沙漠。而“可可(koke)”即蒙语青或青色,“的里苏(deresu)”,即蒙语的芨芨草。“可可的里苏”蒙语的意思是“生长青色芨芨草的地方”。显然,《译语》对该词的记载是错误的(第86页)。此类例子还有很多,恕不一一举示。
    (二)该书在资料的收集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作者征引汉文史籍多达40余种,此外还利用不少蒙、满文史料。如《黄金史》、《蒙古源流》、《阿勒坦汗传》以及《满文老档》等。
    (三)该书恪守严格的学术规范,注意吸收各国学者的研究成果。所谓尊重前人已取得的成果,首先要做到在自己的研究中充分引用前人已经发表的有关论文。这样做的目的首先是尊重前人成果,同时也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得以认识著述中的创新之处,并给出适当的评价。由于蒙古史研究是一门世界性的学问,外国学者在欧洲文字的使用及研究条件上比我们具有更多的优势,所以他们同样取得很突出的成绩。作者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在其著作中总是先评价中外学者的有关研究成果,哪些问题已经解决,哪些还没有解决,然后在此基础上开始自己的研究。凡引述他人意见之处,亦必一一注明。作者即便是赞同别人的观点,亦决不盲从,而是提出新的证据。如对兀良哈三卫驻牧地问题的研究(第9页)就是显例。这样研究问题,视野阔,起点高,就会有新贡献。
    总之,《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是一部精心结构的上乘之作。我们在充分肯定其突出成就的同时,也应指出它的一些不足之处。正如作者在绪论中所言:“全书系统地讨论了明代蒙古各部南迁漠南及最终归附后金的全部历史过程,内容亦涉及明代蒙古历史的诸多方面,但不是对明代蒙古历史的全面叙述”。实际上,以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作为论题,理应对宗教、文化诸方面有所涉及。又,该书在校对方面也存在个别错误。如第7页注释(1)将《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误排成《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中料》;第10页正文倒数第3行中将“粮饷运输困难”误排成“粮饷运输因难”。书后《参考引用书目》中的书名也有重复及错字等。文中的蒙古文转写亦有错误之处。所有这些,建议再版时加以改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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