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从宏观上论述了近代新疆多民族分布格局的特点以及这种特点对近代新疆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等所带来的重要影响,而这种影响是后人长期都能感觉到的。 关键词:近代新疆;多民族;特点;影响 我国著名民族学、社会学专家费孝通教授在论述中华民族从古代“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过渡到近代“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时说“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对此,费孝通教授特别强调说“这也许是世界各地民族形成的共同过程。”[1]费孝通教授的这一观点已为我国民族学界普遍认同。因此,世界上各国、各地区中的不同民族之间“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的民族分布格局是世界各国和我国多民族国家民族分布格局的共同特点,自然也是近代新疆民族分布格局的特点。 众所周知,新疆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共同生活发展的地区。18世纪中期清朝统一新疆后,对新疆民族进行整合,增加了新的民族成员。道光二十年(1840年)进入近代社会以后,外国人口的进入又使新疆增加了新的民族成分,终于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确立了当时新疆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锡伯、索伦(达斡尔)、归化(俄罗斯)、满、乌孜别克、塔塔尔、塔吉克、塔兰奇(伊犁地区维吾尔)14个民族共同生活的分布格局[2]。 近代新疆多民族分布格局的特点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周边与众多国家接壤的特殊地理位置;地域辽阔,境内高山、盆地、冰川、河谷、绿洲、戈壁、草原、沙漠等齐全的特殊地形地貌;以及地处亚欧大陆中部,大陆性气候特点显著,中西经济文化交流频繁等等,使近代新疆的民族分布状况更具有显著的时代和地区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小聚集和大杂居同时并存 近代新疆各个民族由于一个民族基本一致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相同的宗教文化,就一个地域比较小的地区或地方来说,往往是某个民族聚居、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地区或地方,有的甚至是某一个单一民族居住的地方。例如在南疆维吾尔族居住比较集中的少数县或相当多的一些乡村,在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生活比较集中的一些牧区,在汉、回、锡伯等民族生活比较集中的一些农村等,都有这种情况。 但是,就一个比较大的地域来说,例如县或县以上的地区,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还没有一个是单一民族的县,更不用说是县以上更大的地域范围了。据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新疆当局进行的人口统计来看,当时新疆的10个区,都是多个民族杂居的地区。新疆省会迪化市(今乌鲁木齐市)所在的第一区(乌鲁木齐地区)共生活着12个民族、391853人,其中,维吾尔族139656人、汉族136808人、哈萨克族67690人、回族64037人;另外还有蒙古族988人、乌孜别克族873人、归化族(俄罗斯族)847人、塔塔尔族598人、满族202人、塔兰奇族(伊犁维吾尔族)48人、锡伯族42人、柯尔克孜族14人。至于当时人口比较多的第二区(伊犁地区)和第三区(喀什地区)更是当时新疆14个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区。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伊犁地区共有人口471686名,其中哈萨克族占大多数,有210672人;但同时生活在这一地区的还有塔兰奇族79187人、维吾尔族76229人、汉族27661人、蒙古族24480人、回族17654人、锡伯族10218人、归化族9370人、柯尔克孜族7600人、乌孜别克族4697人、塔塔尔族2246人、索伦族1118人、满族542人和塔吉克族12人。喀什地区是南疆维吾尔族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但在这里生活的人口中,仍有为数不少的其他各族群众。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喀什地区总人口的957402名中,除维吾尔族902874人外,还有当时新疆的其他13个民族的成员,其中人口比较多的有柯尔克孜族41338人、塔吉克族7202人、汉族2731人、乌孜别克族2480人、回族651人。 如果从新疆全省来说,当时新疆共有14个民族共同生活,更是多民族杂居共处的地区。据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新疆当局统计,在当时新疆4011330名总人口中,人口在100万以上的为维吾尔族,有2988528人;人口在10万以上的为哈萨克族和汉族,分别有438575人和222401人;人口在万人以上的为回族(99607人)、塔兰奇族(79280人)、柯尔克孜族(65923人)、蒙古族(59686人)、归化族(19392人)、锡伯族(10624人)、乌孜别克族(10224);人口在千人以上的为塔吉克族(8210人)、塔塔尔族(5610人)、索伦族(2508人);人口不足千人的仅有满族(762人)。 2.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占大多数 本文所说的“少数民族”是沿用目前我国民族学界所使用的“少数民族”一词的称谓,即就全国而言,相对于汉族的人口较少的民族,其实也就是除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 18世纪中期清朝统一新疆后,内地大批汉族军民移居新疆,总人口到19世纪60年代之前已达30万人左右,居当时新疆各民族人口的第二位。但是,从19世纪60年代以后,在近代新疆历次较大的战乱中,汉族群众往往成为被攻击的对象,人口损失严重,因此造成近代新疆汉族人口的增长一直比较缓慢,在新疆各民族人口中的地位有较明显的下降。据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新疆当局统计,新疆汉族总人口为222401人,不仅比当时总人口已增长到2985528人的维吾尔族少了10倍以上,而且比当时总人口增长到438575人的哈萨克族还少了近一倍,在新疆人口总数中的比例有明显的下降,已从各民族人口中的第二位退居到第三位。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以后国民党大批军政人员进入新疆,虽然使新疆的汉族人口有所增加,但其在新疆各民族人口中的排位并没有发生变化,仍处于第三位。 而在同时,新疆少数民族的人口总数却在迅速上升,特别是在新疆人口中居于首位的维吾尔族人口,在近代的近百年中,增长更快。1911年清朝灭亡前夕,在新疆的200余万人口中,维吾尔族有150万人左右。经过近40年的发展,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新疆总人口增加到400余万,维吾尔族人口达300余万[3],使维吾尔族人口的绝对数大大超过新疆其他少数民族,更大大多于汉族。与此同时,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俄罗斯、塔塔尔等族的人口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使新疆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不仅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而且在新疆人口中的比例也大大高于清朝统治时期。 3.少数民族分布地域比较广大 民国八年(1919年)阿勒泰划归新疆省管辖后,近代新疆的版图已最后确定下来。我们知道,在目前我国960余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中,新疆面积为166.0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左右,是我国面积最大的一个省区。 在如此广阔的土地上,由于各种原因,当时生活在新疆的汉族大多居住在各地区的中心城市和比较靠近城市或交通要道的村镇,所生活的地域比较小。而在地域更为广大得多的乡村和山区,特别是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的广大农牧区,生活在这里的绝大多数都是新疆的各个少数民族。例如,在当时经济文化都比较发达的乌鲁木齐地区(第一区)汉族总人口为136808人,其中生活在乌鲁木齐市(当时称迪化市)的有38557人;而比汉族人口还要多的维吾尔族(139656人),只有12863人生活在乌鲁木齐市;哈萨克族人口有47690人,仅仅有401人生活在乌鲁木齐市。又例如在当时各民族聚居的伊犁地区(第二区)汉族总人口为27661人,其中15081人生活在伊宁市(当时称宁远城),占一半以上;哈萨克族总人口为210672人,却只有22921人生活在伊宁市,仅占九分之一左右;蒙古族人口为24480人,在伊宁市生活的人更少,只有64人,占几十分之一[4]。在这一时期的天山南部地区及以牧业为主的阿勒泰、塔城等地区,汉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或政务、经商等活动,更主要集中生活在各地的城市和乡镇。 4.跨界民族比较多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周边与多个国家接壤。如前所述,在近代新疆各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到20世纪初时,新疆便出现了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中俄之间的跨界民族。到20世纪40年代末,随着新疆“归化族”(俄罗斯族)的确立和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新疆又出现了中苏之间和中蒙之间的跨界民族俄罗斯族和蒙古族。这样,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新疆当时的14个民族中,有5个是跨界民族。 同时,在近代新疆境内,还有为数不少的周边国家的商人及各类人员居住活动,例如当时的印度人(包括今天的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人等。民国初年到新疆巡视的谢彬在南疆各地都看到不少所谓的“英籍商人”或“英籍商民”。例如他在莎车看到当地有“英籍四百余户”,在叶城看到有“英籍商民一百零四户,男女共四百零六口”,和阗有“英籍四百余人”[5]。这里的所谓“英籍”人,并非都是英国人,而是当时属于英国殖民当局统治下的印度人、阿富汗人等。不过,这些在新疆活动的外国人并不能算是跨界民族,因为他们本身还不是新疆多民族的成员。但是,与同期国内其他许多省区相比,新疆跨界民族比较多仍然可以算作是近代新疆民族分布格局的一个突出和明显的特点。 对新疆稳定发展的重大影响 近代新疆多民族分布格局的上述主要特点,既是当时新疆的重要区情之一,也是影响当时新疆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代新疆史上,既有社会比较稳定、经济文化发展比较快的时期,也有社会出现动乱、经济文化发展暂时停滞的时期。但是,在近代新疆史上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或多或少地与这时新疆多民族的分布格局和上述特点有直接关系。 1.政治方面 近代新疆多民族分布格局的形成及其特点对当时新疆政治方面的影响非常重大,表现在许多问题上,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各个民族近代民族意识的增强和参与各级政府政务活动的增加。 18世纪中期清朝统一新疆后,新疆实行军府制统治制度,军政大权由满族官员独揽。在新疆各个少数民族中,分别实行伯克制、札萨克制、八旗制统治制度[6],各个民族的内部事务由本民族的伯克、头目管理。因此,这时的新疆各个少数民族的上层首领头目、很少能有人在清朝政府设在新疆的各级军政机构中任职,当然也没有人能参与全疆性的重大政务活动。 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设省后,在全疆推行州、县统治制度,满族官员垄断新疆军政大权的局面被打破,维吾尔族的伯克统治制度被废除,维吾尔族中的旧有伯克保留原有的伯克品级顶戴,到各地方的州、县机构中充当“书吏”,参与各州、县的政务。但这时新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参与各级政府的政务活动的机会仍比较少,只有维吾尔族的少数上层头目能参与州、县一级的政务活动。由于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以及锡伯、索伦等族中的旧有札萨克制度、八旗制度等仍旧保留,他们中的上层人士依旧只能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没有人在各级地方政府机构中任职,参与一些政务活动。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国政治形势发生巨大变化。杨增新主政新疆时期,如前所述,除了重用曾帮助、支持他掌握政权的一些回族上层人士外[7],还把维吾尔等族的一些上层人士请到省城,参与一些政务活动,让他们帮助自己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的稳定。例如饶孜是喀什地区维吾尔族中比较有影响的大地主、大商人,杨增新便把他请到乌鲁木齐作新疆省的省议会议长。杨增新还把阿图什人、在维吾尔族中比较有影响的雅合布等人请出来,或者送到北京作国会议员,或者在乌鲁木齐作为省议会议员。同时,杨增新还让哈萨克族中影响比较大的郡王艾林、镇国公迈米等,蒙古族中比较有影响的汗王布彦库等人担任一定的官职,主持当地政府的政务[8]。与清朝末年相比,新疆各少数民族参与新疆各级政府政务活动的机会明显增多。 在以后的金树仁、盛世才、国民党主政新疆的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从总体上和发展的角度来说,各少数民族参与新疆各级政府政务活动的机会不仅日益增多,而且能力和水平也日益提高。如前所述,在推翻金树仁政权的过程中,维吾尔族、回族、归化族(俄罗斯族)都起了重要作用。盛世才执政前期,提倡“民平”(民族平等),确立新疆14个民族的称谓和地位,成立各民族文化促进会,更是有为数可观的各民族上层人士进入政府各级机构中任职,参与各级政府的政务活动。国民党主政新疆时期,新疆少数民族参与新疆各级政府政务活动的机会、能力等达到新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水平。在以张治中为首的新疆联合政府中,张治中以下的副主席、副秘书长和各厅的厅长、副厅长中,半数以上由各个少数民族人士担任。省级以下的各地区、各县政府机构的官员中,少数民族人士所占比例更高。张治中离任后,新疆省主席先后由维吾尔族的麦斯武德、包尔汉出任,在各级政府机构中担任各种职务的少数民族人员更多,在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中,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不仅参与政务活动,而且主持一些政务活动。 2.经济方面 18世纪中期清朝统一新疆后对新疆民族的整合,特别是近代新疆多民族分布格局的形成对这一时期新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其中主要表现有两点: 第一,大大地促进了新疆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总体实力的提高。18世纪中期清朝刚刚统一新疆时,天山南北到处一片荒芜,各民族总人口不超过30万。到1911年辛亥革命前夕,新疆各民族总人口增加到200余万(这里不包括阿勒泰地区的人口);到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时,新疆各民族总人口更增加到400余万;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新疆各民族总人口应当大大超过400万。我们知道,在从西汉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今新疆地区开始直接处于我国中央政府治理之下到18世纪中期清朝统一新疆后的近两千年中,新疆地区的总人口一直在100万上下浮动。清朝统一新疆后,特别是新疆进入近代后,各民族的人口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以往任何历史时期。与同一时期全国的人口增长速度相比,新疆的人口增长速度也是相当快的。据统计,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时全国人口总数超过2亿,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时全国总人口超过3亿。到道光朝中期,即1840年前后,全国总人口达到4亿。但是,从此以后,一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人口总数便停滞不前,长期保持在4亿左右。也就是说从18世纪中期到1949年的近二百年中,全国总人口增加了1倍左右,而同期新疆总人口却增加了10倍以上。 众所周知,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古代,人口的多少和增长速度的快慢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总体实力高低和发展速度快慢的重要标志。正是18世纪中期内地各族军民大量移居新疆,在新疆总人口迅速增加的同时,才使新疆的大片荒地得以开垦,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从而使新疆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获得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在以后的各个时期,新疆农业获得大发展的时期,往往也是社会比较稳定、人口快速增长的时期。 同样,这一时期新疆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等民族人口的快速增加,也大大促进了新疆畜牧业生产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疆进入近代社会以后,大批哈萨克族牧民进入天山北部各地居住,使哈萨克族人口到1949年时达到40多万人,成为新疆人口总数仅次于维吾尔族的、第二位人口较多的民族。哈萨克族牧民游牧的地方也从新疆的西北沿边地区深入到整个天山北部地区,使山区的大片牧场得以开发利用,对这一时期新疆畜牧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第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新疆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南农北牧”的经济发展模式。众所周知,巍巍天山东西横贯新疆,把新疆划分为自然地貌有明显差异的南北两大部分。18世纪中期清朝统一新疆之前,天山南部史称“城郭诸国”,长期以农业生产为主,历代中央王朝在新疆的屯田生产也大多集中于此。而同时的天山北部则长期是我国古代北方各游牧民族活动的重要场所,从乌孙、匈奴到突厥、回纥,再到契丹、蒙古等我国古代北方的许多游牧民族都在这里留下过深深的足迹,有的还建立过强盛一时的地方政权。因此,这一地区的经济也长期以畜牧业为主。但是,18世纪中期清朝统一新疆后在天山北部开展的大规模屯田生产,使农业生产在这一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例迅速提高。据有关资料统计,到19世纪初嘉庆朝末年时,天山北部仅民屯人口已经超过20万人,耕种土地100万亩以上。如果加上这一地区军队的屯田及其他形式的农业生产,到道光二十年(1840年)新疆进入近代社会时,农业生产甚至已成为天山北部地区的主导产业,其经济总量大大超过畜牧业生产(当时以畜牧业为主的阿勒泰地区不包括在内)。 新疆进入近代社会以后,特别是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由于阿勒泰划归新疆及大批哈萨克族牧民的进入,虽然使天山北部畜牧业生产的规模有所扩大,但总体上农业生产仍然在天山北部占主要地位。这一时期众多生活在天山北部的汉、回、维吾尔等民族的群众主要都以农业生产为主。锡伯、满、达斡尔等民族的群众大多数也从事农业生产。即使在蒙古、哈萨克等民族的群众中,也有一些人以种地维持生活。因此,农业生产不仅在乌鲁木齐地区、伊犁地区的经济总量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且还进一步扩大到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使这些地区也出现不少新的农业生产区域。 同时,在天山北部出现了不少人口比较集中的城市,而城市的出现是与农业生产的出现和发展分不开的。今天北疆地区较大的城市,例如乌鲁木齐市、昌吉市、伊宁市等,大多是在清朝统一新疆以后才出现或逐渐形成的。在天山北部各城市生活的人群中,大多以汉、维吾尔、回等民族的群众为主。因此,农业生产在天山北部的发展,不仅改变了新疆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南农北牧”的经济分布模式,而且也使新疆的政治、经济中心逐渐从天山南部转移到了天山北部,对新疆后来的政治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3.文化方面 众所周知,新疆自古就是多民族共存发展,同时也是多种文化并存发展的地区。近代新疆多民族分布格局的形成,对新疆文化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更为明显,各具特色的多种文化并存发展的格局更为突出。 一是农耕文化与草原文化并存发展。在近代新疆各民族中,有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民族,例如维吾尔、汉、回、锡伯等民族;也有以畜牧业生产为主的民族,例如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不同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他们之间在生活方式和文化活动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二是内地文化与新疆本土文化并存发展。这一时期从内地移居新疆的汉、回、锡伯、满、蒙古、达斡尔等民族的群众,在把生产方式、生产技术带到新疆的同时,也把内地的生活方式和各种文化带到了新疆,特别是在天山北部的一些主要农区和城市,内地文化、特别是中原地区汉文化的影响非常明显。清代天山北部各主要城市内一般都建有鼓楼及文庙、关帝庙等庙宇,这明显的是内地汉族地区文化的产物。在天山南部维吾尔族集中生活的地区,以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生活的地区,本土文化则表现的更为明显。维吾尔等一些民族的生活方式,特别是音乐、歌舞、绘画等文化活动,不仅具有显著的民族特色,更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 三是中西文化并存发展。新疆自古就是中西文化交流荟萃的地区,近代同样如此。特别是近代俄、英两国对新疆的经济文化渗透以及近代俄罗斯、塔塔尔等民族的出现,更使西方文化在新疆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在新疆的伊犁、塔城、阿勒泰等沿边城市,俄国(后来的苏联)式的建筑随处可见,俄罗斯的音乐、舞蹈、书刊等文化产品到处都有。在天山南部的一些主要城市,以英国为主的西方文化也不断传入,影响着当地不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四是多种语言、文字并存发展。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播的重要工具,也是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近代新疆可以说是多种语言、多种文字的汇集地区。在这一时期通行的语言文字除使用较多的满语文(前期)、汉语文、维吾尔语文外,还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俄罗斯、锡伯、塔吉克等多种语言文字在各民族中使用。这种状况在同期我国其他省区是不多见的。 五是多种宗教文化并存发展。新疆自古就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发展的地区。早在公元前1世纪汉朝政府治理新疆前,天山南北流行的就有萨满教、佛教、祆教等多种宗教。此后,新疆各族群众先后信仰过景教、摩尼教、喇嘛教(藏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多种宗教。新疆进入近代社会以后,仍然是伊斯兰教、佛教、道教、萨满教、基督教、天主教、儒教(儒家文化也可以算成一种宗教)等多种宗教并存发展的地区。宗教不仅是人们的一种信仰,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其本身也是一种文化,即宗教文化。在近代新疆的多种宗教中,既有从中国内地传入的宗教,也有从国外传入的宗教。多种宗教在新疆并存发展,互相影响,创造了许多具有新疆地区民族特色、并影响深远的宗教文化。 注释: [1]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1页。 [2]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塔兰奇族”取消,称维吾尔族,“归化族”改为俄罗斯族,“索伦族”改为达斡尔族,形成目前所说的新疆13个民族。 [3]纪大椿:《近世新疆人口问题的历史考察》,载《新疆经济开发史研究》上册,新疆人民出版社,1992年。 [4]上述人口统计数字皆依据1944年新疆当局统计的人口数字。 [5]谢彬:《新疆游记》,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62、164、172页。 [6]只有在汉族、回族比较集中的乌鲁木齐地区实行与内地一致的州、县制度,地方官员由内地调派。 [7]马福兴、马绍武等一批回族上层人物,都在杨增新政权中担任重要职务,主持喀什、和阗等地区的军政大权。 [8]包尔汉:《新疆五十年》“杨增新治之权术”,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