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对日讲和问题作为探讨东亚冷战起源、战后日美特殊关系形成以及战后东亚国际格局等重要问题的根本,一直以来受到国内外史学界的高度重视,其中对各国对日讲和政策的研究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至今国内外尚无对中国共产党的对日讲和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述,实属遗憾。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一是日本战败后,它主要同中国的国民党政府进行交涉,在形式上,国民党政府的对日讲和政策掩盖了中国共产党的对日讲和政策。二是在1951年9月召开的旧金山和会上,新中国被排斥在外,这亦使人理所当然地认为新中国无法对对日讲和问题施加任何影响。三是相关资料较少,且非常零散。尽管如此,旧金山和会严重地损害了新中国的利益,扭曲了未来的中日关系走向。而且,在此前后,中国共产党亦根据自己的对日讲和政策积极维护自身的利益,竭力对讲和施加影响,故笔者认为探讨中国共产党的对日讲和政策亦是研究对日讲和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遂作此文,其不当之处,恳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一 中国共产党对日讲和政策的雏形(1945.8—1949.9) 严格意义上讲,对讲和问题的讨论属于对战后问题的思考,因此在战争前期,中国共产党对此讨论较少,目前所见的较早的论述是1936年7月15日毛泽东与埃德加·斯诺的谈话。当时,毛泽东表示:“当我们取得独立以后……至于日本,我们只能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手段,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财产,铲除日本在华的一切特权、租界及政治势力。其中包括中国人民一致反对的《何梅协定》、《上海停战协定》、《塘沽协定》,以及《防共协定》等等。”①显然,这里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要没收日本的在华权益。也是在这次谈话中,毛泽东表示:“我们深信中国人民绝不投降日本帝国主义。我们深信他们要动员他们最大潜在实力到战场上去抗日,用他们最后的力量,应对侵略者的挑战,在这种斗争之中,最后的胜利一定是中国的;如果中国单独抗战,自然牺牲要比较的大,战期要比较的长,因为日本是一个配备很好的国家,此外它还有同盟国。”②这里表达了毛泽东相信中国最终会打败日本,同时也认为这场战争将是持久战的思想。 1938年5月,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系统地阐述了上述思想,他表示:从全部敌我因素的相互作用来看,战争不能速胜,而只能是持久战。③“但结果还是一样,日本必败,中国必胜。只是牺牲会大,要经过一个很痛苦的时期”。④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认为这场战争将是一场持久战,因此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日作战中。而且在实际战斗中,日本军队武器精良,训练有素,这也使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开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暇考虑讲和问题,而主要专注于对日作战。 但是,战争形势的发展逐渐有利于中国。1944年10月,美军取得了“莱特湾海战”的胜利,摧毁了日本海军的远洋作战能力。1945年3月中旬,美军又攻占了整个菲律宾。日本陷入了严重的政治和经济危机之中。而同期的德国在1944年冬天的阿登战役中失败。1945年4月,美苏军队已攻进柏林,意大利游击队亦基本控制该国全境。至此,日本法西斯完全孤立,其最终的失败已为时不远。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又开始考虑对日讲和问题。同年4月25日,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我们认为在日本侵略者被打败并无条件投降之后,为着彻底消灭日本的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及其所由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原因,必须帮助一切日本人民的民主力量建立日本人民的民主制度。没有日本人民的民主制度,便不能彻底地消灭日本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便不能保证太平洋的和平。”⑤这里已有在日本实行民主化和铲除法西斯主义的和平主义思想。 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对此,朱德总司令于当日在致美英苏三国说帖中表示:“中国国民党政府及其统帅部,在接受日伪投降与缔结受降后的一切协定和条约时,不能代表中国解放区、中国沦陷区广大人民及一切真正抗日的人民武装力量。如协定及条约中,有涉及中国解放区、中国沦陷区一切真正抗日的人民武装力量之处,而又未事先取得我们的同意时,我们将保留自己的发言权。”“中国解放区及其一切抗日武装力量应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表团,参加将来关于处理日本的和平会议及联合国会议。”⑥第一次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有权派出代表处理对日讲和事宜,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参会权,并明确表达了反对中国国民党政府在对日问题上大包大揽的状况。 但是,抗日战争结束以后,中国旋即又陷入内战之中,此时中国共产党更多地重视中国国内局势的发展,致使这一阶段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对日讲和政策。同时,美国主导下的对日讲和问题却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中。1945年12月,美国制定了旨在惩罚日本的“鲍莱赔偿计划”。之后,部分赔偿物质被交给了中国国民党政府。1947年3月,美国国务院又制定了严惩日本的“博顿草案”,其中反映了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总体思想。但是,由于冷战的展开,在1947年美国政府已开始逐步调整对日政策,致使“鲍莱赔偿计划”半途而废,而“博顿草案”亦被废弃。而且,在1947年美国曾提出进行讲和会议,但因遭到大多数远东委员会成员国的反对以及美国内部的争论而使讲和会议未能召开。 随着讲和问题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亦作出了相应的反应。1947年7月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关于“七七”纪念日对时局发布的口号中表示:惩办日本侵华战犯,制止日本侵略势力的复活,实现日本民主化。日本赔偿中国的物资,必须交给人民分配⑦,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反对复活日本军国主义和国民党独占日本赔偿物资的要求。同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亦明确表示:反对任何外国使日本侵略势力复兴⑧,表达了根除日本军国主义和对美国政府独占日本不满。同年12月25日,新华社的短评《日本秘密备忘录由何而来》一文,批判了美国扶植下日本的军国主义重新抬头。⑨ 此时,中国国内形势的变化逐渐有利于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内,人民解放军不仅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并在数量上占据了优势。尤其是经过从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的三大战役后,国民党的失败已成定局。这种变化亦促进了中国共产党加强对对日讲和问题的思考。在1949年1月21日新华社短评的《日本的选举与中国》中,中国共产党明确指出:“无论美帝国主义者及其走卒愿意与否,人民的中国将要过问对于日本的管制,而日本将要与人民的中国签订和约,并发生经济的政治的关系。”⑩首次提出了应该由中国共产党政府代表中国同日本进行和谈。可见,此时中国共产党的讲和政策已经发展为不仅要求取得参会权,还要求拥有代表整个中国的代言权。同年6月20日,新华社时评《迅速准备对日和约》中亦表示:“要求立即按照波茨坦公告等国际协议的原则,迅速地定期举行有人民民主新中国全权代表参加的四国对日和约准备会议,拟定肃清日本军国主义和实现日本民主化的对日和约。”(11)7月7日,中国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正式提出讲和会议“必须严格地遵守波茨坦协定所规定的由四国外长会议准备的程序,并且必须由中国新政治协商会议所产生的民主联合政府派遣中国的全权代表参加”。(12)以上均为强调中国共产党政府的参会权和代言权。 此外,美国国务院于1949年6月10日发表了一项声明,重申了美国同年5月12日片面宣布的停止日本赔偿之决议的立场,引起了中国共产党的强烈不满。6月20日,中国共产党以北平观察家的名义对其进行了驳斥,其中表示:“美国政府之决定停止赔偿,显然不是为了什么协助日本达到自给自足的经济,而是为了把日本变成它在远东的兵工厂与侵略基地。”“中国人民将坚持波茨坦协定不可动摇的原则,要求摧毁日本的军事工业,实行公允的赔偿。只有这样才真正符合于中国与其他国家人民以及日本人民的利益。”(13)既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对日本赔偿问题的态度,也表达了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的担心和反对。可见,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已形成了以遵守波茨坦协定、中国共产党政府参会、实现日本非军国主义和民主化以及惩办战俘、获取赔偿为主要内容的讲和思想。显然,这些要求的逐步提出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国内地位的稳固有密切联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中国内战当中,美国政府站在国民党一方同中国共产党及中国人民为敌,因此中国共产党从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出发,在对日问题上采取批判美国的政策。例如,在1949年6月20日中国共产党指出“中国人民有充分权利对美国四年来历次违背国际协定所实行的释放战犯、停止赔偿、保存财阀等等片面决定,宣布为非法”。(14)此时,在中国各地都掀起了反对美国扶植日本的运动,中共对此表示支持。1949年7月1日,中共中央在纪念抗日战争爆发12周年时亦明确提出了“中日两国人民联合起来,反对美国长期占领日本”的口号。(15)可见,在对日讲和问题上中美两国一开始就针锋相对。 二 中国共产党对日讲和政策的确定(1949.10—1950.12)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国民党在大陆的彻底失败,美国的亚洲政策一时间迷失了方向。1949年12月,美国国务院已经准备放弃台湾,而军方仍然不肯撒手,想用军援再帮国民党支撑一段时间。(16)1950年1月5日,杜鲁门公开表示:“美国对福摩萨和其他任何中国领土没有掠夺性意向。美国目前无意在福摩萨获取特别权利和特权,或建立军事基地。美国亦无意使用武力干预现在局势。美国政府将不遵循足以使之卷入中国内争的方针。”(17)美国政府表明了其不支持蒋介石政府并置身中国内战之外的立场。但是,美国军方对此表示反对。参谋长联席会议表示:过去制定的在发生战争时阻止台湾“落入俄国人手中”的计划仍然有效。(18)麦克阿瑟则于5月29日和6月14日先后向参谋长联席会议和陆军部递交了备忘录,首次提出台湾在战时将是“不沉的航母”这一说法。(19)可见,美国领导层内部在对华政策问题上处于一种混乱状态。 受其影响,美国的讲和政策亦摇摆不定。军方反对早日讲和,并决心维持现状,直至他们获准重建日本武装,保卫台湾,并拒绝承认中国共产党政权。(20)国务院则主张早日讲和,以尽快结束对日本的占领,平息日本人的不满和反抗,以保证日本在美苏对抗中站在美国一边。专门负责对日讲和事宜的国务院高级顾问杜勒斯在1950年6月6日提出:在中国问题上,共产党政权和国民党政权均派代表参加,在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各占一票,意见一致的问题合并为一票。(21)但是,该方案最终因缺乏可操作性而被废弃。 这一时期国际形势的发展,则使中美两国渐行渐远。鉴于美国长期以来采取扶植蒋介石政权压制共产党政权的政策,中国共产党对其心存芥蒂。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实行“对苏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加入了苏联社会主义阵营。1950年2月14日,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其中关于对日部分规定: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22)显然中苏同盟把尚未形成的美日同盟看作其在远东的竞争对手,这引起了美国的极大警惕和不满,并在很大程度上为美国内部在对日讲和问题上的和解创造了条件。而且,前述条约还规定:“缔约国双方保证经过彼此同意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其他同盟国于尽可能的短期内共同取得对日和约的缔结。”(23)这就为中苏两国在对日讲和问题上的协调一致提供了保证。同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这使美国政府内部在对日政策问题上迅速地统一了意见。杜鲁门于6月27日,命令美国第七舰队开往台湾海峡,公然保护台湾。而且,杜鲁门在该日的声明中指出:台湾未来地位的决定必须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复,对日和约的签订或经由联合国的考虑。(24)至此,美国政府重新确立了联合国民党孤立共产党的对华政策,坚决反对新中国参加对日和会。 在对日讲和问题上,中国共产党的对日讲和政策也逐渐成熟。1950年5月15日,周恩来外长批判了麦克阿瑟擅自释放日本战犯的行为,表明新中国政府仍然坚持严惩战犯的基本政策。其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于麦克阿瑟以单方命令擅自规定提前释放日本战犯一节,绝对不容承认。同时郑重声明,美国政府对于麦克阿瑟这种违法越权行为,负有立即撤销与纠正的完全责任。”(25)同年7月7日《人民日报》社论《日本人民斗争的现势》中,亦指出:“苏联和中国坚持波茨坦公告的原则,即消灭日本军国主义势力,严格审判战争罪犯,保证日本民主力量,实现日本民主化,并缔结全面和约。”(26)即包含了新中国对日讲和政策的基本要点。 尤其是1950年12月4日周恩来外长发表的《关于对日和约问题的声明》一文,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新中国的对日讲和政策,标志着新中国对日讲和政策的成熟。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主张新中国政府是代表中国参加对日和会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它必须参加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与签订”。“对日和约的准备和拟制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与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27)可以说,由新中国代表中国参会是中国共产党对日讲和政策的中心。只有参与了对日和会,才能切实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这种参会权和代言权。 (二)主张早日讲和并抨击美国政府的讲和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基本方针是力求于尽可能的短期内,缔结共同对日和约”,“现在美国政府不仅企图破坏对日和约的程序,而且进一步企图推翻共同对日和约的基础”。(28) (三)中国政府坚持“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波茨坦宣言及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九日远东委员会各国所同意通过的对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这些由美国政府参与签字的国际文件,乃是共同对日和约的主要基础”。(29)据此新中国坚持由中、苏、美、英四国共同准备对日和约草案,并由远东委员会各成员国参与其事,重申了新中国政府参与对日讲和的权利。 (四)在领土问题上,认为台湾和澎湖列岛问题已经解决,并反对美国对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实施战略托管。“关于台湾和澎湖群岛,业已依照开罗宣言决定归还中国,关于库页岛南部与千岛群岛,业已依照雅尔达协定决定交还予苏联。这些业已决定了的领土问题,完全没有重新讨论的理由”。(30)这里不仅提到中国的领土问题,还提到库页岛南部和千岛群岛的归属,表明了中苏在讲和问题上的协调一致,并互相维护彼此的利益。 (五)反对日本再军备、释放战犯及美军长期驻留日本。新中国政府认为:“美国占领当局释放了大批重要战犯,解除整肃,恢复大批法西斯分子的活动,以重建日本的侵略势力。”(31)而美军在和约签订后继续驻留日本,“这等于强迫日本人民接受美国军队留驻日本,并对亚洲人民进行侵略”。(32)其中严惩战犯一项,新中国一直秉承。直至1956年4月,新中国政府方对部分有悔罪表现的战犯予以宽大处理,并释放了千余战犯,此政策方有所改变。由以上可知,在这一时期,中美两国在对日讲和问题上已呈背道而驰甚至是剑拔弩张之势。 三 假苏之口与对美批判(1951.1—1951.9) 由于美国对新中国采取不承认的敌视政策,致使新中国无法参与远东委员会和有关对日讲和的外交谈判,因此在这一时期,新中国主要是通过苏联来维护自己的讲和利益。另一方面,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和对美国讲和政策的抵制,新中国也采取对美直接批判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主张。从事实上看,在这一阶段,假苏之口和对美批判构成了维护新中国讲和利益的两种主要手段。两者相互交织,相互依托。当然,此类方式的采用在此之前已有所体现,但他们的使用主要集中于这一阶段。 1951年1月15日,《人民日报》社论中指出:“中国人民、日本人民及亚澳各国人民,必须一致拥护中苏两国历来一贯坚持的早日缔结全面对日和约的主张,以巩固远东和全世界的和平。”(33)表达了新中国主张进行早日讲和及全面讲和的愿望。1月28日,《人民日报》社论中又强调了新中国参加对日讲和的合法权利,并批判了美国片面讲和的阴谋。该社论指出:“全中国人民正在密切注视并坚决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的罪恶阴谋,并为按照国际协议,团结东方各国人民和日本人民,争取全面的公正的和约,争取非军国主义的民主的日本而奋斗。”(34)此外,当时在中国主要官方报刊上亦发表一些以普通作者署名的文章(35),其内容亦以批判美国片面讲和政策和美国武装日本为主,表达了中国政府对这些观点的支持。 1951年3月29日,美国制定了《对日和约草案》,并将该方案和相关备忘录交给了苏联政府。对此,中国政府在4月22日的《人民日报》社论中进行了激烈的批判。社论指出:“美国对日和约草案完全是非法的,它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单独讲和方案。”(36)“美国这和约草案,蓄意排斥中苏两大对日作战国家的参加,而且十分看不起美国的那些仆从国,字里行间隐约地对它们说:若不顺从美国的意志就去你的吧!”(37)将美国描绘成一个无耻混蛋的形象。中美两国在对日讲和问题上的对立可见一斑。 对于美国的询问,苏联拟定了自己的答复。5月6日,苏联在答复前向中国征询了意见。其密电如下:“致毛泽东或周恩来同志:我们已拟定了对美国政府关于对日和约草案的复函。并决定于5月8日(星期二)将其送交美国大使。我们于5月6日晨将我们复函的内容给您送去,请至迟于5月7日24时前将你们的意见寄我。”(38)同时将其答复的要点附录在后。毛泽东在当天深夜12时致斯大林的复电中表示:“完全同意您对美国政府关于对日和约草案的答复。”(39) 由于中苏间统一了思想,5月7日,苏联将《苏联政府关于美国对日和约草案的意见书》交给了美国驻苏大使。其中表示,美国所实施的对日和约的方式不正确。按照波茨坦协定应该由美、苏、中、英四国外长会议来拟定对日和约,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对日和约的准备工作,在远东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讲和。而美国却想撇开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国家,签订由他一手包办的片面讲和条约。其次,从问题的实质来看,美国的对日和约草案中包含着许多与各国间现有的协定不相容的不正确的条款。要求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反对美国对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进行托管。最后,苏联要求美军在签约后撤出日本,反对日本参加军事联盟等。(40)在此苏联竭力维护新中国的参会权,并明确要求应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 5月19日,美国否定了苏联的意见和要求,并仍然坚持自己原来的立场。对此,中苏间交换了意见。5月22日,周恩来向苏联大使罗申转交了一份照会,重申了1950年12月4日中国政府声明所阐述的立场,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完全同意并支持苏联政府所提出的关于准备对日和约的具体建议”。(41)这表明了中苏两国在对日讲和问题上意见和立场的高度一致。4天后,在《人民日报》社论《支持苏联对日和约建议》中,亦声援了苏联的讲和主张。其中指出:“中国与亚澳各国人民及日本人民,只有一致拥护苏联所建议,并已为中国政府所支持的方案,才能争取保障远东持久和平与各国人民安定生活的公正合理的对日和约。”(42) 6月10日,苏联政府再次照会美国。其中指出:美国政府对苏联的意见书进行了不正确及歪曲的解释。美日间的军事协定主要是针对中苏等国的,并具有明显的侵略性质。美军不撤离日本意味着要在伪装之下无限期地延长对日占领。关于中国领土问题,苏联认为中华民国已经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根据开罗宣言,台湾和澎湖列岛应该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后苏联要求必须于1951年7月或8月召开曾以军队参加对日战争的一切国家的代表的全面和会。(43)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后,美英间也围绕中国问题进行了多次商谈,最终达成了“莫里森—杜勒斯协定”,即:“(一)不邀请中国参加即将到来的和会以签署多边对日和约;(二)当日本恢复行使主权,而且多边条约已赋予其独立地位后,由其自主决定对华态度。”(44)实际是将新中国排斥于对日和会之外。由于获得了英国的支持,美国更加有恃无恐。7月3日,美英间制定出对日和约的共同草案。7月6日,美国将该草案交予苏联。其中指出:“通过四大国外长会议实际上是排除法国和其它亚太国家在对日问题上的准备工作,这些国家在战争中的损失要高于苏联。而且美国认为7月3日草案体现了全面讲和的原则,许多相关国家都参与了该草案的准备工作。该草案不仅体现了和平的形式,也体现了和平的实质。最后美国欢迎苏联参加和会并签署以7月3日草案为基础的和约。”(45)明显地体现了美国决定采取排斥新中国在外的片面讲和形式。 而根据7月3日的对日和约草案(46),把新中国和台湾当局都排斥于和约之外,显然是美英协调的结果,且条约只提到日本放弃台湾、澎湖列岛、千岛群岛、库页岛南部及其附属岛屿,并未提及归属,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中苏的权益。在苏联答复之前,美英大使又于7月20日结伴拜访了苏联外交部,并递交了美英联合照会、关于参加1951年9月4日旧金山对日和约国际代表会议的邀请函、和约草案正式文本及其他一切有关文件。照会指出,这次会议是在美英共同草案的基础上召开的,美英政府请求告知,苏联政府是否接受这个邀请?尽管在照会中建议对和约草案提出意见,但同时又声称,不管有何意见,最终文本都将在8月13日予以公布。美国驻苏大使柯克还在口头声明中强调,召开国际会议不是为了制定条约,而只是为了签署美英8月13日的草案。(47) 这使斯大林感到不知所措,进退两难:参加会议无疑意味着向美国低头,拒绝出席又将在外交上处于孤立境地。最后苏联政府权衡再三,还是决定参加和会。其立场为:出席旧金山会议,同时批评和修改美英草案,特别是要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必须参加会议,争取通过这些修改意见,否则将拒绝签署条约。(48)随后,苏联于8月12日向中国通报了这一立场,它得到了中国政府的理解。 事实上,1951年7月20日美国政府的会议邀请通知和8月13日美英联合和约草案均未送交新中国政府。面对美国的排斥和即将召开的对日和会,周恩来外长于8月15日发表声明表达了中国政府的强烈不满,其中指出:“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在领土条款上是完全适合美国政府扩张占领和侵略的要求的。”(49)他批评了美国对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的战略托管和对台湾、澎湖列岛、库页岛南部和千岛群岛的处理。最后,中国政府郑重声明:“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是无效的。”(50)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声明中还提到日本的赔偿问题,它反对美国的赔偿方案,指出:“那些曾被日本占领、遭受损害甚大而自己又很难恢复的国家应该保有要求赔偿的权利。”(51)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的对日政策主要是以发展中日两国人民之间(并非政府之间)的友好关系为基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孤立美国,间接地影响日本人民,给日本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日本政府改变对华关系,以实现中日关系正常化。(52)笔者认为因赔偿最终主要是由日本人民来承担的,中国政府从团结日本人民的角度出发,因此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鲜有提到赔偿的数额。尽管如此,中国政府在此明确强调了中国拥有要求日本赔偿的权利,表明了中国政府在赔偿问题上的鲜明立场。翌日的《人民日报》社论中亦重申了周恩来的主要立场,并号召日本人民团结起来,“同甘为侵略者奴仆的卖国分子作斗争,阻止签订亡国卖身的条约,争取早日缔结真正使日本走向和平安乐的全面条约”。(53) 1951年9月4日,对日和会在旧金山开幕。会上,苏联代表葛罗米柯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不容争辩的参加对日和会的权利,要求立即邀请她参加和会。(54)大会临时主席美国代表艾奇逊以目前主要是讨论程序规则问题,关于中共的参会问题不在讨论之列为由将其拒绝。之后,葛罗米柯又提出了对和约草案的修正案,但又被这时已成为大会永久主席的艾奇逊裁定为违反大会程序。最终在9月8日举行的对日和约签字仪式上,苏联、波兰和捷克拒绝出席并未签字。随后,葛罗米柯举行记者招待会,愤怒地谴责了对日和约是美国政府和日本政府间的一宗单独的交易。他表示,这项和约不可能成为远东真正和平进程的基础。(55) 对于此种结果,中国政府早有所料,因此已事先拟定了关于批判和约的声明,并于9月7日晚中方约见了苏联驻中国大使馆一等秘书贾丕才,请他将中国的声明文本转交给莫斯科。显然莫斯科也认可了中方的文稿。9月18日,周恩来总理发表了《关于美国及其仆从国家签订旧金山对日和约的声明》,声明指出:“美国政府强制签订的旧金山对日和约及美日双边安全条约,业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安全以及其他许多亚洲国家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中国人民对于美国政府利用旧金山对日和约以及所谓美日双边安全条约来加紧准备新的侵略战争的恶毒阴谋,一定要坚决反对到底。”而且还指出,“由于日本统治阶级内部为美帝国主义服务的反动集团,妄想复活军国主义,竟不惜出卖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签订了旧金山和约以及美日双边安全条约,以致整个日本业已面临着空前未有的民族危机”。(56)可见,中国政府对日本政府也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表达了新中国对《旧金山和约》的不满和中日两国关系的恶化。之前的9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美帝国主义奴役亚洲人民的计划是可以打败的》。其中表示:“美帝国主义一手操纵的以奴役亚洲人民为目的的旧金山会议,已经在九月八日匆匆收场了。这个会议本身以及它所‘通过’的美英等四十八个国家的对日‘和约’,同样是荒谬绝伦的。”文章最后号召“全中国和全亚洲人民团结起来,打败美国帝国主义奴役亚洲人民的计划!”(57)由此可见,由于《对日和约》的签署已将中美间的敌对关系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以上即为中国共产党对日讲和政策的主要内容,可见已逐渐成熟并系统化,且可知中国共产党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作了有力的抗争。尽管如此,在两极格局下美苏冷战和在朝鲜战争中中美热战的大背景下,中美之间的对立和仇视已成为当时两国间的常态。而更为关键的是,对日讲和问题几乎自始至终一直处于美国的单独掌控之中,而美国亦希望借此媾和来排挤和孤立中苏,并有意使日本成为防范社会主义国家的防波堤。故此,积极参加对日作战并为最终击败日本作出重大贡献的新中国,被美国排斥于旧金山对日和会之外。而反观之下,这也为美国在亚洲的霸权主义以及其一直所标榜的“正义与公理”提供了一个鲜明的注脚![NextPage] 注释: ①[美]埃德加·斯诺等,王福时等译:《前西行漫记》,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23—24页。 ②[美]埃德加·斯诺等,王福时等译:《前西行漫记》,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31页。 ③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60—462页。 ④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14页。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研究室1994年版,第44—45页。 ⑥世界知识社编:《日本问题文件汇编》,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32页。 ⑦世界知识社编:《日本问题文件汇编》,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33页。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研究室1994年版,第63页。 ⑨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235—236页。 ⑩世界知识社编:《日本问题文件汇编》,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34页。 (11)世界知识社编:《日本问题文件汇编》,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38页。 (12)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55页。 (13)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155页。 (14)世界知识社编:《日本问题文件汇编》,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38页。 (15)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51页。 (16)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二卷(上册),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17)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二卷(上册),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页。 (18)李长久、施鲁佳主编:《中美关系二百年》,新华出版社1984版,第167页。 (19)李长久、施鲁佳主编:《中美关系二百年》,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167—168页。 (20)[美]迈克·沙勒著,郭俊鉌译:《亚洲冷战与日本复兴》,金禾出版社1991年版,第200页。 (21)[日]猪木正道著,姜培逐等译:《吉田茂的执政生涯》,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318—319页。 (22)国际关系学院编:《现代国际关系史参考资料(1950—1953年)》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0年版,第10页。 (23)国际关系学院编:《现代国际关系史参考资料(1950—1953年)》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0年版,第10页。 (24)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八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59页。 (25)世界知识社编:《日本问题文件汇编》,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45页。 (26)世界知识社编:《日本问题文件汇编》,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48—49页。 (27)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67—68页。 (28)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68页。 (29)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68页。 (30)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69页。 (31)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70页。 (32)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69页。 (33)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273页。 (34)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255页。 (35)这些文章主要有:夏日昌、张其华:《美国正把日本变为它的殖民地》,《人民日报》1951年2月21日;沈毓强:《美帝国主义怎样阻挠全面对日和约的缔结》,《光明日报》1951年2月22日;孙怀仁:《美帝占领下日本军需工业的复活》,《解放日报》2月25日等。 (36)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256页。 (37)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257页。 (38)张盛发:《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苏共同抵制美国主导的对日讲和》,《世界历史》2001年第2期。 (39)张盛发:《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苏共同抵制美国主导的对日讲和》,《世界历史》2001年第2期。 (40)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对日和约问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1951年版,第17—25页。 (41)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91页。 (42)人民出版社编:《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270页。 (43)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对日和约问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1951年版,第35—52页。 (44)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FRUS), 1951, vol. 6, Part1, U. 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6, pp. 1134—1135. (45)《美国对于苏联一九五一年六月十日关于对日和约照会的覆文》,载于外交部情报司资料室编:《国际文献选集》第七卷(对日和约问题特辑)1951印,第62—63页。 (46)全文可参见《国际文献选集》第七卷(对日和约问题特辑),外交部情报司资料室编,第176—182页。 (47)沈志华:《中苏同盟、朝鲜战争与对日和约——东亚冷战格局形成的三部曲及其互动关系》,《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48)沈志华:《中苏同盟、朝鲜战争与对日和约——东亚冷战格局形成的三部曲及其互动关系》,《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49)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对日和约问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1951年版,第56页。 (50)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对日和约问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1951年版,第62页。 (51)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对日和约问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1951年版,第60页。 (52)张香山:《通往中日邦交正常化之路》,《日本学刊》1997年第5期。 (53)国际关系学院编:《现代国际关系史参考资料(1950—1953年)》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0年版第561页。 (54)Conference for the Conclusion and Signature of the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U. 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1, pp. 39—40. (55)张盛发:《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苏共同抵制美国主导的对日讲和》,《世界历史》2001年第2期。 (56)世界知识出版社编:《国际条约集(1950—1952)》,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387—388页。 (57)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对日和约问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1951年版,第160—16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