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列强1900年夏对中国的武装干涉,用了两个根据来说明其正当性。第一个根据是国际法。国际法保护外交使团和驻外使馆,同时也保护侨居他国的外国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中国破坏了使馆不可侵犯的神圣性,毁坏外国财产,更不必说还有外国人丧命,依照国际法和通商条约,应当受到制裁并要进行赔偿。自1840年以来,欧洲列强常常把这些严格的法规强加给中国或者其他国家。与这一规范民族国家间行为的世界性法则相比,列强干涉中国的第二个根据并没有那么崇高威严,而且还有些含混不清。但对于各国政治家、士兵和传教士来说,其重要性丝毫不比国际法小。这就是传播文明的使命,是“白人的负担”。按照这一理念,北大西洋国家作为西方文明的代表,有义务和责任去晓谕世界其他地区文明程度不够的居民并设法改进他们的野蛮状态(注:有关这一论题有大量的资料,Edward Said的《东方主义》的批评目标就是它的普泛性。围绕着欧洲殖民主义和文明话语的联系而进行的历史和历史编纂问题的深刻讨论,见Michael Adas,Machines as the Measure of Men(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9)以及Robert Young,Colonial Desire(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5)。)。 但是,如果国际法、通商条约和传播文明的使命能够成为各国联合对华军事干涉的理论基础的话,它们那些非常世界性的要求对双方就都同样适用:中国政府应当遵守有关战时行为和平时行为的标准法典,联合干涉中国的列强同样也应当遵守。正因为这一点,当人们看到西方外交官、士兵、传教士和平民屠杀中国普通百姓,或者看到他们劫掠私人住宅和清朝王公住宅时,问题就产生了。对这些行为的质疑首先出现在一些日志日记和私人通信之中,而到1900年秋末和1901年冬天的时候,报纸杂志开始刊登一些报道,揭露对中国人进行的野蛮惩治以及在北京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劫掠活动。 本文将集中考察对北京的劫掠。首先讨论西方人各种不同的劫掠方式,并将与英法联军1860年对圆明园的劫掠进行对照,以便说明西方人在中国进行的这两次劫掠的具体差异。其次将考察这些劫掠活动使一些参与者产生的道德困惑。最后将概述在欧美发生的有关劫掠的论争,这将有助于引起对劫掠行为给当时的欧美人提出的某些根本性问题的关注。 “劫掠的盛会” 八国联军在解救了使馆以后,几乎立即就开始了劫掠。刚刚获救的外交官和传教士也在当天就加入到劫掠行动中(注:Rev.Roland Allen,The Siege of the Peking Legations.London:Smith,Elder & Co.Allen,1901,p.231.)。遥远的《悉尼晨使报》用“劫掠的盛会”来描绘争先恐后疯狂抢掠的场景;而在劫掠现场的使馆围困的幸存者丁韪良(W.A.P.Martin),则将其形容为一场发生“在劫掠物品中间”的狂欢(注:Cited in Bob Nicholls,Bluejackets and Boxers:Australia Naval Expedition to the Boxer Uprising.Sidney:Allen & Unwin,1986,p.111;W.A.P.Martin,The Siege of Peking.New York:Fleming H.Revell Co.,1900,p.134.)。这些描述表明1900年对北京的劫掠与40年前洗劫圆明园的情形很相似,外国军队和其他在北京的欧美人都陷入到抢劫的狂热之中,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场野蛮的劫掠盛会。有许多记载认为,几乎没有人能置身于这场疯狂的抢劫之外。 发生在北京的第二次劫掠最初虽与1860年的大抢掠极其相似,但仍然有某些不同。首先,没有人能像吴士礼(Garnert Wolseley)在1860年那样,敢于站出来说劫掠只是普通士兵的行为,与军官无关,从而心安理得地容忍了劫掠活动。第二,1860年的劫掠物品在博物馆展出时附有“来自中国皇帝的圆明园”一类的标注,而1900年的劫掠物品本身并没有附有类似的相应标注。考虑到在华欧美外交官与军人自称是在伸张正义,特别是他们一再宣扬的对“未开化的”、“野蛮的”义和团攻击基督教传教士和无防御的外国使馆的所谓“报应性质的正义”,这种对劫掠物品不加标注的做法多少有些令人吃惊。换句话说,人们本来可能会以为,一些博物馆收藏的1900年义和团事件期间取自故宫或者北京的藏品上,会有某些相关介绍。但是,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尔后,只有很少的物品在伦敦展出时带有这类标注(注:我在英国只发现两个标注提到1900年劫掠物品的买卖。其中一个标注写的是“中华帝国,1901年3月6日”,介绍说一个从北京围困中逃生的英国人通过史蒂文斯商行出售了一些物品。史蒂文斯商行1913年出售了一面中国鼓,据称是第三十九步兵团在义和团起义期间从北京缴获的。见伦敦国家艺术图书馆,拍卖行目录,23,ZZ。)。与19世纪60年代拍卖劫掠物品不同的是,1900年从北京劫掠的物品并没有在伦敦和巴黎的拍卖行进行过拍卖。 这种现象或许不难理解。首先,伦敦、巴黎和其他欧洲都市的大拍卖行当时已经开始采用一种新的命名法,这是一些艺术专家在1870年到1900年间创造的一种描述性语言。曾经在西方驻北京使馆及其相关机构中工作过的英国人卜士礼(Stephan Bushell),就是这些艺术专家中的一位。 劫掠物品上没有标识“1900·北京”的相应名称的第二个原因,就像前面谈到的那样,是由于劫掠在中国、美国和西欧都是一个重要的争议问题,并且引发了公开的辩论。下文将详细论述个中原因,需要在这里说明的是,由于围绕抢劫展开了争论,许多报道或者局限在有关劫掠的讨论上,或者致力于论证劫掠的正当性,而不太关注辨识劫掠来的具体物品。 无论如何,仍然有可能收集足够的材料,从某个方面来对这两次劫掠事件进行比较。比如可以从自然地理学考虑。1860年的劫掠基本上限制在圆明园及其周边地区,而在1900年,劫掠范围包括了整个北京城、颐和园,甚至直隶省内的每一个城镇。从大沽口进军北京路线上的天津和通州,几乎已被洗劫一空。还有,1860年的劫掠只持续了两三天,而1900年的劫掠从7月底攻占天津后开始,直到10月,北京的劫掠还在进行。在清朝都城以外,随着惩罚性远征逐步发展到直隶各地,劫掠持续的时间更长。 面对这一劫掠,仍然留在北京城内的中国人千方百计地保护自己。他们挂出租制滥造的日本、英国、法国或美国旗帜,希望能使自己幸免于难。也有人贴出用欧洲文字写的字条,或者请士兵写些字条,大意是他们家已经被掠夺过了(注:Bertram L.Simpson,Indiscreet Letters from Peking.Reprinted,New York:Arno Press & The New York Times,1970,pp.326,339,341-346,349;Norman Stewart,My Service Days.London:John Ouseley,1908,pp.238-239;George Lynch,The War of Civilizations.London:Longmans,Green,and Co.,1901,pp.162-163;Stanley Smith,China From Within:or the Story of the Chinese Crisis.London:Marshall Brothers,1901,p.128;Richard Steel,Through Peking's Sewer Gate:Relief of the Boxer Siege,1900-1901.New York:Vantage Press,1985,p.55;H.B.Vaughn,St.George and the Chinese Dragon.London:Arthur Pearson Ltd.,1902,pp.120-121.)。还有这样的情形,一些人为了保护他们的财产,便弄些标记,表明此处财产已经被某个欧洲人所占有(注: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Washington,DC,RG395,934,25 September 1900.Hereafter cited as NARA.)。但据辛博森(Bertram Simpson)说,房主即使张贴了表明他们已被洗劫的启示或者悬挂着侵略者的旗帜,“嘲笑着的抢劫者”常常还是会把它们扯下,毫不手软地进行劫掠。 毫无节制的抢劫持续了多日。但到8月底,联军的一些指挥官试图采取认真的措施来控制或者管理劫掠活动。人们普遍感到,除非恢复一定程度的秩序,否则就难以在中国市场买到维持对北京较长时间占领所必需的食品和燃料(注:NARA,RG395,944,12 September 1900;George de S.Barrow.The Fire of Life.London:Hutcheson and Co.,1942,p.64.)。像以往一样,又是英国军队率先将劫掠秩序化。英军总司令盖斯利(Gaselee)将军在给国防部的报告中解释,由于其他军队的指挥官容许进行劫掠,他被迫建立了一个将掳获物品拍卖并将其收入作为奖赏金进行分配的委员会(注:Stewart,Service Days,pp.241-242.)。与1860年的英军司令格兰特(Hope Grant)将军一样,盖斯利解释说,“在这场特殊的战争中士气低落的情况下”,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军队的“满足与纪律”。同时,他又声称“不了解在德里、勒克瑙和1860年在北京建立奖赏金的规则”。尽管他的话很可能是真的,但盖斯利似乎还是很顺利地组织了一个委员会,负责根据军衔和种族发放奖赏金。一般印度士兵得到的份额少于同等军阶的英国士兵,而印度军官则不论军衔高低,一律按英国准尉的标准发放(注:Public Record Office,London,War Office 28/302:28-29.Hereafter cited as PRO.)。 奖赏金本身通过官方授权的“搜查队”收缴劫掠物品,并在英国使馆里公开拍卖而筹集起来。到8月22日,拍卖掠夺物品似乎已经成为日常事务,其他国家的军队也知道了有关拍卖的消息。在现场的记者乔治·林奇(George Lynch)提供了为数不多的关于拍卖的记述。与1860年一样,拍卖进行得十分活跃。在开始的几天里,许多英国将军和驻华公使窦纳乐(Claude MacDonald)爵士都参加了交易。此外还有包括印度本土士兵在内的英国军队每一支团队的士兵,有日本、美国和德国的士兵,有使馆人员,甚至还有中国商人。尽管买家比1860年时要多得多,但拍卖价并不高,许多贵重物品,特别是皮毛的卖价,只有几美元(注:Lynch,War of Civilizations,pp.177-180.作为对比,Gartside-Tipping抱怨价格太高。见National Army Museum Archives,London,6902/3,no.2,p.22。但是,无论来晚的人如何看,Edmond Backhouse在1903年2月给G.E.Morrison的一封信中希望还会出现另外一个像解救使馆以后的机会,以便获得上好的毛皮。见Hui-min Lo(ed.),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6,vol.1,p.201。)。即使如此,诺曼·斯图尔特(Norman Stewart)将军还是觉得外国在华侨民和使馆人员出的价钱可能更为合算,他把他们称为“行家”(注:Stewart,Service Days,p.256.)。紧接着,其他通商口岸的外国侨民以及上海、香港的古董商纷纷前来参加拍卖,据说其中有人身负欧洲拍卖行和艺术商的委托(注:The Celestial Empire,19 November 1900,p.617.)。此后陆续到达中国的后续部队也有机会得到贵重的中国古董。人们好像“从地球的尽头”赶来,加入到劫掠之中(注:Eliza Skidmore,China the Long-lived Empire.New York:The Century Co.,1900,p.196.)。到10月中旬,拍卖活动已经进行了将近两个月。除星期天外,每天都有交易,筹集到的奖赏金超过5万美元(注:See Peking and Tientsin Times,18 October 1900.)。这一数字最终达到了33万美元,分配时每份为27美元(注:North China Herald,April 24,1901,p.784.分配份额如下:中将指挥官10份,将级军官8份,校级军官7份,上尉6份,中尉、少尉5份,准尉和印度军官4份,未受任命的英国军官3份,未受任命的印度军官2份,英国士兵2份,本土士兵(印度和本土)1份。)。 就像窦纳乐爵士后来所说的那样,奖赏金的分配有章可循,公平合理(注:The Celestial Empire,April 22,1901,p.4.)。这种分配奖赏金的做法还能把英国军队与参加远征的其他国家军队区别开来,这一好处在1860年时就已经表现出来。此外,它通过军阶等级制度重新加强了军队,使之避免了劫掠活动可能带来的道德混乱,同时又维持了白种英国人与印度本土士兵之间的明显差别。 不论是否理解英国这一“制度”的全部重要性,多数就此发表意见的观察家对它的印象都不错。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rthur Smith)认为,与其他军队相比,这一做法还是“科学的”(注:Arthur Smith,The Punishment of Peking.The Outlook,66(1900),p.497.),因为其他军队根本没有任何章法。美国随军牧师莱斯利·格罗夫(Leslie Grove)在给妻子的信中,这样评论美国军队的行为:“我们禁止抢劫的条令根本不起作用,违犯命令的人得不到惩罚,却得到了大量的好东西。”(注:United States Military History Institute,Carlisle,Pa.,Grove Correspondence,22 August 1900.Hereafter cited USMHI.)事实上,直到1900年9月21日,美军司令查飞(Adna Chaffee)将军才开始采取措施。为了对付美军公然违犯美国陆军战时一般性条例的行为(注:据Wilson考察,劫掠行为违背了Francis Lieber教授于1863年制定的第100条一般性条例。见James H.Wilson,China.New York:D.Appleton and CO.3[rd]edition,1901,p.389。),查飞仿效英国,命令收缴所有劫夺物品进行拍卖,但其收入并没有被用做奖赏金,而是将拍卖“掳获财物”所得款项转入了一个“公共的非军事基金”,用于支付次年美军占领北京的部分费用(注:有关查飞决定的资料见NARA,RG203,entry 4,pp.54-56;查飞1901年3月8日的信见RG395,898,Letters Sent,1900-1901。财政部的Ledgers of Emergency Fund Account,1898-1909一书中有关中国解救行动的资料表明,劫掠物品在华盛顿完成了最后的转化。)。 与这些处理劫掠物品的官方措施同时出现的,是“随时随地进行的”和“异常活跃的”街头市场(注:The Celestial Empire,19 November 1900,p.617.)。和1860年一样,这种经营活动是法国士兵率先进行的。辛博森回忆说,由于风闻军官很快就要没收所有劫掠物品,士兵们宁愿非常便宜地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所以,当他们回到法国兵营的时候,口袋和上衣里就没有多少值钱的东西了。同样地,英国士兵也违背命令,在其兵营内出卖东西,而印度部队的士兵则把北京街头当成了商店(注:Simpson,Indiscrete Letters,pp.372,374-375,415-416.)。随着中国商人和西方传教士也来进行交易,生意显然非常红火。一些买主甚至写信给他们的妻子,报告自己的好运气(注:Stewart提到了中国商店店主,见Service Days,p.257。Wilbur Chamberlain告诉他的妻子,他从传教士手中买到了中国的神像,他觉得可以用做很好的装饰品。见Ordered to China.New York:Frederick A.Stokes Co.,1903,pp.101-102。Leslie Grove提到从中国人那里买到很满意的东西,见USMHI,Grove Correspondence,October 11,1900。)。 当士兵和一般外国人在北京四处买卖掠夺物品时,军官则开始着手为他们的国家纪念馆和部队荣誉室收集战利品。就英国人来说,他们收集了一些缴获的欧制枪械,运送到伦敦、爱丁堡、悉尼和都柏林(注:India Office Records,London,L/MIL/7/16765,p.11.)。第四位威尔士亲王的廓尔喀人步枪队抢走了一口寺庙大钟和中国长城上的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后来被刻上“中国·1900年”的字样,砌在该团队在印度的司令部的墙上(注:Ranald MacDonnell and Marcus Macauley,A History of the 4[th]Pince of Wales's Own Gurkha Rifles.1857-1837.Edinburgh and London:William Blackwood and Sons,vol.1,p.228.)。美国军队则将中国军队的武器样品、义和团的旗帜以及一尊中国战神关帝的塑像运送回国,放在西点军校刚建成的战利品陈列室中(注:NARA,RG395,944,Circular 4,September 24,1900.Chamberlain提到了战神。见Ordered to China,119。类似标注的物品还可见Earl McFarland,Catalogue of the Ordnance Museum,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West Point,NY: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Printing Office,1929,p.41。该书内还有关于其他义和团战利品的记述。还可见Lloyd Leonard,Catalogue of 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Museum(West Point,NY: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Printing Office,1944),其中将与义和团有关的物品归于一类。)。此外,参战的第九和第十四步兵团在自己的徽记中加进了黄龙,并分别使用“满洲人”和“金龙”作为各自的新绰号(注:See the web Sites www.perso.hol.fr/~nguiffen/manchu.html(May 31,2001)and www.25thida.com/14thinf.html(May 31,2001).)。 以这样的和其他的一些方式,从圆明园劫掠的物品所具有的那些意义就非常轻松地在1900年劫掠物品上表现出来。它们能够代表军队在秩序方面的重新建构(就英国和美国军队来说),同时也强调了有纪律的军队与无纪律的军队的差别。它们还可以被用来代表屈辱,代表趣味,代表鉴赏力,代表文明对野蛮的胜利,代表军事掳获物品的收集,代表团队的“传统”。然而,尽管1860年的劫掠物品和1900年的劫掠物品所代表的意义具有普遍性,但它们之间也还有着一些明显的差异。 举例来说,劫掠者可以认为他们得到的劫掠物品代表着使中国人“丢脸”的意义。但这并不是全部。在某些情形里,能够看出有的劫掠者对劫掠怀有一种更为复杂的态度。在现场的记者林奇以一种不屑的态度说:“在拿到一只中国茶杯或茶碟的时候,人们首先要先看看底部的标识,摆出一副明白其涵义的样子,然后摇摇头”(注:Lynch,War of Civilizations,p.170.)。这些人所要找寻的是能够提供物品可靠性和表明其价值的帝国统治日期的标识,对这些标识,卜士礼等人的有关著作中有着十分详细的记述。尽管林奇不了解这些标识的意义,但北京使馆里有些人对过去20多年里出版的有关中国艺术品的著作知之甚多,他们的确是“行家”。《伦敦每日快报》的一位记者曾经看到过使馆人员“在这场称得上是狩猎的活动中对猎物紧迫不舍”。他说:“和解救他们的人相比,他们有着决定性的优势,因为他们熟悉地方情形,知道值钱的东西在哪儿。他们就像进入了自己的‘地下室’一样”(注:Cited in The Celestial Empire,14 January 1900,pp.55-56.)。《每日快报》的记者还多次提到英国公使窦纳乐的夫人。其中一则报道称,她收集的劫掠物品在北京给人印象最深,有87个装满珍宝的大箱子,据说她还声称“还没开始装箱呢”(注:Frederic Sharf and Peter Harrington,China,1900.London:Greenhill Books,2000,p.243.)。 一方面是人们更加认识到中国物品的价值,一方面便是一些花样翻新的劫掠方式。或许最有争议的劫掠方式涉及李佳白(Reids)那样的基督教传教士,他们参与了北京及其近郊地区的劫掠活动。有些报道说传教士占据了北京的王公富人的住宅,并打着为贫穷的中国教民募款的旗号,把其中的东西廉价出售(注:See Simpson,Indiscrete Lettters,p.374;Steel,Sewer Gate,and Martin,Siege,p.135.)。除了这些“受灾物品大贱卖”以外,美国传教士还发明了另外一种掠夺方式,就是到教会受到攻击或者遭到破坏的乡村地区去进行纳贡远征。起初,这类活动是在美国军队合作下进行的。第一次似乎发生在9月20日。在这一天,传教士梅威良(William Ament)和满乐道(Robert Coltman)跟随第六骑兵队的一队士兵来到北京郊区的一个村庄。梅威良指认了义和团活动的一些迹象。向被他认做是基督徒的一些中国人表示同情。随后,他显然批准了这些中国人去抢劫村中几户人家的财产。这支部队的指挥官福赛斯(Forsyth)上尉对此表示反对,坚持要返还这些财产,否则他将立即返回北京(注:NARA,RG395,913,no.19.)。类似的一些事件引起美军指挥部里一些较高级别军官的不安,感觉自己正在被传教士所利用。例如,迪克曼(Dickman)上校在军官战斗日记中写道:“这些传教士领这些部队去,可能是想给当地人留下他们可以支配洋鬼子军队的印象,来为他们以后的活动服务”(注:War Department,Reports on Military Operations in South Africa and China.Washington: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01,p.512.)。 传教士的这类行动并没有合法依据,而且他们的行为也的确近于敲诈勒索。但这并不能阻止传教士们,他们不想失去军队的保护,因此试图使用其他办法。传教士通过美国使馆谋求支持,要求派兵陪伴他们去寻找所谓的证据。然而,如吉内(P.W.Guiney)中尉所报告的那样,在一次这样的旅行中,都春圃(E.G.Tewksbury)牧师进入到一个村庄以后,立即开始收集金银。到10月14日,事态似乎已经非常严重。由于没有任何程序来确定这些村民个人所应负的责任,吉内中尉要求都春圃立即对搜敛到的东西做出说明。但这位传教士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声称他会向美国公使馆提出报告。吉内将此事报告给了军务长,似乎在这以后,美国军队便再也没有派兵护送过传教士。 与传教士在乡村地区的行为相类的,是旨在对某些村庄进行集体性惩治的惩罚性远征。下面对此将有更多的论述,这里只需指出,处死中国人、毁坏财产以及勒索、劫掠活动是这些远征行动的重要内容。军队每到一个村庄,都会留下一片混乱。一些四处游动的土匪团伙乘乱而起,这些团伙中有些人可能曾是义和团民,但大部分人是这一地区持续6个月的战争造成的流民。据报告,12月曾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几伙中国人打着外国军队的旗帜“强征贡赋,劫掠村庄”(注:NARA,RG395,898,472,order to Capt.Forsyth to be on the look out for these bands,dated 17 December 1900.See also RG 395,968,reports dated December 17,1900 and January 19,1901.)。其他一些记载称,外国联军中的逃兵也进行着类似的活动(注:PRO/WO 32/6417,Grieson上校的工作日记报告说有60多个像锡克族逃兵的人在乡村进行抢劫。见日记1901年1月10日条,也见NARA,RG395,968,April 18,1901。)。这类事件中最令人称奇的或许是,有两个美国士兵用枪逼着几个中国人协助他们抢劫天津郊外的一个村庄,在装车时被法国巡逻兵当场抓获。由于有被胁迫的中国人的供词,这两个美军士兵被判有罪,极不光彩地被赶出军队,在阿尔卡特莱兹被判处21年徒刑(注:NARA,RG395,944,5 and 906,box 4.)。 像这类事件尽管属于特例,但也不是孤立的。虽然无法弄清究竟有多少盗窃和勒索事件未被查出或者未被报道,但后来披露的一件事表明,即使在原本被认为纪律严明的英国人中间,也存在着种种非法行为。1926年流传着一个有关从北京天坛抢来的金钟的故事。第十六孟加拉骑兵队的军官声称这两座金钟是“战利品”,并且以献给军官食堂为名,将它们和其他一些劫掠物品一道据为己有。1905年前后,他们决定将一座金钟熔化后瓜分,但其中一人因分给他的份额太少而表示反对(注:IOR,L/MIL/7/16819.)。金钟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它最终被曝光,而在于它告诉我们,一些英国劫掠者费尽心机,总能在处理劫掠物品的合法渠道之外,找到转移劫掠物品的办法。因此,它可能表明,发生在北京与直隶省的劫掠行为的规模非常可观。但这一规模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至今也难以估量。因为除了作为战利品的劫掠物品而外,人们对其他所有劫掠物品的最终下落几乎一无所知。了解到这一点,当在法国、美国或者英国的大博物馆中看到任何一件中国瓷器或者清宫器物的时候,人们的确有理由联想到1900年北京的劫掠。 文明与野蛮 下面将离开“劫掠的盛会”,转而讨论北京的劫掠带给某些参与者和在西方的观察家的一些问题。劫掠物品似乎使它的所有者感到某种耻辱,我们就以耻辱开始。斯图尔特少将在战斗日记中记载说,在穿越紫禁城的游行过程中,有关劫掠艺术珍品的事不断地“浮上心头”。尽管他想,最好能一直“向前看”,把这类事情留到军官食堂里再来讨论,但很显然,他已经被那些甚至外交使团的妇女也参与劫掠的报告搅得心神不宁了。此外,即使是英国军队有秩序地处理劫掠物品的做法,似乎也没能使他感到多少安慰,而只能使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他“开始憎恨听到‘抢劫物品’这个词了。如果你恰好挑了一件似乎不错的东西,而且你已经付了钱,但立即就有人问你‘你从哪儿抢来的这件东西’?这时候,甚至那些本来很了解你的人好像都会怀疑你的正直了。在这种情形下生活,多少是一种堕落。”(注:Stewart,Service Days,p.252.) 斯图尔特感到,包括军官在内的欧美人的正直廉洁品质正受到人们的怀疑。在其他一些资料中,也能看到与此相同的感觉。一些人承认参与了某些可以购取中国物品的活动,但他们私下里对购取情况表达了道德上的不安。例如,美军随军牧师莱斯利·格罗夫最初写信给他的妻子说,得到名贵的中国珍品的大好机会到了。然而,随着他越来越清楚地了解到劫掠的范围,了解到美国传教士也参与了劫掠,了解到通过拍卖劫掠物品用做奖赏金而使人们在很大程度上容忍了劫掠,他开始产生了巨大的忧虑。他告诉妻子,他将不再购买英国人拍卖的物品,并说他能肯定传教士参与劫掠将会对他们的事业带来沉重的打击(注:USMHI.Grove correspondence,letters of August 22,September 9 and 13,and October 11 and 16,1900.)。 格罗夫的直觉是对的,但或许更有意义的是,他对劫掠行为可能在国内产生的后果的观察,直接触及了1900年事件与1860年事件的一个主要不同,这就是媒体对这一事件的大规模报道。当时已经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信息处理机制来开发这一新闻事件,其规模在1860年是难以想像的。大规模扩展着的交通运输系统将中国东海岸与世界联结起来,轮船与铁路网络在两三周之内就能把记者送到现场。穿越太平洋与印度洋的海底电缆,使记者能通过电报迅速地与欧洲及北美取得联系。新的印刷技术,尤其是能提供插图的新印刷技术,可以图文并茂地迅速传递着中国事件的惊人发展,使越来越多的读者可以通过他人的经验间接地参与到事件之中。新的信息传播形式使信息本身成为一种奇观。与此同时,读者对事件的反应也是难以完全预料的。 在此之外,事件本身也提供了一些可以加以利用的戏剧性成分。有关包括男人、妇女和儿童在内的传教士被杀害的报道,不仅是轰动的大新闻,而且使人联想到殖民地世界发生的其他针对白人的暴行。此外,在京津之间的电报线于7月被切断后,与北京使馆的联系暂时中断。由于几百名在华传教士和使馆人员的命运不能确定,人们对“野蛮东方”的猜测和想像,使解救使馆的远征具有了某种史诗般的色彩。 来自华北的“新闻”进入的就是这样一个新的媒体环境。自联军在大沽口登陆那一刻起,新闻记者就开始了工作。他们关于战争情况的报道,包括对抢劫活动和联军士兵凶残行为的生动描画,不但发表在他们各自的报纸上,而且还被通商口岸的报纸和欧洲北美的评论杂志所转载。此外,1860年以来的某些报道再次发表,并迅速地对这两次战争进行了对比(注:S.P.Read,Russia in north China,Independent 53(1901),pp.486-489.)。这些报道并没有多少负面的夸张,但仍然能使读者感觉到劫掠活动的广度、范围以及暴力的规模。 除了报道面的扩展,还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因素在发挥作用。报纸杂志邀请了一些中国问题专家来报告和评论事态的发展。例如,明恩溥就曾担任过《展望》杂志在中国的“特派员”。《展望》是当时一家代表民意的杂志,它在1900年10月27日发行的一期中发表了明恩溥撰写的《对北京的惩罚》。明恩溥在这篇文章里详述了“北京的罪行”,包括清廷对义和团的支持,攻击“外国的”或“与外国人有关的”一切东西等。他写道,中国人的排外行动不仅发展到外国使馆在西山修建的避暑建筑,而且蔓延到外国人的跑马场和公墓。外国军队一占领这座城市,这些罪恶行为立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报复。他接着详细列举了北京所遭受的种种屈辱(注:A.Smith,Punishment,1900.)。 这些报道对北京之外的读者有一定的意义,但最吸引读者注意的似乎是劫掠活动。例如,在中国,代表外国特权和条约权利的报纸《北华捷报》对来自天津的最初一些报告表示了关注。它的编辑翻出了1860年抢劫行为被“授权”成为“惩罚北京政府”手段的老账,对现在在天津劫掠的是私人财产而不是政府财产感到困惑。这份报纸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值得全文引录: 如果这种无节制的放纵成为常事,那么它将动摇现代人对文明世界的认识。如果这些行为是我们非常以为骄傲的西方文明的结果,那么它的文明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的军队终于来履行它应尽的职责了。对于那些野蛮血腥的敌人来说,杀戮和抢劫只不过是家常便饭。我们的军队必须压倒这些敌人。但欧洲列强派兵的目的,是消灭这一恶魔而不是去效仿它。如果以所描绘的这种无耻的方式对平民进行的抢劫活动不能遭到整个文明世界强烈声讨的话,那么我们还会犯更多的错误。(注:North China Herald,8 August 1900,pp.277-278.) 这篇文章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三点,它们构成了有关劫掠行为的评论的核心。第一点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劫掠行为给文明带来的问题:如果参与了劫掠,那么还能称得上是文明人么?还能声言西方人的优越么?第二点与第一点相关联,就是效仿的问题。如果列强全面地效仿了野蛮的行为,它们如何才能够保持道德水平的高度呢?最后一点是,劫掠似乎是在毫无廉耻感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不仅与未开化人的行为相似,而且也应该受到整个文明世界的批评。当列强在北京大肆进行劫掠的报道到达上海以后,这家报纸又补充了新的一点,就是把北京的劫掠称为“丑闻”。它感到惟一可以慰藉的是,“英国军队劫掠的物品被带回到使馆,为了大家的利益进行了拍卖”(注:North China Hearald,12 September 1900,p.542.)。 就像《北华捷报》预测的那样,有关劫掠盛会的报道传到欧洲以后,引起了轰动。《伦敦每日快报》评论说,在中国的使命一旦完成,“文明”就应该“通情达理地表示羞愧”(注:Cited in the Celestial Empire,14 January 1901,p.56.)。《评论之评论》的一篇社论认为,来自中国的消息是“有意想使欧洲人羞愧地低下头来”。社论针对劫掠、英国使馆内的劫掠物品拍卖以及俄国人在东北的大屠杀,做出结论说:“我们已经将文明的外套抛在一边,我们正在像海盗时代的海盗祖先们一样行动。我们的文明只不过深及皮肤,良心对于人的兽性的制约被中国事件扯得粉碎。”(注:Review of Reviews 22(1900),p.52.)其他一些报道也表达了同样的感觉。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写道:在欧洲人面前放一点点诱惑,就会很容易地使他们“退化到野蛮状态”。更重要的是,他担心“中国的教徒在未来一个世纪会认为劫掠与报复是基督教的美德”(注:Robert Hart,China and Non-China.Fortnightly Review 75(1901),pp.278-293;These from the Land of Sinim.London:Chapman & Hall,Ld.Hart,1901,pp.87-89.)!劫掠活动也给了中国人以把柄,以其他方式来利用它。据当时在中国的摄影师詹姆斯·里卡尔顿(James Ricalton)讲,参加“议和”谈判的清朝代表、声名显赫的李鸿章,对西方文明国家的所作所为也感到非常费解。据他说,李鸿章在翻阅了“摩西十诫”以后,建议“把第八条诫律修改为不可偷窃,但可以抢劫”(注:James Ricalton,China through the Stereoscope.New York:Underwood & Underwood.1901,p.233.)。李鸿章的批评非常有分量,因为它拐弯抹角地讽刺了基督教传教士也参与抢掠的事实。 在美国,对传教士行为的报道在报纸上一出现,就引起了激烈争论。有关传教士可疑行为的最早报道登载在《纽约太阳报》上,署名韦伯·张伯伦(Wibur Chamberlain)。但使传教士问题上升到“轰动”程度的,是张伯伦对梅威良牧师的采访(注:Chamberlain's reports are cited in Marilyn Young,The Rhetoric of Empire:American China Policy,1895-1901(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8)一书引用了Chamberlain的报道,该书还提供了对马克·吐温和传教士之间论争的详细分析,见pp.186-196。传教士为使用暴力辩护的有关情况,还可见S.C.Miller,Ends and Means:Missionary Justification of Force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In J.K.Fairbank(ed.),The Missionary Enterprise in China and Americ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pp.249-282。)。《太阳报》在1900年圣诞前夜刊载了这段采访。在采访中,梅威良不仅认为劫掠是正当的,而且以一种最非基督教的精神,重复了其他一些基督教传教士的话:“美国人温和的手比不上德国人的铁拳,如果你用温和的手对付中国人,他们就会利用它”。梅威良的逻辑立刻引起马克·吐温(Mark Twain)的回应。马克·吐温不仅是随笔作家、小说家和幽默作家,也是一位社会名流,是美国向太平洋扩展的主要批评者之一。1901年2月号的《北美评论》发表了他的《致坐在黑暗中的人》一文。马克·吐温尖锐地批评了传教士的道德,并把它与美国在菲律宾的行为联系起来。马克·吐温尖利刻薄的谴责发表以后,美国公理会方面进行了防御性的辩解。李佳白和史密斯(Judson Smith)都声称传教士的劫掠是“高尚的道德”,并补充说,美国传教士参与劫掠活动,只是为救助中国基督徒而筹集资金,对此,马克·吐温又撰写了《致我的传教士批评者们》,非常轻松地将他们的论点驳得体无完肤(注:马克·吐温与传教士的论争见Mark Twain,To the Person Sitting inDarkness.North American Review 172(1901),pp.161-176;To My Missionary Critics.North American Review 172(1901),pp.520-534;Judson Smith,The Missionaries and Their Critics.North American Review 172(1901),pp.724-733;Gilbert Reid,The Ethics of Loot.Forum 31(1901),pp.581-586;The Ethics of the Last War,Forum 32(1902),pp.446-455.See also The Literary Digest(1901)23,pp.36-37;William Ament,The Charges against Missionaries.Independent 53(1901)pp.1051-1052.A Bishop's Loot.Independent 53(1901),pp.2217-2218。)。尽管在这场论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传教士领袖仍然试图影响中国的舆论。明恩溥、李佳白和史密斯一道,写信给《北华捷报》,为传教士的行为辩护,并批评了马克·吐温的看法(注:North China Herald,27 March 1901,pp.602-603;3 April 1901,pp.660-661;19 June 1901,pp.1193-1194.)。 传教士及其批评者似乎始终局限在论证基督救道德的普遍性方面,而其他一些人则试图通过历史与国际法来进行论述。约翰·麦克唐奈尔(John MacDonnell)就是如此。在发表于《现代评论》上的一篇文章中,麦克唐奈尔讨论了英国战利品法规的历史,认为这些法规并未起到威慑作用,反而由于它们把通过拍卖劫掠物品得到的奖赏金中较多的部分给了军官,从而鼓励了普通士兵更多地进行劫掠。 麦克唐奈尔把注意力吸引到分配劫掠物品拍卖所得收入的法规上,确实击中了一些痛点。前面曾经提到,盖斯利将军在解释使用掳获物品处理程序的必要性时,表示并不十分了解有关条例。在某种程度上,盖斯利将军的糊涂是可以理解的。国防部《军法手册》(1884年第1版)中有一章标题为“战争习惯法”,提到了处理“敌方财产”的问题。该章引用了包括瓦泰尔(Emmerich Vattel)和亨利·惠顿(Henry Wheaton)等一大批作家的有关著作,其中惠顿的著作中有许多内容含混的条例和相互矛盾的案例(注:Henry Wheaton,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Boston:Little,Brown and Co.1863,pp.596-637.)。这一章在开始时说,掠夺科学和艺术品不符合剥夺敌人制造战争的资源的“公认的限制”,“只能作为报复措施而具有合理性”。但在同一页中,编者一方面认为军官应该设法制止抢劫行为,一方面又提到了处理抢劫物品的程序,与战利品法规规定的程序完全相同(注:War Office,Manual of Military Law.London:Her Majesty's Stationary Office,1887,pp.311-313.这是第二版,这里引用的一章在1893年和1899年的第三版和第四版中内容相同。)。与此同时,他们又表示,这方面的规定是为了军官使用而编纂的,并不具有官方权威。在战争时期劫掠物问题上的这种明显的含糊和混乱状态,在陆军条例中也十分明显。例如,1868年颁布的《女王条例》禁止劫掠,并指出军官有责任制止劫掠,同时也没有提到将拍卖劫掠物品所得收入进行分配的问题(注:Queen's Regulations and Orders for the Army.London:Her Majesty's Stationary Office,1868,vol.2,p.186.)。与之相反,1901年的《国王条例》则包含有关掳获品的内容,指出它是国王的财产,因而应由英国议会立法进行处理(注:King's Regulations and Orders for the Army.London:His Majesty's Stationary Office,1901,p.50.)。 针对掳获物品法规的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各种调查,进一步增加了这种混乱。麦克唐奈尔引用过的1864年英国议会的一个有关军队掳获物品处理程序的委员会调查了1807年以来的一些案例,包括拿破仑战争和印度战争在内。尽管它没有认为劫掠是非法的,但确实建议应该更加及时地分配掳获物品,在各级士兵中间的分配比例应该更为公平(注:See PRO,WO,33/6337 and Parliamentary Papers for 1864.Also see the index to the latter under the entry A Prize Money,Prizes,Salvage,& c.@ for a list of acts of Parliament concerning prize.)。这个建议是否被执行尚不清楚,也可能有其他因素在发挥作用,使得分配拍卖掳获物品的收入的实例并不多见。调查者根据国防部1903年的报告发现,自从克里米亚战争以来的所有军事行动中,分配掳获物品作为奖赏的案例为数很少。这使他们得出结论,认为掳获物品奖赏已经逐渐被放弃,成为“陈年旧事”,取而代之的是对战争劳苦的现金补贴(注:PRO,WO 33/6338.)。也许,这正是盖斯利将军在求助于掳获物品处理程序时感到疑惑的原因。 但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麦克唐奈尔对此进行了大量探讨。1871年普鲁士击败法国后,许多欧洲国家的军队开始职业化,采取了新的编制和新的武器技术,改革军队并提高军官素质(注:在英国,有多个议会委员会建议改革和重组军队。到1880年代,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改革。军官晋级需要通过日益严格的书面考试,编写了新的训练手册,重新制定了各种规定。先进的训练和演习,尤其是使用新式大炮、自动武器和小兵器的演习,成为军队单位考评的常规内容。到19世纪末,欧洲军队之间开始相互交换观察员和内部的军事标准。)。与此同时,军事技术的迅猛变革引发了关于建立战争行为的国际标准的讨论。其结果反映在1899年的《海牙公约》中。在这一关于陆上战争准则的最终条约的几章中,都规定任何情况下的抢劫和掠夺私人财产是非法的(注:Charles I.Bevans,Treaties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776-1949.Washington,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18-1930,vol.1,p.260.)。1900年侵略中国的所有国家以及清朝政府,都是这一公约的签署国(注:公约的正式批准书就在北京劫掠进行的同时予以发布,见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tional Peace,Signitures,Ratifications,Adhesions,and Reservations to the Conventions and Declarations of the First and Second Hague Peace Conferences.Washington.DC:Carnegie Endowment,1914,pp.2-4。)。尽管这些新的进展并没有能够阻止引人注目的北京劫掠事件的发生,但它们必然会使人对八国联军的行为提出质疑。 在麦克唐奈尔看来,答案很明显,“《海牙公约》的内容及精神”在中国遭到了践踏。正如他所指出的那样,公约的理论是“尽善尽美的”,但事实是,在和“东方国家”打交道的时候,一旦出现机会,“旧有的暴行就会再次发生”。他补充说,这些暴行的根源是英军在印度的实践,它不仅在19世纪出台了将拍卖掳获物品的收入进行分配的法规,而且制造了到目前为止最疯狂劫掠的范例(注:John MacDonnell,Looting in China.Contemporary Review 79(1901)pp.444-452,especially 446-450.有关《海牙公约》的另一处记载可见The Review of Reviews 22(1900),p.52。)。 麦克唐奈尔并不是惟一指出列强违犯了《海牙公约》的人,而且就在劫掠北京的同时,参加联军的国家有一些已经批准了这一公约,还有一些即将批准。无论如何,劫掠只是问题的一部分。例如,《北华捷报》尽管不认为英军处理战利品的方式有什么错误,但该报同时也指出了它认为确实违背“战争规则和惯例”的许多行为,其中包括俄国军队的暴行、各国军队的惩罚性远征、劫掠北京天文台以及“部分英美传教士用劫掠物品进行的慈善活动”(注:North China Herald,24 April 1901,p.784.)。与《北华捷报》一样,林奇也对违背《海牙公约》的行为感到不安。但或许更重要的是,林奇用各国无视法律存在的情形,对西方列强在整个19世纪针对中国的暴行的程度及种类提出了质疑(注:Lynch,War of Civilizations,pp.303,311-316.)。 也许更应该注意到的是,林奇是关注针对中国平民的战争形式,关注使用暴力反映出西方文明的某些问题的少数几个人之一。这种思考使他认为,西方的进步速度出现了错误,“它驱使我们像一群魔鬼附身的猪,猛烈地冲向上帝才知道的深渊”(注:Lynch,War of Civilizations,p.317.)。在表达这一看法的书出版以前,林奇在1900年底出版的《独立》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日本士兵对中国平民的集体屠杀、强奸妇女、用刺刀挑死儿童、德国人拷打所谓的义和团民,以及在中国许多乡村中发生的集体性自杀事件。林奇想要知道,“是什么样的恐惧才迫使他们这样做”。但这些还不是最恶劣的事。他说:“有些事情我决不可以写,你们也不会发表。这些事情似乎表明,我们的这个西方文明不过是野蛮表面的一层虚饰罢了,真正的事实从来没有被揭示出来过,这次也不会例外。”(注:Lynch,War of Civilizations,p.268.) 与此同时,也有人想打破这种仅仅在道德方面的自我审查,试图通过喜好搜集并揭发丑闻的媒体,努力去揭示战争的真相。狄龙(E.J.Dillon)就是这样做的。他于1900年初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中国狼与欧洲羊》一文,将有关战争的报道转向战争本身。这篇文章依次列举了从7月到9月联军进行的处死、屠杀以及其他所有形式的暴行,有几处引用了《不莱梅市民报》和《法兰克福报》在10月和11月刊登的有关德军暴行的插图报道。狄龙在文章最后提出了下面的问题:“为什么在杀害中国人民、同时又在自己的军队道德堕落的时候,我们这个文明的、多少热爱真理的民族竟然还在喋喋不休地大谈使中国走向文明的光荣任务呢?”(注:E.J.Dillon,The Chinese Wolf and the European Lamb.Contemporary Review 79(1901),pp.1-31.) 狄龙提出的问题虽然没有得到回答,但他对西方人暴行的揭露确实为其他人提供了弹药。老中国通密勒(Thomas F.Millard)利用这些资料,在Scribner杂志上谴责联军坚持进行报复是犯罪。他写道:“列强已经被狂乱的报复情绪所支配,它们正在嘲弄世界和平。9月、10月和11月间在中国发生的事件,把战争拉回到了‘中世纪’。在世界的道德氛围方面,它给将来的一代留下了一个污点”(注:Thomas F.Millard,Punishment and Revenge in China.Scribner's Magazine 29(1901),pp.187-194.)。 我认为,在有关中国的文明与野蛮的讨论中,这些批评意见的出现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它们表明,无论是在中国发生的这些事件,还是欧美人——更不必说中国人了——看待这些事件的方式,都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的。如埃里克·霍布斯鲍恩(Eric Hobsbawn)所指出,当时是“帝国的时代”,在对形形色色使本文引用的许多作者感到困惑的行为进行解释和论证的时候,一个核心问题便是种族差别的问题,尤其是种族与文明进程之间关系的问题。对列强在中国的行动,无论是抨击还是辩护,都直接或间接地牵涉到种族问题。而且,在战争和对北京实行占领的过程中,始终可以听到这一问题的声音。例如,印度部队士兵和其他国家的士兵之间就存在着争执,而且曾经非常严重,以致格里尔森(J.M.Grierson)上校认为,人们瞧不起英国,因为在占领军当中,英国“实际上没有白人部队”。他还补充说,在天津,有人听见法国和德国士兵称印度部队为“苦力”(注:See PRO/WO 32/6413,6422,6423,6425,6426,and 6427,in which Grierson discusses various incidents in involving the India army troops.)。然而人们不论如何解释英国军官有关英军不是白人部队的看法,都不可避免地会回想起帝国时代有关种族的中心问题,这就是与“劣等”种族接触会使白人改变吗?在与“棕色”、“黑色”以及“黄色”人种的接触中,白人会发生种族退化吗? 这些问题涉及的范围远远超出了中国沿海地带,或许,只有结合19世纪最后20余年对回返原始状态普遍焦虑的背景,才能更好地理解它们。这类焦虑隐藏在中产阶级把文明和野蛮的界限绝对化的观念背后,它不仅担忧“种族”混合的问题(注:See R.Young,Colonial Desire.),而且担忧与“低等”文明或民族接触,可能会唤醒欧洲人心灵中蛰伏的欲望或者残存的原始性。如帕特里克·勃兰特林格(Patrick Brantlinger)所指出的,这一时期的通俗小说和异议文学中都有大量的类似焦虑(注:See Patrick Brantlinger,Rule of Darkness.Cornell: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8,pp.227-254.)。这样,当针对中国人的极端暴力或劫掠北京的现实事件超过人们的理性预期,并与小说的描述相类似的时候,人们就会用小说中的辞藻而不是文明必胜的词语来表现欧美人行为的意义。虽然西方人还没有把自己视为野蛮人,但对某些欧美人来说,凶残的暴行和劫掠活动就是种族退化的表征。这样,1860年入侵中国时被用来作为合理性根据的欧洲道德优越的理论,就很难再被用来解释1900年事件了。 此外,在使馆人员得到解救以后,报应和复仇的疯狂暴力蔓延到整个华北。即使对那些长期负责教化不守规矩的本土民众的人的感情来说,这些暴力也构成了挑战(注:在1901年春,Grierson上校给德国人做如何在东方国家作战的演讲,引证了英国在这类事务中250年的经验。见PRO/WO 32/6423,letter dated April 2,1901.)。到1900年12月,这种情况愈发严重,在瓦德西将军指挥下的联军参谋部中任英军代表的格里尔森上校不得不对德军指挥官冈代尔(Gundell)陆军中校解释说,如果德国军队继续像报道中所说那样,“一见到出于自卫而携带武器的中国人就杀掉”,或者对中国官员任意鞭打,剪掉他们的辫子,直隶省就会陷入无秩序的混乱状态(注:PRO/WO 32/6415,diary entries of December 20-29,1900.),换句话说,认为这些行为已经超越了文明和野蛮之间某个度的感觉,对于参与这些行为的人和对这些行为进行评论的人来说,都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简言之,在西方人的自我知觉中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创伤,一个需要鉴别也需要专家缝合的创伤。只有当中国再次恢复秩序,有关文明人中间野蛮行为的问题才会有效地平息下去。 (资料来源:《历史研究》2002年第5期, 何伟亚(James L.Hevia),1947年生,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