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在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查阅朱家骅档案时,发现了若干封晚年陈独秀在四川江津时与朱家骅的往来信函,全是为在经济上接济陈独秀的事,朱的去信多,陈的回信只有一封,并牵涉到国民党内的另一位重要人物陈布雷。回来对这些信件进行整理后,发现与海内外陈独秀研究界关于这一问题的说法不尽一致,几种有代表性的论著,其说法都还是不够准确的。这几封信也反映了陈独秀最后两三年与国民党当局互动的一个真实侧面,故在此对之略加解读,以就教于关心这类问题的读者。 如所周知,任建树、唐宝林先生合著的《陈独秀传》,是大陆学术界最有影响的陈独秀传记,在谈到陈独秀晚年对于各方面赠款的态度时写道:“国民党著名的官僚(以‘北大同学会’的名义除外)或共产党的叛徒赠送的,即使出于同情而并非政治拉拢,他也坚决拒绝。……朱家骅曾赠他五千元支票一张,他拒之;朱又托张国焘转赠,又遭拒之;张再托郑学稼寄赠,还是不收。”[1]1999年,任建树先生又单独出版了一本《陈独秀大传》,关于陈独秀拒绝朱家骅赠五千元的说法与前书还是一样,[2]资料来源都是1977年郑学稼在台北《传记文学》第30卷第5期上回忆陈独秀晚年的一篇文章,[3]1989年,台北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又出版了一套郑学稼著的《陈独秀传》,仍是延续在《传记文学》上的说法:1941年“3月25日接陈独秀先生信,内附五千元支票,要我面交张国焘先生。……陈函(给张),依‘日记’云:‘却之不能,受之有愧,以后万为我辞。’原来高层知陈穷,经朱家骅赠五千元(当日还是不少的钱),陈先生退还,朱又托张寄往。张接信和支票后说:‘仲甫先生总是如此!’”[4] 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以下是笔者查到的6封原信: 1、朱家骅致陈独秀(1940年7月17日) 仲甫先生大鉴:暌违既久,咨觐末由,时寄消息于风声,托旧情于思想,念此何堪别也。比者侧词文旆,入川体颇不适,便欲诣前叙其悃愫,绊于部务,未果所怀。故请张国焘同志代致拳拳之意,并面奉医药费一千元,幸善摄卫,早日复安,临楮布臆,不任迟悬,敬颂痊祺。弟朱家骅。7月17日。 2、朱家骅致陈独秀(1941年3月6日) 仲甫先生道鉴:客秋国焘兄返后,详述尊况,并奉惠书,快何如之。近闻贵体欠和,时思趋承话言,回冗未果,不审比来尊恙如何,甚悬悬也。兹特邀国焘兄诣前奉候,面致拳拳,并奉上医药费五千元,敬希哂纳,并祈珍摄是幸。耑此敬颂台绥。弟朱家骅。3月6日。(信稿右上角签有“密”字) 3、陈布雷致朱家骅(1942年1月17日) 骝先我兄大鉴:日前所谈仲甫近况艰困,经呈奉谕示一次补助八千元,以吾兄名义转致。当饬公费股周股长奉上,送到时请察收赐复(电话告弟即可)为荷!即颂时祉。弟陈布雷。1月17日。 旁边批有“收到后当即派张国焘同志送去”字样,应为朱家骅身边工作人员所批。 4、朱家骅致陈布雷(1942年1月20日) 布雷吾兄勋鉴:十七日手笔敬悉,关于一次补助仲甫兄八千元由弟名义转致一节,俟收到后,当即派张国焘同志送去也。知关厪注,敬先奉复,祗颂勋绥。弟朱家骅。1月20日。(信稿右上角签有“密”字) 5、朱家骅致陈独秀(1942年1月27日) 仲甫先生大鉴:顷来不审道履何似,屡思趋候,以职事牵人,迄今未果。兹讬张国焘兄转奉国币八千元,聊将微意,至祈俯察哂存,幸甚幸甚,耑颂时绥不宣。弟朱家骅。1月27日。(信稿右上角签有“密”字,右边注有“已由甘秘书呈签后送交张君”) 6、陈独秀致朱家骅(1942年1月29日) 骝先先生台鉴:国焘兄来津,奉读手教,并承赐国币八千元,远道将来,不敢辞却,无劳而领厚赐,受之实深惭愧也。弟寓人口既少,生活又简单,去年赐款尚未用罄,今又增益之,盛意诚属过分,以后如再下赐,弟决不敢受,特此预陈,敬希原谅,并谢高谊,余不尽焉。弟独秀启。1月29日。[5] 从这6封信件反映的情况,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 其一,朱家骅资助陈独秀是三次,而不是一次; 其二,这种资助在形式上不附带任何条件、当然也包括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均是以医药费、困难补助费的名义致送。但几次都以秘密的方式进行,表明国民党也是有所考虑的,是不欲外界知道他们对陈独秀的资助,还是对陈独秀确实抱有某种期待,笔者尚不便随意推测; 其三,这种资助不是朱家骅个人的行为,经费来源应是国民党官方,以朱家骅的名义,经过原来同属于共产党营垒的张国焘。此点在1942年1月那一笔尤为明显,陈布雷说是“经呈奉谕示”,应该是经过了蒋介石批准,直接的动机是“日前所谈仲甫近况艰困”。国民党当局为让陈独秀接受这种资助,也还是想了一些办法,即以朱家骅个人的名义,通过张国焘转交。朱家骅,留德博士,1917年即在北京大学教过德文,1924年任北大地质系教授兼德文系主任,1927年后任过中山大学副校长、校长,中央大学校长,1931年任教育部长,应是为学术界、文化界较能接受的人物。以其名义资助陈独秀的1940-1942年这一段,他的职务是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代理中央研究院院长;[6] 其四,这三笔款应当都为陈独秀所接受,朱家骅第二封信提到“并奉惠书”,说明陈独秀在收到第一笔的1000元资助时,曾给朱回信;关于第二笔即1941年3月的那笔五千元的赠款,陈在1942年1月的回信中说“去年赐款尚未用罄”,是说未用完,而不是说已让张国焘退还,陈是否真正动用了这笔款,现已无从得知,但他没有通过郑学稼让张国焘退还朱家骅,应当是没有问题的;第三笔即八千元的那一笔,陈的表示是“远道将来,不敢辞却,无劳而领厚赐,受之实深惭愧也。”但同时声明,“以后如再下赐,弟决不敢受,特此预陈”,但这一次已勉强接受的意思还是清楚的。这样,各种书上[7]关于陈独秀对朱家骅赠款态度的记载都不尽准确; 其五,对国民党方面的赠款,陈独秀收得并不情愿,并表示决不愿再受。这种态度,还是符合陈独秀的性格,反映了他贫贱不能移的气节的。 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此时的陈独秀,已是一个贫病交加、风烛残年的老人,且是处于一种既已远离共产党、也已脱离托派、更不愿投身国民党的一种特殊的游离状态,衣食治病,都只能靠一些游走于这三种政治力量边缘的朋友的接济,其窘迫可想而知。在万般无奈之下,对国民党方面以朱家骅名义送来的赠款没有断然拒绝,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此时正是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抗日战争时期,国内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也还没有后来那样对立,在这种情况下,陈独秀的这种态度,也不是说不过去,不必硬要说他拒绝了、退回了。再说,他并没有以替国民党办什么事来作为交换,而是所谓“无劳而领厚赐,受之实深惭愧也”。没有、也不打算替国民党去做什么。 与此相关的,关于陈独秀这时与张国焘来往的情况,一些著者为“塑造”陈独秀的形象,也作了一些大胆的描述,但可惜都与事实有些出入,如朱洪在《陈独秀与中国名人》一书中说,1938年4月,陈独秀与张国焘的见面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陈独秀对包惠僧说:‘张国焘想拉我,我对他说我没有这个能耐’。”[8]但从上引信件可知,三次赠款都是派张国焘送去,1942年1月陈致朱家骅的回信还明确说到“国焘兄来津,奉读手教”,显然是见过的,1938年那一次当然就不是最后一次。 张宝明、刘云飞在《陈独秀的最后十年》一书中说,1939年胡宗南、戴笠奉蒋之命去看望陈独秀,“本来要让张国焘一同前往见陈,但张却认为见到陈独秀双方都会十分尴尬,不利于这次行动,蒋介石才只让胡、戴二人前去。”更有意思的是该书对郑学稼说法的大胆改写:“国民党政府‘知陈(独秀)穷困’,便由朱家骅赠给他5000元,被陈独秀拒绝。后来又委托张国焘转赠,张国焘也知道陈独秀平素个性,知道陈独秀定不接纳,……他便托郑学稼转赠陈独秀。陈独秀接款后问明由来,因自己不便与张国焘直接联系,便于3月15日(郑文是25日-引者)给郑学稼写了一封信,并将张国焘寄来的5000元支票一并寄去嘱咐他当面还给张国焘”。[9]似乎陈独秀把与张国焘见面看作多么大不了的事,在该书著者笔下,张国焘又变成了一个不便出面的幕后人物。但据上引史料,实际上,张国焘恰好是陈独秀能够接受的与国民党方面打交道的人选。 这段时间,陈独秀在致郑学稼的信中,也几次问到张国焘,如1939年8月10日的那一封,在信尾就说“农山、卓轩(郑学稼说应是任‘卓宣’之误-引者)、国焘诸兄晤时乞为道念!”1941年10月23日之信又说“晤国焘、卓轩诸兄时均希致意,不祥之人不欲以书信累朋友也”。[10]字里行间,并无避嫌、厌恶之意。这时,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还未破裂,张国焘在他眼中,可能还只是一个与中共政见不同的昔日同道,他自己也是被中共开除、仍存在许多隔阂的人物,因而,对张还谈不到有什么敬而远之、划清界限的考虑。我们可能还不宜用今人的眼光,来看待当年陈独秀身处逆境时那种十分复杂的人际关系。 [1] 唐宝林:《陈独秀传》(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04页。 [2] 任建树:《陈独秀大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45页。 [3] 郑学稼:《陈独秀先生晚年的一些事》,(台北)《传记文学》总第30卷第5期。 [4] 郑学稼:《陈独秀传》,台北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1361-1362页。 [5] (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朱家骅档案”,全宗号:301,宗号:395,册号:2。 [6] 参见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8页。 [7] 除上引几种外,还有张宝明、刘云飞著《陈独秀的最后十年》(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朱洪著《陈独秀与中国名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都照搬了这种说法,丁弘的文章《陈独秀最后的生活和政见》(《炎黄春秋》2003年第4期)也不例外。 [8]《陈独秀与中国名人》,第347页。 [9]《陈独秀的最后十年》,第284,322页,出处也是注的《传记文学》第30卷第5期。 [10] 郑学稼:《陈独秀传》,第1348、1363页,影印件见上册插页10、1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