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时代”的来临?——二十世纪早期中国知识群体的激烈行为和价值选择》,海青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 作者海青,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结语:始于自杀,终于“自我” 清末民初时候,一位苏格兰长老会的传教医师在中国东北行医,后来将自己的见闻感受写成一部回忆录《奉天三十年》,在这部书中作者大为感叹导致中国人自杀的原因与西方截然不同,他见过一个富人和一个穷人因为地界纠纷打官司,富人用钱收买了官员,所以胜诉。但第二天穷人家的一个儿子就在富人门口自杀了,富人处境非常狼狈,只好付给穷人家一笔可观的赔偿金。没想到这件事刚过,穷人的又一个儿子在富人门口自杀,并在死前请来很多证人向他们说明自己自杀是因为富人恃强霸占了自己家的土地,这次穷人要求更重的赔偿,富人只能照办。付钱过后一个月,穷人的第三个儿子又照此行事,结果第三次付赔偿金让富人破了产,变得比他的对手还要穷。经过这件事,这家穷人获得了全村人的尊敬,家族威望陡增,再也没有人敢欺侮他们。作者Dugald Christie写道:“在中国,人们自杀不是因为厌倦生活,也不是因为想从耻辱或悲伤中解脱的怯懦想法,而是因为不可遏制的愤怒,或者他知道他的死会陷对手于不义”。1 这种想法出于一位西方人旅居中国的经验,却和一位研究者的结论不谋而合,在Margery Wolf 关于中国女性自杀的论文中,她提出了同样的问题,“自杀行为和中国人的许多其他行为一样,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动、自身绝望的表示,更是一种指向他人的行为。……西方人对自杀通常的设问方式是‘为什么’,但在中国,人们可能更关注‘谁?谁逼她自杀的?谁应该对此负责?’”所以对于女性,造成自杀的强烈动机可能是复仇,“死亡并不仅仅是苦难的结束,还带来权力,这是一种方法,使折磨她的人受到惩罚”。2 让两位研究者惊讶的是,对于中国人,甚至连自杀都不是一种主体性行为,自杀者对死后效果的期待超过了求生本能,在这个意义上,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点,反而让弱者的生命焕发出特殊的光彩。历史中人常问这样的问题:“自杀是否怯懦”?“用生命做更有意义的事情不是更好吗”?但在这样的设问中,必须假定存在一种更高价值值得为之去“生”,否则,即和民间常说的“好死不如赖活”没什么两样了,而在许多语境中,生之价值未必是不可质疑的。 “未知生,焉知死”,欲理解历史中的那些死者,必须探究他们的生活情境,这也是为什么当这本书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发现,离原初设计的问题已经渐行渐远,我无法以自杀为边界完成这篇历史论文,就研究的兴趣和取向而言,对人生态度的考察也取代了死亡主题。 绝大多数时候,在生与死之间进行理性考量,后者的理由永远不够充足,自杀只能是一种“短见”。而在真正严酷的政治环境中,自杀会被禁止,因为秩序被认为是必然正义的,自杀只可能是罪恶的,自杀昭示着拒绝被秩序同化和改造,因而更加卑劣不可救药。于此相同的另一种思维逻辑是,在不公平的社会中一定会有自杀,换言之只有建立起一个完美的人间天国,所有个体苦难都将不药而愈,人们从此以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用理性审视这些说法都会觉得不堪一击,但事实是它们不但来源于历史,而且在特定历史语境中令人信服,具有深厚的感召力。中国革命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末世观的胜利,它以对未来的构想抚慰人们对现实的感受,砥砺意志,引导行动,与自杀非常相似,“用革命来代替自杀”的说法在历史中可能是非常真诚的。 正因为革命和自杀一样,对当事人要求某种超越现实之上的信念,想像中的革命总是与坚毅、勇敢、奉献、自我牺牲等优秀品质相关,革命叙事中的主体也被设定为相对纯洁、高尚,这是青年在其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在现代中国一个世纪的历史中,革命一直是最重要的具有教化与净化功能的价值符号,其迷人之处莫过于暴力和苦难可能换来的美好前景,以及个体价值升华为全人类解放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包含了大量的可疑成分,革命的符号功能长期以来无可替代,甚至敌对的国共双方借以动员的方式都如出一辙。 在今天即使最优秀的青年也只是在老人政治下亦步亦趋的一群,用整个青春时代来学习规范、世故和如何中规中距地生活。只有在革命时代青年才有可能成为主体并释放能量,青年之死必然被纳入各派政治势力预谋的话语结构中赋予意义,是被黑暗现实压迫还是被危险理想所误导,答案总是随着政治力量的消长而争论不休。正因为自杀常常有所指向,知识人又经常以激烈行为和反常举动——包括自杀、自残、自我封闭、自我放逐等等——来表达对外界政治的不满,贪酒好色等放浪生活方式在特定时代反而会获得一种道德优越性。我们难以真正理解那些发生在理性不规则时刻的言行,但在历史中却不能不面对非理性的存在及其蕴含的价值与能量。徐锡麟曾说“革命是人人做得到的”,这里的“革命”指的正是由非理性激情引发的献身精神。当意识形态话语机制尚未建立的时候,革命首先以全面打破社会伦理秩序的面相出现在常人的视野中,人们对革命者以“激烈派”称之,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个事实。平常被压抑的非理性激情有可能通过正当途径得到释放,毫无价值的意气用事和慷慨激昂的英勇献身之间的界限并不分明,而且很容易相互转换。革命者和社会运动家对群体非理性能量可能产生的破坏力十分清醒,但仍努力去发动这种力量来达成某一政治目的。自杀更有可能成就一种“名”,自古以来就被视为利器,才女好名,文人好名,党人政客也可以好名;生命短暂无聊,捐生而名垂千古,多少人都表达过这样的豪情与梦想,能仅以“短见”视之么? 每当贴近考察某种意义的时候,我们总能发现虚妄或虚假的成分,“生”与“死”所关联的那些价值也是如此。家喻户晓的“五四烈士”可能只是过劳吐血而死;青年学生的自杀或许是为肺病所苦,或许是无力偿债,或许是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少女的自杀或许是忧心婚事,又或许只是任性。五四时代知识界着力消解贞操、妇道等旧价值对女性的束缚,却发现无数人为之献身的“爱情”价值同样朦胧可疑,优美温柔的女性特质可以是爱的象征,更多时候却是可以物化的交易品。 “自我”的介入使自杀的形态更加复杂。吴樾在暗杀行动之前,梁济在投水自杀前都有漫长的话语铺陈,解说申明自己死亡的价值,是他们生命最重要的意义所在。而朱谦之可能从来没有真的要自杀,却在同学中广泛传播自己要自杀的信息,事后将“遗书”刊于报纸,“自杀”很可能没有任何现实可能性,而是其自我形象设计和人生哲学的一部分,这种语出惊人的表达法也使他年少成名,较早获得了立足知识界的文化资本。胡适曾写诗赞美暗杀,他十分向往激烈人格魅力,曾经尝试打破常轨,这并不妨碍他倡导淑世政治,像玻璃缸里的金鱼一样生活(唐德刚语)。丁玲笔下的都市少女会在百无聊赖中书写《自杀日记》,游戏于关于自杀的各种想像中,囊中羞涩时用它投稿换取生活费。 只有尽量复原自杀、自杀话语在历史中所关联的生活形态,才有可能理解现代中国价值观的激荡和转折,本书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考察并提供了解释:第一、在人们对时代的称谓中渗透着在时代中的体验,梁启超提出的“过渡时代”经常被作为自杀和各种非常行为的背景,新旧价值交替造成的精神动荡使人们的选择具有多种可能,自杀也是其中一种,战乱或动乱年代带来苦难感觉会改变人们的时间意识,对未来的信念和“黄金时代”的承诺在心理上是必须的,也是成功的政治动员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第二、自杀可以有很强的表演性。社会运动中的自杀现象背后可能有各种现实原因,这些不为人知的原因可以和自杀的表演功能并行不悖,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个人与社会、历史相关联的冲动,同时表演性也可以通过自杀话语从外部赋予。女性自杀的表演意味可能更强,《列女传》中守节女子的自杀在很大程度上是发生在自杀者与“观众”的互动下,或者设定一个缺席的观众群,使女性的守贞成为中国道德演示的一部分。新文化运动对爱情价值的宣扬消解了“观众”的重要,将“情死”解释为女性主体的内在追求。 第三、自杀话语与自杀现实并不必然关联。人们经常在思想层面消费“自杀”,这和对正义、美德等价值的追求几乎是平行的。在个体被强烈无力感所压倒的幽暗时刻,自杀的魅力更加激动人心了,自杀预设了一个有能力追求超越价值的自我,在沉闷的现实世界中,无疑是一种拯救。发现“自我”是现代的一个重要后果,强烈的自我意识使人更容易感到秩序的压迫,甚至自杀,但“自我”也是自杀的解毒剂,完全自我的人着眼于现实利害,他们尽可能舒适地安顿自己的精神和身体,安全地游戏于激情和理想,忙于自我表达和自圆其说。在革命过程中反复被批判的“市侩”、“小资产阶级意识”,今天已成为普遍的精神形态。时代毕竟已赋予我们完全不同于过去的感受力,或许真正重要的并不是价值的真实与否,而是那些非惬意生命价值存在的条件和状态,以及人们曾以什么样的方式理解、体验和解说它们,这也是“自杀”与“革命”仍在提供给我们的。 1 Christie,Dugald, Thirty years in Moukden, 1883-1913, London, Constable and company ltd., 1914, p59. 2 Margery Wolf & Roxane Witke ed. Women in Chinese Societ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lifornia, 1975.pp. 112,11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