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时期文化政策研究概况述略
在清末“新政”的十年间(1901-1911年),中国文化呈现出新旧杂陈并由旧向新转变的过渡性特征。这种复杂的文化发展走向不仅是当时激荡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在文化领域的反映,而且也是清政府在这一时期所实施的文化政策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结果。
研究清末“新政”时期的文化政策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然而,截止目前,学术界对于这一课题的研究仍较为薄弱,缺乏专题研究成果,仅出版和发表了一些与此有关的论著。兹将其具体情况概述如下:
由郑师渠总主编、史革新主编的《中国文化通史·晚清卷》一书比较系统地论述了晚清统治阶级的文化政策。书中从三方面宏观阐述这一问题,认为“崇儒重道”始终是晚清政府文化政策的核心内容,但在内忧外患日益严重的局势下,又对其进行了相应调整,采纳了“中体西用”的文化政策;此外,清廷还大力推行“文化专制政策”,以维护其封建统治。该书客观评析了调适后的文化政策,认为它虽然带有浓厚的封建性,但毕竟“为西方文化在中国社会的植根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时代潮流。[1]王民在所撰文章中对“新政”时期的文化政策有所简述,认为它是“一种自上而下且相对开放的文化政策,有利于文明的传播,客观上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的文化变革创造了一个比较宽松的社会氛围”[2]。
除了宏观的相关研究外,目前学术界主要集中在对“新政”时期具体文化领域政策的研究,以下从几个主要方面进行分别概述。
教育政策的研究。对教育变革的总体研究,国内学者的成果颇丰,兹举例说明。由李国钧、王炳照总主编、金林祥主编的《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六卷)从制度的层面对1840-1911年间的教育变革进行了研究,认为清末“新政”时期的教育变革使得“中国教育初步完成了由古典向近代化的转型,开始真正步入近代教育的发展轨道”[3]。王笛《清末新政与近代学堂的兴起》一文也从总体角度对这一时期教育变革的缘起及措施、发展概况及其影响与局限进行了考察。他认为“新政”的推行为近代学堂的兴起创造了机会与条件,清政府“利用政权的力量”,通过废科举、建立兴学机构、广筹学款、解决师资、严定奖惩等五方面措施,“促成了中国教育制度的巨大变革”,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4]。
对于“新政”时期清政府进行的教育变革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也很重视。如艾尔斯指出,清末的教育变革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企图不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制度结构,只是试图改良对考试制度的管理;二是建立新的学校教育,尤其是采用国外方式,并企图将其与旧学校及科举制相结合,意在补充旧的体制而非取代它;三是彻底变革、废除科举,实现旧学校的过渡[5]。萨莉·博思威克认为,清政府颁布的学堂章程应该称得上是一场教育上的革新,它既吸收了西方的经验,又揉合了传统的做法,而且科举制度被废除,新的教育机构也建立起来;但是,教育仍然没有普及,新学校在形式上是近代的,但在具体运作中却弥漫着传统社会的气息。清末教育改革的失败并不是因为保守势力的反对或文化传统的影响,而是因为改革者们无力扮演那些能使新制度兑现的财政、经济与政治改革的角色[6]。
科举制度改革的研究。王德昭的《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版)是一部以专题形式研究科举制度的力作。该书深入探讨了清代科举制度下的教育、民风、士习等问题,并对其兴废及影响作了深入研究。作者认为,清政府最终废止科举是迫于时势的更张,这一举措对清末教育行政系统变革及新式教育发展起了巨大影响。有关这方面的论文过去多着眼于科举制度废除对近代教育的正面影响,近年来则开始从更广的视角探究其社会涵义、社会影响等。罗志田认为科举制在中国社会结构中起着重要的联系与中介作用,“科举既去,又无新的官吏养成体制,意味着为官不复要求资格。民国官场之滥,即从此始”。国外学者L·T·怀特亦指出,科举制的废除斩断了“2000多年来经过许多步骤而加强起来的社会整合制度的根基”,使“社会之船驶入一个盲目漂流的时代”[7]。
在教育行政机构的研究中,汤钦飞、杨忠红探讨了“新政”时期从中央到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变革,认为其虽有很多不成熟之处,却是适应近代教育发展要求的,“奠定了民国以后教育行政机构的基础,为促进中国教育的近代化作了不少贡献”[8]。对学部的研究以前多被忽略,近年来则成果累累。关晓红认为学部的设立是“新政”在教育改革方面的显著成就,作为主管全国教育改革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改革和近代文化事业的发展,不应仅仅视其为政治把戏而简单地予以否定[9]。
关于留学政策,学术界在留学生出国原因、经过、影响等问题上有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冯开文从选派、管理、录用三方面对晚清留学政策的发展经过、实施效果及影响作了论述。他认为,清政府的留学生选派政策“始终未能摆脱盲目性和被动性”;管理上注重道德品格的要求,而学习管理一直处于次要和从属地位;录用方面,“考试政策远未制度化”,分配政策也未能使选派中存在的地区偏差现象得到减轻[10]。邓绍辉则专就清政府奖励回国留学生的政策措施予以分析,认为其所实行的各种奖励政策主要表现为“赏出身”和“授官职”两种,“它对清末留学教育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以及对中国近现代留学教育扩大所产生的指导意义是不可否认的”[11]。台湾学者瞿立鹤从军事、经济、政治、教育等方面分析了清末留学教育兴起的原因,并认为“新政”期间的留学教育政策在管理、约束、奖励等方面逐渐系统化,对近代教育革新与社会变迁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最终并未达到应有的效果[12]。日本学者实藤惠秀认为,甲午战后,清政府留学政策逐渐确立,并有向留日倾斜的趋势;“新政”期间,留日政策得到再度提倡,并因国内新学制的颁布和日俄战争的结果而得以加强[13]。
除此之外,论者还从不同角度讨论了清末教育改革问题。张玉堂考察了近代教育法规的内容和基本特点,认为清末教育立法是中国近代教育立法之发端,虽然“在具体内容上,还带有严重的封建专制烙印”,但“它毕竟形成了我国近代史上较为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并保证了我国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14]。
宗教政策方面的研究。近年来,学界改变了以往研究中的主观片面性,对晚清政府基督教政策的研究更为客观。其基本观点认为,晚清政府自1860年后实施的宗教宽容政策是在西方列强进逼下无可奈何的选择,虽然带有强烈的弱国外交色彩,但是也“并非一味妥协退让,‘明为保护,暗为防范’和力图使教务纠纷地方化都表明清政府试图对教会的扩张和列强藉教案扩大侵略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抗争”[15]。于本源所著《清王朝的宗教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一书从宏观上比较详尽的阐述了自清初至晚清以来,清政府对儒、佛、道、伊斯兰教、基督教的政策,尤其是对晚清时期的基督教政策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新闻出版及其他文化事业政策的研究。长期以来,有关论著多着眼于资产阶级维新派与革命派创办报刊的情况,而对清统治阶级在“新政”时期制定和实施的相关政策则相对忽视。近年来,这种状况有所改变。如刘望龄论述了晚清重臣张之洞在创办近代报刊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与负面影响,并纠正了过去所流行的一种“近代官报是封建邸报的继续”的片面看法,认为官报“与新的时代和中国近代化相联系,多少顺应了历史的发展”[16]。王学珍对清末报律的制定与实施作了较为深入的考察,认为“尽管报律条文对报馆的限制非常宽泛,以维护清统治,钳制报界为首要目的,但在清政府自身日趋衰落和报界的抵制下,难以生效”[17]。
政策的出台还涉及到政策制定者的观念、理念,因此这一时期统治阶级的文化思想亦成为本论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多数论者认为这一时期的指导思想仍是“中体西用”文化观。如由张之洞等洋务大员主持制定的“癸卯学制”即贯穿了“中体西用”思想[18]。当然也有论者有不同认识。如黄士芳即认为晚清统治阶级学习西方文化的思想轨迹可分为两个阶段,“新政”改革之前是以“中体西用”为指导的,“新政”时期则是其“中西合用”思想的集中体现,两个阶段前后连贯,互为渗透,呈现出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态势[19]。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新政”时期文化政策的相关研究,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呈现出研究对象多样化的趋势,涉及到的文化领域包括教育、宗教、新闻出版等等。这种趋势是与改革开放以后,国内学术界研究清末“新政”的热潮分不开的。在这种学术大背景下,对“新政”时期文化政策相关领域的研究亦跳出了以往政治批判式的单一研究模式,对有关问题的评价亦趋客观。如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清政府此时期教育改革的作用,认为其奠定了中国教育由传统向近代转型的基础。再如对新闻出版政策的研究,学术界亦肯定了新闻出版法的出台在形式上的意义,认为这是开始迈出由“人治”向“法治”转化的一步。可以说,学术界对这一领域的某些专题研究成果已经相当丰富。另外,相关资料整理工作所取得的进展亦从一个方面体现了这一领域研究成果的多样化,如自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舒新城、陈学恂、陈元晖、朱有瓛等人即相继整理出版了一系列教育史料汇编。
虽然学术界对“新政”时期文化政策相关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是从总体看,对这一课题的专门深入研究还较为薄弱,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综合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缺乏对清末十年间文化政策的总体定位。目前的研究成果中对具体文化领域的研究居多,宏观总体的把握则相对见少。宏观的把握,需要微观研究的具体支撑,而对具体文化领域的研究对象亦存在着一定的不平衡性,研究对象多集中在教育等变化明显的领域,而忽略对如道德规范、宗教等方面的政策研究。
其二,即使是对这些热点领域的研究亦缺乏更为深入的探讨,如对教育改革的研究多侧重于对科举制度的废除、学堂的兴建等问题,而对清政府为推行这些教育政策所实施的经费筹措政策基本未加涉及。宗教政策的研究详于对义和团运动之前的基督教政策的考察,而略于对20世纪初期清政府对基督教政策的探讨。因为虽然这一时期的基督教政策仍旧是沿袭了1860年后被迫施行的宗教宽容政策,但是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清政府亦不得不进行一些变通。因而对诸如这些问题应该深入考察。
其三,在资料方面仍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一方面,从政策的角度来研究,必须深入挖掘清政府的档案史料。另一方面,由于受资料的限制,致使对某些问题的评价成为一种“定论”,因此亦需对史料进行深入挖掘与考察,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例如,笔者在翻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大量档案材料后发现,以往学界认为由张百熙主持制定的“壬寅学制”没有施行,这种评价似乎有失公允。事实上,该学制不是“没有施行”,而是“未及全面施行”,其所规定的某些内容“在新式教育的发展过程中还是发挥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清代档案史料虽然在清末时散失了不少,但是仍保存了大部分,称得上浩如烟海。清末十年间档案史料中有关文教等方面的史料十分丰富,是可资利用的宝贵材料。
(稿件来源:本网编辑部,张小莉,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师。)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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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师渠总主编、史革新主编:《中国文化通史·晚清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29页。
[2] 王民:《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文化变革述论》,《福建学刊》1991年第6期。
[3] 李国钧等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六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7页。
[4] 王笛:《清末新政与近代学堂的兴起》,《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3期。
[5] [美]威廉·艾尔斯:《张之洞与中国的教育改革》(英文),哈佛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
[6] [美]萨莉·博思威克:《中国教育与社会变迁:现代纪元的开端》(英文),胡佛学院出版社1983年版。
[7] 吴仁安、刘梓楠:《清末改革和废除科举制度的斗争》,《历史教学问题》1983年第3期;何怀宏:《1905年废除科举的社会涵义》,《东方》1996年第5期;罗志田:《清季科举制改革的社会影响》,《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36页。
[8] 汤钦飞、杨忠红:《清末教育行政机构的改革》,《云南社会科学》1996年第5期。
[9] 关晓红:《晚清学部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晚清学部的酝酿产生》,《历史研究》1998年第2期;《晚清学部成立前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沿革》,《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4期;《晚清学部与近代文化事业》,《中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张之洞与晚清学部》,《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0] 冯开文:《论晚清的留学政策》,《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
[11] 邓绍辉:《论清政府对回国留学生的奖励政策》,《历史教学问题》1993年第5期。
[12] 瞿立鹤:《清末留学教育》,台北 三民书局有限公司1973年版。
[13] [日]实藤惠秀,谭汝谦、林启彦译:《中国人留学日本史》,三联书店1983年版。
[14] 张玉堂:《清末教育立法及其特点》,《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
[15] 王立新:《晚清政府对基督教和传教士的政策》,《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3期。
[16] 刘望龄:《张之洞与湖北报刊》,《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2期。
[17] 王学珍:《清末报律的制定》,《中山大学学报论丛》1994年第1期;《清末报律的实施》,《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3期。
[18] 王笑宇:《张之洞与“癸卯学制”》,《历史教学问题》1993年第4期。
[19] 黄士芳:《从“中体西用”到“中西合用”:晚清统治阶级学习西方思想的变迁》,《学习与探索》199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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