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蔣中正自1925年至1975年,歷任國民政府北伐軍總司令,國民政府主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中華民國總統,中國國民黨總裁等要職,在位50年間不但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且獨攬於一身,是1925年至1949在中國大陸,和1950年至1975年在臺灣的最高決策者,一生非常重視其檔案的保存,設有專人管理、整理,故留存大宗檔案資料,對研究1925年至1975年中國現代歷史發展具有非常重要參考價值。本文首先概述蔣中正檔案的由來、內容及典藏、整編、出版情形,次敘述1995年移轉「國史館」的點收、典藏、整理和提供利用的作業經過。 關鍵詞 蔣中正 蔣中正檔案 壹、蔣中正檔案的由來 蔣中正檔案(簡稱蔣檔)主要內容係自1923年至1972年,蔣中正50年來在中國大陸及臺灣統軍主政的大宗文件、照片及少數文物。[1] 蔣中正早年於日本東京參加孫中山先生所領導的同盟會,1911年在陳其美領導下,於上海執行推翻滿清政府革命行動。但遲至1923年出任孫中山先生在廣州的大元帥府參謀長後,始受孫中山先生重用,其後擔任在廣東黃埔成立的陸軍軍官學校校長及出任國民革命軍北伐軍總司令,國民政府主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中華民國總統,中國國民黨總裁等要職,不但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且獨攬於一身。[2]因而蔣中正可說是1923年至1972年間國民政府及中華民國的最高決策者,其所留存的檔案資料,對中國現代歷史發展具有非常重要參考價值。 蔣中正一生非常重視其個人資料的保存與整理,在1925年蔣中正擔任黃埔陸軍軍官學校校長時,即將其文卷、文物交由毛思誠保存與整理約10年;1934年毛思誠轉任監察委員,將保管的蔣中正重要文卷,轉交軍事委員會侍從室第二處處長陳布雷接辦,從此陳布雷追隨蔣中正,掌理其機要文卷十餘年[3];1946年陳布雷專任國防最高委員會副秘書長,工作繁重,難兼管機要文卷,由蔣中正諭示,將機要文卷交秘書周宏濤保管(其間毛慶祥、俞國華亦有一段時間保管部份文卷)[4],並於1949年5月自中國大陸退守前,將其檔案在總統府機要室人員汪守芝押運下,自上海與中央銀行黃金同艦運臺灣,交中國國民黨總裁辦公室(因蔣中正下野中),移存於桃園大溪鎮公所會議室[5],1953年2月移回「總統府」機要室,於桃園大溪頭寮賓館,設置「大溪資料室」管理,故蔣檔又稱『大溪檔案』,是時機要室主任為周宏濤[6],1958年周宏濤出任財政部次長,卸管理檔案之責,交由「總統府」秘書秦孝儀管理。1979年秦孝儀奉准將此檔案移存陽明山陽明書屋。1983年秦孝儀專任故宮博物館院長,將此檔案交「總統府」機要室設「資料室」管理,典藏地點仍為陽明書屋。[7]1995年「總統府」機要室奉准將此檔案移存「國史館」,設「蔣中正總統檔案庫」管理之。 貳、檔案內容 蔣檔數量龐大,總數達282,489件,計分籌筆、革命文獻、特交文卷、特交文電、特交檔案、領袖家書、文物圖書、蔣氏宗譜、照片影輯、其他等10大類。茲將各類檔案的內容、性質及編輯方式介述如下。 (一)籌筆 籌筆係蔣中正毛筆親書的函電或諭令、書信的手稿,檔案時間起於1923年8月,止於1972年6月,檔案先分為北伐、統一、抗戰和戡亂四個部份,然後將各文件依時間先後排比列入,計有17,908件,22,611頁,分裝成291冊,另有拓影本135冊,共426冊。 (二)革命文獻 係由許卓修所率領的大溪資料室整編小組,依記事本末體編纂而成的重要文獻彙編,時間起自1923年6月,止於1952年4月,亦分為北伐、統一、抗戰、戡亂四個部分,每部分又有數個案目。每一案,以事件為主題,將相關重要文獻如函電、手令等加以編纂而成。案之前皆附有整編人員所撰寫之事件「概要」一則,簡述事件始末。 計革命文獻之北伐時期部分,共有「北伐之目的及其準備」、「第一期敵情概況」、「規復長沙」、「寧漢分裂與北伐中挫」等28案,分裝成28冊;統一時期部分,共有「國軍編遣」、「湘鄂事件」、「中東路事件」、「瀋陽事變」、「西安事變」等24案,分裝成34冊;抗戰時期有「盧溝橋事變」、「抗戰方略」、「華北戰役」、「徐州會戰」、「同盟國聯合作戰」等33案,分裝成50冊;戡亂時期則有「接收東北與對蘇交涉」、「國共協商與共軍叛亂」、「美國特使馬歇爾將軍來華經過」、「蔣總統引退與後方佈置」等18案,分裝成55冊。移轉檔案含原件167冊,拓影本219冊,攝影本64冊,概述合訂本40冊,合計490冊、16,177件,36,823頁。 (三)特交文卷 特交文卷包括親批文件和交擬稿件兩部分,時間起自1927年1月,止於1964年8月。親批文件為各方致蔣中正之函電,經蔣氏機要人員摘錄後呈閱,摘文箋上多有蔣氏閱覽後所作的批示;交擬稿件則為蔣氏對各方去電之文稿,多數為機要人員草擬後再由蔣氏修改、決定發送。親批文件共46冊,3,415件,3,407頁;交擬稿件共26冊,2,294件,1,957頁,兩者編輯方式皆以時間為序,依次排列。親批文件中大陸時期有45冊,來臺後1冊;交擬稿件中大陸時期有25冊,來臺後1冊。 (四)特交文電 此批檔案係「總統府」機要室於1957年著手將大溪檔案中蔣中正與各方往返之為數幾達10萬餘件重要電報,先擬定38個案,再將相關資料,進行歸類整理,並按時間順序排列,使脈絡貫通。每案之前有整編人員撰寫之紀要一則,紀述案由始末。38個案共區分成以下四個單元:(一)「領袖事功」:內有掃除軍閥、改革政經、盧溝橋事變、開羅會議、勝利受降等17案;(二)「日寇侵略」:包括濟南慘案、淞滬事件、侵擾熱河、汪偽組織及八年血債等8案;(三)「共匪禍國」:包括挑撥寧漢分裂、煽動西安事變、製造各地暴動、抗命禍國等10案;(四)「俄帝陰謀」:內有雅爾達密約與中蘇協定、阻擾接收東北、俄帝侵華罪行3案。每一案皆分裝成若干冊,計38案,共436冊。 (五)特交檔案 相較於革命文獻、特交文電以事件為主題,精選相關函札、電報編輯而成的檔案彙編,特交檔案所收錄文件則無特定主題,文件形式也不一致,內容包括有簽呈、函札、電報、會議記錄、各式報告、名冊、信件、書籍、手稿錄底、手令登錄等。特交檔案分成分類資料、一般資料兩部分。前者係依照政治、軍事、中日戰爭、政治防共、軍事剿匪、外交、國際、經濟、財政、內政、教育、交通、社會、特件、其他等大項,將各式資料加以分類、編纂,各大項之下又分成若干案,時間起於1928年,止於1971年;後者不依內容分類,僅依照時間順序編輯而成,時間起自1926年,至1958年止,其後又附有專件、手稿錄底、呈表彙輯、手令登錄、工作報告、書翰等資料彙編。計分類資料共有15大項,455冊,15,993件;一般資料622冊,90,597件,兩者合計共1,077冊,106,590件。 (六)領袖家書 係蔣中正致家人、親友書信之錄底,以寄發對象分類,分成致夫人、致經國公子、致緯國公子、致親友、致孝武孫公子、致孝勇孫公子等6種。其時間最早為1926年1月,最晚為1969年1月。致夫人原件共7冊,拓影本3冊;致經國公子原件1冊,拓影本2冊;致緯國公子原件1冊,影本2冊;致親友3冊,拓影本1冊,致孝武孫公子、致孝勇孫公子無原件,拓影本各2冊。總計共原件12冊,拓影本17冊,合計共29冊,968件,995頁。 (七)文物圖書 為蔣中正歷年來之印信、印章、印譜、任狀及證書、勳章及紀念章、稿本及刊本、書畫、書籍、輿圖及其他文物等10類;印信共17方,其中包括「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印」、「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等牙質官章,「蔣中正」木質簽名章戳,及「空軍司令印」、「中央編遣區辦事處印」等銅印;印章16方,包括「蔣中正印」白文石刻名章數種、「介石」朱文石刻名章等;印譜共有4冊,為蔣氏印信與私章之印譜;任狀及證書則有「陸海空軍大元帥」特派狀、「航空委員會委員」任命狀、「兼陸軍大學校長」簡任狀、第四任總統當選證書等共12件;勳章及紀念章共17個,包括「一等大綬雲麾勳章」、美國政府贈授「特種勳章」頌詞、中央委員證章等;書畫共13幅;書籍328冊,包括春秋左傳正義、漢書、三國志、二十五史、四書讀本、左文襄公奏稿等;輿圖,10捲,包括各省地圖、各縣地圖等;其他文物共13件,王太夫人磁像、瑪瑙耳環、舊手錶等。[8] 稿本及刊本共458冊,包括《事略稿本》、《事略簡編》、《困勉記初稿》、《游記初稿》、《學記初稿》、《省克記初稿》、《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等書。其中《事略稿本》(1927年至1949年)及《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兩者皆採編年體編纂,按年月日先後依次敘述蔣氏生平事略。《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為毛思誠先生編纂,《事略稿本》1927至1936年部分,在1937至1946年中日戰爭時已由專人編纂成稿;1937至1949年部分則為來臺後由許卓修和秦孝儀擔任總統事略編纂室總編纂時整修而成。[9] (八)蔣氏宗譜 為蔣中正家族宗譜,共7套48冊,分別為《民國七年重修本》(4冊)、《民國三十六年重修本》(6冊)、《回圖蔣氏宗譜》(10冊)、《宜興大成蔣氏宗譜》(10冊)、《梅潭蔣氏世譜》(14冊)、《硤石蔣氏支譜》(2冊)、《武嶺蔣氏先序考》(2冊)等。 (九)照片影輯 為蔣中正及家人相關照片輯集、影片(盤式錄影帶)、照相底片和縮影片。其中照片輯集部分包括「總統蔣公影輯」(45冊,7,355幀,時間自1908至1962年11月)、「領袖照片資料輯集」(115冊,33,795幀,時間自1904年至1978年4月)、「蔣夫人照片資料輯集」(30冊,8,778幀,時間自1938年5月至1976年8月)、「經國先生照片資料輯集」(47冊,14,040幀,時間自1944年至1978年5月)、「參觀『藍星演習』影集」(1冊,1960年3月)、「美副總統詹森伉儷訪華影集」(1冊,1961年)、「日本人士紀念蔣公遺德顯彰會現場照片影集」(1冊,72幀,1986年9月)、「先總統蔣公影集總目錄」(2冊)、蔣介石總統百年誕辰畫冊(1冊);影片共67卷,內容包括「四十年國慶」、「(民國52年)巡視東引、馬祖及大二擔島」「美艾森豪總統訪華(民國49年)」等;照片底片共6櫃,23,732袋;縮影29卷。 (十)其他類 包括蔣中正及家人、部屬相關之資料、相片,底片和名章三類。其中資料部分包括有蔣中正總統事略日記,115本;文電登記簿,94本;圖書及雜類,350本;228事件小組研究專輯,12冊;蔣經國文電資料,48冊;嚴家淦副總統照片,14冊;蔣經國院長相片,50冊;蔣夫人相片,5冊;鄭彥棻相片,5冊;蔣夫人遊美紀念冊;張群先生文卷,12卷。底片部分有:謝東閔副總統底片,6盒;馬(紀壯)秘書長底片,2盒;沈(昌煥)秘書長底片,1盒。名章包括有嚴副總統家淦名章、蔣故總統經國名章各3方。[10] 參、1950年後蔣檔整編與出版 (一)革命文獻編輯與出版 1950年3月在蔣中正在臺復職後,指示檔案保管人「總統府」機要室主任周宏濤約請時任國防部少將參議許卓修成立檔案整理編輯小組(人員8、9人),進行有計畫的整編蔣檔。許卓修接受任務後,經審慎研究後,進行如下整編作業: (1)編案總名稱:重要文件彙編(後經「總統府」機要室改名為『革命文獻』)。[11] (2)採紀事本末體例,先將蔣中正大陸時期檔案分北伐、統一、抗戰、戡亂四時期,再照各時期的重要史事訂定各案目名稱,徵詢張其昀(時任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陶希聖(蔣中正重要文膽)等之意見後,呈奉蔣中正核定。然後從蔣中正檔案中,逐一審閱,選提其相關重要文件,分別編入各案。在編案過程中,有訂定案名,但實際因無文件,未能編案者;亦有因文件太少,只得以子目附入相關案內者。[12] (3)每案卷首由主編許卓修依據文件內容,撰「概述」一篇,敘述史事始末經過,隨案卷呈送蔣中正核閱。[13] (4)所編案目,採「總統府」機要室沿用的表格,製成目錄,以毛筆楷書,將文件之發文與受文者的姓氏、職稱、時間、地點,及將所摘錄文件之重要內容,分別填入,使查閱者便於瞭解文件內容。 (5)對文件中欠清楚之人名、職稱、時間、譯名等均一一查考補正。在蔣中正手稿常用別號或官稱,如軍政部長何應欽,常以「敬之兄」或「何部長」稱之,必查明其姓名和職稱為「軍政部長何應欽」,在目錄表中註明;另文件中時間不明確者,如僅有月日,無年份,或年月日全無者,均考証史實,在目錄表中將時間的年月日註明清楚。 (6)有時一文件涉及兩案者,則抄錄一份,分入兩案,在抄件左下角加蓋一小圓章註明「溪抄」及「原年編入某案」。 (7)外文文件未經翻譯者,譯成中文,並在文件左下角加蓋一小圓章註明「溪譯」。 (8)為增加對史事的瞭解,凡在報刊發表或向有關單位徵得之重要文件,而為該編案需要者,亦加抄錄補充,並加蓋一小圓章,註明「溪抄」。[14] 『革命文獻』依上述的編案作業,至1953年,計完成北伐時期重要文件彙編28冊、統一時期重要文件彙編34冊、抗戰時期重要文件彙編50冊。[15] 1979年4月秦孝儀總編纂為配合1981年在臺北舉辦的「中華民國建國史討論會」,開放蔣中正總統檔案,供學術研究,遂命黨史會人員,運用蔣中正檔案的『革命文獻』資料及該會的史料,於1981年9月陸續編輯出版《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7編26冊。 (二)事略稿本續編與出版 1953年2月「總統府」機要室正式成立「大溪檔案室」,8月由蔣中正批示:「許卓修仍應留任主編事略部份及主持其餘未了事宜」。所謂主持其餘未了事宜,即仍需繼續編輯『革命文獻』的第四部份—戡亂時期重要文件彙編55冊;至於主編事略部份,係採編年體例,將蔣中正一生按年月日依次敘述,其中1926年以前已有毛思誠編纂的《民國十五年前蔣介石》一書,1927年至1936年部份,蔣中正在重慶時已交專人編纂成稿。因而此次主編事略稿,主要進行1937年至1949年的編纂工作。[16] 1953年12月14日蔣中正批准調整大溪檔案室編制,設主任1人,下置保管、事略、編案3組,編制員額14人,主任仍由許卓修擔任。有關編案工作方面,至1954年12月戡亂時期重要文件彙編55冊,彙編完成,大溪檔案室將所有編成的『革命文獻』均送存大溪頭寮賓館,編案組人員調事略組服務。1955年1月「總統府」成立事略編輯室,任許卓修為「總統府」秘書兼事略編輯室總編纂,事略編輯室亦由大溪頭寮賓館遷臺北縣淡水訓練班辦公。1958年7月許卓修因積勞致疾請辭事略編輯室總編纂,[17]由秦孝儀接任,未久秦孝儀出任蔣侍從秘書,為便於督導工作起見,將事略編輯室移陽明山辦公。事略稿的編纂,係由工作人員搜集整理及撰擬初稿送交總編纂核改,再以楷書繕正送呈蔣中正核閱。[18] 1975年秦孝儀總編纂為慶祝該年蔣中正九十壽誕,引用事略稿本資料,編纂出版《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12冊,因慎重其事,延至1978年10月31日出版。[19] 1981年蔣總統事略編輯室以任務完成,隨即撤銷,所有案卷均由秦孝儀總編纂移交「總統府」機要室管理。[20] 2003年筆者於「國史館」修纂處長任內,以《事略稿本》,雖非蔣氏親筆函,但由於書稿內容多採自蔣氏函電、令告及日記,往往能呈現一般電文所無法說明的蔣中正內心想法,如能將其印製出版,提供研究者參用,將可擴大對蔣中正及中國近代史研究的廣度和深度。特於「國史館」修纂處成立編輯小組,以原件掃瞄方式存實,並於書未附錄電碼韻目對照表,人物、事件補述說明,人名字號索引,以利讀者查閱,如此分年出版《事略稿本》,至2009年12月已出版1927年至1937年40冊,1937年至1949年《事略稿本》將陸續出版。[21] 肆、移轉「國史館」管理 (一)「國史館」爭取移轉蔣檔 「國史館」掌理纂修國史,修史需利用檔案第一手史料,因而歷代史館,均典藏重要檔案以為修史之用。「國史館」於1957年在臺復館後,為修史需要,雖然陸續自各機關徵集大陸運臺檔案,但最具決策的蔣檔,仍由「總統府」機要室保管,但已於1979年由桃園大溪移至陽明山陽明書屋典藏。部份內容亦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簡稱黨史會)主任委員秦孝儀就編纂人的關係,先後奉准於1978年編輯出版《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12冊及1981年出版《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26冊,受到史學界的重視。[22]面對蔣檔的移轉典藏與部份資料編輯出版,在1990年瞿韶華出任「國史館」館長後,即認為,蔣檔應交由「國史館」管理,為修史之用,並提供學術研究。[23]經由瞿韶華館長的爭取,1995年2月「總統府」祕書長吳伯雄裁示將蔣檔移轉「國史館」典藏。是時筆者忝為「國史館」史料處處長,為檔案主管單位,奉命率同仁進行蔣檔點收移轉作業。 (二)移轉準備工作 1995年2月初,「國史館」為點收蔣檔,即積極進行如下準備工作。 一、事前準備工作 (1)由史料處擬具「國史館典藏管理機要檔案辦法」7條,於1995年2月25日奉瞿韶華館長核定。條文中首先闡明訂定本辦法宗旨,在保存國家重要文化資產,並提供纂修國史與學術研究應用。其次界定機要檔案意義和範圍,表示凡涉及國家重要決策、政策及行政事務之檔案,稱為機要檔案,與一般機關檔案有別。另對機要檔案的徵集點收、整理典藏、提供閱覽等辦法,均有詳盡規定,以為接收管理蔣檔的作業依據。[24] (2)組織接收蔣檔的專案小組,此專案小組由朱副館長指導,史料處長簡笙簧負責,執行名稱代號為『中興計畫』。其基本成員包括史料處長簡笙簧、史料處檔案科長張鴻明,秘書室科長林平華、秘書黃秀妃,史料處科員廖運尚、劉宏華、劉文正等8人。另在移轉時,為工作需要,亦有史料處及總務處相關人員分別參與。 (3)訂製接收檔案所需45×45公分紙箱500個、封條4,000張及相關文具、用具。 (4)預留「國史館」季陸樓檔案庫房五樓空間,為接收此批檔案之用。 二、初次接觸 1995年3月28日,在朱副館長帶領筆者和張鴻明科長,攜帶170個紙箱,於下午1時半由「國史館」前往陽明書屋,與約定的「總統府」機要室點交人員首次接觸,約一小時抵達陽明書屋。 陽明書屋位居陽明山公園後方,原係蔣中正的『中興賓館』,由臺北車行至陽明山公園車站轉陽金公路,經陽明山後山公園,再前行約一公里處,左沿中興路而下,約再一公里即抵達。轉入中興路時即感受到此路沿途修剪整齊,時值3月,杜鵑花盛開,景緻宜人。即臨陽明書屋,經警衛亭而入,右有中國國民黨黨史會典藏檔案、圖書,並提供閱覽的大忠館,沿路徑左灣再約300公尺處,出現一座大的綠色建築物,即為陽明書屋正館,外門有秦孝儀於1980年12月1日所題『陽明書屋』四字,想係秦孝儀將黨史會史料及大溪檔案遷至『中興賓館』後,將『中興賓館』改為較具學術氣味的『陽明書屋』。[25]陽明書屋除廣大的庭園外,於緩山坡上,建有七棟建築,包括陽明書屋正館和黨史會使用的大忠、大孝、大義、大仁、大智、大勇6館。[26] 陽明書屋正館係地上兩層、地下一層的中國庭院式回字型建築。地上兩層由黨史會規劃展出中國國民黨孫中山總理、蔣中正總裁、蔣經國主席及相關先烈先進史料和文物。蔣檔則存放於回字型建築後棟的地下一層。地下一層雖面對山坡,但因面對山坡之一面為走廊及樓梯所在,因而地下一層仍屬密閉式房屋,其面積約有240㎡,內置排列整齊,刻製有「永懷領袖」四個字的深褐色木櫃,而檔案即排列其中。 我們抵達檔案典藏室時,「總統府」機要室主辦此次檔案移轉的專門委員韓維信及科長陳世園已先抵達等待,韓專門委員表示為順利完成檔案移交,他們已先進行作業,並由陳科長拿出備妥的移交清冊,表示點收作業可依清冊的類項、冊數、件數、頁數進行點收。其後雙方議定點收移轉方式為: 「總統府」機要室人員依移交清冊順序,將檔案放置「國史館」送來紙箱中,送交「國史館」人員點收無誤,在清冊上簽字,再置回紙箱,貼上檔案內容表及封條兩張,由朱副館長及筆者簽署後運走。至於移轉日期則擇定自4月7日起開始進行,每星期移轉1至2次,預計陽明書屋的大溪檔案於2個月內,即5月底前移轉完畢,另在中正紀念堂借用展示文物,則俟陽明書屋檔案移轉後再處理。[27] 三、 點收移轉 1995年4月7日「國史館」中興計畫成員開始前赴陽明書屋進行大溪檔案的點收與移轉作業,至5月23日,將陽明書屋典藏的蔣檔移轉完畢。總計進行12次,投入139人次,共點收和運回391箱檔案,茲將點收移轉過程略述如次。 (1)檔案保存狀況 蔣檔,因受到蔣中正本人的重視,歷年來均設有專門機構及專職人員管理,保存狀況是比一般機關的大陸運臺檔案為佳,整批檔案較整齊清潔,受到蟲的侵害甚少。但因陽明書屋檔案庫無空調設備,管理者又將籌筆和部份特交檔案置於不透氣的塑膠封套內,導致塑膠封套內所積水氣不散,致部份檔案黴菌滋生。 (2)點收作業的進行 蔣檔的點收作業,「國史館」基本上是依據原移轉單位所製作的移交清冊來進行點收作業。在移交清冊中某項檔案如只列冊,即以冊來點收;如有冊及件,則需點冊及件;如冊中有件,件中有頁,則需點冊、件、頁。因而點收時,如只點收到冊的部份,速度就快;如需點到件、頁的部份,速度就慢。其中籌筆及革命文獻兩部份因需將冊、件、頁詳細點收,尤其革命文獻部份尚有缺頁需註明,速度特別慢。惟此次的點收作業,希於兩個月內,12次完成,估計每次要點收運回約30箱檔案,況且每次作業,扣除交通、封箱、搬運及返館上櫃時間,實際點收時間,不足6小時,因而點收時需將容易點的和不容易點的混合作業,才能克竟其功。 (3) 點收作業的艱苦 蔣檔因典藏環境欠佳,及有些檔案年代已久,致部份檔案滋生黴菌與紙灰,作業時需戴眼罩、口罩、手套,及作業後需儘速清洗,來避免點收人員受到黴菌與紙灰的侵害,導致眼睛、氣管發炎,皮膚發癢。 陽明書屋附近無餐館,且以公務員每餐只臺幣百元誤餐費,亦吃不起館子,只能請司機先生遠赴3公里外的華崗文化大學附近購便當裹腹。因往返及購便當費時,致時有延誤午餐時間。 移轉之檔案每箱重達30至50斤不等,由我們四、五位男同事從陽明書屋地下室檔案庫房經約40階梯,徒手搬至一樓,再搬至通道的車上,每趟均需耗費很大力氣,因而每次搬完返館時,男士們均已大汗淋漓,溼透衣襟,其間辛苦豈是他人所能了解。 為遵守檔案移轉保密規定,到陽明書屋進行作業時,既使偶遇黨史會相熟朋友,亦不敢打招呼,有如悶葫蘆,那情境使人難受,事後反而覺得好笑。 (4) 點收作業的歡樂 參與此次蔣檔移轉的作業同仁,由於均能體會到所移轉的檔案,是現代史上最重要及珍貴的第一手史料,移轉後,「國史館」將成為現代史史料典藏重鎮,因而以能參與此檔案的移轉為榮,在心理上就有愉快的感覺。尤其此次移轉的檔案,剛好可完成筆者多年來希望管理歷任總統檔案的宿願,在心情上是特別高興。 陽明山及陽明書屋風景好,尤其4、5月溫度適宜,每次前往,在心情上有郊遊的感覺。特別是午休時間,與同仁一同參觀陽明書屋的展覽,及在風景優美的庭院散步,大家閒談蔣家典故,亦人生一樂也。 (5)吳伯雄秘書長的突擊視查 1995年4月21日,在「國史館」正進行移轉大溪檔案期間,「總統府」秘書長吳伯雄在未通知情況下,輕車抵「國史館」視查蔣檔移轉狀況,經由筆者帶其上季陸樓五樓庫房看剛由陽明書屋移轉,整齊排置於鐵櫃中的116箱檔案,吳秘書長感到滿意,並參觀三樓檔案整理作業後即離去,來去不足半小時。由此舉,即可瞭解吳秘書長對蔣檔移轉「國史館」的關切。 (6)檔案移轉的收尾工作 1995年5月23日,第12次點收陽明書屋蔣檔後,即完成該庫房檔案的移轉工作,僅剩兩件需收尾工作: 木櫃的移轉:在陽明書屋的蔣檔,檔案與文物係放置於刻有「永懷領袖」四個字,上下兩層的深褐色的59個木櫃中。底片則放置於6個深褐色的矮木櫃中。本來此次只打算移轉檔案,放置於「國史館」正在規畫的活動檔案櫃而已,木櫃因所佔空間太大,非在移轉的項目內。但筆者看到木櫃後,感到其質料好,又美觀大方,同時木櫃有防潮效果,利於檔案保護,因而靈機一動,決定將65個木櫃一併移回,放置於變更設計的活動檔案櫃中,不但可解決空間不足間題,且可保留原來典藏特色。唯木櫃體積大,搬遷中又容易碰傷,需專業搬遷公司才能處理,事經雇請專業搬遷公司運回,才解決問題。 出借於中正紀念堂文物的點交 在蔣檔文物中有孫中山先生、王太夫人磁像各1件,蔣中正芒雕像2件,於1980年黨史會主任委員秦孝儀兼任中正紀念堂「永懷領袖文物宣揚小組」負責人時,向「總統府」機要室借至中正紀念堂文物展示廳展出。此次蔣檔移交「國史館」管理,該4件文物自當一併移交「國史館」管理,因而於1995年6月16日,前往中正紀念堂,會同原借用單位黨史會,展出單位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和「總統府」機要室等四方面人員,共同商議處理方式如下:將4件文物點交「國史館」後,「總統府」機要室將借據退還黨史會;由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出具借據向「國史館」借此4件文物繼續展出,借期1年。當四方面人員依協議辦妥手續,並赴展示廳清點文物後,點交工作即告完成。[28] (7)蔣檔核定移交「國史館」管理 1995年5月31日,「總統府」機要室專門委員韓維信、資料庫主任支浩然、科長陳世園、科長王克威前來「國史館」,帶來『總統府機要室大溪檔案點交清冊』10本,由雙方移交人員進行用印。 移交單位:「總統府」機要室,主管:機要室主任黃振福,造冊兼點交人:資料庫主任支浩然,點交人:專門委員韓維信、科長陳世園、科長王克威。 接收單位:「國史館」,主管:館長潘振球,點收人:處長簡笙簧、科長張鴻明、科長林平華。[29] 其後「總統府」機要室將蔣檔移交「國史館」乙案簽報李登輝「總統」核示,經李於6月1日正式核定移由「國史館」典藏管理。至此蔣檔移交「國史館」典藏管理,完全定案。[30] 伍、籌筆檔案的整理 1995年6月蔣檔移存「國史館」後,筆者以蔣檔中,革命文獻與事略稿本為重新整編的檔案,籌筆、特交文卷、特交文電、特交檔案等均為原始文件,尚待以加以整理,以方便使用者利用。其中籌筆檔案總計17,908筆,內容含蓋蔣中正自1923年至1972年統軍主政時期的重要親筆函稿、電稿和諭令,依時間順利排列彙存,甚具史料價值,然而卻無摘由目錄,查調不便,故而經筆者之規畫,「國史館」史料處首先於1996年6月進行蔣檔籌筆檔案的整理,其作業步驟大致如次: 1、檔案的審查:籌筆檔案含蓋自1923年至1972年的文件,其內容有可能涉及國家尚未解密的機密或涉及個人隱私文件,故在整理作業前,有必要先進行審查。此項審查作業亦分兩階段進行,首先委由朱副館長做初審,將涉機密文件檢出。其後再敦請曾任蔣中正侍從秘書的唐振楚等人對檢出的機密文件進行複審,如該機密文件尚可開放,亦進行整理。 2、檔案整理作業 籌筆檔案整理的作業程序而言,可分為分類、提案、立案、編目、編目初複審、電腦鍵檔及複核、微縮、影像掃描、裝訂換裝內頁、勘誤校正、典藏等項,茲說明如下: 訂定分類表:蔣中正總統檔案經歷年來的整理,基本上已有進行初步分類,但尚未詳盡,如所有檔案區分十大類,部分類又分北伐、統一、抗戰、勘亂四期,但每案並無賦予分類號,導致典藏排列及檢調不便。上述種種問題,於蔣檔移轉「國史館」,「國史館」史料處為有序典藏此檔案,並開放學者利用,自1996年1月起由史料處檔案科首先進行蔣檔的分類工作,賦予蔣中正總統檔案的全宗號為2000,其次依移轉檔案類別及各案項內容,賦予分類號。 提案:由史料處檔案科整檔人員填寫提案單向典藏組庫房專責管理人員提取作業所需的籌筆檔。 立案:籌筆檔立案名稱仍沿用原案名,如案名為〈蔣中正籌筆北伐時期〉及〈蔣中正籌筆統一時期〉。 編目:係就每件檔案進行編製目次,書寫於目次表上,每目含編號、冊數、目次、內容要旨摘由、時間、微卷代號等項。其中內容要旨摘由最困難,需含應有的人、事、時、地、物,且以三十字為限,以方便電腦檢索。 編目初複審:為使編目之內容要旨摘由能精當翔實,將編目人員初步完成的目次表交由史料處長、檔案科長或「國史館」修纂及行政單位秘書以上三十餘位同仁進行初、複審作業。 電腦鍵檔及複核:將籌筆檔編目內容及相關資料逐件鍵檔於「國史館」機要檔案資訊管理系統,鍵檔內容包含原本及拓影本。立案輸入欄位包含類別、檔號、單位編號、移轉時間、案名、拓影本冊別;編目輸入欄位包含目次號、原編號、事由、人名、時間、頁數、有否拓影本、縮影號。鍵畢即列印出目次表,送由負責編目複審同仁複核,核畢再送回檔案科作電腦修正鍵檔及校對,核對無誤再列印正確之目次表。 檔案微縮:將電腦鍵檔目次表及檔案原件送微縮人員拍攝微縮片,並鍵縮影號於機要檔案資訊管理系統。 影像掃描:先於資訊市場上購置相關規格的影像掃描套裝軟體,其後將檔案委託專業電腦公司進行電腦影像掃描,將檔案影像數位化,儲存於硬碟上,連線「國史館」檔案資訊管理系統,即可於「國史館」電腦上檢索調閱籌筆原本之影像檔。 勘誤校正:檔案整理程序或整理內容有未盡完善之處,參閱檔案人士如發現錯誤,請其填寫「籌筆檔勘誤紀錄表」,進行改正,使整套籌筆檔案編目系統,精益求精。[31] 目錄出版:1998年10月,「國史館」將籌筆檔案的編目,依時間順序排印出版「蔣中正總統檔案目錄」文字版2冊及光碟版。[32] 上述籌筆檔案整理程序中,立案編目的摘由為整理籌筆檔實務作業的重點所在,立案編目摘由如編繕得宜,則閱覽者能經由電腦檢索很快地找尋到所需要資料,不需漫無頭緒將檔案由頭至尾閱畢才能找到資料。然而籌筆檔中,蔣中正草書手稿的函電諭令,字跡或字意時有欠清楚之處,常須查閱相關書籍,予以辨明,故而籌筆檔的立案編目作業可說彙集「國史館」編修及檔案編目人員,共同參閱各種參考資料,並經過相互間諸多討論,才得以簡要將每件檔案旨趣摘出,茲就籌筆檔摘由作業較困難之處分述如下。 將人物以「字號」或「職銜」稱之者查明真實姓名。在籌筆檔中,蔣中正所下的手令或函件,其人物多以「字號」或「職銜」稱之者。如以字號需查明真實姓名,例如致孔祥熙函電,在檔案中以『庸之』稱之,在摘由時則書寫原真實姓名『孔祥熙』,其他如『敬之』摘由時書寫『何應欽』,『百兄』摘由時書寫『閻錫山』,『季兄』書寫『汪兆銘』等等。另以「職銜」稱之者,查考起來比「字號」更加困難,如『陳總司令』,則需從人名、時間、地點、部隊番號和所述何事等等,才能查考出是陳濟棠?陳銘樞?陳誠? 將同一人不同姓名用字統一。儘量對檔案中對同一人名字稱呼不同者,在編目中加以統一,例如檔案中有賀耀祖及賀耀組係同一人,編目時統一書寫賀耀組,另檔案中曹浩生、曹浩森係同一人,編目時統一書寫曹浩森等。至於外國人譯名亦力求統一。 將檔案中日期以電報代碼表者,查對電報代日期韻目表,將代號於目次表改為一般通用日期,例如刪電為十五日電。 檔案內容所述龐雜,如一文件述多項事或數事涉數人,則摘其重要者書之。 對某一重要主題,所述內容龐雜,則需規範出統一用語,並摘由重點內容。例如籌筆檔統一時期的中原大戰,有多冊,由數位編目人員分別作業,檔案內容多次出現平漢路、隴海路、津浦路三戰線軍隊調遣及防禦工事等,內容龐雜,所佔篇幅大,經過共同討論,使用特定用語「軍事部署」,以陳述軍隊調遣及防禦工事等。[33] 總之,蔣檔籌筆之整理作業以不破壞檔案原形,不損害檔案內容及不洩漏檔案機密之原則下進行,整理時則致力編出結構嚴謹,首尾一致,摘由重點之目次,可利用電腦作目錄要項索引及影像原本索引,在檔案典藏保存有序下,達到查調應用檔案便捷的效用。 五、蔣檔典藏數位(字)化 檔案數位化的目的,其一在數位化過程中因建置檔案的影像檔可提供參閱或使用(如展覽、出版、重製等),如此可儘量減少檔案原件的提供參閱或使用,避免檔案原件受損或加速劣化,從而達到保護檔案原件的目的;其二在數位化過程中,經由資料庫電腦系統的建置,及網際網路的結合,各方使用者即可在網際網路查詢到所需檔案的影像檔,達到便利使用的目的。況且筆者在1990年在「國史館」史料處所開發建置的「檔案史料管理檢索系統」,經由電腦資訊的快速發展,其軟硬體設備已陳舊落伍,原承包廠商且已解散,無法進行有效更新,特別是與2000年以來電腦資訊快速發展的視窗化、網路化的時代環境有所脫節,亦岌待進行重建。 然而蔣檔數量龐大,進行典藏數位化工作的史料內容分析、編目建檔、後設資料(Metadata)建置、檔案掃瞄、圖檔檢驗、系統和網頁建置等等,均需投注大量人力、技術和經費,非「國史館」預算經費所能承擔。適2001年國科會開始執行「國家典藏數位化計畫」,「國史館」張炎憲館長得知後由史料處積極提出『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爭取參加,並於2002年獲利5年新臺幣105,656,000元的經費,而蔣檔典藏數位化工作正是此計畫的核心之一,經由3年的努力以赴,2006年蔣檔典藏數位化工作完成,目前已可於「國史館數位典藏資料庫」查詢相關蔣檔的影像檔,提供各方人士閱覽。[34] 伍、檔案典藏 蔣檔的典藏,在1995年移轉「國史館」之前,雖有專人及機構負責管理,但管理人員大多為蔣中正的秘書或幕僚,並不具有檔案管理的專業技能,導致檔案黴菌滋生,因而自1995年5月移轉「國史館」後,負責檔案管理的筆者即開始籌思,如何以最有效方法來典藏與保護此檔案,並陸續進行設立專用庫房,及有關空調、防火、監視和警衛、除治菌蟲、破損修復、更置卷夾等作業,茲分述如下: (1) 專用庫房設立 蔣檔是中國近代最珍貴史料之一,移轉「國史館」管理,自當設置專用庫房典藏之。惟「國史館」檔案庫房空間有限,無法撥出獨立庫房典藏之。因而即將正在設置活動檔案櫃的季陸樓八樓庫房變更設計,首先用水泥牆隔成3間,如此就可使用其中一間,充當蔣檔專用庫房。其次將原設計的活動櫃隔板移走,將陽明書屋移回,原典藏蔣檔的木櫃,放置於活動檔案櫃上,如此不但節省典藏空間,而且整齊劃,美觀大方,在檔案的典藏上可說深具特色。最後安置防火防盜的鐵門及控制門鎖,檔案專用庫房即告設立。上項設施均於1995年11月完成,並將蔣檔由暫存的季陸樓5樓,搬入8樓新家。 (2)設置恆溫恆溼的空調系統 蔣檔在移轉「國史館」前,所典藏之庫房雖有專人管理,但均無空調設備,致檔案有老化、灰化現象,且滋生黴菌,因而移轉「國史館」後,為防止此檔案老化及防阻黴菌滋長,有必要將檔案置於約攝氏20℃的恆溫恆溼環境之中,才能有效延長檔案壽命。是時「國史館」典藏檔案的季陸樓原有空調設備,但因功能欠佳,無法全天24小時運轉,故為維持蔣檔庫房的恆溫恆溼,「國史館」特於蔣檔庫房增置空調設備,改善庫房典藏環境,使檔案置於恆溫恆溼狀況之中。 (3)全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 火會產生高溫和濃煙。火災發生時高溫達800至1,500度,可燒燬任何形式的檔案,濃煙含有有毒的呈黑色微粒物質的硫化物,檔案被煙燻到,酸性增加,遭到破壞。因此防火與救火為現代化檔案庫房於建築時必須考量的要點之一。一般而言,火災發生時,於火燄剛起之時,迅速及有效地撲滅,可將災情減到最低程度。而現代一般建築均設置有手動的消防栓及滅火器,以便火災發生時,及時用水及乾粉等來撲滅火燄。惟此種常用滅火器材並不適用於檔案滅火,如紙質檔案經水及乾粉的噴泡,即使小火被滅,檔案已被水和乾粉噴泡而造二度傷害。何況此兩種器物均需有人即刻使用才能奏效。然而檔案庫房,隨時密閉,除管理人員外,很少有人進出,一旦發生火災,經由人為查覺再進行滅火,可能已達不可收拾地步,因此有必要裝置自動滅火設備,經由感應器(含溫感及煙感)自動偵測及警報,將信息傳達於主機盤自動起動安置的滅火劑,由設置的管線和噴頭噴出滅火,而其滅火劑,以不造成檔案二次傷害為原則。「國史館」典藏蔣檔的季陸樓庫房即配置全套的海龍1301及FM200全自動的滅火系統,預防萬一火災發生時及時滅火,以保護檔案安全。 (4)增置警衛及紅外線監控系統 蔣檔藏於陽明書屋時,配置有一班兵力,管制人員進出以警衛。及1995年6月轉「國史館」典藏,「國史館」在安全防護上,勢必加強,其後「國史館」奉淮增加警衛人數,並於館區設置紅外線監視偵測系統,加強警戒,防止任何對檔案的盜竊及破壞行為發生。 (5)菌蟲除治 檔案孳生菌蟲,最主要原因為檔案製成材料的紙張、膠片、漿糊、膠水及皮、布、木料等,含有澱粉及蛋白質,均可充當各式各樣菌蟲攝取養份的食物,成為菌蟲棲生的溫床,檔案也因而遭到傷害。蔣檔在移轉「國史館」前,由於保護環境欠佳,導致黴菌滋生,移轉「國史館」後,首要工作即清除檔案中的菌蟲,使其不再為害檔案。事經「國史館」史料處同仁利用燻蒸庫,以環氧乙烷和溴甲烷混合劑,在庫內密閉空間中,配合溫度及壓力條件下,釋出高達到15000ppm瓦斯濃度的藥劑氣體,迅速擴散及滲透於檔案中,通過寄生於檔案菌蟲的呼吸系統,或由其體壁膜質進入菌蟲體內,引起中毒死亡,達到一舉滅菌蟲的功效。經1995年9月至11月5次燻蒸檔案作業,將蔣檔的菌蟲全部滅絕,然後移入有恆溫恆溼的庫房中典藏,避免蔣檔再遭菌蟲為害。 (6)破損修復 在紙質檔案長期的保存與利用過程中,由於製成材料欠缺耐久性,或因保護環境欠佳,檔案受到物理(光、溫度、溼度)、化學(塵埃、有害氣體)、生物(菌、蟲)等危害和人為諸多因素的影響,導致檔案製成材料紙張變黃易脆、生蟲長黴、字褪色模糊而受損,均有必要進行修復,去除不利于製成材料的耐久因素,進而增強其強度,恢復其原貌,達到長久保存,為人類服務的目的。從移轉至「國史館」的蔣檔視之,檔案有老化及破損現象,因而需將部份嚴重者檢出,送入檔案裱褙室,進行補強修裱作業,來延長檔案壽命。 (7)檔案卷夾更置 檔案典藏卷夾之中,如人之穿衣,具有保護和整齊美觀功效。但如衣服質料不好或不合身,則會產生反效果。在蔣檔中的籌筆及特交檔案,即因將檔案置於不透氣塑膠封套中,導致溼氣不散,滋生黴菌,檔案紙張酸老化,有必要將不透氣塑膠封套去除,重裝新透氣封套。此項更置卷夾工作,於1995年6月新封套購置送達後,即進行換裝,使蔣檔不再受潮氣為害。[35] 柒、開放利用 「國史館」對蔣檔的開放閱覽,基本上是持著審慎的態度,一步一步的推動,以達成開放檔案利用,滿足學者與人民知的權利,並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困擾。因而蔣檔是先完成典藏保護和整理後才進行開放閱覽。其步驟大致如下: (一) 開放前的準備 (1)閱覽室的擴置:「國史館」檔案閱覽室原設置於季陸樓4樓之一間,僅約30坪,本已不敷使用,為籌謀蔣檔的開放閱覽,可能閱覽人數將倍增,以及所需的服務人員辦公室、專用閱覽室、一般閱覽室,並配置相關閱覽所需的電腦、微卷閱讀機、複印機等設備,預計所需空間為原先3、4倍以上,事經1996年6、7月間史料處的詳細評估後,決家將季陸樓3樓全部約120坪改置為檔案閱覽室,原辦公室改置4樓。此項閱覽室擴置工作,配合蔣檔的開放閱覽,於1997年3月完成。其後為配合將季陸樓逐次改為庫房,於2007年將檔案閱覽室遷移至志希樓2樓。 (2)檔案管理人員擴編:為加速蔣檔的整理開放,擔負檔案整理開放的檔案科,可說任務加重,遂經館長同意,擴大檔案科編制為兩科,第一科負責蔣檔和相關機要檔案的典藏,以及檔案的整理;第二科負責檔案的閱覽和一般檔案的典藏。此項工作亦配合蔣中正總統檔案的開放閱覽,於1997年3月完成。2002年後為配合數位典藏的執行,再由2科增為4科。 (3)學人接待所的設置:由於「國史館」處於臺北市的郊區,為方便遠來學者長期閱覽檔案,並節省交通與住宿費用,「國史館」於新建的韶華樓二樓規劃為學人接待所,提供四間單人房給前來閱覽檔案學人住宿之用。此學人接待所於1997年2月26日「國史館」潘館長宣布開放蔣檔時,同時接受住宿申請。[36]其後研究中國現代史學者張玉法、張憲文等人為第一批獲得住宿申請者。 (4)製定開放檔案閱覽相關規則及申請單:為建立檔案閱覽者與檔案管理服務人員的檔案閱覽和諮詢溝通管道,有必要訂定相互間依循規則與作業文件表格,以發揮檔案應用功能,並維護檔案安全。因而「國史館」在開放檔閱覽之前。即陸續訂定「國史館機要檔案閱覽規則」、「國史館微捲閱讀機使用規則」、「國史館照片檔案翻拍複製規則」及「國史館檔案借閱申請單」、「國史館照片檔案翻拍複製申請單」等規則和作業文件。其中「國史館機要檔案閱覽規則」規定凡具有 年滿20歲以上的本國國民; 大專院校以上的在學學生; 經政府核准入境的華僑或大陸人士; 經政府核准居留的外僑,均可持相關證明文件,申請閱覽機要檔案(即蔣檔)。[37] 申請獲准後,即可於「國史館」檔案閱覽室調閱所申請的檔案,進行閱覽。 (5)檔案開放前的複審:對於蔣檔的開放閱覽,「國史館」潘館長為審慎起見,於1998年2月4日特邀請曾任蔣中正總統秘書的曹聖芬、唐振楚、秦孝儀和中國國民黨黨史會正、副主任委員李雲漢、陳鵬仁到館,就首先要開放閱覽的蔣檔籌筆做複審工作。與會者均對檔案的開放閱覽,表達讚許之意,希望過去的歷史能讓人民了解。[38] (6)檔案開放閱覽的宣布:對於蔣檔的開放閱覽,「國史館」為尊重上級暨移轉單位的「總統府」,經常將開放閱覽進行步驟,報告「總統府」。並期望蔣檔開放由「總統府」秘書長來館主持。事經1998年2月13日「總統府」慎重考量後,以「政治歸政治,歷史歸歷史」,表示蔣檔的開放閱覽,就如同一般檔案開放一樣,平淡處置即可。[39]為尊重「總統府」的意見,「國史館」潘館長僅藉2月26日於接待歷史學會和近代史學會理監事參觀「國史館」時,宣布蔣檔即日起對外逐步開放。[40] (二) 檔案利用情形 蔣檔的開放閱覽,雖在低調處理的情況下宣布,但此檔案因史料價值高,仍然引起國內外研究中國現代史學者的重視,自宣布開放閱覽後,紛紛前來閱覽此檔案,其中大部份為學術研究之用。據統計,每年於「國史館」借閱檔案人數,約達1,800人次(借閱檔案人次含借閱「國史館」典藏的一般檔案及蔣檔),其中以借閱蔣檔約佔一半,外籍人士約占三分之一。 就借閱檔案的臺灣以外人士而言,亞洲地區以中國大陸、日本、韓國、香港、澳門、新加坡學者為多;美洲地區以美國、加拿大學者為多;歐洲地區有英國、德國、義大利、荷蘭、蘇聯等學者。其中來自中國大陸、日本和美國學者最多。 至於閱覽此檔案的臺灣人士,主要來自與中國現代史相關的研究機構及歷史研究所的學者和研究生,其中「國史館」的修纂人員及中央研究院的研究人員所佔比例最高。[41] -------------------------------------------------------------------------------- [i] 《蔣中正總統檔案目錄》,(臺灣,「國史館」藏,1995年6月)。 [2] 陳在俊:〈蔣中正〉,《中國現代史辭典》,(臺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85年6月出版),頁523~526。 [3] 侍從室為蔣中正身邊的幕僚機構,掌機要之承啟傳達,隨侍蔣中正行動以資佐助。見張令澳:《我在蔣介石侍從室的日子》,(周知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7月初版),頁13~14。 [4] 郭紹儀:〈蔣中正總統檔案來源初探〉,《國史館館刊第23期》,(臺北,「國史館」,1997年12月出版),頁328。 [5] 許兆瑞:〈許卓修先生對近代史研究之貢獻〉,《近代中國,第125期》,(臺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98年6月25日出版),頁142。 [6] 周宏濤口述,汪士淳撰寫:《蔣公與我–見證中華民國關鍵變局》,(臺北,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9月30日第一版),頁374。 [7] 同註4,頁329。另見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會委員會編印:《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會委員會編簡介》,(1995年4月30日出版),頁42~43。 [8]《總統府大溪檔案點交清冊》,(「國史館」藏,1995年5月31日)。 [9] 同註5。 [10] 同註8。 [11] 同註5,頁146。 [12] 〈許卓修於大溪之簽呈〉,《蔣中正總統檔案—雜卷》,(1951年11月27日,「國史館」藏)。 [13] 〈革命文獻編整紀述〉,《蔣中正總統檔案—雜卷》,(1952年1月,「國史館」藏)。 [14] 同註5,頁143~144。 [15] 同註5,頁142。 [16] 同註5,頁142~147。 [17] 同註5,頁148。 [18] 同註5,頁147~149。 [19] 同註5,頁148。 [20] 同註5,頁149。 [21]《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39)》,(臺北,「國史館」,2009年12初版),序言,頁8。 [22] 許兆瑞:〈許卓修先生對近代史研究之貢獻〉,頁148~149。 [23] 瞿韶華館長甚重視歷任總統史料的蒐集與典藏,筆者是時擔任「國史館」史料處長,即多次被告知需重視歷任總統史料的蒐集與典藏,其後將瞿館長爭取總統檔案,提高檔案典藏品質之諭示,於撰寫〈六年來推動史料處工作報告〉一文時,列為未來期許與展望。見簡笙簧:〈六年來推動史料處工作報告〉,《國史館館刊復刊第18期》(「國史館」,1995年6月出版),頁382。 [24] 《國史館典藏管理機要檔案辦法》,(「國史館」藏,1995年2月16日)。 [25] 1979年6月秦孝儀主任委員將草屯、青潭的黨史會史料及蔣檔一併移入陽明書屋。見《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簡介》,(1995年4月30日出版),頁43。 [26] 同上註,頁4。 [27] 簡笙簧:《大溪檔案移轉記》,(1995年~1996年),未刊稿。 [28] 簡笙簧:《大溪檔案移轉記》。 [29] 「國史館」藏:《總統府機要室大溪檔案點交清冊》。 [30] 同註10。 [31] 葉美珠:〈國史館典藏蔣中正總統檔案整理實務概述〉,《國史館館刊,復列第23期》,(「國史館」,1997年12月出版),頁391~396。 [32]:「國史館」印行:〈蔣中正總統檔案目錄〉,(1998年10月出版)。 [33] 同註22。 [34] 簡笙簧主編:《國史館館刊復刊第42期》,〈臺北,「國史館」,1997年1月出版〉,頁54-60。 [35] 簡笙簧:《蔣中正總統檔案整理提供利用備忘錄》,(1995年6月至1997年2月),未刊稿。 [36] 臺北《中央日報》,(臺北,1997年2月28日16版)。 [37] 文中所列相關規則與申請單均由「國史館」檔案閱覽室提供,謹此致謝。 [38] 簡笙簧:《蔣中正總統檔案整理提供利用備忘錄》,,未刊稿 [39] 簡笙簧:《蔣中正總統檔案整理提供利用備忘錄》,,未刊稿 [40] 同上註。 [41] 「國史館」史料處檔案科編製:《史料檔案閱覽概況統計表》,(1997年1月至1998年7月)。另見簡笙簧主編:《國史館館刊復刊第42期》,頁79。 (作者為臺北「國史館」纂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