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皇太极在位近二十年期间,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就是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的建立。这不仅解决了大量内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的组织形式问题,而且也使八旗制的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论述这点之前,先对蒙、汉八旗的建立过程作一简略叙述。 元朝灭亡后,蒙古族北返故土,形成瓦刺、鞑靼两部。到明后期,更分为漠西、漠北、漠南三部。漠西蒙古即原瓦刺部,又称卫拉特四部。漠北蒙古又称外喀尔喀三部。漠南蒙古则以元朝嫡裔察哈尔蒙古最强盛,其余鄂尔多斯、土默特、阿索忒、雍谢布、喀喇沁、内喀尔喀五部、科尔沁诸部皆受其控制。科尔沁、喀尔喀等部蒙古自1593年古勒山战役失败之后,开始与努尔哈齐建立联系,而察哈尔林丹汗则绐终坚持与明朝的结盟。经过努尔哈齐、皇太极两代的努力,终于击溃察哈尔蒙古,将投归后金国的一部分漠南蒙古改编成八旗蒙古,同时对已经臣服但仍留蒙古草原上的漠南、漠北蒙古,也采取了编旗方式,称为外番蒙古各旗。本文涉及的只是统属于满洲八和硕贝勒之下、与八旗满洲并列的八旗蒙古。 努尔哈齐建国之前,已有蒙古人投入其下,吴讷格即是其中最著名者。但八旗刚建立时, 来归的蒙古人数并不多, 所以直至天命六年(1621)才出现了蒙古牛录的记载。当年十一月,“蒙古喀尔喀部内古尔布什台吉,莽果尔台吉率民六百四十五户并牲畜业归”,努尔哈齐授二人总兵官之职,赐以“满洲一牛录三百人,并蒙古一牛录,共二牛录。”〔1〕此时蒙古牛录尚不多,未有另立八旗蒙古之必要, 故古尔布什虽领蒙古牛录,但仍隶八旗满洲之下。 到天命七年初,情况有了变化。原臣属于察哈尔的科尔沁、兀鲁特诸部贝勒明安等十七人举部来投,带来人口凡三千余户。同时,又有喀尔喀部分台吉亦来投。如此大量蒙古人众的拥入,实为后金国与蒙古诸部关系中前所未有。为给尚未来归的蒙古各部树立榜样,天命七年三月,努尔哈齐致书来归之蒙古诸贝勒云:“我思自喀尔喀前来之诸贝勒编为一旗,自察哈尔前来之诸贝勒编为一旗。我念尔等来归,故编尔等为二旗。尔等若以为分旗难以度日,愿与(满洲)诸贝勒结亲通婚,彼此相与,则任尔自便。……我之八家,如同一家。我亲生之诸子与贝勒等携来之诸子,同其爱养,不有歧视。尔等循我国贝勒之例以度日。”〔2〕二旗旗主当是明安贝勒与恩格德尔台吉, 其地位与满洲八旗旗主相埒。这反映在天命九年(1624)元旦的朝仪中,恩格德尔所率蒙古诸贝勒仅次于大贝勒代善列于第二班,而排在阿敏等人之前。到天聪元年(1627)十二月外藩蒙古来朝时,明安等人亦是与大贝勒同列,而居阿巴泰等诸小贝勒之前。 蒙古二旗的建立,改变了原来单一的八旗满洲的格局。但是后金统治者一方面以蒙古单立二旗显示优容,另一方面又不让蒙古诸贝勒参预最高决策。从天命七年实行八王共治制,到次年八都堂之设置,甚至皇太极的继位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皆不见蒙古诸贝勒的活动。故实际上蒙古二旗只是属于后金国的附庸,还未能真正同八旗满洲融为一体。 天聪年间,经皇太极不断对蒙古诸部征讨,除察哈尔之外的漠南蒙古诸部已经基本臣服于后金国。此时,皇太极就再也不能容忍后金国内蒙古二旗与八旗满洲并存的二元体制了。天聪六年(1632年)九月,皇太极“以归顺蒙古诸贝勒所行违背,不令别立一旗,令随各旗贝勒行走,所属人员拨与吴讷格、鄂本兑旗下管理。”〔3 〕即令二旗蒙古贝勒归属于各自联姻的八旗满洲贝勒之下。 这里所谓吴讷格、鄂本兑二旗,乃是属于八旗满洲内的蒙古牛录,只是作战之时由二人统率,并未拨出另立系统,故虽名曰“二旗”(或称二营即蒙古左右营,后又称左右翼),实际上又经常被称为“八旗蒙古”。〔4〕而且,吴讷格天命十年在镶黄旗,天聪时改为正白旗。 鄂本兑二天命十年在正白旗,天聪时改为正黄旗。在八王共治制的天命天聪之际,也决无可能将此二人率领的蒙古二旗,分别归于满洲正白、正黄旗下。天聪八年(1634)五月攻明时的上谕说得很明白:“凡随满洲旗蒙古贝勒所属牛录甲兵,令各该管甲喇章京率之以行。其蒙古贝勒,则各该固山额真率之以行。”〔5〕可见,原喀尔喀、 兀鲁特蒙古五旗解散之后,“拨与吴讷格、鄂本兑旗下管理”的各牛录,是分隶在八旗满洲之内的,所有权虽仍归蒙古诸贝勒,但征战时已不由他们率领,而受八旗满洲下的各甲喇章京统率。 天聪九年(1635)二月“编审内外喀喇沁蒙古壮丁,共一万六千九百五十三名,分为十一旗。”〔6 〕除外喀喇沁的九千一百二十三名壮丁组成古鲁思辖布旗、俄木布楚虎尔旗及耿格尔与单把同管旗,仍属外藩蒙古三旗之外,其余八旗皆由原八旗满洲下的蒙古牛录加上这次新归附的内喀喇沁壮丁七千八百三十名混编而居,成为与八旗满洲并列的八旗蒙古。至此,八旗蒙古正式建立。 八旗汉军的产生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较之八旗蒙古,其形成更为艰难,过程也更为曲折。努乐哈齐时期后金中汉人将领地位最高者莫过于李永芳、佟养性和刘兴祚(爱塔)三人。天命三年克抚顺时,曾允许李永芳仍辖旧部,但很快就取消了这一特权。而佟养性“原系抚顺城商人,因与我通好,为明帝监禁于辽东城。迨获释后,来归有功,以女妻之为婿,授副将职。”刘爱塔“原系开原城平民,以战前太平时,来归有功,授备御职。”〔7〕二人只身来归,并无旧部。天命七年, 就在编立明安、恩格德尔蒙古二旗同时,却将绝大部分汉民编入满洲牛录,分隶于八旗满洲之下。天命时,李永芳、佟养性、刘爱塔虽还各有自己的辖区,但已降为八旗贝勒的属人。后皇太极历数代善之罪状时曾云:“我见其常常虐害爱塔,夺其乘马,取其诸物,予料爱塔不能自存,必至逃亡。爱塔果逃。”〔8〕知刘爱塔确属正红旗满洲无疑。 《八旗通志》中李永芳后定为正蓝旗汉军,则天命时应隶于满洲镶黄旗,崇德以后随其姻亲阿巴泰转入新建之正兰旗。八旗汉军成立后,才由正蓝旗满洲转入正蓝旗汉军。天命末年,后金国内的汉人叛乱被镇压后,又将大量壮丁编入庄园,沦为各级满洲官员的奴仆,即所谓“辽东之民,久经分给将士,谊关主仆。”〔9〕在这种情况下,根本谈不上编立汉军旗。 皇太极即位以后,改变对汉人的策略,以“满汉之人,均属一体”为号召,将部分汉民从庄园抽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择汉官清正者辖之。”〔10〕天聪三年又通过考试,将沦为八旗贝勒包衣的部分汉人诸申拨出二百余人。同时,皇太极在对明朝的战争中,逐渐认识到火炮的作用。天聪四年,八旗满洲之下,已有所谓“炮手兵”,与新降附的汉兵混住。 汉军编旗的开始,即同火炮在后金国军事上的广泛作用相关。天聪五年(1631)初,首批红衣大将军炮铸成,皇太极即命将“汉人军民一切事务,悉命额附佟养性总理。”〔11〕天聪六年在汉人奏疏中,已有汉兵六甲喇与八固山并提。天聪七年正月,“汉兵一旗”的名称出现于《实录》。〔12〕天聪八年五月,改旧汉兵为汉军。〔13〕如果以天聪五年作为汉军一旗之肇始,经过崇德二年分为二旗,四年分为四旗,到七年正式成立八旗汉军,前后凡十一年。其所以如此艰难,根本原因在于后金国统治者对汉人的政策与蒙古不同,对后者担心的只是其散漫难治,而对汉人则始终存在着极重的猜忌心理。这在天聪以来许多汉人的遭遇中都能找到解释。 同八旗蒙古一样,八旗汉军成立之前,所谓一旗、二旗、四旗,皆不能视为八旗制中正式的旗。换言之,即在崇德七年之前,汉军旗的各牛录仍然分隶于八旗满洲。如汉军一旗时,虽命佟养性总理汉人官民,但天聪九年二月,皇太极召宴燕京及大凌河的归顺各官,“时预宴各官有形容憔悴者,上见之曰:‘或者贝勒等不加恩养,以致如此,……’遂遣人遍谕贝勒。贝勒等奏曰:‘诚如上谕,臣等嗣后加意恩养,自不敢忘。’”〔14〕可见此时虽有汉军一旗,但众官员仍分属于八旗贝勒。由此可知天聪六年出现的汉兵六甲喇,亦应隶属八旗满洲。又,天聪五年七月,“上御殿,集诸贝勒大臣议设统兵将帅,每固山额真下两翼各设梅勒额真一员,每甲喇各设甲喇额真一员,其兵将帅,每固山额真下两翼各设梅勒额真一员,每甲喇各设甲喇额真一员,其随营红衣炮大将军炮四十位,及应用挽车牛骡,皆令总兵官佟养性管理。”〔15〕故知汉军一旗这炮队,也是分属于八旗满洲的,只是因兵器的制造、训练、给养之特殊性,才由佟养性总辖。那么,皇太极在天聪八年正月对众汉官的一道上谕中说:“初,尔等俱分隶满洲大臣……(朕)将尔等拨出满洲大臣家,另编为一旗。”〔16〕似汉军旗独立于八旗满洲之外,又应当如何解释呢?第一,应该注意到皇太极说的是从“满洲大臣家”,而非从满洲贝勒属下拨出。第二,原来众汉官在满洲大臣家时,按皇太极说的是有马不得乘,牲畜不得用,有腴田不获耕种等等,实际就是当奴隶。皇太极将其从满洲大臣的家奴地位中拨出,并非指脱离满洲八旗贝勒而言。因而所谓“另编一旗”,只是意味众汉官在获得自由民地位后,组成牛录,由汉官自行管理,与这些汉人牛录分属八旗满洲并不矛盾。天聪七年文馆汉人胡贡明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他说:“臣于死中得生,分与贝勒养活,虽不能谷丰衣足,然缺短少长,不得还向贝勒讨给,况生死荣辱,悉悬于贝勒之手。”〔17〕汉军一旗建立后,其成员仍分隶于各贝勒不是很清楚吗? 崇德四年(1639)设汉军四旗时的情况同样值得注意。是年六月,“分二旗官属兵丁为四旗”,每旗仿八旗满洲之制,设“固山额真一员,梅勒章京二员”,以马光远为两黄旗固山额真,石廷柱为两白旗固山额真,王世选为两红旗固山额真,巴颜为两蓝旗固山额真。固山额真虽各领二旗,但旗纛却只有一个。“初,两旗纛色皆用玄青,至是改马光远纛以玄青镶黄,石廷柱纛以玄青镶白,王世选纛以玄青镶红,巴颜纛纯用玄青。”〔18〕既称四旗,何以固山额真各辖两旗?解释只能是每旗之两翼分别在满洲同色之正镶两旗,属于不同旗分,其中固山额真各在相应的满洲正色旗中,因为此时汉军旗未分正镶,所以他的旗分只能是其隶属的满洲旗。而且,此时八旗满洲中,除两黄旗由皇太极独掌外,其余六旗皆各有主,因此要将汉军四旗各自归于相应的正色满洲旗分之中,不仅是不可能的,也违背八旗制的基本原则。所以,汉军四旗依然属于过渡阶段的形式。 崇德七年,清军取得对明作战决定性的松锦大捷。当年七月壬申,皇太极“命编汉军为八旗”,八旗汉军才正式建立。 二 现在要讨论的另一个问题,是八旗蒙古与八旗汉军成立以后的隶属问题,即它们与八旗满洲的关系。王锺翰先生早就指出,“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这一名称严格说来是不正确的,应该称为“八旗蒙古”、“八旗汉军”。〔19〕清代官修《八旗通志》中,称某旗满洲都统(固山额真)、蒙古都统、汉军都统,表明八旗中各旗皆包括了满、蒙、汉三个固山(旗),即同属于一旗旗主的平列的三个集团。所以,八旗蒙古、八旗汉军成立之后,与八旗满洲共为二十四旗,并非形成以族别为划分标志的三个并列的八旗,而是仍然以原八旗满洲为格局,将八旗蒙古、汉军分别按旗色与八旗满洲组成新的八旗。或者说,原满洲八和硕贝勒各有满洲一旗,而现在增加为满、蒙、汉三旗。这本来是很清楚的。清初人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爰立八旗,曰: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每旗析三部:以从龙部落及傍小国臣顺者子孙臣民为‘满洲’;诸漠北引弓之民,景化内徙者,别为‘蒙古’;而以辽人故明指挥使子孙,他中朝将众来降及所掠得,别隶为‘汉军’。”〔20〕 然而在一些文章中,往往因习惯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这样的称呼,竟将三者视为彼此独立的三类不同族别的八旗。认为“三大旗制,犹如部落联盟,满洲是盟主,而皇帝——皇太极则是这个联盟的最高统帅。”〔21〕这就不单单是个名称问题,而涉及到蒙、汉八旗的隶属性,同进也涉及到对八旗制的本质的理解。 本文前面已经说明,八旗制的本质不仅在于它是军政合一的团体,更重要的是它的领属关系,即全旗成员皆为旗主贝勒之属人。八旗满洲的成立,将后金国划为八家,分隶于八旗贝勒,凡后金国人,不论成年编丁与否,皆分隶于某旗贝勒,即使是闲散奴仆亦无例外,绝无独立之人能超然于八旗之外。旗主贝勒是一旗之共主,全旗之衣食生计、婚丧嫁娶、赋役征派,皆取决于各旗贝勒。因此,各旗成员与各旗贝勒的关系,乃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次才是国家(即皇权)对各旗的关系。国家的作用只是维持八旗成员的自由民身份,使之免于沦为各旗贝勒的私属,在此以外,国家对各旗内部的事务一般不作过分干预。尽管皇太极后期,皇权已经绝对压倒各旗旗主,国家对旗内事务的干预日益增多,但在入关之前,未改变八旗隶属的基本关系。这是八旗国家不同于其它民族国家的地方,也是讨论蒙、汉八旗隶属性的基本出发点。 蒙、汉八旗的建立,改变了过去以蒙古牛录、汉军牛录附属于满洲八旗的状况。但蒙、汉八旗之建立又并非形成蒙古、汉军各自独立于八旗满洲以外的八旗体系,仍然是分别隶属于同一旗色的八旗满洲贝勒。最明显的事实是,蒙、汉八旗皆只设固山额真,其上并未另置旗主。天聪九年二月八旗蒙古成立时,八固山额真为正黄旗阿代、镶黄旗达赖、正红旗恩格图、镶红旗布彦代、正白旗伊拜、镶白旗苏纳、正蓝旗吴赖、镶蓝旗扈什布。〔22〕据《八旗通志》各本传,此八人皆由同旗色之八旗满洲出任,而且其中仅阿代、恩格图、布彦代三人为蒙古人,达赖无传,其他四人皆以满洲人出任。八旗汉军成立时的固山额真,依以上次序为祖润泽、刘之源、吴守进、金砺、佟图赖、石廷柱、巴颜、李国翰。由于汉军八固山额真皆为汉人,未有满人出任,而且《八旗通志》、《满洲名臣传》、《清史列传》中各传所记旗分多依汉军八旗编立之后而定,故不像蒙古八固山额真那样明确由原来相应旗色之八旗满洲成员出任。但以刘之源曾追述其原为“镶黄旗满洲包衣人”〔23〕揆之,其余七人原先也应属于相应旗色之满洲旗。 蒙汉八旗固山额真的满洲旗分根原,表明在蒙、汉八旗成立以前,他们是八旗满洲贝勒的属人,这是无疑的。而蒙汉八旗分立后,情况又如何呢?崇德二年(1637)九月审理正蓝旗蒙古固山额真俄莫克图罪状时,谓“先是,外藩蒙古台吉博洛有一女未字,固山额真俄莫克图往视之,胁博洛曰:‘我贝勒欲得此女,不问贝勒,不可与人。’博洛告于巴奉塔布囊、沙济达喇,遂奏闻。上命法司鞫问,以俄莫克图逼胁事实,应论死。又以俄莫克图视女时,英俄尔岱见之,曾告于豪格,而俄莫克图又与豪格具言其事。……。”结果豪格罢管部务,俄莫克图革固山额真职。〔24〕时豪格为满洲正蓝旗旗主,而蒙古正蓝旗固山额真亦以豪格为主,他们的隶属关系甚明。再如崇德四年正月阿玉石一案,也说:“先是,阿玉石绐其兄苏纳(镶白旗蒙古固山额真)云‘上命兄往汤泉,其妻亦欲偕往。’王曰:“其妻不可去。尔当告知固山贝子尼堪、罗托、承政英俄尔岱、满达尔汗。’阿玉石遂往告之。尼堪等问曰:‘王云何?’阿玉石答曰:‘王已许其偕往矣。’尼堪等云:‘王虽许去,奈是边地,实不应往。’因遣人问王。王曰:‘我亦云不可去,并未尝许。’至是审实,以阿玉石既给其兄,又诈称王命,论死。奏闻,上命革职,鞭八十。”〔25〕阿济格天聪时为镶白旗不主旗之议政贝勒,崇德后封郡王,虽不任旗主,仍领有自己的牛录。看来苏纳原隶镶白旗满洲时,即为阿济格之属人,此时虽出任镶白旗蒙古固山额真,但仍然以阿济格为其主。八旗汉军的情况亦同。崇德八年正月,镶红旗汉军章京范文程家人康六获银一千两,为镶红旗旗主罗洛宏包衣牛录章京都伦所夺。“康六于梅勒章京孟乔芳处控告三次,乔芳庇其本贝勒,匿不举发。”〔26〕孟乔芳为镶红旗汉军梅勒章京,其旗主仍为镶红旗贝勒罗洛宏。通过以上三例,可以清楚看出,蒙、汉八旗与八旗满洲分离之后,其固山额真、梅勒章京对原八旗满洲旗主、贝勒(崇德后之亲王、郡王、贝勒)的隶属关系,依然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并未因此而稍有变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