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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辛亥革命性质问题答台北学者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中华文史网 章开沅 参加讨论

    感谢北美亚洲学会的盛情邀请,今年4月2日,在芝加哥举行的该会第34届年会“辛亥革命与民国肇建——七十年后的回顾”学术讨论会上,我国台湾海峡两岸历史学者得以共聚一堂,并且就辛亥革命性质问题,首次直接交流了各自的学术见解。但由于到会人数众多,讨论发言时间限定每人不得超过2——5分钟,彼此都未能畅所欲言。因此,我想借《近代史研究》的篇幅,就这个问题再略抒己见,以期与台北同行作进一步的商讨。  
    台北一些学者,以张玉法先生为代表,认为辛亥革命是全民革命,并且否认其资产阶级革命性质。会后,4月4日的台北《中国时报》刊登了一篇通讯——《辛亥革命当然是全民革命》,其第二部分“六大理由证明它是全民革命”,对张玉法先生在会上的发言详细报导如下:
    “一、研究辛亥革命的性质究竟为何时,必须要对当时中国社会中资产阶级人口究竟有多少比例?辛亥革命是不是由资产阶级所发起?又有多少资产阶级参加了辛亥革命等问题,先要做正确的厘清。 
    二、法国社会学家贝吉瑞(Beregere,按:应是历史学家白吉尔夫人)曾经在他(按:原文如此)所写的《资产阶级的角色》一文中指出,所谓的资产阶级应该是由企业界的商人、金融家(按:张氏原文是:企业家、商人、金融家、工业家)等所形成的一个团体,而不是包括知识分子及地主等在内的所谓‘中等阶级’。以此观点,贝吉瑞认为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的说法,在基础上十分脆弱。他(按:原文如此)认为中国社会在辛亥革命当时,即使有资产阶级,但人数也很有限,而且不具有同质性,没有形成一股阶级的力量。 
    三、对贝吉瑞此种说法,一位女历史学家玛丽·赖特(Mary Wright,按:应为芮玛丽)也表示同意。她认为:中国在二十世纪之初,中国经济的发展渐形重要,但并不能以此而论断辛亥革命就是资本主义革命。她并强调,辛亥革命中,即使有资产阶级的参加,也只是“辅助性”的角色。
    四、从同盟会的革命目标:‘驱逐(按:应为除)鞑虏,恢复中华,建(按:应为创立)立民国,平均地权’来看,其中没有一项是有利于资产阶级。 
    五、中共史学家经常强调孙中山先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先驱者”,如果此说确实被中共史学家承认的话,那么中山先生便是社会主义取(趋)向的一位革命家,而不是资本主义取(趋)向的革命家,此为中共史学家自相矛盾之处。同时,中共史学家一方面表示,当时资产阶级革命者想要建立一个资产阶级的民主(按:原文如此),另一方面又说,许多人参加辛亥革命是来自不同的阶级,其目的是为了反满,这又是相互矛盾之处。另外,章开沅教授曾在他自己所著(按:应为章与林增平教授主编)的《中国辛亥革命史》(按:应为《辛亥革命史》)一书中指出:‘虽然当时中国的资本主义有初期发展的形态,但质与量都很有限,’(按:原书是说:‘虽有了初步的发展,但发展的幅度有限,规模不大,水平很低,没有形成独立的工业体系,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的比重还很小。’)既然如此,则足以显示,资产阶级在辛亥革命当时的中国社会,或经济中,都不应具有重要的地位。
    六、参加辛亥革命的人,可以说是来自各个阶级,革命的许多领导者甚至还是出身贫寒之家,而且当时革命即或得到资本家的经费收(支)持,但这也绝不是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  
    我不知道这篇通讯稿是否经过张玉法先生过目,但对照张氏提交会议的论文英文稿,以及我对会议讨论情况的回忆,它大体上是符合张氏发言原意的。报导中也有若干小的差错,这或许是通讯作者不甚熟悉中外史学界情况,也可能是出于手民误植,与张氏的论文和发言无关。同时,与会后其他台北报刊相比较,《中国时报》这篇报导除了在大小标题上显示其倾向以外,对双方发言内容的介绍尚属持平,这也是应该加以说明的。   在芝加哥会上,我对上述观点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即肯定辛亥革命属于资产阶级革命性质。并且指出:我们与台北学者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当时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程度估计不同,二是用于探究辛亥革命性质问题的方法论有异。现在,我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并从这两方面作一些具体的说明。
    (一)   首先,谈谈二十世纪初年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程度问题。
    张玉法先生再三强调,你(指作者)自己也承认当时中国资产阶级幼弱,它怎么可能决定辛亥革命的性质呢?
    是的,我从来都认为当时的中国资产阶级幼弱,这个看法似乎与某些西方学者以及我国台北学者比较接近。但是,我一向又认为,当时中国资产阶级尽管幼弱,它的发展程度却已经足以从根本上决定了辛亥革命的性质,这个看法则又与张玉法诸先生相去甚远。
    是我的学术观点自相矛盾或逻辑混乱吗?不是。道理很简单,即使是先进的或比较先进的西方国家,那里的资产阶级在其从事早期革命运动的时候,也不免具有幼弱的特征。难道历史上任何一个先进阶级,不是从幼弱状态逐渐成长壮大起来的吗?因此,不能简单地借“幼弱”二字来贬低或否定当时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需要根据具体历史条件作具体分析。
    为了探索这个问题,去年我在《辛亥革命与江浙资产阶级》(《历史研究》1981年第5期)一文中,曾对尼德兰、英、法、美德诸国早期资产阶级革命与辛亥革命作经济背景方面的比较。正如人们所熟知的那样,这些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西方国家的早期资产阶级革命,其所厕身的社会经济环境,基本上是处于工场手工业阶段。与此形成对照的,则是在辛亥革命时期的中国,采用机器生产的工矿企业与交通运输业,已经有了虽属初步却又比较明显的发展。我在这篇论文中列举的有关国内经济统计数字主要限于江浙地区,现在我想借重经济史专家张国辉先生的大作《辛亥革命前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中所引用的一些全国性统计数字,对当时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程度再作一番考察:
    1.“在‘拒外债,保路权’舆论的推动下,从1903年以后的4年内,保路斗争风起云涌,特别是商办铁路公司先后在全国15个省份出现。被帝国主义的侵略激发起来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思想,给商办铁路公司招集资本的活动提供了空前有利的条件。”(按:据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3册第1149页所载“各省铁路公司集股情况表”,可以计算出:到1911年为止,铁路民间集资已达5,977万元。)  
    2.“二十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南至香港,北至黑龙江,资本在五万元以上的商办轮船公司先后设立了17家之多。它们之中有行走于内河的,也有航行于外海的;有专为便利工业企业输出产品运进原料而设的,也有为反对外国航业的欺凌而从事于航运活动的。”(按:资本在五万元以下者为数更多,详见上述拙文。)  
    3.近代厂矿企业,“从1872年至1894年,22年中设立了72个单位,资本总额2,910万元,平均每年3个单位,资本90万元;1895年至1911年,16年中设立了490个单位,资本额11,131万元,平均每年30个单位,资本695万元。比较这两个时期建立工矿企业的进度,那么1895年以后的发展是比较明显的。”同时,在二十世纪初年新建厂矿中,已经出现了一批如山东中兴煤矿公司、山西保晋公司、天津丹华火柴厂等投资在百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出现了包括二十多个企业单位资本额共达三千万元以上的大生集团。(据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第1069页,“张謇创办和参加投资的企业及资本统计”(1899-1911)。)棉纺织、缫丝、面粉、肥皂、水泥、水电及机器工业等部门已成为民族资本热烈追逐对象,还有由官督商办改为商办的工矿联合企业——汉冶萍煤铁公司的出现,也反映出民族资本主义新的发展势头。  
    4.“从1902年开始,在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广西、奉天、黑龙江等省先后出现了集股经营的农牧垦殖公司,而1912年的统计称共有171处;其中从事于垦牧种植的为104处,专事桑茶园艺的有44处。”“它们都采取集股商办方式,资本额不等,一般在10万元以上,最高的有达100万元。”(按:据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697页“各省垦殖公司资金统计”,到1912年为止各公司已缴资本总额达6,351,672元。)作者认为:“它们的到来意味着农业中运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组织生产活动的势力,终于突破了二十余年的沉默而成为现实。”
    这篇论文还通过山东一些农村集镇经济生活的重大变化,说明近代工矿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迅速促进了商业——国内市场的发展,而作为近代金融枢纽的银行也应运而生。但此文只举中国通商银行一例,则为其美中不足之处。实际上,当时除大清、交通两个国家银行以外,商办或官商合办的银行还有浙江兴业、浙江实业、四明、信成等行。据1973年中国银行所编《全国银行年鉴》统计,自光绪二十二年(1896)到宣统三年(1911),先后共设立银行17家。此外,还有为数多、遍布于通都大邑以至中小县城的钱庄,也越来越卷入近代金融业务,与国内外贸易及工矿交通运输业发生了密切的联系。(关于银行、银号、钱庄的情况,可以参见:朱斯煌主编《民国经济史》(1947年银行学会编印)第1-52页。《民国上海县志》卷六商务下,金融机关。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编《浙江财阀》(1929年版)第35-47页。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1960年版)第593-595、730-757页。)
    去年,曾在武昌举行的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上宣读的,除张国辉先生这篇论文外,还有经济史知名学者汪敬虞先生的《试论中国资产阶级的产生》和丁日初《辛亥革命前的上海资本家阶级》、皮明庥《武昌首义中的武汉商会、商团》、邱捷《广东商人与辛亥革命》、黄逸平《辛亥革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推动作用》等文。会议前后,陆续在各报刊上发表的,还有段云章《关于资产阶级革命派阶级基础的几点探讨》、鲜于浩《试论川路租股》、邱捷《辛亥革命时期的粤商自治会》等颇有新意的论文。这些研究成果以大量原始文献和社会调查资料为依据,从不同地区、不同侧面深入剖析探讨,比较令人信服地说明幼年的中国资产阶级,在二十世纪初年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并且确曾在辛亥革命运动中间起过明显作用。应该指出,张玉法先生所用以否定或贬低辛亥革命时期中国资产阶级力量的主要论据,大多引自某些西方学者在七十年代初甚至六十年代发表的论著,但却对近年来国内学者这方面的重要研究成果还缺乏足够的了解。我赞赏美国高慕轲教授(Michcel Gasster)最近的说法:中国学者应该进一步了解西方学者观点,西方学者也应该注意中国学者新的进展,并且对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问题重新加以探讨。我认为,西方学者所提出的一些学术见解和研究方法对于中国学者是有启发的,应该认真加以考察和借鉴。但是,我也不能不坦率地说,作为外国人,有的西方学者对中国的国情多少有些隔膜,因而有些结论难免流于武断和粗疏;需要商榷之处颇多。
    曾经听到一种说法,中西学者之所以对当时资产阶级有不同的估量,似乎仅仅由于西方学者用的是“资产阶级”的小概念或狭义概念,而我们用的是“资产阶级”的大概念或广义概念。我不完全同意这种看法,因为有的西方学者不仅使用概念过窄,而且对当时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实际状况缺乏真切的了解。譬如有的西方经济史学者认为,当时上海资产阶级的经济影响不能超过长沙以远。正是这个结论,曾使白吉尔夫人怀疑,“实力雄厚、阶级意识强烈”的江浙资产阶级,是否能够代表整个中国资产阶级?其实,历史本身已经作出回答:长沙决不是江浙资产阶级经济势力及其影响的边缘。以先后创办过通久源纱厂、天一垦务公司、龙章造纸厂、华兴水火保险公司、四明银行等企业的上海大资本家严信厚、严子均父子为例,他们“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南、汉口、广州、福州、香港、汕头、厦门、杭州、宁波等地都办有很大的商务事业。”再如李厚□、朱志尧、许鼎霖等著名资本家,他们的企业活动也扩展到华北和东北。又如1910年上海发生金融恐慌,竟使川路公司损失股款银140万两以上,加速了保路风潮的突飞猛进。及至1911年夏秋之间,张謇以沪、津、粤、汉四地商会公推代表名义,赴京与美国“东方商团”谈判,积极筹划合办中美银行(资本一千五百万两,中美各半)、太平洋轮船公司(华资过半)以及开发东三省等重大项目,更说明江浙资产阶级已经在全国资产阶级队伍中具有领袖群伦的地位。因此,如果把上海资产阶级完全当成“舶来品”,并且与内地资产阶级割裂开来,那显然不符合历史实际状况。
    以上情况说明,二十世纪初年的中国,确实存在着一个作为新兴社会集团的民族资产阶级。但问题并非到此为止,因为张玉法先生还以某些西方学者的结论为依据,认为当时资产阶级“没有形成一股阶级的力量”。   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到底“形成一股阶级的力量”没有?这也需要用历史事实来回答。二十世纪初年,中国出现了一系列前后连续的群众运动,其中规模较大和影响较大的有:拒俄运动、抵制美货运动、收回矿权运动、国会请愿运动,以及直接导致辛亥革命爆发的保路风潮等等。这些运动是在古老中国逐步迈入近代的前进步伐,同时,它们也记录了资产阶级成长觉醒的轨迹。   讲到资产阶级的觉醒,人们便不免想起上海的张园。我曾说过:“上海张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二十世纪初年中国政治的晴雨表,也是江浙资产阶级初期政治活动的一个重要会场。”自从1900年自立会在这里举行“国会”以来,爱国人士在张园的集议几乎是连绵不绝。但资产阶级的大批到会,则应以1903年春的拒法、拒俄运动为发端。
    在这年4月27日的《苏报》上,曾刊登过一篇题为《记两粤绅商在广肇公所会议广西事》的“时事要闻”。记者报导说:4月26日,旅居上海的两粤绅商到广肇公所讨论有关拒法事宜,“约期一点钟聚议,贴长红在公所门首,标明其事,于是粤东商家,源源而来,座为之满。……演说未半,惟时来者益多,亦有不甚详其所以然者,但知同(用)心听讲耳。忽公所首事某等,特出告白一纸,大意谓公所乃为广肇两府商务而设,国家大事不得干预云云。阅者益知所讲演系国家大事,无不乐于襄助,来者愈多,庭户几不能容。就中激烈之士,闻演说已义形于色,忽闻首事有不得干预国事之说,遂群起大哗,痛诋董事无爱国心,不顾大局,压制国民,妄施手段,无不欲赠以老拳。幸得和平诸公曲为排解,首事自如失言,遂避去。演说既竟,人皆知广西事即广东之事,救广西即救两粤,救两粤即救全局。又知凡广东人皆可问公所之事,又可问国家大事,喜不自胜,于是自愿索纸笔捐助用资。顷刻间捐款得一千数百元,立时标姓名贴于公所左壁,钟鸣五点始各散。”这条新闻说明,资产阶级在反帝斗争中迅速增强了国家民族观念,其政治上的日趋积极可谓已跃然于纸上。
    三天以后,《苏报》又刊登一则《中国四民总会知启》其附言特别强调:“本会既为地方议事所之先声,上海一埠为通商最盛之地,商家居位最繁。以各国由多数举代表人之例言之,凡我商人宜发爱国之热诚,本爱国之天良,届期多来,聚议办法,勿失体面为要。”这个通知虽然简短,却颇为形象地说明资产阶级人们思想意识的潜在变化。第一,他们已经感到自己力量的增强,因此提高了向社会说话的声调。仅据1908年《上海华商行名簿》记载,包括银行、钱庄、商店、工厂、交通等各类企业、店铺在内,总数已达10,534户,可见“商家居住最繁”一语并非凭空杜撰。第二,在传统的农业宗法社会中,职业次第历来都是“士农工商”,商为四民之末。可是在发起组织“四民总会”的活动中,资产阶级人们却以“多数”和“代表人”的姿态率先登上舞台。这虽然未必就意味着他们要立刻抢居四民之首,但至少是已经不甘于忝居末座。第三,他们把“爱国热诚”、“爱国天良”作为商人“体面”维系的前提,这更说明他们已经初步意识到本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凡此种种,都使人感到,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正在迅速萌发。  
    如果说,在拒法、拒俄运动中,踊跃参加的主要还限于上海地区的工商业者,那么到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爆发以后,则资产阶级已经在全国范围投入了反帝爱国运动,并且以抵制外货的斗争手段体现了极力维护国内市场的阶级特点。正如人们所熟知的那么样,这场爱国运动最初是由上海商务总会发起的,在“以伸国权而保商利”的宣传鼓动下,21个通商口岸的商会立时响应,随即迅速扩展到全国许多中小城市以至某些商业发达的集镇(如盛泽、震泽等),资产阶级举起自己的旗帜,喊着自己的口号,通过自己的组织,掀起这场兼具经济和政治意义的斗争。难道这样千真万确的事实,还不足以说明新兴资产者已经成为一股引人瞩目的阶级力量吗?
    至于各地收回矿权运动和保路风潮,由于直接和工矿交通运输业资本家利害息息相关,他们的积极性和带头作用更是非常明显。譬如保晋矿务公司、中兴煤矿公司、滦州煤矿公司、铜官山铜矿有限公司等规模较大的近代采矿企业以及江苏、浙江、四川等15个省份的商办铁路公司的纷纷成立,就是为了对抗外国垄断资本侵夺我国矿路权利。正如一个日本人在1909年所描述的那样:一方面是清朝政府“迎合中国人(按:指投资者)的虚荣心,积极鼓励经营企业。一方面民间有志之士也认为:经营企业是收回利权的最好手段,关系国家命运的兴衰。因此大声疾呼:苟有爱国之心,应起而响应股分之招募。……于是争相认购股分,引起了全国到处创办起股分、合伙或独资经营的新企业。”“自明治36年(1903)到41年(1908)5年之间,根据商部章程,纯以中国人自己的资本所创办之股分有限公司,计有154家,合资有限公司52家,合资无限公司20家,独资经营者39家。资本总额达138,337,660元。” (根岸佶:《收回利权运动对中国的影响》,《支那经济报告书》第32号,1909年8月。转引自汪编《中国近代史工业资料》第二辑下编第737-738页。按:根岸佶统计的企业单位数和资本总额都多于本文前引张国辉氏列举的数字,这是因为根岸佶把农业、商业、交通业、金融业等都包括在内。)在这个维护主权、兴办路矿的热潮中,资产阶级和正在向资产阶级转化的绅士显然是运动的骨干。即以过去不大为人们所注意的铜官山煤矿抵制会为例,在发起成立之际即有“商界四百余人”。在县学明伦堂举行“抵制正式大会”时,“绅、商、学界齐集者五千余人,途为之塞。”其中绅士自然属于少数,而且并非人人都有投资兴趣,所以会后认股事宜系由“商、学界分途担任。” (《铜官山矿抵制会成立纪事》,《申报》1909年6月3日。)其招股章程明确规定:“本公司但收华股,非华股者查出作废”;“本公司遵照公司律办理,一切事宜悉俟优先股招齐开股东会议决。”(《铜官山铜矿有限公司招股章程》,《时报》1910年5月1日。)这些条款的文字,显然是民族资产阶级的口吻。
    要求立宪和国会请愿运动,虽然是广泛阶级参加的政治运动,但资产阶级也表现出很大活动能量和自己的阶级意思。以全国最大的立宪团体预备立宪公会为例,据该会会员题名表所收235个会员姓名,可以考知曾经投资近代化企业者约占半数。(转引自《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选辑》(1981年版)第210-222页。)在列名该会职员表29人中,可以考知曾经投资近代企业者亦近半数,其中包括张謇、汤寿潜、张元济、李钟钰、王清穆、李厚□、周晋□、许鼎霖、周廷弼、王同愈等,(转引自《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选辑》第223页。)这些人都是江浙大资本家,上海等地商务总会和有关各省铁路公司的头面人物,他们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都可以列为全国资产阶级的重镇。对于预备立宪公会的活动,过去学者只注意它在全国请愿运动中的倡导作用,但我认为它于1907年发起调查商业习惯和拟订商法草案一事,亦应给以充分研究。他们曾在1908年的“年例大会”上说明自己的宗旨:“又以社会经济困穷,由于商业不振,商业不振,由于法律不备,故于上年发起拟订商法草案一事。及今一年,公司法已将告成。若明年上之政府,竟蒙采用,奏准颁行,则公司一部分先已增订完备矣。今天下工商实业,何一不待公司而后兴,公司发达则商人利赖何可限量,此本会振起商界区区之微志也。”(《预备立宪公会报》光绪卅四年第20期。)这次活动虽然未必能与西欧国家的立宪运动相提并论,但它动员力量的广泛也很引人注目。据文献记载,1907年应邀派代表来上海开会讨论商法草案的,有新加坡、三宝垅、长崎、海参威华商总会,吉林、烟台、营口、广州、汕头、福州、厦门、建平、湖南、正阳关、芜湖、庐州、徽州、歙县、绩溪、江宁、清江浦、淮安、六合、泰兴、镇江、泰州、宿迁、宝应、苏州、松江、常州、通崇海、崇明外沙、常昭、盛泽、平望、溧阳、东灞、川沙、青浦、浏河、□新、奉贤、泗泾、南翔、丹阳、朱泾、周浦、杜行、如皋、金坛、丰利、梅里、金山松隐、吴江震泽、嘉定、宜荆、锡金、莘庄、昆山□溪、罗店、河南、杭州、拱宸桥、湖州□杭商学公会、嘉兴、湖州、湖州孝丰、衢州、宁波、镇海、诸暨、馀姚、定海、慈□、山会、石门、瑞安、湖州武康、乍浦、峡石、奉化、江西、抚州等88个商务总会、商会、商务分会、商务分所,还有以书信与议者如黑龙江商务总会等凡三十余埠。会议的结果是:以“以预备立宪公会主讨论编纂之任”。 (《预备立宪公会报》宣统元年第5期。)我认为,这次商法拟订活动有三个明显特点:1.资产阶级把政治上要求民主权利与经济上发展自身利益结合起来,商业立法活动是立宪运动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2.自从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以来,江浙资产阶级对于全国资产阶级领袖地位已经确立,预备立宪公会正是以江浙资产阶级为主要社会基础,所以才有这么大的号召力。3.这次活动有更多的内地县级商会或商务分会参加,特别是诸如盛泽、震泽、外沙、泗泾、朱泾、杜行、梅里、松隐、□溪、拱宸桥等如此众多的集镇商务分所参加,说明资产阶级正在进一步把自己组织起来。试问,在中国偌大土地上,已经出现这样有领导、有组织、有明确宗旨的全国规模的民间商业立法运动,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新兴资产者已经形成一股阶级力量吗?
    芝加哥会议结束以后,台北《联合报》曾于4月8日发表一篇,《芝加哥辛亥革命讨论会后记》,批评我们“对若干商会档案的研究,据以说明全盘结论,那是很大的缺陷。”我不知道此文作者是否了解我们正在整理研究的“若干商会档案”的全部内容,但这至少令人怀疑他是否真正懂得商会研究对于探讨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问题的重要意义。我认为,1904年以后各地商会的先后建立,可以看作是中国资产阶级已经形成为一支独立的阶级队伍的重要标志。1905年以后,资产阶级之所以能在历次反帝爱国运动中显示出越来越大的活动能量,是与他们有了商会这个纽带和基地分不开的。人们都知道,要求成立商会的呼声早已见诸维新派的书刊,但一定要从名实都不相符的商务局开始,历经名实不尽相符的商业会议公所,然后才是1904年以后粗具近代格局的商会的诞生。这就足以说明建立商会决不是简单地套用西方模式,也不是出于清朝皇帝偶发善心的恩赐,而是资本主义初步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增长的结果,它的出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是在商会成立以后,资产阶级方才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社团,有了为本阶级利益说话办事的地方,从此不再是以个人或落后的行帮形象,而是以新式社团法人的姿态与官府或其他社会势力相周旋。  
    对于商会的性质,不用说那些设于大中城市的商会,即令是像余姚这样的小县城的商务分会,也解释得一清二楚:“商会者,联商情,开商智,以扩商权者也。”(《余姚商务分会简章》。绍兴《商业杂志》第2年第1号。)显然,落脚点是在“扩商权”,而抵制美货运动中资产阶级人们所呼号的“鼓民气”,“结民力”,“广开会议,联络全国,可为异日自治自立之基础”,就是对于“扩商权”一语的极好注释。全国各地六百多所商会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网结,因为商会之下又多设有商学会、商学公会、商学研究会 (商学会是一种业务研究性质的团体;如杭州商学公会改正章程即称:“本会之设,意在研究商学,交换智识,以冀商业之发达”。见杭州《商业杂志》1909年第1期。)、商业学校、商业研究所,并且还出版了商业(务)杂志。资产阶级正是通过这些团体和机构互相联接起来,并且以商会为据点,进而把势力伸进地方自治机构,如市政工程局、自治公所、市政所、市民公社等等。许多城市商团的建立和全国商团联合会的产生,说明当地资产阶级已经在不同程度上掌握了一支准武装或正式武装队伍,这是资产阶级在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资产阶级势力还渗透到其他各种社会团体,如救火会、体育会、体操会、教育会、演说会以至医学会、书画研究会等等。尽管张玉法先生否认当时资产阶级已经形成为阶级力量,但我发现他的著作《 □季立宪团体》一书,也提供了正面的可资印证的材料。该书第六章第一节“绅士阶级的觉醒”所列社团统计表附有说明:“右表团体668,计商业类265,教育类103,政治类85,学术类65,外交类50,农业类、风俗类各26,青年类、艺文类各17,宗教类6,工业类、慈善类各3。”( 见该书第144页。)诚然如作者自称“非当时结社的全豹”,上述统计数字是不够完整的,但大体上可以说明商业团体数字远远超过其他团体。当然,张氏这样的统计分类,也未能充分说明资产阶级势力的扩张。譬如,工业类中的四川工业协会、湖南工会总会、北京中央实业会、南洋劝业会等团体,均受资产阶级头面人物不同程度的控制,有的甚至就是当地商会的外围组织。农业类的全国农务联合会和教育类的江苏教育总会、中央教育会,都是由大资本家张謇等领导。教育类其他许多团体也为资产阶级头面人物所掌握,如苏州苏商体育会会长倪开鼎即为当地著名商人,此会以后又演变成为苏州商团。(《吴县志》,苏州文新公司1933年版,卷54,兵防考2。)上海县教育会会长姚文□是米业公所董事,被称为本地“新派”绅商的代表。浙江旅沪学会会长张元济,副会长周晋□、经济部负责人虞和德(洽卿),都是多种近代企业的投资者,周氏且曾多次连任上海商务总会总理,该会干事王廉则是人和煤号经理。(沈□民:《浙江拒款保路运动的群众斗争及其他》,原稿存浙江省政协。)其他如上海商学公会、商业研究会、南京商学会、南洋劝业会研究会、绍兴商学公会、崇安商学会等等,也不是一般的教育、学术类团体,而大多是商会的姐妹团体或下属机构。
    凡此种种,都说明辛亥革命时期的中国,有一个资产阶级存在着,活动着,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可以感受到它的影响。所以,我和林增平教授主编的《辛亥革命史》上册第一章第一节的末尾,在列举幼年的中国资产阶级各种弱点之后,并没有因此否定它是一个独立的阶级力量。我们的结论是:“这些弱点,制约着立足于这种新的生产关系之上的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全部社会实践,影响着辛亥革命的进程和归宿。” (见该书第36页。)我想,这段话的意思是很明白的,并没有任何令人费解之处。
    (二)   其次,再谈谈我们和某些西方学者及某些台北学者,在探讨辛亥革命性质问题的方法论上的差异。
    有些人总爱攻击唯物史观是一种“框框”。但他们不知道,或者根本不愿意知道,最为反对以抽象的、僵死的死的“框框”硬套历史的,倒恰好是真正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就是“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 (列宁:《共产主义》,《列宁选集》第4卷第290页。),它反对一切先验的、主观臆造的模式。唯物史观有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此外,如果谈到某一国家(例如,谈到这个国家的民族纲领),那就要估计到在同一历史时代这个国家不同于其他各国的具体特点。” (列宁:《论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2卷第512页。)我想,(如果不是出于某种政治原因或阶级偏见),每一个真正具有科学精神的历史学者都会尊重这种主张。
    拙作《辛亥革命与江浙资产阶级》一文,其所以要把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与西方国家早期资产阶级革命的经济背景加以比较,目的就是把辛亥革命性质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来加以探讨。我认为,有的西方学者在谈论辛亥革命性质时未免“数典忘祖”,他们已经习惯于用现代工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历史,因而或多或少忘记了各国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所共具的“幼稚性”。就拿堪称典型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来说,当时“产业革命”在英国虽已迅速发展,但在欧洲大陆却只是在个别新兴企业中发端,法国社会经济仍以分散生产的手工工场占优势,集中生产的手工工场不过五百余家而且规模一般不大。尽管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是那样威武雄壮,英才辈出,绚丽多采,但人们也不能不注意到,直至拿破仑最后被流放到圣爱伦岛的前一年,这个欧洲强国才生产出11万吨生铁,而31公里铁路在法国土地上的出现,却又是在七月革命发生一年之后。因此,经过两相对照,便会发觉那种过低估计辛亥革命时期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程度的看法,未免缺乏历史主义的眼光。
    历史事物如同世界上其他事物一样,都是共性寓于个性,个别含蕴一般。在研究社会历史问题时,如果只强调个性而忽略共性,就容易限于就事论事,难以对历史事物获致本质的认识。但是如果走到另外一个极端,过分强调共性而忽略个性,则容易流于公式化、概念化,理应蒙受削足适履之讥。作为早期资产阶级革命,辛亥革命与十八世纪以前的英、法等国革命是具有共性的。但是它毕竟是发生在东方古老的封建大国,与西欧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相距有一两百年以上,因此它又有独特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并且由此而形成自己的个性。
    辛亥革命一个极其重要的特点,就是它发生在欧美和日本等国家已经进入垄断资本主义的时代。工业迅速发展的帝国主义不仅是外界的客观存在,而且已经侵入中国达半个世纪以上,并且无可避免地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中国资本主义可以直接从国外引进机器设备,不必重复西欧经由工场手工业阶段然后再进入产业革命那样的历史常规。但是,问题还有另外一面。自从十九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已经逐渐丧失独立和主权,沦为半殖民地,帝国主义以封建主义为支柱奴役中国,严重地阻碍和摧残刚刚有所发展的中国资本主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由于与封建主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在资金、设备、技术以至市场等方面受外国资本控制,中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较诸西欧前辈更为稚弱。辛亥革命就是在这样不成熟的经济、阶级基础上发生的,而它面临的敌人——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反动联盟,却又较诸西欧封建势力更为强大和根深蒂固,因此它难以取得如同英、法资产阶级革命那样辉煌的成就。
    从辛亥革命的历史可以看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仅具有反帝和反封的双重任务,而且具有革命与妥协的两面性格。从辛亥以后的历史又可以看出,随着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日趋激化、他们更为明显地动摇于强大的内外敌人与迅速醒悟的工农群众之间。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这种两面性,就是欧美历史上的资产阶级也是同具的。大敌当前,他们要联合工农反对敌人;工农觉悟,他们又联合敌人反对工农。这是世界各国资产阶级的一般规律,不过中国资产阶级的这个特点更加突出罢了。” (《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635页。)对于早期资产阶级来说,两面性是一种共性,只不过它在姗姗来迟的中国资产阶级身上,表现得“更加突出”而已。历史的运动过程,历史的一切事物,都蕴藏着对立统一的道理,人们习惯地称之为历史的辩证法。如果不懂得这个道理,只是抓住若干零散的历史现象作孤立的分析,而未能对社会历史运动作认真的总体考察,不去把握各种历史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是很难对辛亥革命性质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的。
    前面已经说过,张玉法先生为了反驳我们的论点,反复援引若干西方学者的见解作为根据。其实,这些学者的代表性论著固然不承认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但也没有因此就得出它是全民革命的结论,有的人甚至根本否认辛亥革命是一次革命。六十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学者中间曾经流行一种观点,即在贬低资产阶级的同时,非常强调绅士的作用,在不同程度上把辛亥革命看作是一次以绅士为主导的社会运动。当时我国台湾地区有些年轻的学者,也或多或少受到这种观点的研究方法的影响。张玉法先生《清季立宪团体》一书的第六章,把“士绅阶级的觉醒”单独作为一节来论述,就是一个例证。平心而论,用西方社会学或社会史的方法来研究辛亥革命,这较诸过去国民党史撰述的陈旧“正史”格局是一个明显的进步。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在西方学者和台北学者中间,有些人很重视社会经济结构的研究和各种社会集团的剖析。他们往往直指这些集团就是阶级或阶层,当然也有人出于种种原因而有意避开阶级一词。这或许是一种多余的顾虑,因为阶级和阶级斗争并不是专属于马克思主义的“发明创造”。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最先意识到并用以说明历史的,并不是马克思或恩格斯,反而倒是资产阶级学者中的有识之士。例如,复辟时期的史学家,从梯叶里到基佐、米涅和梯也尔,都曾把阶级斗争作为理解法国中世纪以来历史的钥匙。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出世以前,有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早已对社会各阶级作过经济的分析。当然,承认这个事实是一回事,如何解释这个事实又一回事,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学者之间的分歧是显而易见的。对于绅士问题的不同理解,就或多或少反映着这种分歧。
    绅士诚然是旧中国非常重要的一种社会力量,由张仲礼、何炳棣诸先生在五十年代初开拓的绅士问题的研究,三十年来取得不少颇有见地的成果。但是,也应该看到,西方学者用以研究绅士,特别是研究辛亥革命时期绅士的方法,一般没有新的进展,尽管使用的概念(如elite)曾有所变化。他们用于解剖绅士内部结构的分类标准,多半仍限于年龄和学历,或者再加上虚实无定的官衔,因而很难说明绅士社会属性的本质。我认为,绅士作为一种社会群体,尽管具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但却从来未能构成一个独立的阶级。一般说来,他们是不当权的地主阶级当中较有势力的那一部分,并且主要是与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相联系。在近代中国特别是甲午战后,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绅士这个群体也不断出现分化。其中顽固保守的所谓旧派绅士,大多仍然凭借封建租佃和宗法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家族经济和社会地位;而进步开明的所谓新派绅士,则比较乐于向近代企业投资,实际上有些人已经转化成为资本家。由此可见,所谓“不应把地主包括在资产阶级之内”的说法是似是而非的,把绅士一律划在资产阶级范畴之外更是缺乏根据的。因为地主与资本家固然是两个不同的阶级,但双方却可以互相渗透与互相转化,其中有些人甚至是一身而二任焉。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地主阶级中当权的官和不当权的绅,由于大量投资近代企业而转化成为资本家的事例,难道还少了吗?
    有的西方学者,可能是不大理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阶级关系的错综复杂。他们只要看到“绅商”、“职商”之类字眼,看到企业投资者而又兼具官僚、地主身份,就不愿承认这些新的阶级属性。其实,不仅是中国,即令是西欧早期的资产阶级,哪里有那么多纯之又纯的“血统”产业资本家。在西欧一些国家的资本主义早期发展过程中,曾有许多行会小老板、独立手工业者首先转化为小资本家,经过不断扩大再生产和相应的资本积累,逐步转化为“成熟的”资本家。但是这种被称为“蜗牛式”的步伐,远远不能适应十五世纪末以来飞跃扩展的世界市场的贸易需求,所以进展更为迅速并起决定作用的是另一条道路,即由已经拥有大量财富的封建性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直接向产业资本转化。如果人们在西欧早期大资本集团的臀部发现封建的“胎记”,那也无非如同中国资本家的老祖宗往往翎顶辉煌一样,是用不着大惊小怪的。
    当然,中国也有与西欧相区别的特点,清季这些投资近代企业的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上层人物,很多已经通过捐纳和投入洋务集团,获得或虚或实的官衔,从而进入“绅商”、“职商”的行列。不过,在中国早期资产阶级形成过程中,影响更大的还是官僚地主直接向近代企业投资,如周学熙、陆润庠、张謇、许鼎霖、王清穆等,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各地“绅商”的领袖人物。此外还有一个很明显的半殖民地特点,那就是由买办转化的民族资本家占很大比重。关于这个问题,汪敬虞先生的《试论中国资产阶级的产生》一文已经讲得非常透彻。我只想指出一点,即这批人当中很多也拥有或虚或实的官衔,早已出入官场的徐润、唐廷枢、郑观应之流自不待言,就是“商气”更重一点的祝大椿、刘人祥等人也有候选道之类的官衔,他们通常也被称作“绅商”或自称“职商”。
    总之,对绅士之中“绅商”这一部分应作具体分析,要认真研究他们有无向资产阶级转化的趋向以及转化到什么程度,切不可因为他们固有的官绅、买办身份而抹杀其资产阶级的属性。由官而绅而资本家,张謇固然堪称典型,但李平书也很有代表性。李曾任知县、提调之类官职,为“沪绅”中威望甚高的领袖。到1909年为止,“数年之间,先后创设女子中西医学堂、育贤女子工艺学堂、上海电灯公司、华盛保险公司、 □新垦牧公司、上海南市商团公会、城厢内外救火联合会、中国图书公司、上海中国品物陈列所、上海中西医院、又独力创办□新蚕事试验场,附设女子讲习所,又倡议赎回上海自来水公司。”(《图画日报》第五册(己酉七月初五),《当代名人记略》。)从这些事业和企业的性质来看,李平书已经由封建官绅走进了资产阶级的队伍。上海另一著名“绅商”周廷弼则属于由商而绅的类型。他从无锡农村来到上海,以煤铁生意入手,由于经营得法,到1907年为止,创办或参加投资的企业已有□昌五金煤铁号(共7个厂号)、苏经丝厂、苏纶纱厂、裕昌缫丝厂、信成银行、锡金劝工厂,合发锑矿等十几个单位。(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第1094页。)清廷设立商部以后,“得旨援三等顾问官,并特赏二品顶带,”也就成为名符其实的“绅商”。根据手头资料,目前还难以判断周氏发迹以后投资土地情况如何。只知道他“在无锡南乡出资巨万,开辟市□,名曰周新镇,招致众商,百货咸备。……复于其中创建周氏义庄、廷弼学堂,以济同族,而教后进。”(《□艺通报》光绪卅一年,下编。)过去,有的学者往往把民族资本家在农村的经营活动笼统地称之为“封建尾巴”,其实这也需要作具体分析。譬如周廷弼在故乡建设新的集镇,或者像张謇创办通海垦牧公司,都不同程度上促进了乡梓之地的资本主义化,不可一概加以否定。对于沈云沛在海州农村,许鼎霖在赣榆农村,李厚□在镇海农村的垦殖活动,似亦应作如是观。
    所谓“资产阶级不应包括知识分子”,也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自从人类社会出现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之后,早已形成知识分子这样一种社会群体,并且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发挥很大作用。但是知识分子没有自己独特的、单一的经济背景,从来未曾形成了个独立的阶级,甚至也不能说是一个独立的阶层。他们主要是通过不同的信念和趋向,反映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和意愿,并用自己的知识为这个阶级、阶层服务。因此,各个时代,各个国家,各个社会,都有各种各样的知识分子。即令是在同一时代,同一国家,同一社会,知识分子也有不同的职业、地位、信仰和政治趋向。一般说来,各个社会的知识分子,主要是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服务,这也就是直接或间接为这个阶级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服务,其所以如此,首先是由于建立任何一种阶级统治都不能缺少知识和文化,同时也由于知识分子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更为容易受到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规范的薰陶。我们通常所说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或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主要是指他们具有那个阶级的意识形态,为那个阶级的经济、政治利益服务,并非说他们本人或其家庭一定是地主或资本家。
    问题还有另外一面,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知识分子的大多数都是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即令是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或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多数也与本阶级的统治者有区别,而在近代许多行业的知识分子就是雇佣劳动者。比较易于接近民间的社会地位,加上可以用于观察时代和社会的文化知识,使知识分子中相当一部分人在政治上比较敏感,既容易发现旧社会的腐朽和积弊,又容易接受新事物、新思想。因此,当旧社会日趋没落的时候,首先感觉和意识到被统治阶级的不满,或发诸诗文以抨击时政,或奔走呼号以鼓吹革新,甚至投入愤怒的劳苦群众队伍或新兴阶级营垒,反戈一击与旧营垒作拼死搏斗者,往往又是这个社会统治阶级培养出来和曾经利用过的一部分知识分子。时局大变动之际的知识分子队伍分化,大体上就是这样的景象。我们通常所说的进步知识分子或革命知识分子,指的是知识分子群体中依附并服务于新兴阶级、阶层的那一部分,也并非意味着他们已经构成一个独立的新的阶级或阶层。顺便说一句,张玉法先生《清季革命团体》一书的第二章第二节,强调新知识分子在辛亥革命中的领导作用,对此我也有类似看法。但是,他把新知识分子笼统称为“革命的领导阶层”,则又停留于历史的表象,未能进一步剖析新知识分子的具体阶级属性。   围绕这个问题,我在海外曾多次与美、日等国学者交换过意见,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不表可否者亦有之。学术观点,各抒己见,这是正常的情况。令人感到兴趣的是美国有位年长的知名教授,他好心地提醒我:“你这种见解好象与马克思不大一样,因为马克思是坚持按照经济状况来划分阶级的,但你却主张以思想信念和政治趋向来划分阶级。”当时,我回答说:“一般说来,我也是主张按照经济状况来划分阶级的,即主要是根据人们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来划分阶级。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一般的划分阶级,而是如何确定知识界代表人物的阶级属性,因此需要有特殊的分析方法。我觉得,我所讲的道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早已说过了。”三年以前,我介绍给这位外国老先生的马克思的原话是:“同样,也不应该认为,所有的民主派代表人物都是小店主或小店主的崇拜人。按照他们所受的教育和个人的地位来说,他们可能和小店主相隔天壤。使他们成为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是下面这样一种情况:他们的思想不能越出小资产者的生活所越不出的界限,因此他们在理论上得出的任务和作出的决定,也就是他们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在实际生活上引导他们得出的任务和作出的决定。一般说来,一个阶级的政治代表和著作方面的代表人物同他们所代表的阶级间的关系,都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32页。)与我交谈的老学者决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却对上述这段话表示赞赏,因为他一向认为,就知识分子世界观和政治信仰的形成而言,教育因素有时比家庭经济状况更起作用。
    我之所以追述这件往事,无非是想说明:对于政治界和思想界的代表人物来说,不能简单地按家庭出身来划分阶级,而必须考察他们的言论和行动究竟代表哪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与意愿。我在芝加哥会上曾重申此说,这是因为张玉法先生不仅强调辛亥革命的许多领导者“出身贫寒之家”,并且断定同盟会的十六字纲领,“其中没有一项是有利于资产阶级”,所以不能不把这层道理讲清楚。
    判断一次革命的性质,不能仅仅根据领导这次革命的党派团体的宣言和领袖人物的主观愿望,更重要的还是必须认真考察其主要的社会实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主要社会效果。历史固然是由人的活动构成的,但它并非许多个人活动简单的堆积,而是由许多相互关连的群体(如阶级、阶层、政党、社团等等)组合而成的社会运动。这种社会运动,充满着纷纭复杂的各种矛盾着的思想和意愿之间的冲突,但归根到底还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条件提供了人们全部历史活动的客观基础。因此,上述这些社会群体决不是自由的任意的相互结合,而是直接或间接受着特定生产关系的制约。说到底,历史就是一个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并且服从于一定规律的客观存在的运动过程。任何出类拨萃的英雄豪杰都不可能超然物外,都必然是出生在一个既存的社会环境之中,并且与某个特定的社会群体逐渐联结在一起,因而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时代背景、历史条件和阶级地位的制约与影响。纵览中外历史,在每一个民族生死存亡的严重关头,在每一个社会新陈代谢的转捩时刻,总有一大批以天下为己任的仁人志士挺身而出,自觉地带头承担伟大的历史使命。而所谓历史使命,就是社会发展客观进程提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领袖人物只能是最先意识到并且向群众阐明这个课题,也只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所允许的范围之内来求得这个课题的解决,此外别无其他选择。这样说岂不是历史宿命论吗?答曰非也。我们并不否认领袖人物的思想境界、聪明才智以至性格癖好,都有可能给历史带来这样或那样的影响,但所有这些东西都不会改变历史总的进程。我们也不否认偶然性因素有可能对历史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但它们也不会改变历史总的进程,而且偶然性一般是体现着必然性。社会历史运动诚然是错综复杂,迂回曲折,但总还是有规律可寻的。
    即使象孙中山先生这样伟大的领袖人物也不例外。我很喜爱他的两句名言:“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所谓世界潮流就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所谓人群需要就是迫待解决的社会中心课题。他老先生确是承认并且尊重客观历史规律的,他之所以伟大正在于始终自觉地顺应潮流不断前进。他出生于清末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他前半生的革命事业主要是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进行的。当时的世界潮流和人群需要,亦即历史客观进程所提出的重要课题,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谋求中国的独立、进步和富强。在二十世纪初年的历史条件下,解决这个课题的最先进的方案就是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和发展民族资本主义。这也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因为当时在中国最先进的经济就是资本主义,最先进的阶级就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而由于无产阶级依然处于自在状态,资产阶级的意愿与要求便从根本上影响着革命运动的进程和方向。
    正如法国大革命时期一些最伟大的革命家那样,孙中山和他的战友也是真心诚意为祖国和民族的利益而奋斗的,他们在主观上都是以整个民族即“全民”的代表自居。因此,同盟会的纲领没有一个字提到资产阶级,这是没有什么可以使人感到奇怪的。重要的问题是纲领的社会实质,以及纲领付诸实施以后产生的社会效果。存在决定意识,这又是唯物史观的一条原理。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产生的思想意识,怎么可能不反映并反转来影响这个社会的环境呢?孙中山先生常说:“解决社会问题,要用事实做基础,不能专用学理的推论做方法”, (《胡汉民先生自传》,台北党史会1978年影印本,第198页。)在某种程度上正包含着这层道理。   对于同盟会的纲领,当年革命党人内部即有不同的理解,后世学者的分析更是众说纷纭。不过,孙中山先生晚年亲自审订并经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次会议的宣言,倒是作过非常具体的说明:“依当时之趋向,民族方面,由一民族之专横宰制,过渡于诸民族之平等结合;政治方面,由专制制度过渡于民权制度;经济方面,由手工业的生产过渡于资本制度的生产。循是以进,必能使半殖民地的中国,变而为独立的中国,以屹然于世界。”(《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86页。)这里所说的“资本制度”,其全称应该就是“资本主义制度”。因为,孙先生在会后一次演讲中曾经提到欧洲的实业革命(即产业革命),他说:“那种革命,是把各种生产的方法,不用手工来制造,专用机器来制造,因为机器的制造很快,工厂的规模又大,出品很多,所以有机器的人便发大财,便生出了许多大资本家。”(《孙中山选集》第907页。)辛亥革命的领导人既希望发展资本(机器)生产,而又从未明确主张废除资本(机器)私有,这不是要求发展资本主义又是什么呢?诚然,胡汉民在1906年发表的《民报之六大主义》,曾经把“平均地权”解释为土地国有,但土地国有并非废除全部生产资料私有制。胡氏此文说得很清楚:“然其目的,则使人民不得有土地所有权,惟得有其他权(如地土权、永小作权、地役权等)。”废除土地私有制,也就是废除绝对地租而只保存级差地租,这是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对农村封建主义最彻底的铲除。平均地权或土地国有如果真正付诸实施,它只能促使城乡资本主义迅速而广泛地发展起来。所以,这个土地纲领看起来是同情农民,而究其实质却是最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最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经济活动。
    民权主义主张“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这也仿佛是最有“全民性”的革命纲领;但由于同盟会从来没有提出废除私有制的主张,那么经过国民革命而建立的以法、美为模式的共和国,也只能是资产阶级共和国而决不会是真正属于全体人民的国家。当年,辛亥革命志士迷信西方代议制度,曾经达到梦魂萦绕的程度。“得听雄鸡三唱晓,我侬身在法兰西” (松岑:《陈君去病归自日本,同人欢迎于任氏退思园,醉归不寐,感事因作》,《江苏》第5期。),仿佛只要一旦建立共和,全国人民就可以进入幸福乐园。但当时也有不少人逐渐了解到西方议会制度的弊病,章太炎在《代议然否论》中已经指出:“民主之国,有代议则贫富不相齿”;“其废君主总统者,以贫富为名分,若天泽冠履然” (《民报》第24号。)孙中山先生晚年系统讲演民权主义时,更为深刻地回顾了这种认识上的转变。他说:“最初想造成这种国家的时候,一般革命志士,都以为完全仿效欧美,步欧美的后尘,把欧美的东西完全抄过来,便算是很发达,便可以算是止境。……如果我们细心考察欧美的政治社会,所谓革命的先进国家,像美国、法国的人民,现在还是主张改良政治,还是想要再来革命。……因为法国、美国现在的政治机器,还是有很多的缺点,还是不能满足人民的欲望,人民还是不能享圆满的幸福。”(《孙中山选集》第786-787页。)孙先生当年也是认为西方制度之失在于贫富悬殊,政治易为大资本家所操纵。所以,在孙先生逝世半个世纪以后,如果还要用同盟会的民权主义纲领来证明辛亥革命是全民革命,否定其资产阶级性质,那是不大符合历史原来状况的。
    至于“排满”这一口号确曾为广泛的阶级、阶层所接受,这是因为清朝政府媚外辱国、倒行逆施,已经成为国内一切矛盾的集中点。也正由于如此,“排满”遂被台北有些学者看作全民革命论的有力根据。但他们不理解,辛亥革命时期的“排满”虽然是继承的明末清初“排满”的传统,但其社会实质已经明显区别于前者。拙作《‘排满’与民族运动》一文,对此已经作过较详尽的论述。(载于《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3期。)历史表明,“排满”虽然装着古老的外衣,却是一次名符其实的近代民族运动。在多数辛亥革命志士的心目中,“排满”几乎就是民族主义的代用词。而稍为了解世界历史的人都知道,民族主义和民族运动都是与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历史进程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可以看到,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的“排满”宣传,从兴中会宣言到邹容的《革命军》,到历来被讥为“狭隘种族主义”的《天讨》等等,也都是与发展资本主义和扫除封建障碍联系在一起的。如《天讨》刊载的《河南讨满州檄》就说得很清楚:“夫河南者,为四通之地,有铁路则交通之事易。路而售于外人,则第一之利权已失。有矿产则应需之品足,矿而售于外人,则第二之利权又失。夫占利吾路矿者,吾仇也;卖吾路矿者,吾贼也。至于今日,欲为利权之挽回,已事倍功半,不堪其困矣。呜乎!河南者,汉人之河南也,而满虏欲卖则卖之,天下雠仇,宁有过是耶?”试问,一般明朝遗老或封建士大夫,能够运用这样的近代语言吗?回想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后,各种实业协会勃兴,创办工矿、交通、金融企业成风。所谓“实业革命,此其时也”,虽然是属于盲目的乐观,但“排满”的资产阶级性质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张玉法先生还以参加革命的人“来自各个阶级”和资产阶级直接参加革命者甚少为理由,说明辛亥革命不是资产阶级革命而是全民革命。对此,我只想说明一点,世界上任何一次资产阶级革命都不是只包括单一的社会成份,西欧哪一次大规模的资产阶级革命不是主要由农民提供了战斗队伍?腐朽透顶而又倒行逆施的封建统治者,必然是严重地损害各个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且因此极大地孤立并被围困于民众怒火之中。如果情况不是这样,西欧各国革命怎么能够一举推翻封建暴权和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呢?张玉法先生是一位非常勤奋的学者,他很重视社团成份的研究并且力求用数量统计来加以说明。他的这些成果对辛亥革命史研究是有所裨益的,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正如吴相湘先生所曾指出,即往往未能分清主次关系。因为,在任何一个社会集团或政治营垒中,总有处于主导地位的成份和从属地位的成份,决不会是平起平坐、平分秋色。其实,当年辛亥革命志士对于革命队伍组成的设计,其成份本来就是有主次之分的。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支那民族经营革命之事业者,必以下等社会为根据地,而以中等社会为运动场。是故下等社会者,革命事业之中坚也;中等社会得,革命事业之前列也”(《民族主义之教育》,《游学译编》第10期。)。所谓下等社会,他们主要是指会党、军人与农民。所谓中等社会,缺乏明确的规定性,但可用较有代表性的杨毓麟的话来加以说明。他曾说过:“诸君占中等社会之位置,惟自居于士类者成一大部分,而出入于商与士之间者附属焉,出入于方术技击与士类之间者附属焉。”(杨毓麟:《新湖南》第四篇。)这就是把知识分子、商人和各种自由职业者列入中等社会。胡汉民讲得更为直截了当,他干脆改用西欧“第三阶(等)级”一词,并认为:“析其分子,则小资产阶级与知识阶级。”(《胡汉民先生年谱》(台北影印本),第225页。)辛亥革命的先驱者极为重视中等社会的作用。杨毓麟向中等社会呼吁:“诸君在于湖南之位置,实下等社会之所托命而上等社会之替人也,提挈下等社会以矫正上等社会者,惟诸君之责;破坏上等社会以卵翼下等社会者,亦为诸君之责。”(《新湖南》第二篇。)陈天华甚至在绝命书中还谆谆嘱托;必须使中等社会“皆知革命主义,渐普及下等社会”,这样革命才能“一夫发难,万众响应”。 (见劳亚伯:《武昌革命真史》前编,第4章。)由此可见,主要是反映资产阶级意愿的新式知识分子,构成了辛亥革命的领导层。由他们拟订的同盟会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体现了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要求和趋势,并从而决定了辛亥的资产阶级性质。
    至于资产阶级直接参加革命者为数不多。这也是各国早期资产阶级的通病,并非辛亥革命所独有。一般说来,资本家多为利己主义者,他们不像起义的农民和革命的工人那样赴汤蹈火,需要借重其他社会力量来作为革命战斗的前驱。如果期望资产阶级的大多数人能够不顾身家性命,率先与封建统治者作殊死搏斗,这样的资产阶级革命恐怕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都是难以找到的。当然也不能因此就把他们看成无所作为和消极被动的社会力量,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自己的政治经济要求,并且日益扩大了对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影响。老同盟会员胡汉民早就看到这种情况,他回忆说:“满清盛时,以贵族官僚专制,绅士与官结纳作威福,竟若代表一切,而他无敢言者。迨于末造,经所谓维新变法及预备立宪,乃始承认商会、教育会等为合法团体,通都大邑贸易繁盛,商人渐有势力,而绅士渐退。商与官近至以‘官商’连称,通常言保护商民,殆渐已打破从来之习惯,而以商居四民之首。”(《胡汉民先生自传》(台北影印本)第225-226页。)我还注意到,甚至张玉法先生本人,在其大作《清季革命团体》第二章第二节中,也曾一再指出:“商人在清季的立宪和排外运动中,占有重要地位,不少商人,亦与革命运动发生密切关系,特别是海外的华商。他们不仅捐助革命军费,同时也参与武装暴动。与兴中会有关的革命志士,据统计得325人,商人出身者达114人,占三分之一以上。广州三·二九之役,殉难者86人,其中至少有5位是商人。武昌革命爆发后,上海商人五、六千人参加了上海光复之役。成都的商人则与士绅联合,请求都督设立省议会”(见该书第40页)。“新的工商阶层已开始萌芽,他们对政治的兴趣,与日俱增。”(见该书第42页)。同时,为张氏所经常提到的白吉尔夫人,在其代表作《中国资产阶级与辛亥革命》(巴黎1968年版)一书中,也曾在“资产阶级在不同程度上参加了各省发动的起义”、“资产阶级对革命的同情”、“对阶级利益的维护”、“资产阶级与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南京临时政府与资产阶级的合作”等许多子目中,以大量篇幅系统论述资产阶级在辛亥革命期间的积极作用,尽管他在这次革命的性质问题上持有自己的见解。我认为,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日趋活跃与同情革命,已经是一个无法低估的客观事实,而这就应该成为判定辛亥革命性质的重要依据。如果单纯着眼于到底有多少资本家直接参加革命,甚至荷枪实弹亲赴前敌,那是难以作出合理结论的。
    最后,我还想说明一点,科学地剖析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丝毫也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贬低孙中山先生领导的伟大革命事业。恩格斯曾经说过:“十八世纪的伟大思想家们,也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所给予他们的限制。”(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5页。)这句话对于孙先生同样适用,任何伟大人物都无法选择自己的时代,无法选择历史给他提供的特定的舞台,他只能在有限的时空和其他历史条件的制约下演出威武雄壮的活剧。因此,我们从来都历史地看待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事业,从来都给他应有的崇高评价。至于所谓“中共史学家经常强调孙中山先生是‘社会主义革命先驱者’”云云,这恐怕是一种讹传。我们从来都把孙中山先生看作民主革命的先行(驱)者,却未曾说他开创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前导。我们倒确实认为他的政治思想中有主观社会主义成份,但主观社会主义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范畴,它只是想避免资本主义发展后的弊病罢了,而且并没有取代民主主义思想的主流地位,因此这与无产阶级信奉的科学社会主义并不是一回事。张玉法先生借此批评我们说话自相矛盾,其实这倒说明他对近代各种社会主义流派缺乏应有的鉴别。
    以上就是我对自己在芝加哥会议上的简短答辩所作的补充说明,希望辛亥革命性质问题能通过大家共同的探索,获得新的更为深刻的认识。当然芝加哥会上的论文与发言,并非仅仅限于辛亥革命性质一问题。使到会中外学者更加感到兴趣的,倒是隔绝已久而且罕通音信的海峡两岸学者,在辛亥革命史领域竟然持有许多相近以至相通的见解,譬如大家都认为辛亥革命是一场革命,孙中山和同盟会是这场革命的领导和中心,辛亥革命具有伟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以及袁世凯的两面手法和篡权窃国是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等等。百家争鸣,求同存异,这是我国历史上的优良学术传统。我们非常珍惜芝加哥会议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并且殷切地期望它将导致海峡两岸学术交流的进一步开展。我们深信,只要海峡两岸中国学者以及分布海外各地的华裔学者携起手来,加强交流,增进合作,则中华史学的繁荣昌盛将更加为举世瞩目。
    壬戌夏稿成于武昌南湖之滨          【资料来源:《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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