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的研究不应该仅局限于对所发现的古代文化遗存的描述和对考古学文化时空框架的构建,而是应该进一步运用获得的各类考古资料复原古代人类生活方式,解释古代人类文化的发展与过程。由于植物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复原古代人类生活方式必然离不开对植物遗存的研究。然而,植物是有机物质,长期埋藏在土壤中会逐渐地腐烂消失,一般而言,除了某些特殊的埋藏环境,如极干燥地区或长期被水浸泡的地点外,植物遗骸之所以能够在考古遗址中长期保存,主要是因为在埋藏前经过了火的烤烧而变成了不易腐朽的炭化物质。炭化物质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土壤中的酸、碱、微生物等因素均不会对其产生显著的影响,因此,不论遗址的埋藏环境如何,总会有一部分炭化植物遗存被保存在文化堆积中,换句话说,一般的考古遗址中或多或少都应该埋藏有炭化植物遗骸。但是,与考古遗址出土的其它遗物相比,植物遗骸的体积一般较小,如大多数植物种籽的尺寸都是以毫米计算,因此埋藏在土壤中的炭化植物遗骸很难用肉眼发现,另外,炭化植物遗骸的物理性质十分脆弱,尤其是在潮湿的情况下,轻微的碰撞或挤压就有可能造成炭化植物遗骸的破碎,因此在发掘过程中即便发现了炭化植物遗骸,使用常规的发掘工具也很难将其从土壤中完整地剔取出来。 浮选法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如何通过考古发掘获取炭化植物遗存这一考古学难题。浮选法的原理实际很简单,炭化植物遗骸比一般的土壤颗粒轻,比重略小于水,因此将土壤放入水中便可使植物遗存脱离土壤浮出水面进而提取之,当然,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要一定的设备和操作规程(图一)。需要指出的是,现在有些考古工作者所采用的方法是将土样直接放入筛子内,然后再将筛子放入水中把土滤净,从而提取植物遗存,这种方法不是浮选法,应该被称作水筛法。水筛法与浮选法不仅在操作规程上不同,在原理上和提取结果上也不同。浮选法的关键在于“浮”,其原理是基于炭化物质、土壤颗粒以及水这三者之间在比重上的差异。而水筛法的关键是在“筛”,其原理是基于土壤颗粒与植物遗骸在体积上的区别。使用水筛法有很多不利因素,首先是在选择筛网孔径上受到很大的限制,筛网的孔径不能太大,否则细小的植物遗骸也会随水流失,但孔径也不能过小,否则很难将土漂洗净。再则,为了将土漂洗净,在操作过程中必需要在水中用力摆动筛子或靠强力水压从上而下冲刷,这样很容易损伤脆弱的炭化植物遗骸。还有,由于水筛法是靠体积的大小分离植物遗骸与土壤颗粒,那些大于筛网孔径的土壤颗粒必然混杂在提取结果中,给后期实验室的分类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应该采用浮选法来获取植物遗存。 考古遗址中埋藏的植物遗存是认识古代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资料,而浮选法是发现和获得植物遗存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因此,在考古发掘中应该把运用浮选法获取植物遗存列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已经率先普及了浮选法,在过去的几年里,由社科院考古所承担的或与其他单位合作的主动考古发掘项目中,绝大多数已经进行了或正在开展系统的浮选工作,涉及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遗址20余处,累计浮选的土样多达3000余份。目前,对浮选物的分类和植物种属鉴定工作仍正在进行中,然而,仅根据某些遗址的初步结果已经使我们在许多重要学术问题上有了新的认识,现试举两例: 其一,中国的黄河流域地区是以粟和黍为代表的北方旱作农业发源地,这是被大量考古发现所证实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是夏商周文明的诞生地,这也是无可置疑的事实,因此,一般认为夏商周文明的农业基础是以种植粟和黍为特点的,由此引出了夏商周文明是靠小米抚育而成的说法,很少有人对此提出异议。然而,通过我们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对一系列的龙山时代至商周时期重要遗址所开展的浮选工作发现,问题并不是这样简单。例如,在所有这些遗址的浮选结果中,普遍地发现了炭化稻谷遗存,其中有些遗址稻谷遗存的出土数量和在遗址内的分布概率非常地显著,这说明,在夏商周文明的形成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农耕体系中应该包括一定规模的稻作生产,而且稻谷在当时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可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这就给我们的今后的研究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稻作生产在黄河流域地区的普及与发展是否能够成为促进夏商周文明形成的动因之一?再如,在这些遗址中凡属商周时期的均浮选出有炭化小麦遗存,这也给我们的研究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中国北方地区小麦替代粟和黍成为主要旱地作物的这一农耕体系转化过程是否能够上溯到商周时期?如果是,这一转化在夏商周文明形成过程中又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更为重要的是,在黄河下游地区的某些龙山时代遗址中也发现了一定数量的炭化小麦,鉴于甘肃民乐东灰山遗址出土的麦类作物的年代仍有争议,我们的新发现很可能是目前在我国发现的最早的小麦遗存,如果是,那就对我们原来认为的麦类作物传人中原地区的时间乃至路线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其二,甘青地区青铜时代经济形态的转变一直是考古学界十分关注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齐家文化特别是其中的早中期阶段农业经济已经十分发达,但大约自齐家文化末期始,甘青地区诸考古学文化均不同程度地转向或引入了畜牧经济成分,例如卡约文化,其经济形态已转变为以养羊为主的畜牧经济,仅在少数适宜地区如河岸地带还兼营着有限的农耕生产。为了搞清楚这些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与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合作在青海省境内对齐家文化遗址和卡约文化遗址分别开展了浮选工作。齐家文化遗址的浮选结果证实,齐家文化的经济形态中确实包含有农业生产的成分,其特点是以种植耐旱作物粟为主,但同时还发现了数量可观的苜蓿属植物种籽,初步判断,很可能是收割的牲畜饲料的遗存,这说明,齐家文化至少是某些地区的齐家文化先民在经营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兼营家畜饲养。如果说齐家文化遗址的浮选结果是充实了我们原来对齐家文化经济形态的认识,卡约文化遗址的浮选结果揭示的却是与原有认识截然相反的情况,从该遗址浮选出的炭化植物遗存出人意料地丰富,其中以农作物为大宗,其它植物种类大多属青海东部地区常见的田间杂草类型,农作物加杂草的这种特殊组合清楚地说明,出土的植物遗存在总体上所反映的应该是农田收获物的遗存,换句话说,该遗址的卡约先民是以经营农耕生产为主。有意思的是,在出土的各类农作物中,炭化大麦粒的数量占绝对优势,考虑到青海东部地区的农业气候条件,耐寒作物大麦受到卡约先民的青睐似乎应该与环境有关,这说明,卡约先民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对各种农作物的生长习性有了很高的认识程度,并且能够十分正确地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农作物品种进行种植。因此,卡约文化的经济形态不仅依然以农业生产为主体,而且在耕作技术和生产规模上较齐家文化时期又有所发展。 植物考古学是现代考古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开展植物考古学的首要问题是如何通过考古发掘发现和获得古代植物遗存,而浮选法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采用浮选法,考古学工作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地在任何遗址或遗址中的任何区域寻找和发现古代植物遗存,进而认识和了解古代人类与植物的相互关系,复原古代人类生活方式和解释人类文化的发展与过程,因此,浮选法一经出现便受到了考古工作者的关注,并被迅速地、广泛地应用到田野考古中,有学者甚至将浮选法在考古学中的应用比喻为田野考古发掘方法上的一场革命。既然浮选法有如此大的作用,而且运用起来也不困难,在我国今后的考古发掘项目中,特别是那些比较重要的项目,应该把运用浮选法获取植物遗存列为必须进行的工作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