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者可能挖一个坑或是很多坑,方法有许多变化——变化仍在继续,这完全依赖于考古学家所想象的人类过去是什么样的,以及他们所想象的地底下的东西是什么样的。文化历史考古学派的考古学家喜欢把考古遗址视为石化的历史事件,然后按严格的探访来发掘研究。待发掘完成,每个探方都有四个垂直的剖面,记录时间发生的时间序列——构成遗址的故事。 过程考古学家或“新”考古学家把考古遗址视为埋藏起来的文化系统的组成部分,如同社会科学家,通过“抽样”考察过去社会的行为来了解已消失的古代社会。这种观念在田野考古学中就表现为众多小探方与长方形的探沟,它们是用以调查和发掘的样本。其中的假设是:如同在社会群体中,针对某个人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同样适用于其他人,调查越随机,答案也就越少偏见。但是发掘分布一片区域里的探坑很少能够提供代表性的样本,因为大部分情况下,如房子、食物或墓葬,每个都不一样,所以一个并不能代表其他。 在以木头为建筑材料的国度,建筑最终会腐朽,只留下柱子曾经站立过的柱洞。刮面的放大流行于欧洲大陆,用锄头和手铲清理探方,产生一个平面,柱洞在生土层中看起来像一排黑色的斑块。通过抑制平面与剖面相结合,可以更好地控制原生堆积的位置,更方便复查。当然,如果堆积很深,刮面法可能无法发现底下的遗迹。20世纪30年代斯堪的纳维亚考古学家开始结合垂直剖面,按照地层走向进行发掘,以便更清楚地看到隐蔽的建筑。全面揭露发掘法的想法在英国“抢救发掘”运动中被普遍接受。 考古堆积全面与系统的细致研究仍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我们不知道应该发掘多少,以及其意义。后过程考古学家强调要对遗址反复进行解释,并且用摄像机以及研究者长期喜欢用的老式遗址记录本记录思考的进展。发掘者应该清楚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和他们周围的人们一起进行解释。约克的考古学家马丁﹒卡弗把这些原理付诸实践,建立他的“田野研究程序”,它强调评估与设计的关键思想在发掘记录中就已有解释。 发掘开始之前进行评估,列出我们想了解问题的清单、堆积的特征、技术以及当地的社会环境。发掘设计基于评估,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多重话语的,它需要听取有“发言权”的群体的意见。一旦达到一致,发掘设计就与这个群体之外的人员签订合同。对发掘的“反思”可以通过“记录正在记录的”以及“在手铲边上”的解释来进行。发掘记录不仅是多层次的,而且还是多媒体的,包括手写的笔记、表格、绘图、相片、录像、数码文件、成盒的样品、动物骨骼、种子、植物茎叶,还有人工制品。 参考文献:[英]科林•伦福儒 保罗•巴恩主编 陈胜前译:《考古学:关键概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3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