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华夏文明的标志。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主张做人要有规矩,治人者也需“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中华民族就以这种儒家的礼义道德和天理人格思想,维系着几千年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作为儒家思想核心的“亲亲尊贤”和“仁义礼知”,体现在人伦行为上重在一“礼”字,故《礼记》有“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冠义》),“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经解》)。而“礼”之用,则在于“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左传·隐公十一年》。因而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非常注重“以礼经世”,以之为“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顾炎武《仪礼郑注句读序》),上至朝廷典制,下至地方乡约,都秉持“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礼记·曲礼》)的信条。即使朝廷处于“礼崩乐坏”之时,也仍然坚称自己为“礼仪之邦”,可见“礼”的价值与意义。 朱元璋建立明朝政权过程中,曾获得徽州大儒朱升(1299-1370,字允升,休宁人)九字箴言(“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切实指导。此后,朱明王朝在意识形态上即以程朱理学为准,尤其推重儒家的礼仪之道。但在宋学传统影响下的明代学风,随着理学本身的发展变化,以及王阳明“致良知”学说的盛行,也逐渐“儒而归禅”,体现在传统礼学研究上,便是疏于对经典文本的研究,而重在律令和礼俗的实践,“理学化”的倾向已十分显著,甚至因阑入道家和佛教而“禅学化”了。时人对此有感:“自明季以来,风俗颓靡,僭越无度,浮屠盛行,礼乐崩坏”(魏裔介《兼济堂文集·兴教化正风俗疏》),譬如“丧礼,俗尚七七,崇浮屠,非制也;鼓吹迎宾,顿忘哀戚,蔑礼甚矣”(乾隆《歙县志·风土》)。明代礼学的变异和庸俗化,引起后世学者如毛奇龄、李塨、姚际恒、江永、戴震、凌廷堪等人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礼有定制,不容轻议”,无论对礼书的研究和编纂,或是礼仪规则的履行,理应溯本求源,不能数典忘祖,“缘俗以行礼”;无论家礼、乡规,抑或国制,应以经典为依据,“以古礼证今俗”。他们倡导“回归原典”,拨乱反正,认为“时有古今,礼无古今,惟论其是非而已。古礼今虽不能尽俾世从,然为之推详其旨,阐明其义,使后之人晓然知先型之本善,悔末流之已失,不亦可乎!”(姚际恒《仪礼通论·论旨》)于是,清初学者以群力转入对儒学典籍的辑佚和校勘,希望重塑原始儒家关于“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的礼乐秩序。这一突出现象在明清鼎革之际以至乾嘉时期,逐渐形成一派礼学研究的繁盛局面。 礼学的复兴是清代学术的显著特色,其中又以徽州学者的礼学研究最为突出。近世章太炎、刘师培、钱穆等都曾对这一特殊现象予以揭示,一致认为:“徽州之学成于江永、戴震,江戴之学自《礼》入。东原出而徽学遂大,一时学者多以治《礼》见称”。“而金(榜)、胡(培翚)、程(瑶田)、凌(廷堪)于《礼经》咸有著述,此徽州学者通《三礼》之证也”。这种现象的出现,从学理层面而言,应是反理学的结果,即如梁启超所言“清学之出发点,在对于宋明理学之一大反动”(《清代学术概论》)。而在民间学术层面上,徽州学者虽为朱子同乡,对于朱熹的“尊德性”却表现出异常的批判精神。他们由小学入经学,从复兴古代礼学入手,强调“理义非他,存乎典章制度”,通过对古礼学与宋明理学的对比研究,完成了由“理”到“礼”的思想转型,建构起一种时代思潮与地域学风紧密联系的学术范式,体现出由明至清的徽州礼学思想,在特定区域内显著的变迁轨迹: 明代的官方学术以程朱理学为准,而呈现在徽州地域学术的表征上,则以“新安理学”为其鲜明特色。“新安理学”在经学诠释上承续着程朱理学微妙玄远的天理性命之学;在礼学经典的阐释上,传承着宋元以来理学家“以理释礼”的学术路径。所以,在“礼即是理”和“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影响下,明代徽州的礼学发展也日趋“理学化”。朱升的《礼经旁注》、汪克宽(1304-1372,字德甫,祁门人)的《礼经补逸》、程敏政(1445-1499,字克勤,休宁人)的《仪礼逸经》、汪佑的《礼记答问》和施璜的《四礼要规》等,无论是对礼学思想的诠释,或是对礼制问题的探讨,都不脱性命天理的范畴,完全属于“以理释礼”的典型风格。因为新安理学家“生朱子之乡,传朱子之泽”,“羽翼朱子”,以“理学”诠释“礼学”的方法,可以传承理学“慎独居敬”和“约礼以存心”的思想脉络。 清初,徽州学者黄生(1622-1696,字扶孟,歙县人)、姚际恒(1647-1715,字立方,休宁人)、江永(1681—1762,字慎修,婺源人)等,惩于空谈心性,希冀回归经典,重建礼学正统,于是着力趋向朱子“道问学”之路。黄生《三礼会龠》、姚际恒《仪礼通论》和江永《礼书纲目》“弃理言礼”,置宋明理学于不议不论之列,以训诂考证手段研究古礼。为纠正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之失,而作《仪礼通论》和《礼书纲目》,借以消解“天理人欲”思想在徽州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开始了从“理学”到“礼学”的过渡和转型。江永则是这一时期宋明理学转向清代考据学的关键性人物,其学以矫正宋明理学空疏之弊而溯求于上古典章制度的研究,由虚理转向实证,由宋学转向汉学,有破有立,开创了“皖派”学术的一代新风。其遗著20种,多为礼乐之作,收入《四库全书》者达16种之多,如此殊荣在清儒中确属少有。在江永的启示和影响下,徽州出现了一批杰出学者和礼学传世之作,如戴震《学礼篇》、金榜《礼笺》、程瑶田《通艺录》、凌廷堪《礼经释例》、胡匡衷《仪礼释官》、胡培翚《仪礼正义》、俞正燮《癸巳存稿》等,展示了传统礼学研究和实学意识在清代的变迁与兴盛,也体现出徽州学者在这一过程中的卓越成就。同时,清代徽州礼学思想体系也由此得以形成,并为后世学者关注和推崇。 戴震(1724-1777,字东原,休宁人)是反理学的急先锋,治学强调“为学须先读《礼》,士生千载后,求道于典章制度”。他认为圣贤之礼是对人性的合理约束,通过礼的培养,可以增进人的慈善之心和人文关怀。其《学礼篇》就考证先王的立政根本与民众的行事法则,突出“礼”的秩序性及其人伦规范,用以彰显人的道德意识与讲信修睦的社会意义。《孟子字义疏证》一书通过“理”与“礼”的文献实证与义理解读,用“以词通道”的方法对程朱理学进行彻底批判,划清了实学与理学的界限,开创了“皖派”学术“实事求是”的新境界,较之于江永置宋明理学于不顾,而暗中弃“理”言“礼”的做法,可谓有胆有识。他的“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学说为封建社会末期的民众,尤其是工商业阶层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启导了十九世纪新理学的一线曙光”(侯外庐语)。与戴震同时代的一批徽州学者如程瑶田、金榜、郑牧、汪梧凤、洪榜、洪梧、汪肇龙等人,对礼学研究多有造诣,对“理”与“礼”的思想考证也有所阐释,认为古人为“学”就是习“礼”,修齐治平即是一“礼”字。稍后的凌廷堪(1757-1809,字次仲,歙县人),即以《礼经释例》和《复礼》三篇阐释了“舍礼无以言学”及“圣人之道,一礼而已”的主张,推进了清代礼学研究在思想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其“以礼代理”的学术倡导,与戴震“以理杀人”的学说一起,引领了周围学者把目光由内在学术思想的争论,转向了对外在社会制度层面的密切关注。 清季,以“绩溪金紫三胡”(胡匡衷、胡秉虔、胡培翚)和俞正燮为代表的徽州礼学家,更将江、戴的礼学研究与“理欲之辨”的思想发扬光大。胡培翚(1782-1849,字载屏,绩溪人)亲炙于凌廷堪,又涵濡先泽,博闻笃志,发挥乾嘉朴学之长,成《仪礼正义》四十卷,对礼学经典加以补注、申注、附注、订注,弘扬江戴之学,秉承凌氏“以礼代理”思想,由研治古礼而倡导“立保甲以卫乡,建义仓以赡孤寡”,尊亲收族,恤党赒里,抱经世之才,论治以富民为本,既着力在经典考证和躬行践履,更注目于民众的修身与齐家。俞正燮(1775-1840,字理初,黟县人)主讲书院,为“经师人表”,治学以礼为本,通经以致用,主张推行五伦之礼来整治社会,借以端正人心和社会风俗,尤为关心边疆的历史和发展、妇女的生存与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把儒学思想从宋明理学的形而上,转向于“以礼为用”的实践形式,有力地促进了礼学研究与现实社会协同发展的进程。而其热心国计民生的经世思想,也为晚清的社会变革提供了思想准备和理论支持。 徽州学者以礼学研究为治学重点,破“理”而立“礼”,以“礼学”代“理学”,在意识形态层面上完成了从“理学”到“礼学”的转型与建构,在社会生活层面上也深刻地影响了一个时代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并对当下社会重视传统人文修养、讲求礼仪之道、提倡廉政建设诸方面,都富有重要的现实启示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