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其泰 原载:《上海科学报 》 民国初年,因辛亥革命成功带来的政治上短暂的生机转瞬即逝,很快陷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政治上倒退混乱,文化上出现尊孔逆流。然而,民国初年的史坛并未随着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倒退一并沉寂,而是出现了以王国维为代表的史家所开创的史学新格局。 “二重证据法”至今仍受推崇 王国维曾在《古史新证》中对其治史方法作出总结。他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古史新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其实,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巨大影响并不在于他使用了“地下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相互印证,因为这本身并不足以在学界引起大的波澜。只要我们对中国古代史学有所了解,便不难发现:利用出土史料与典籍文献相互印证而治史,前人早有实践。 清代乾嘉历史考证学家王鸣盛在谈及他考史的方法时,便说:“搜罗偏霸杂史、稗官野乘、山经地志、谱牒薄录,以暨诸子百家、小说笔记、诗文别集、释老异教,旁及于钟鼎尊彝之款识,山林冢墓、祠庙迦兰碑碣断阙之文,尽取之以供佐证。”(《十七史商榷·序》,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所谓“钟鼎尊彝之款识,山林冢墓、祠庙迦兰碑碣断阙之文”,皆为实物资料。同时,王鸣盛也称誉钱大昕“以治金石,而考史之精博,遂能超轶前贤”(《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序》,《嘉定钱大昕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既然古代史家已经运用了“二重证据法”,那么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何以在当时乃至今日仍然受到学者的推崇呢?笔者以为,其因有四:1.新史料的相继发现,为王国维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大量新鲜课题,使得新史料在史学研究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从而为其反复、熟练运用“二重证据法”提供了前提。2.王鸣盛、钱大昕等学者的治史门径尚难脱离以纸上文献证纸上文献的内循环式考证方法,即便运用金石文字考史也大多局限于对历史人物、职官、地理、年代等具体问题的研究;而王国维则是自觉运用新史料与典籍相印证,考证内容力避细化与琐碎,目的是要解决重大的历史问题。3.王国维从理论上对“二重证据法”进行了总结,并将其作为一种重要的史学研究方法加以倡导,因其在学术上早已取得了震惊学界的成就,所以“二重证据法”伴随着王国维的学术成就而普遍为当时学人所接受。4.王国维所运用和强调的“二重证据法”又与当时方兴未艾的古史辨伪学、考古学相互联系,因而在史学与考古学两个领域受到高度重视。 王国维倡导新方法震惊学界 如此看来,我们很有必要对王氏“二重证据法”的形成与实践作一简单的回顾,从而更能有力地诠释他所倡导的新方法究竟给整个民国初年的史学界带来了怎样的激荡与回响。 王国维对“二重证据法”的应用,最早可以追溯到1911年。此年,他撰写了《隋唐兵符图录附说》一文,根据古器物的记载考证了隋唐兵符,由此开启了他利用文献与实物相互结合证史的路径。1913年,他与罗振玉共同考释汉晋简帛,并于1914年在日本出版了《流沙坠简》。此书尤其是对汉代西北史地、烽燧制度、边塞职官系统等问题的考释,取得了超越前人的成就,为后世简帛学的研究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阶段可以视为王国维对“二重证据法”的初步运用。1915—1916年,王国维相继撰成《洛诰解》、《鬼方昆夷猃狁考》、《生霸死霸考》、《毛公鼎考释》、《魏石经考》等文,大凡都属于运用考古新史料与典籍相释证这一创新的治学方法,在许多重要问题上提出了新颖见解,受到研究者的高度重视。王氏对于这些广泛涉及各个领域问题的探索和思考,使其“二重证据法”的观念和方法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磨砺,已经呼之欲出。1917年,王国维撰成《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其《续考》,标志着他对“二重证据法”的运用达到谙熟阶段。《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一文,首次把卜辞与相质证的文献范围,由《史记》扩大到《楚辞》、《山海经》、《竹书纪年》、《世本》、《汉书·古今人表》、《吕氏春秋》,甚至扩大到金文,广参互证,成功地发现了殷先公王亥、王恒,世次在上甲微之上,以详审的证据纠正了《史记》的误载和缺载。他因运用“二重证据法”,成功地发前人未见之覆,而极感欣喜和充满自信之情跃然纸上。此后,王国维又得英人哈同所藏卜辞拓片凡八百纸,以及罗振玉新拓之卜辞文字约千张,经过他精心探索,又有重要创获,于是过两月又撰成《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此文的重大创获,一是第一次采用甲骨缀合之法,考证出上甲微以下的世系应按“报乙、报丙、报丁、示壬、示癸”排列,改正了《殷本纪》中作“报丁、报丙、报乙”的误记。《续考》另一重要价值,是考证商先王世数,以卜辞与诸多文献相比勘考析,证明诸种文献记载不同中,以《史记·殷本纪》所记世数为正确。 王国维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续考》两文,对整个商王室世系作总体研究,取得了震惊学界的成就。正如有的学者所言,这两篇文章“不仅为王国维一生学问的最大成功,亦为近代学术史上的一大盛事”(袁英光:《王国维》,载《中国史学家评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220页)。可以说,王国维的学术成就及其治学方法,直接促成了“新历史考证学”的形成与兴盛。 王国维影响的远非傅斯年一人 当时,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所长傅斯年与“古史辨派”掌门人顾颉刚都曾深受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深刻浸染,而在历史考证领域作出了突出成就。傅斯年在某些问题的论述上不仅承袭了王氏的学术观点(参见王汎森:《一个新学术观点的形成》,《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而且在课堂中屡屡向学生推介王国维的学术成就与治史方法。1927年,他在中山大学讲授《中国古代文学史》时便说:“近年能利用新材料兼能通用细密的综合和分析者,有王国维先生的著作,其中甚多可为从事研究者之模范。”(《傅斯年全集》第二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3页)史语所从广东迁入北京后,傅斯年、李济、董作宾、徐中舒等史语所成员在北大史学系兼课。他们所贯穿的共同精神“就是发挥王国维的‘古史二重证据’思想,要用地下发现的新史料,来考证古史学”(胡厚宣:《我和甲骨文》,载张世林编《学林春秋》初编上册,朝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278—279页)。就此即可看出王国维“二重证据法”影响的范围远非傅斯年一人,而是成了以傅斯年为中心的整个史语所学术研究的指导思想,同时成为他们向北大史学系学生重点推介的研究方法。同样,顾颉刚在《我是怎样编写〈古史辨〉的?》一文中说道,他在治学上受到王国维的启迪远胜于胡适对他的影响:“数十年来,大家都只知道我和胡适的来往甚密,受胡适的影响很大,而不知我内心对王国维的钦敬和治学上所受的影响尤为深刻。”(《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2页) 较傅斯年、顾颉刚稍晚的新历史考证学者劳榦、张政烺、杨向奎、徐中舒等不仅继承了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思想,在史学研究上取得了重要的学术成就,有些学者还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运用民族学与民俗学等材料证史,进一步提出了“三重证据法”。劳榦是著名的秦汉史研究专家,他的史学成就是在王国维对简牍研究的基础上取得的,因此他赞誉王国维的《流沙坠简》是汉简研究的“开创性著作”(《劳榦教授的自述》,《湖南文献季刊》1978年第4期),并说自己研治汉简受到王国维的启发,认识到“必须利用正史和新材料来钩距参伍,才可以得到事实的真相”(《居延汉简考释序目》,《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1948年)。著名古文字学家张政烺不仅对王国维的学术成就与治学方法谙熟于心,而且深受影响。在其成名作《猎碣考释初稿》中,即大量引用王国维的见解,就是书名亦“效王氏国维之书《殷墟书契考释》”(《张政烺文史论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8页)。杨向奎与徐中舒等学者在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参与民族调查的实践,提出了“三重证据法”的学说,进一步发展了王氏的学术观点与治学方法。 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给学界带来的影响并不限于新历史考证学派,即便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郭沫若,对于他成功运用“二重证据法”所取得的重要成就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说他的殷商史成就“好像一座崔巍的楼阁,在几千年来的旧学的城垒上,粲然放出了一段异样的光辉”(《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1,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因此王国维堪称“新史学的开山”(《历史人物》,海燕书店1947年版,第293页)。 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开创了民国初年史坛的新格局,其影响所及直至于今。这份珍贵的史学遗产需要我们深入发掘,并予以现代审视,由此才能进一步推进对于20世纪初中国史学发展道路的认识,并获得哲理上的有益启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