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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中国共产党对西安事变的决策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占善钦 参加讨论
    [摘要]对于中共在西安事变中的决策已有诸多研究,但其中存在一些尚未认识、有待研究的问题。第一,中共最初提出审蒋罪行,这除了有对形势把握不当的原因,更与张学良和杨虎城也赞成审蒋罪行有关。第二,周恩来和张学良会谈提出保蒋安全的主张,使中共决策开始有了转变,南京国民政府也做出回应,成为三方谈判的基础。第三,围绕释放蒋介石条件展开的谈判复杂多变,周恩来灵活地执行中共决策,与蒋介石确定两党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条件,促成释蒋抗日,和平解决西安事变。
    众所周知,西安事变结束了国共两党十年内战,并极大促进了国共两党合作抗日,成为时局转换的枢纽。西安事变刚结束,毛泽东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 “我们在西安事变中实际地取得了领导地位”。一场由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的西安事变,中国共产党却能在其中实际取得领导地位,并由此推动整个局势的转变。
    对中共与西安事变的关系,学术界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但至今仍迷雾重重。西安事变后,蒋介石发表《蒋委员长对张杨训词》和《西安半月记》,新中国成立前的对此问题的研究多以此为据,并在台湾现仍有影响,如姚立夫等编著的《西安事变珍史》(台北跃升文化事业公司1988年版)、苏墱基的《张学良·共产党·西安事变》(台北远流出版事业公司1999年版)等都或多或少受此影响。中共方面对此长期保持沉默,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对此问题慢慢展开研究,主要成果有:1978年,罗瑞卿、吕正操、王炳南合著的《西安事变与周恩来同志》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初步披露了周恩来参与西安事变的一些史实;根据周恩来指示成立的西安事变史领导小组历时多年,在1986年编写了《西安事变简史》一书,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1998年,金冲及主编的《周恩来传》一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对中共方面的决策过程有较多阐述;2006年,杨奎松撰写的《西安事变新探――张学良与中共关系之谜》一书,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对西安事变的研究有颇多突破。虽经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但西安事变问题仍存在不少尚未认识、有待深入的地方。近年来,台湾、香港和大陆出版了一些和西安事变有关的日记、电文等文献资料,尤其是蒋介石和宋子文西安事变期间日记的披露,使中共对西安事变的决策过程更为清晰地显现出来。本文初步整合了这些文献资料,并谨慎使用个别回忆史料,拟就中共对西安事变的决策做出新的解读,以求教于学界。
    一、审蒋罪行决策和张、杨的关系
    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扣留了蒋介石,并致电中共。有些论著认为中共中央刚得知西安事变消息时,就沉浸在欣喜若狂或难以置信之中。实际上,突闻巨变,中共中央反应迅即,当天就对西安事变的当前工作和长期打算做出安排。
    综合1936年12月12日当天中共中央的电报来看,对于西安事变当前的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致电正和国民政府谈判的潘汉年,要其劝国民党方面 “不可以民族国家之利益迁就蒋氏一人”,应与中共一起反日救国;第二,以军委主席团名义通报西安事变的发生,要求“各兵团加紧整理训练准备新的战略行动”; 第三,向主持北方局工作的刘少奇发出“关于西安起义的指示”,主要是号召民众“要求南京明令罢免蒋介石,并交人民审判”等 ;第四,提醒张学良要把“蒋介石必须押在兄自己的卫队营里”,“紧急时诛之为上”,并告周恩来拟前去协商大计 。这就对中共当前的谈判工作、国统区工作、军事工作、统战工作等方面做出初步安排,其核心是要审判蒋介石、尽力争取南京政府的抗日派。对西安事变长期的打算则主要反映在中共中央致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的电报中,即准备半月内在西安“召集抗日救国代表大会”,与国民党军队一起组织抗日联军,以南京政权中的抗日派暂时主持南京局面,“以待革命的国防政府成立”,“争取蒋军全部”等。 在这里,中共更明显地筹划要召开抗日救国代表大会、组织抗日联军,并最后成立革命的国防政府,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将不再存在。
    第二天,即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西安事变进行讨论。当时会上提出要“以西安为中心的来领导全国,控制南京”,还提出“要求罢免蒋介石,交人民公审”,认为“把蒋除掉,无论在哪方面,都有好处”。这些问题的议论从记录档案上看占了会议的主要时间。周恩来在会上也作了长篇发言,较为可贵地提出了 “在政治上不采取与南京对立”的问题,认为西安“将来,或以陪都形式出现,更为有利”。周恩来的意思很明显,既不推翻南京政府另起炉灶,也不在西安成立任何形式与南京对立的中心政权。当时在党内“负总责”的张闻天也赞同这一看法,指出:“不采取与南京对立方针”,“尽量争取南京政府正统,联合非蒋系队伍”。 最后毛泽东总结:“我们不是正面反蒋,而是具体指出蒋介石个人的错误,不把反蒋抗日并列。应该把抗日援绥的旗帜突出起来”。 会后,毛泽东、周恩来致电张学良,称颂“元凶被逮,薄海同快”,建议“对全军奉行广大深入的政治动员,向全体官兵宣布蒋氏卖国残民罪状,政治上团结全军,此着是最紧急任务之一”,并请派飞机接周恩来前去西安。 同日,苏维埃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亦开始大力宣传“西安昨日爆发抗日起义”,提出“要求将汉奸蒋介石交付人民审判”。 可见,这次会议对南京政府的政策存在较大争论,而对审判蒋介石还是较为一致的,并在会后付诸行动。尤其是12月15日,毛泽东、周恩来等红军将领联名致电国民政府,公开要求“接受张、杨二氏主张,停止正在发动之内战,罢免蒋氏,交付国人裁判,联合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组织统一战线政府” 。
    对于上述情况,学术界基本都认为中共在得知西安事变消息之后,由于阶级仇恨、消息闭塞等原因,没能一开始就准确地把握当时时局,而一度提出审蒋罪行的决策。但是,有个很重要的原因一直为诸多研究者所忽视,那就是张学良和杨虎城起初至少是赞成审蒋罪行的,这对中共一开始做出审蒋罪行决策不无影响。这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判断:
    第一,张、杨的有关电文。张学良虽然在西安事变之初多次强调只要蒋放弃过去错误主张、同意抗日,就绝对拥护;但发动西安事变的本身就是因为对蒋“几次苦谏均被申斥、拒谏,绝无改变他的主张的希望”,张学良也并非不了解蒋介石,依其地位、声望和性格,依靠武力的威逼来达到劝说效果,是很难有效的。12月14日张学良还公开指出:这次事变“一切办法,决诸公论”。 这就隐含了把蒋介石交人民审判的极大可能。此外,张学良在发动西安事变后致中共电报中第一句就是:“蒋介石反革命面目已毕现” ,还称西安事变为“一二·一二之革命”,这都是明显反对蒋介石,把其归类于应被镇压的反革命。
    第二,蒋介石的有关回忆。据蒋介石在《西安半月记》中记载,早在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当天,张学良就说:“此间事非余-人所能作主,乃多数人共同之主张。余今发动此举,当交人民公断。”而蒋介石“闻其‘交人民公断’一语、乃知彼辈杀余之毒计,将假手于暴民之所为也”。12月13日,张学良来见蒋介石,“启门见余睡,即言:‘委员长已睡,不惊动了!’旋即出至大厅,似集多人有所商,声细不可辨,似闻有交人民审判之语”,蒋介石的紧张可想而知,甚至“且当准备以十字架被难之精神,于叛部交付所谓人民公判时作最后之牺牲”。 蒋介石虽疑心较重,但两次都明确提到张学良有把他交人民审判的用意,应该是结合当时情形的切身体会,而不是简单的空穴来风。
    第三,张、杨部下的有关回忆。特务营营长宋文梅因负责看守蒋介石,见证了张学良与蒋介石在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当天的谈话:“张将军又继续说:‘今日之事,岂容搪塞了事。我们仍希望你勇于改过,群策群力,共赴国难。如果仍然执拗不悟,坚持己见,就只有让群众公裁了。’蒋介石一听说由‘群众公裁’,立即对张说:‘过去,我待你那样好,现在,你竟想把我交群众公裁!’” 这也印证了蒋介石的回忆。
    第四,中共给张、杨的有关电文。中共在与张、杨往来的电报中,几次都称蒋介石为“元凶”、称西安事变是“起义”之类,可见,张、杨是接受这种说法的。尤其是中共在给张、杨的电报中提出“向全体官兵宣布蒋氏卖国残民罪状”,这是非同小可的。因为发动西安事变扣蒋的是张、杨,而且在人员和武器装备等方面比红军保持着更强的实力,怎么处置蒋介石应该主要看张、杨的意图。如果没有对张、杨在这一问题上看法的充分了解,没有对张、杨会实行这一建议的把握,中共应该是不会贸然在电报中提出这样的建议。当时西安也的确有些要求审判蒋介石的群众活动,张、杨部队中也有人参加,张、杨在西安事变后成立的设计委员会也提出了审判蒋介石的罪状,只是依目前资料还不能证明张、杨与这些活动有直接关系。
    因此,笔者认为张、杨起初是赞成审蒋罪行的,而且这是张、杨自己的意见,并不是附和中共审蒋罪行的决策。目前,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事变期间给国民党、社会团体和有关人士等的电文都多有披露,而给中共方面的电文披露较少。所以,张、杨和中共都做出审蒋罪行决策,但具体如何审,谁先提出这一决策,谁的决策更具影响,依目前资料还难以判定。但是,作为共患难的盟友,尤其是张、杨是西安事变的发动者并保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他们这些看法对中共高层决策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可以说,中共一开始做出审蒋罪行决策,与张、杨对此的赞同不无关系。
    当然,审蒋罪行固然有罢蒋乃至杀蒋的结果,但绝对没有挑起内战的企图。无论是中共还是张、杨,当时都是把蒋介石看成是阻碍全国抗日的绊脚石,例如《红色中华》就称蒋介石为“汉奸”,并列数他“五年卖国”的罪状 ,这也正是要审蒋罪行的主要原因。一旦认识到审蒋罪行会妨碍全国抗日,或者蒋介石存在向抗日转变的可能,中共和张、杨自然就放弃了这一决策。
    二、保蒋安全决策和三方谈判基础的确定
    在对西安事变做出初步应对之后,中央中央派周恩来为代表于12月17日前去西安与张学良会谈。当时,最迫切需要处理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处置蒋介石,而张学良和杨虎城及其部下对此意见还很不一致。周恩来和张学良在会谈中对此也进行了商讨。面对南京国民政府在西安事变后施加的严重战争威胁,而且对蒋介石在武力威逼下答应条件并无十足把握,“张同意在内战阶段不可避免围攻西安前行最后手段”。此时宋子文正拟来西安,两人还商定了与宋子文谈判的条件,主要是融合中共和张、杨的有关主张,提出成立抗日联军、成立肃清亲日派的过渡政府、在西安召开救国会议的筹备会等,还没涉及到释放蒋介石的问题。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两人还达成共识: “为缓和蒋系进兵,使我集中分化南京内部,推广全国运动,在策略上答应保蒋安全是可以的,但声明如南京进兵挑起内战,则蒋安全无望”。 这就提出了“保蒋安全”的策略,给中共中央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建设性意见,极大影响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进程。
    这次会谈的结果当即就影响了中共中央的决策。第二天,即12月18日,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中央,虽然仍不承认蒋介石的全国领袖地位,强调“不愿以蒋氏一人而致中华民族以万劫不复的病患”,仍提出要召集救国大会、组织国防政府、抗日联军等;但同时几次强调“即对于援救蒋氏个人,亦非武力所能解决”,“如贵党能实现上项全国人民的迫切要求,不但国家民族从此得救,即蒋氏的安全自由当亦不成问题”。 可见,中共中央采纳了 “保蒋安全”策略,开始放弃对外宣传审蒋罪行,并公开呼吁和平解决西安事变。
    同日,周恩来会见杨虎城,告知了与张学良商谈的情况和中共有关决策。据有关回忆材料,杨虎城表示:“我是追随张副司令的,现在更愿意倾听和尊重中共方面的意见。既然张副司令同中共意见一致,我无不乐从。” 至此,红军、东北军、第十七路军对西安事变的决策达成了初步一致的意见,为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奠定了基础。
    同时,经过几天的观察和西安事变的发展,中共中央对局势做出了更准确的判断。12月19日,中共中央再次召开政治局会议商讨西安事变问题。毛泽东在会上首先发言指出:“西安事变后南京一切注意力集中在捉蒋问题上,把张、杨一切抗日的主张都置而不问,更动员所有部队讨伐张、杨。” 这种情况是大多中共领导人始料不及的,面对严重的内战威胁要调整决策。党内“负总责”的张闻天在会上提出:“我们应把抗日为中心,对于要求把蒋介石交人民公审的口号是不妥的。” 这次会议通过了两个文件:
    第一个文件是公开发表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及中共中央对西安事变通电》,建议“由南京立即召集和平会议,除南京西安各派代表外,并通知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选派代表参加”,而会前“由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先提抗日救亡草案,并讨论蒋介石先生处置问题”。 在此,中共大幅度地公开改变了原来的决策:不再要求召集“救国会议”,而改为“和平会议”;不再要求会议在西安召开,而改为由南京方面召集;不再要求蒋介石交由人民审判,而改为由各方共同讨论。
    第二个文件是中共党内发布的《中央关于西安事变及我们的任务的指示》,全面分析了西安事变的性质和发展前途,阐述了中共力争和平解决的基本方针。在此,在党内不再认为西安事变是“起义”、“革命行动”等,而是“国民党中的实力派之一部”不满意南京政府对日政策的结果,甚至还第一次指出了西安事变的危害,即“采取了多少军事阴谋的方式”,造成新内战的可能;不再认为要“从政治上和组织上巩固东北军、十七路军和西北民众与红军联合”,而改为“同情西安的发动,给张杨以积极的实际的援助”,并明确党的方针是“在团结抗日的基础上,和平解决”。
    可见,中共在这次会议上根本放弃了“审蒋罪行”的决策,此前提出“保蒋安全”很大程度上出于策略考虑,而这次会议则统一了对党内外的决策,明确表示承认南京政府为全国性的中央政权,从而否定了在西安另立政府的设想,同时也承认对蒋介石生命安全的威胁只会造成严重的内战前途,从而否定了审蒋杀蒋等的可能。这次会议成为中共对西安事变决策的转折点,确立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毛泽东在会上就指出:“现在发表的通电与前次的电是有区别的,更站在第三者的立场说公道话”,“在抗日派和亲日派之间,我们应争取中间的一派”,争取“变国内战争为抗日战争”。 会后,毛泽东致电周恩来,也解释说:这次通电“乃为团结一切国内国际左翼及中间势力,为反对内战拥护抗日而斗争”,要求“西安抗日军亦应本此共同之总方针而前进”。
    值得指出的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和社会上存在争议,不少人认为中共中央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决定不是独自做出的,而在此之前收到了共产国际关于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指示电报。依据目前档案文献,这种看法存在缺陷。第一,12月16日的电报是共产国际对于西安事变的第一份电报。据当时共产国际领导人季米特洛夫的日记,季米特洛夫和斯大林、莫洛托夫等于12月16日交换意见,“磋商后同意向中共中央发以下电报”。日记中记述了这个电报的内容,和中共中央后来在12月20日收到的电报内容是一致的。另外,这份电报的第一句是“答复你们的来电”,这种表述也说明这是共产国际对中共中央几份请示电报的第一份指示。 第二,当时的中共中央对共产国际的电报还是极为重视,都要集体讨论执行。电讯联络在当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门的设备和技能,而中共的电台多半是缴获而来,型号和配件都很杂乱,功率也较低,受地形和气候等条件限制,电讯人员受过专门训练的极少。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全力支持与共产国际的电讯联络工作,配备人员较强。当时中共中央是由张闻天分工负责与共产国际电报的联络,对共产国际的重要指示都要经过集体讨论来贯彻执行。第三,12月20日以前中共没有译出这份电报。12月17日,毛泽东回复张学良对于苏联态度的询问:“我们对远方(指共产国际――笔者注)已作几个报告,尚无回报。”12月18日,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要求“国际有电来请即告我” 。同日,中共中央致电共产国际:来电“勤务组弄错了,完全译不出,请即检查重发,至要”。12月19日,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明确讲:“国际指示还未到”,因此新拟定的公开通电等暂时还不能发,要等两天再说。 12月20日,毛泽东才致电周恩来“国际来电如下”,告诉了共产国际来电的主要内容。 12月21日,中共中央复电共产国际: “来电于二十日才收到,同意你们的意见,我们也已经基本的采取了这种方针。” 这些都说明,中共中央在12月20日以前没有收到共产国际关于西安事变的指示电报。
    12月20日上午,宋子文“以私人身份”来西安探明情况。毛泽东当即致电周恩来:“如宋子文态度同情陕变,兄可设法见他”, “提出我党调和陕变、中止内战、共同对日之主张,站在完全第三者的立场说话”。但宋子文顾虑会被主张“讨伐张、杨”的何应钦抓把柄,不敢和周恩来见面。周恩来还是托人转达了中共的意见。宋子文得知后喜出望外,对中共的态度十分赞赏,“宋对义举同情,对我们表示好意”,“宋认目前外方尚无响应,不便出头,须推延内战,坚持日久必有变化”。另外“宋与蒋谈未得结果。蒋表示,张、杨主张,交蒋提三中全会,东北军可援绥,陕西交杨”,宋子文“拟带宋美龄再来,以和缓内战,促南京及黄埔分化”。 可见,此时蒋介石仍不愿意接受西安方面的主张,而宋子文同情西安方面主张,并答应促成。12月21日中午,宋子文返回南京汇报情况,争取南京国民政府对和平谈判的支持。
    12月20日,除了与宋子文的接触,还有两件事情的发生,加速了中共对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决策的进一步转变。第一件事情是,由于密码差错,中共在12月20日才收到共产国际12月16日发出的对于西安事变的电报。共产国际在电报中认为:“张学良的发动,无论其意图如何,客观上只会有害于中国人民的各种力量结成抗日统一战线,只会助长日本对中国的侵略。” 这句话不顾事实地否认了西安事变存在的任何积极意义。同时,共产国际也提出中共要在改组政府、保障人民权利、联合抗日等条件基础上和平解决西安事变,这和中共后来采取的方针基本一致。共产国际对西安事变的态度,无疑对中共有很大影响。当然,中共中共并非完全同意共产国际对西安事变的否定,党内“负总责”的张闻天早在得知苏联的报刊舆论否定西安事变时就说:“我们是不是能采取这一立场?当然是不能的”,只是我们的做法在实质上还是要与苏联一致。 第二件事情是,西安前线战事失利,形势较为严峻,大规模军事冲突的危险明显加剧。12月20日,南京政府军队董钊部攻占华县,东北军守军“尽遭枪杀”,投靠南京的冯钦哉部也沿渭河北岸西进。东北军纷纷东开,抵御“讨逆军”进攻。12月21日,一直坐镇西安的张学良甚至向正在囚禁中的蒋介石辞行,“须离此一、二日”,“前方已开战,且杀伤甚多,故推彼往前方指挥”。 这足可见当时军事形势的紧张。
    正是在这样的局势下,12月21日,中共中央致电周恩来,要周与张、杨商量“争取蒋介石、陈诚等与之开诚谈判”,并提出改组南京政府、停止讨伐西安、保障民主权利、与红军联合抗日、与同情中国抗日的国家合作等条件,明确指出“在上述条件有相当保证时,恢复蒋介石之自由,并在上述条件下赞助中国统一,一致对日”,甚至“对阎锡山迁蒋至山西办法应表示可以考虑”。中共此前明知阎锡山“向张提议,将蒋送山西”是“企图利用此事变”,却在这个电报中表示“可以考虑”,由此可见中共当时想尽快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心情。 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中共文件中第一次提出在西安事变中以蒋介石为谈判对象,第一次提出释放蒋介石的问题,并围绕停止内战、联合抗日这一根本问题列出具体谈判条件。这是中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决策的重大变化,完成了由审蒋罪行到保蒋安全、再由保蒋安全最终到释蒋抗日的根本转变,从而也使中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决策最终成熟并得以确定。这一决策的转变,直接保证了此后谈判的进行,有力促进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对这一重大的决策转变,中共是认真而全面地去贯彻,在12月 21日当天就至少还发出三封相关电报。在给刘少奇的电报中,不仅告知了中共关于释放蒋介石的条件,而且指出了 “目前局势:南京右派与日本联盟正在夺取蒋系中派造成中国内乱;另方面南京与各地左派正进行调和,中派在动摇中,人民反对内战”和“我们方针:扶助左派、争取中派、打倒右派,变内战为抗战”,这也正说明了中共主张有条件释放蒋介石的直接原因。同时,还致电在上海谈判的潘汉年,要他立即向陈立夫等提出“目前最大危机是日本与南京及各地亲日派成立联盟,借拥护蒋旗帜,造成内乱,奴化中国”,告知中共关于释放蒋介石的条件,表示“在上述条件有相当保证时,劝告西安恢复蒋介石先生之自由,并赞助他团结全国一致对日”。此外,又致电周恩来,要求“派人去董钊、樊崧甫、王耀武、胡宗南等处,告以何应钦、何成浚等亲日派实欲置蒋于死地之阴谋,愿与谈判恢复蒋自由之条件,黄埔系不要受亲日派、阴谋派所愚,并发传单揭破日本与何应钦派联合害蒋之阴谋”。 这都可以看出中共进一步调整对当时局势的判断,对内对外都明确主张有条件地释蒋抗日。
    12月22日,宋子文、宋美龄等到达西安。这次来已不再是“私人性质”,而表明南京国民政府改变了原来的立场,愿意与“逆军”谈判解决。这也成为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要素之一,是应该值得肯定的。尤其是此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不仅愿意谈判,而且对谈判很有诚意,确定了谈判中的让步条件。杨虎城在当天的一封电报中就指出:宋子文等带来南京政府具体意见,“第一表示,由二十二日下午起到二十六日下午止,南京军队及飞机一切对我军停止活动,其余关于改组政府,统一战线,外交路线在实行前,双方遵守秘密。” 宋子文在当天日记中也证实:“政府要员进行商议,同意我们到西安。我们被授与更多令人满意的停战条件。” 可见,南京国民政府对西安方面的条件有所认同,但原则是并非立即实行,而且在实行前要“遵守秘密”。
    宋子文、宋美龄等到达西安后即与蒋介石见面,蒋介石的态度马上在当天发生明显转变。据周恩来致中共中央电,“蒋暗示宋改组政府,三个月后开救国会议,改组国民党,同意联俄联共” 。而这一“暗示”在宋子文日记中却是“明示”:蒋介石“会要求蒋夫人签订保证书,保证在三个月内召开国民大会”,“国民党重组后”,将“抗日、容共、联俄”等。 这充分印证了蒋介石的态度明显转变,开始考虑接受西安方面的主张。蒋介石为何当天会有如此转变?蒋介石在日记中透露宋美龄到西安后“先告余以外间各方情况,并劝余能先设法出去再说” ,而没具体透露宋美龄为何力劝不管其他先离开西安;联系此前宋美龄给蒋介石有“南京的情形是戏中有戏”、“宁抗日勿死敌手”的来函 ,不难推断宋美龄此时会怎么告诉蒋介石“外间各方情况”。
    当然,蒋介石还提出两个条件:一是他本人不出头,由宋氏兄妹代表他谈判;二是商定的条件,他以“领袖的人格”做保证,而不作任何书面签字。西安方面以民族利益为重,答应了这两个条件。 由此,保蒋安全的决策使中共方面、张学良和杨虎城的西安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方面找到了一个共同点,形成谈判的基础,开始围绕释放蒋介石的条件展开谈判。
    三、释蒋抗日决策和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西安事变的正式谈判终于在各方的努力下紧锣密鼓地拉开了帷幕。12月23日,蒋方由宋子文出席,西安方面由张学良、杨虎城出席,中共方面由周恩来出席,三方开始正式谈判。由于此时蒋介石态度的转变,谈判很顺利,三方立场迅速接近。宋子文在日记中记述了谈判的情况:周恩来指出“共产党已在给国民党的声明书中同意放弃宣扬共产主义;原则上同意废除苏维埃政府,在中央政府领导下一致抗日”, “如果委员长同意抗日,共产党将不会要求参与政府改组”, 要求“共产党将保有自己的军事系统”,参加国民大会,并“想见委员长”,强调“当共产党和张、杨人马辛苦的想帮忙了结西安事变,南京方面确有大官员营党结派欲乘机夺权,不希望委员长平安归来”。 可见,周恩来在尽力实现中共谈判条件的同时,并在谈判中进行了晓以利害的说服争取工作。此外,从宋子文日记关于当天谈判的内容来看,涉及周恩来的文字占大多篇幅,可见周恩来所代表的中共在当日谈判中担当了举足轻重的角色,至少在代表蒋方的宋子文看来,在谈判中应该主要关注周恩来。
    周恩来在当天给中共中央的电报里汇报了谈判的情况:对中共提出的条件,“宋个人同意,承认转达蒋”,“宋提议先组织过渡政府,三个月后再改造成抗日政府”,甚至商讨了“过渡政府”各部长的人选,可见谈判的顺利与深入。所以,周恩来在电报的最后也不无乐观地请示:“如你们同意这些原则,我即以全权与蒋谈判,但要告我,你们决心在何种条件实现下许蒋回京。” 宋子文把谈判条件当天“转达蒋”,蒋介石做了积极回应:“他不会接任行政院长,会任命孔博士担任。当然新内阁将不再有亲日派”,“共军改番号,编入正规军”等,“我告诉张、杨及周等上述回应。他们感到满意”。 因此,当天深夜,周恩来再次致电中共中央:“在宋子文、宋美龄担保下,蒋如下令停战撤退,允许回南京后实行我们提出的六项(见二十三日十二时电),是否可放蒋回京,我认为是可以的。张、杨都急望此事速成。”
    事情一切似乎都进展得很顺利,但到12月24日开始出现急转直下的变化。这天上午,谈判的结果提交到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事变后成立的设计委员会,会上产生“激烈争论”,“大多数与会人士坚持,在委员长离开西安前,即使不是全部也应该履行部分条件”,而蒋方认为“以目前南京的政治气氛,在委员长未返回以前是不会有任何作为的”;但是反对意见极为激烈,甚至有人认为张学良个性犹豫不决,容易受蒋方左右,“提及二次革命来反张”。在此情况下,本来对蒋介石就深怀戒心的杨虎城这时也不同意在执行有关谈判条件前释放蒋介石,并与张学良“激烈争辩”,而张学良没有说服杨虎城,“杨非常不满地离开”。
    谈判至此遇到一个必须面对的突出问题,即谈判达成协议的执行到底是在释放蒋介石之前还是之后,这在实质上也就是如何确保蒋介石会执行谈判协议的问题。面对众多要求谈判协议要有保证的意见,张学良答复:“蒋现在关在我们这里,他说的话,何应钦不见得肯听。我们逼蒋下命令,如结果无效,怎么办?即使生效了,当然得放他,他不是心甘情愿的,要存心报复或反悔重来,怎么办?所以说你们的意见行不通。只要他原则上承认我们的条件就让他走,签字不签字没有什么关系,签了字要撕毁,还不是一样地撕毁。”张学良还进一步提出了要亲自送蒋介石回南京,有人问: “红军和杨主任的意见怎样?”张学良回答:“红军的态度比我们还软,杨主任虽有些不同意见,但他是顾大体的。” 可见,张学良对于释放蒋介石的看法也有一定道理,顾虑提出谈判协议的保证会损害蒋的威信或使蒋不满,从而影响整个谈判协议的执行。站在“第三者的立场”的中共,则在这场争辩中态度极为平和。但张学良和中共的态度并没有说服众多的反对者,尤其是杨虎城,从而事情陷入僵局。同时,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直指蒋介石个人的诚信与诚意,使蒋介石也没法再保持“他本人不出头”的条件了。
    12月24日晚7时半,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今日蒋答复张”,再次强调接受西安方面的主张,甚至比 12月23日的答复更为具体,说明了改组政府和联共抗日的步骤,并且还进一步表示要“接济红军”、“开国民大会”、“联俄联英美”等。同时,经过这场争辩,周恩来也更加谨慎,不再说在宋子文、宋美龄担保下放蒋回京“认为是可以的”;而在这封电报中最后指出:“蒋目前在西安环境中有抗日愿望,但南京环境不改,他又将回到动摇中去,现正从撤兵、组府、与我方秘密协商及公开宣传上找保证”。
    当晚,周恩来就去找蒋介石“与我方秘密协商”了。 据蒋介石日记记载:“夜间十时许,妻带周来见,此时余实已睡觉,余与之握手”,“余仅曰,你如有事,可与汉卿详谈,盖余已属囗(囗表示因日记霉烂而字迹无法辨认的字--笔者注)接洽也。彼知余意,乃即道别而去”。 虽然日记记载很简单,但也很明显,蒋介石向周恩来当面表示了友好的态度,确认了谈判成果,甚至将其他具体事务托付给与中共关系紧密的张学良。 不过,在当晚12时,中共中央致电周恩来,提出“在下列先决条件下恢复蒋自由:一、全部中央军分向河南、绥远二省撤退。二、南京宣布国内和平以民更始不咎一切,既望并召开救国会议之命令,蒋亦发表同样宣言,此条即取消讨伐令,承认张、杨与我们地位。三、部分的释放国犯与共产党”,并明确认为“依目前情势,没有这些条件而释放蒋是危险的,张、杨即使战败,挟蒋在手还有文章做”。 可见,中共中央和张、杨大多数部下的反对意见一致,也是认为蒋介石要在被释放前执行部分谈判协议。为此,周恩来还要再做进一步的落实工作。
    在这场争辩中,还有个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被长期忽视。据宋子文日记,12月24日晚,他和张学良“讨论出其不意带领委员长到机场搭机离开西安的可能性”,“如果情况不乐观,我要以极力要求另一个停战期限的延长为藉口,迫使蒋夫人明天早上启程前往南京。晚间,我和张将用汽车运送委员长到张的势力范围,然后经陆路到洛阳。” 第二天早晨蒋介石听取了宋子文对此计划的汇报,但“余妻即往访张,若委座不离此,即余(妻)亦必不离此。余(妻)决心与委座同生死共起居也。张闻此言,心有所感,乃允设法同飞” 。这个危险的计划最终没有实行,但可以看出张学良坚持认为可以在执行谈判协议之前释放蒋介石,而周围大多数人都极为反对;基于自己的爱国热情和发动西安事变的初衷,同时也迫于内外压力,担心自己发动的西安事变会引发严重后果,张学良急于早日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由此而选择独自冒险释放蒋介石。
    独自冒险释放蒋介石的行动未果,只能继续谈判。12月25日,周恩来“再次要求面见委员长”,并在见蒋时“要求委员长的保证:(一)停止剿共;(二)容共抗日;(三)允许派遣代表前往南京向委员长解释”。蒋介石回应:“共产党向北推进抵抗日本一直是他的希望,果如周所言,共产党愿意停止一切共产主义宣传活动,并服从他的领导,他将像对待自己子弟兵一样看待他们”,“委员长要周,休息够了,也针对相关问题详细讨论之后,亲自去南京。” 可见,蒋介石实际上都答应了周恩来提出的条件。蒋介石日记也记载了这次会谈,蒋介石在会谈中表示:“若尔等以后不再破坏统一且听命中央,完全受余统一指挥,则余不单不进剿,且与其他部队一视同仁。”周恩来则回答:“红军必受蒋先生指挥,而且拥护中央之统一,决不破坏。” 至此,两人对国共两党停止内战、合作抗日达成了共识。周恩来面见蒋介石之后,还和宋子文达成了具体协议。“我们告别委员长。周说,委员长很疲惫,所以不想跟他谈太多,不过有些事需要执行”,包括“胡宗南军队应该离开陕西和甘肃”、“委员长回到南京后应发通电”、“人民有言论自由”、“确保逐步释放政治犯”等等,宋子文表示“我会尽力”。
    仔细分析这次周恩来面见蒋介石的情况,就会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周恩来面见蒋介石时,主要谈了停止“剿共”、联合抗日问题,和中共中央12月21日关于释放蒋介石条件电报的主要内容是一致的,这也正是中共中央对此问题的“基础”,是根本立场,周恩来将之在与蒋介石见面时着力提出,加以确定。而周恩来在面见蒋介石后向宋子文提出的几项事情,包括蒋介石发表通电、保证人民言论自由、逐步释放政治犯等,和中共中央12月24日关于释放蒋介石条件电报中提出的多项内容是一致的,这也正是中共中央对此问题的“先决条件”,涉及的是需要具体执行的几件事情,周恩来在与蒋介石见面时没有提及,而要宋子文具体担保。当然,这些“先决条件”本应是在释放蒋介石之前执行的,而周恩来却采取了由宋子文担保落实的变通方式。可见,周恩来至少当时也认为蒋介石在被释放以前是不会做这些事情的,甚至还有可能担心向蒋介石提出这些事情会影响对根本问题的谈判。另外,中共中央在电报中指明了南京国民政府军队要向“河南、绥远二省撤退”,而周恩来在谈判中只要求南京国民政府军队“离开陕西和甘肃”,达到要南京国民政府撤军的目的,却不指定南京国民政府撤军的方向,其具体执行的灵活性和把握原则的坚韧性也可见一斑。这饶有趣味的现象充分说明周恩来是依据当时的客观形势灵活而有原则地执行贯彻中共中央的决策。
    谈判顺利结束,释放蒋介石问题又不可避免地提了出来。据蒋介石日记,会谈结束,“周乃作别而出。子文属(属同“嘱”--笔者注)其再说虎城,使其赞成余今日回京,周乃允之”。 可见,此时蒋方认为当天离开西安的障碍只是杨虎城,要周恩来对杨虎城进行劝说,让其同意蒋介石当天就走,而周恩来也答应了。宋子文日记也证实了这些:宋子文“极力向周主张委员长立即离开的必要性,再拖下去,将意味更复杂,而且战火一开,就很难压制”。宋子文还列举了多条具体理由,其中有“委员长已明确表明,如果不是同一天离开,他就不想走了”。对此,“周承诺尽最大努力,也是在最后关头他说服杨将军的”。 这都说明周恩来在当天说服了杨虎城,最终促成了释放蒋介石。
    这里很值得注意的是,宋子文向周恩来提出“委员长已明确表明,如果不是同一天离开,他就不想走了”,从宋子文日记上下文来看,这只能是指张学良开始制订的让蒋介石和宋美龄分开走、独自释放蒋介石的冒险计划。这很耐人寻味。如果周恩来对此计划不知情,而计划已确定放弃,宋子文根本没必要说出如此重大的隐秘,使得谈判节外生枝。可见,宋子文这样说出来,说明周恩来对这个计划是知情的,而且并没反对。可想而知,周恩来这时十分清楚张学良对于在执行谈判协议前释放蒋介石的考虑,也十分明白张学良想尽快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决心。周恩来作为中共中央派驻西安的代表,要站在“第三者的立场”,对张学良的行动无力采取也不可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而且,如果周恩来不说服杨虎城,而张学良在谈判顺利后又要独自冒险释放蒋介石,那时西安的混战、分裂局面将不堪设想。另外,对在宋子文、宋美龄担保下放蒋回京,周恩来也曾“认为是可以的”,可见周恩来对张学良当时释放蒋介石的考虑至少有一定程度的赞同;何况如前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停战期限是到12月26日,如再不释放蒋介石,又将面临大规模内战的危险;中共也一直担心南京国民政府的亲日派与日本侵略者勾结,长期囚禁蒋介石会有利于亲日派夺取国民政府的最高权力。这些情况,毫无疑问对周恩来变通执行中共中央的决定有着很大影响。
    于是,看似突如其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12月25日下午,张学良释放并亲送蒋介石一行离开西安,西安事变宣告和平解决。周恩来事后也说过:“张汉卿亲自送蒋走是个遗憾。我那时听说张送蒋走了,赶紧追到飞机场想再劝阻不要去送,但我到飞机场时,飞机已起飞了。” 显然,周恩来此前已经知道张学良要释放蒋介石,而且劝阻过张学良不要亲送蒋介石,当时赶往机场只是想再次劝阻张学良不要亲送而已。
    12月 25日发生的事情,周恩来也向中共中央作了汇报,关于谈判情况基本都能和宋子文、蒋介石日记互相印证,并认为“蒋走张去虽有缺憾,但大体是转好的”;但其中提到“我们只认为在走前还须有一政治文件表示,并不同意蒋今天走、张去。但通知未到张已亲送蒋、宋、宋飞往洛阳”,这却在宋子文、蒋介石日记里没有反映。 由于日记本身带有即时记述亲身经历的性质,比一般回忆性史料可信度高,更由于国共两党长期处于敌对的状态,蒋介石生前甚至没有透露在西安事变中见过周恩来;所以,对于周恩来没有要求“走前还须有一政治文件表示”和同意当天释放蒋介石,蒋介石和宋子文是不可能在日记中有所虚构或美化的。那为何周恩来却在电报中这样说呢?有一种可能是,周恩来在12月25日上午谈判结束后去说服杨虎城,如同在12月24日激烈争辩中改变想法一样,杨虎城对自己反对意见的申辩又使周恩来变得谨慎起来,“认为在走前还须有一政治文件表示,并不同意蒋今天走、张去。但通知未到张已亲送蒋、宋、宋飞往洛阳”。这其中具体内情到底如何,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依据目前材料还不能妄下结论。
    对于这封电报,目前大陆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和相关权威论著,都认为其中关于谈判和面见蒋介石的内容是反映12月24日的谈判和面见蒋介石情况,并对12月25日上午周恩来的活动没有记载。 笔者认为这个看法是不妥当的。第一,这与其他文献资料不符。宋子文日记和蒋介石日记都指出了12月25日周恩来与蒋方继续谈判,并且第二次面见了蒋介石,而这封电报中的内容与这两份日记的具体内容基本可以相互印证。尤其是12月24日晚12时中共中央关于释放蒋介石条件电报中的指示,在这封电报关于谈判的内容中都有体现,即确定南京国民政府军队撤退、召集救国会议、蒋回去后发表通电、分批释放政治犯等。这充分说明这次谈判已经收到了中共中央于12月24日晚12时发出的电报,也就是说,这次谈判是在12月25日。第二,这与电报本身内容不符。这封电报是12月25日发出的,如果电报的前部分是讲述12月24日周恩来与蒋方谈判并与蒋见面的事情,后部分是讲述12月25日张学良释放并亲送蒋介石的事情,电报中应该有时间区分,否则混淆不清。在周恩来的其他电报中也有这种情况,一般使用“昨”等词以示区分,而在这封电报中,只有“今日”、“今天”。何况,在当时的严峻形势下,周恩来每天都与中共中央有电报往来,象面见蒋介石这么重大的问题,还要拖到第二天晚上才向中共中央汇报,是很难解释的。所以,笔者认为这封电报就是记述了12月25日周恩来与蒋方谈判并与蒋见面的情况。
    中共中央收到周恩来的这封电报后,对周恩来的处置还是认可的。12月25日当晚,毛泽东在一封电报中就说:“依情势看,放蒋是有利的,是否达成有利,当待证实后告。”12月27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还在给刘少奇的电报中指出:“因形势急迫,没有待到履行停战撤兵之先决条件即于二十五日下午释放蒋介石”,并认为 “大局之好转是有相当保证的”。 这里都认同周恩来的处置,并对周恩来关于局势好转的分析表示赞同;尤其是后一封电报中的“因形势急迫”,显然中共中央对周恩来当时所处的形势有所知晓和认同。
    四、余 论
    至此,中共对西安事变的决策全部结束,达到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预期目的。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成功,也为应对社会突发事件提供了深刻的历史启示:
    第一,不单纯以意识形态来决策,而是服从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西安事变后,审蒋罪行的决策是多少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但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当时是团结抗日。刘少奇就批评:西安事变时“我们的和平运动进行得太不积极,不能超过法西<斯>派的讨伐运动,又因某些同志的宗派主义的观点,及一些幼稚的冲动,几乎有一时使我们在政治上在群众中处于困难地位,丧失一些阵地。这是我们的缺点。” 依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调整决策之后,中共才在实际上取得西安事变的领导地位,并促成整个局势的转变。
    第二,不依照自己单方主张来决策,而是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协调各方主张。在西安事变中,有张学良、杨虎城、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讨伐派等几方面的力量,并互为影响。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也就是这几方面力量的合力作用的结果。例如,张学良想早日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决心和行动、杨虎城对蒋介石不能抗日和日后报复的顾虑、蒋方对在释放蒋介石后执行谈判条件的坚持、南京国民政府讨伐派的内战威胁等等,都对西安事变的解决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中共决策的成功之处,就是协调各方的力量,审时度势地在协调中灵活地贯彻中共自身的基本原则。
    第三,不僵化地制定决策,而是密切注视决策后的反馈情况,关注事态的发展情况,依据实情不断调整决策。在西安事变中,中共逐渐依照各方反馈和事态发展调整了决策,经历了审蒋罪行、保蒋安全、释蒋抗日等三个阶段,使其决策最终成熟并得以确定,使西安事变的解决得到较理想的结果。当然,在西安事变后期,中共对形势的判断又有些乐观,认为“估计到蒋及蒋系欲恢复其已经丧失之威信与权利,不能不依靠左派及西北革命势力才能裁判已经膨胀之亲日派势力” ,对西安事变善后工作的艰巨性一度认识不足。
    第四,不遥控凭空决策,而是派出专人协调决策过程。在西安事变中,周恩来作为中共中央驻西安代表,直抵事变现场,不断反馈西安各方实情,及时提出决策调整,促进中共中央决策的转变。周恩来还在西安与各方的接触、谈判中,很好地体现和执行了中共中央的决策,既坚持原则立场,又变通灵活执行,促成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方针的实现。
    (作者系赣南师范学院中央苏区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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