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第39—42页 作者简介:王聪延(1975-),女,湖南人,中共新疆建设兵团委员会党校毛泽东屯垦思想研究所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文化传播学。中共新疆建设兵团委员会党校毛泽东屯垦思想研究所,新疆五家渠831300 摘要:清代,出于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原因,内地大批汉族通过官方组织、民间自流或流放等多种方式进入新疆,重点迁入天山以北的大部分地区,在维护新疆社会的稳定、促进新疆社会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清代;汉族;迁移新疆 一、清代内地汉族迁入新疆的原因 (一)政治原因 十七世纪末至十八世纪中期,新疆相继发生了阿睦尔撒纳、大小和卓叛乱,乾隆皇帝深刻地认识到对西北的用兵如果不能以强大的军事手段予以震慑的话,历经康雍乾三朝数十年取得的统一局面恐怕又会毁于一旦,于是决定在新疆派驻重兵。 内地大批官兵开赴新疆后,为保障前线给养,1756-1758年,多位驻疆官员上书朝廷,请求调派军队驻新疆屯垦。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一直负责西北军需转输的黄廷桂上奏说:“口外各营兵粮,最关紧要,而新疆距内地较远,需费实繁。惟有相度形势,将设屯甲之处,次第举行,庶兵与食俱足,而于国帑亦不致糜费。”[1]驻疆官员兆惠、永贵等人也上书朝廷请求在天山北路巴里坤、济木萨、乌鲁木齐、昌吉等土地肥沃之处,驻兵屯田,以满足军需和固防。[2]官员范时绶根据乌鲁木齐的见闻,认为从内地移民众到新疆垦荒,不仅可以为驻疆官兵提供日常所需的物质基础,而且可为朝廷节省下一笔庞大的军费开支,因此提出了移内地之民来疆认垦的设想。 乾隆本人也认为新疆具有“东捍长城,北蔽蒙古,南连卫藏,西依葱岭,以为固居神州大陆之脊,势若高屋之建瓴,得之则足以屏卫中国,巩我藩篱,不得则关陇隘其封,河湟失其险,一举足而中原为之动摇”的重要战略地位。乾隆皇帝经过慎重考虑,制定了“移民实塞下”总的指导思想。有清一代在疆实施的“驻兵屯田”、“以边养边”的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拉开了轰轰烈烈的内地人迁移新疆的大幕。 (二)经济原因 1.解决内地与新疆土地和人口分配不均的问题。天山北路遭受连年战争,土地荒芜,人口锐减,“耕牧俱废”;内地人口剧增,地少人多的矛盾凸显。乾隆认为遣“甘肃等处无业贫民”,赴乌鲁木齐等地“营生耕作”,一可以促进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二可以减轻内地人口压力;三可以保持新疆与内地的生态平衡,“于国家、牧民本图,大有裨益”[3]自1761年始,乾隆命令朝廷筹办内地移民赴新疆屯垦事宜。 2.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内地汉族人自发向新疆流动。自清朝对准噶尔用兵始,便有平、津、晋一带的商人随军贩售进入新疆。清一统新疆后,大量汉族人聚集新疆为新疆与内地的贸易交往提供更大市场,吸引了众多内地商民落户新疆。乾隆年间,大量汉民众在新疆垦种,使新疆出现了“地广粮贱”的现象,因此有大量汉族民众、佣工艺业之人自愿来疆生活。此外,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城镇体系的陆续开发与建设,人力市场需求强劲,出现了“百艺工匠”进疆的宏大场面。自从事手工劳作的酿酒师、酿醋师、厨师、木匠、铁匠、银匠、皮匠、钟表匠、蚕工到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裁缝、中医师、剃头匠再到从事文化,教育行业的戏曲艺人、说书艺人、宗教传播者,等等,可谓“百艺争妍各自陈”。 (三)其他因素 清代,在内地众多西迁的汉人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特殊群体——兵眷及遣眷。有清一代,对于触犯大清刑律、轻于死刑、重于徒刑之人常被统治者强制迁徙至边远之地“效力赎罪”,成为该地的一种常住或暂住的客籍居民,被称为流人,官员又可称为废员、戍员或遣员、遣犯。与迁入新疆的内地其他汉族民众不同的是,遣犯的家眷与驻疆官兵的家眷是因为与家人的骨肉亲情才随丈夫来到边关,为开发边疆默默地耕耘着。第二类人员是安插户。乾嘉时期,政府将内地触犯刑律的大户、团体或者内附的夷民等分割成一个个小的团体迁移到新疆的乌鲁木齐、巴里坤地区,安插在其他农户之间,进行屯垦,这些人被称之为“安插户”[4]。第三类是到新疆投亲靠友者。如杜彤当提学使时,来了不少天津人。袁大化任巡抚时,又来了不少河南人。最后一类是难民。内地爆发战争时,有一部分难民为躲避战乱迁入新疆。如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哈密营卡奏报说大批难民从山东、直隶远徙新疆,“几于盈干累万”。凡此种种促成了内地大批汉族民众迁移新疆。 二、内地汉族迁移新疆的特点 (一)迁移过程呈波浪态势 受统治者治新政策及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清代内地汉族民众迁入新疆的过程呈波浪态势。1761-1780年是内地汉族迁入新疆比较集中的时期,其中乾隆三十年代出现了内地汉族迁入新疆的第一次高峰,嘉道年间进入平稳增长期;咸同年间,受战争影响,新疆汉族人口锐减;光绪初年至1884年新疆建省之前,新疆汉族人口减少的情况得到遏止并开始增长,新疆建省后至清末出现了汉族迁入新疆的又一次高峰。 内地汉族迁入新疆的过程总体可分为三个阶段:迁移前期(1716-1840年),迁入新疆的汉族人以官方组织的移民为主,兼顾自发性移民。1716年,为彻底平定准噶尔部叛乱,清政府开始在新疆驻军。1716-1755年,清军进驻哈密、巴里坤、吐鲁番、阿尔泰等东北疆地区,随军一起进入新疆的还有少数被朝廷发配新疆效力赎罪的废员。1759年胜利平准后,乾隆皇帝审时度势从大局出发,制定了驻兵屯田、以边养边的治边方案。1761-1780年是清朝官方组织下移民最集中的时间。为了招募更多的屯田民众到疆认垦,政府采取了官方资送的形式吸引内地民众迁往新疆,明确了商户和遣户可以携家眷就地为民、部分驻防兵可以携眷永驻的政策。根据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到乾隆45年(1780年),迁入天山北路的内地移民约有52250人[5]。这一时期由内地迁入新疆屯垦戍边的士兵、农民是北疆地区汉族人口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以乌鲁木齐和巴里坤地区汉族人口增长最为显著。 至乾隆四十五年,北疆大片土地已得到开垦,兵屯和民屯所产粮食已基本可以满足本地粮食需求,况且这时以清政府直接经营的兵屯的弊端已日益突显,政府为削减开支同时为顺应新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决定逐渐裁撤兵屯,因此,自本年度起,以兵屯为主的垦荒形式逐渐让位于民户自行经营的民屯。 嘉道年间,新疆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虽然官方组织的人口迁移已停止,但在社会经济繁荣以及政府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内地汉族自行出关的热潮蓬勃兴起。这时来疆的内地汉族人口总数虽不及乾隆四十五年之前,但新疆汉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开始加速。据不完全统计: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仅生活在乌鲁木齐及巴里坤两地的内地汉族人口就已达17万人之多[6]。北路认垦人数约有20万,达到历史最高值,其中绝大多数是汉族人。这一时期,新疆汉族人口的增长以内地出关认垦的民户为主。 迁移中期(1840-1884年),迁入新疆的汉族以军事型移民为多,自发性移民占少数。由于鸦片战争爆发,清政府忙于应付东南沿海危机,无暇西顾,新疆防务空虚,军备废驰。同治年间,新疆又发生了两次较大战事且持续时间长,人口锐减,在疆汉族人流失严重。光绪元年,左宗棠率五万湘军进疆,这是清政府官方组织下的又一次大规模汉族人口向新疆迁移。左宗棠进疆后,每收复一地,便组织流民认垦,发展经济,使新疆汉族人口开始增长。 迁移后期(1884-1911年),1884年新疆建省,与内地实行整齐划一的行政建置,内地与新疆的联系更加密切。在经济快速发展及政府倡导之下,内地汉族自发迁入新疆的人数再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清政府通过遣犯助垦、移民实边、兴办实业、鼓励贸易等多项措施广泛吸纳汉族进疆。第一任巡抚刘锦棠制定的《新疆屯垦章程》对内地流民进疆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政府积极倡导下,内地汉、回“扶眷承垦,络绎不绝”。刘锦棠还规定:遣犯在疆垦荒三至五年,便可与其家人落地为民。据《刘襄勤公奏稿》记载,仅光绪十年,就有五、六千遣犯携眷而来。这一政策吸引了大批遣犯家眷入疆。新疆建省后,由于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关内汉、回携眷来新就食、承垦、佣工、经商者,络绎不绝”。[7]据资料显示:如果把光绪以前由内地迁往新疆的汉族人算作新疆本籍居民,则在光绪年间至新疆建省后,在汉族人相对集中的天山北路,内地人口迁移比例就达到一个较高值,为63394人[8],占新疆人口总数的42%左右。 (二)内地汉族迁入的空间分布不均 清代,汉族迁入新疆的空间分布不均,总体呈现“北重南轻”态势,这与清前期发生在天山以北的准噶尔叛乱以及内地距新疆遥远的地缘因素有关。准噶尔叛乱后,清政府重点建设天山以北的防御体系,因此迁移前期内地汉族在官方组织下迁入新疆后,主要分布在天山北路的哈密、乌鲁木齐、木垒、奇台、济木萨、呼图壁等地,自东向西,渐次发展,逐步遍及天山以北的各个地区。在民族交往上,清政府采取的是汉回隔离政策,政府允许单身汉族人前往南疆,但不允许携眷前往,因此,汉族人与新疆少数民族虽同处新疆地域内,但接触不多,汉族人在南疆是流动性的,定居者很少。 张格尔之乱之后,清廷认识到南疆的防务与北疆同样重要,于是将“北重南轻”的治新政策调整为“南北并重”。这时部分内地汉族开始往距内地较近的吐鲁番和喀喇沙尔一带迁移。道光年间,在林则徐的倡导下,部分汉族移民迁入南疆吐鲁番、喀喇沙尔和喀什噶尔等地垦种[9]。上述几地成为汉族人在南疆的主要聚居地。随着新疆境内自发性汉族移民的逐渐增多,政府根据形势变化废除了汉回隔离政策,允许汉族人进入南疆并永久定居。因此,张格尔之乱后,汉族与当地少数民族之间交往增多。另外,清末越来越多的文化性汉族移民的迁入,使新疆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了解不断增强,促进了新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和文化互动。汉族与当地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融合超过历代,为新疆多元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乾隆四十五年之后,失去官府资助的自流来疆者大多投亲靠友,按照同源同籍的关系聚居一处,分布比较集中。如乌鲁木齐的汉族老户以来自甘肃武威、民勤、酒泉、张掖、高台最多,陕西、山西、湖南、河北、河南、四川等省次之;鄯善汉族则以甘肃民勤、武威、酒泉、宁远等地为多,陕西、湖南、湖北、广东、天津、河南、四川次之;沙湾汉族多以陕西、甘肃、河南为主;霍城地区的汉族则多来自陕西、甘肃、河南等省。 由于受清朝治理边疆政策的影响,清代内地汉族移民的迁入地主要集中在天山北路和靠近内地的新疆东部地区。而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南疆地区,汉族移民迁入较少,因此,形成了汉族社区在北疆、东疆形成较早、发展较快,而在南疆形成和发展缓慢的状况。这种人口分布格局一直影响到民国乃至现代新疆人口分布。 (三)内地汉族的来源地及从事行业 通过对清代内地汉族迁入新疆历史的爬梳,我们发现:清代来疆的汉族以“陕甘两省最多,直隶人次之”,山西、河南、四川、两湖之人又次之,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云南等省的人数最少。究其原因:首先从地理位置看,甘肃和新疆接壤,距离新疆最近,而且河西一带的肃、甘、凉、兰几府恰好位于内地通往新疆的交通要道上,从这里向新疆移民,比从内地其他省份移民要便利很多。其次,从土地与人口分布情况来看,陕甘一带,山多地少民多,土地贫瘠,河西一带更是时有灾荒;相比之下,新疆天山北路地旷人稀、地肥水美,适宜发展大规模农业生产,无地少地的甘肃贫民可以在新疆获得优于原居住地的生产条件,因此,在政府安排之下,乐于前往定居。最后,新疆建省以前,天山以北东部的广大地区在行政上隶属于甘肃省布政使司,从甘肃、陕西两省召集垦民入疆可以简化行政手续,移民也便于调配、管理。因此,“自乾隆二十五年以后,三十五年以前”,绿营屯兵由“陕甘、两省陆续移驻”[10]。在民间,清政府下令“将甘省与新疆接壤居民,迁移乌鲁木齐开垦” [11]。因此,在巴里坤、乌鲁木齐和昌吉一带,祖籍甘肃的人口占移居总数的80%以上。 其他各省汉族则是因为参军、务农、经商、佣工等各种原因迁入新疆。如左宗棠进疆时带来了五万多人的“湘军”,其中多数为湖南人,其次是湖北、四川、河南人,还有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省之人。随左氏西征军通过“赶大营”方式进入新疆的还有来自山西、河北、河南、四川、湖北等省之人,其中以天津杨柳青镇人氏最多。之后,甘肃、陕西、四川、山西、山东、河南等地的农民,每遇天灾人祸,便有不少人迁入新疆,或垦或商或农。[12] 来疆的汉族人最初以驻疆官兵和农民为最多,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工、农、兵、商、文、教等各行各业的人员,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内地甘肃人、陕西人入疆后多从事农耕生产;山西人、天津人、北京人和河北人多经商,少部分从事蔬菜种植,其中以山西人在疆的经营种类最多,不仅经营商铺、当铺还经营钱庄和驼运业;两湖之人多从事农业种植和修理业,部分在军界就职。新疆建省后,在疆的汉族人逐渐形成了“官界人则两湖为多,商界人则直隶之天津人为多,尤以天津杨柳青镇之人为多,农人则陕甘为多,其他若山西人则经商,四川人则大致为农与商,三江人则为官” [13]的格局。 三、结语 发生于清代康雍乾时期及光绪年间的两次大规模边疆战事导致内地大批军事型移民迁入新疆。新疆战火消弭后,内地迁入新疆的汉族以经济型移民和文化性移民为主。清末,内地汉族已遍布新疆各个角落,在新疆的工、农、建、交、商、文、卫等各行各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众多汉族人的迁入使新疆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新疆汉族社区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这说明新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都跟内地汉族迁入有着极其重要的联系。新疆社会动荡期间,有军事型移民的迁入;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内地汉族则会自发向新疆流动。在交通尚不发达的清代,内地汉族迁入新疆受地缘因素影响较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疆各项事业的开展,地缘因素不再是制约内地汉族迁入新疆的主要原因,清末来自各地的人们齐聚新疆,参与到新疆各行各业的生产与发展当中,促进了汉族社区在新疆的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当今的和平年代,只有加速推进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才能吸引更多内地优秀人才自发地向新疆流动,帮助新疆更快更好地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成崇德.清代西部开发[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6. [2]清高宗实录[O]卷520,548,570. [3]清高宗实录[O]卷612. [4]阚耀平.清代天山北路人口迁移与区域开发研究[D].2003年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8. [5]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60-61. [6]张丕远.乾隆在新疆实施移民实边政策的探讨[M].//上海:历史地理:第九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93-113. [7]新疆图志[O]卷104:15. [8]阚耀平.清代天山北路人口迁移与区域开发研究[D].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37. [9]李福生.主编.方英楷.著.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M].乌鲁木齐: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73. [10]《西陲总统事略》[O]卷一,《伊犁驻兵书始》. [11]《清高宗实录》[O]卷742. [12]段锟.等.主编.新疆与内地关系史[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2:101. [13]贾树模.新疆杂记[O]新疆史地论文丛钞第二辑八种,新疆大学图书馆古籍室辑录,1984年抄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