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士人生活内容的客观反映。 出门在外,人们特别关心和自己一样出门在外的经历、故事,也就是“他们自己的故事”,很多传奇故事就是这些出门应仕的读书人自身外出的经历。牛僧孺《玄怪录》记载代国公郭元振杀死猪怪、救出少女的经历,就发生在“开元中下第”回家途中。托名牛僧孺的著名政治构陷之作《周秦行纪》,记载牛僧孺举进士下第还乡途中之经历:天晚,至洛阳鸣皋山下,他向一富户投宿,遇到汉文帝母薄太后、汉高祖刘邦的戚夫人、汉元帝时王昭君、北齐潘淑妃、唐朝的杨贵妃等一大群已不在人世的美人,一起饮酒赋诗,最后薄太后指派一美人陪牛宿,选中的是外嫁匈奴的王昭君。元稹《莺莺传》中,张生也是外出赶考,途中一次偶然相遇见到莺莺,然后才发生了一见钟情的浪漫故事。《李娃传》中的荥阳生,也是在京考试之余流连花街柳巷才认识李娃的。《霍小玉传》故事发生在李益考中进士旅居长安时。《游仙窟》故事也发生在做官出差途中;甚至王度《古镜记》中的古镜,其神秘功能也是在王度、王绩的行旅、漫游中才一一展示出来。有些志怪性质的故事间接反映了漂泊在外士子的心态,如著名的《巴峡人》:“调露年中,有人行于巴峡。夜泊舟,忽闻有人朗咏诗曰:‘秋迳填黄叶,寒摧露草根。猿声一叫断,客泪数重痕。’其声甚厉,激昂而悲。如是通宵,凡是数十遍。初闻以为舟行者,未之寝也,晓访之而更无舟船,但空山石泉,溪谷幽绝,咏诗处有人骨一具。”(《纪闻》)思念故乡正是长期漂泊在外却无所成就、仕途不得意者的典型心态。当然,最具普遍性的心态还是他们对于艳遇的渴望,所谓“考场失意,情场得意”,在科场失利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一种心理补偿,如《柳毅》就是柳毅在考试落第回家途中一次无意的怜香惜玉、乐于助人而引发的故事。由此可知,艳遇才构成唐传奇小说最有特色的题材与内容。 从上述三个方面,可见传奇小说的产生与“小说”的内在关联,显示其对先唐“小说”传统的继承。当然,由于传奇创作在唐代经历了从初唐的萌生到盛唐时期的成长再到中唐的繁荣这样一个阶段性发展,“说”与传奇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中唐文人流动的丰富与传奇繁荣的同步,恰恰更好地证明了“说”与传奇的密切关系。另外,我们强调传奇继承“小说”传统而具有娱乐性,并非否认传奇小说作为一种自觉的文学创作所具有的“或托讽喻以纾牢愁,谈祸福以寓惩劝”(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的理性动机——因为尽管大量的传奇小说素材来自口头传说,或者说其最初是一种口头故事,但是最后它毕竟脱离了口头性的“说”而是社会上层文人的书面创作,从而具备更高级、更复杂的文化内涵,换言之,它既有娱乐性,也有思想性和艺术性,或者说它的娱乐性中本身又包含着更丰富的社会文化内涵。 余论:传奇的娱乐精神 由于唐代国力的强大、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繁荣、交通的发达,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融合和创新,外来的佛教因为宣传的需要逐渐利用了中国民间固有的传统“说”(“小说”),并且与表演结合(21),在唐代城市市民阶层中产生了一种开始具有宗教性而后来娱乐性逐渐增加的说唱结合的市井表演艺术或技艺——民间“说话”(22)。作为唐代传奇小说产生基础的文人“说话”或“小说”,其“说”“话”的内容与传播的目的不同于宗教性的口头宣传,也不同于当时民间具有表演性的“说话”,但从产生形态看,它是对自秦汉魏晋南北朝一直流行在上层社会和文人阶层中的“说”或“小说”传统的继承:和“市人小说”、话本小说以及佛教“俗讲”相比,唐传奇似乎完全不同,没有表演性,属于一种“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而且是使用文言写成的,或是干脆创作出来供阅读的书面文本,但其口传形态及其文化品格——口传性、娱乐性与民间“说话”并无差异(23)。正是在唐代特定的背景下,这种民间说故事自古以来所特有的民间精神、娱乐品格被融入庄严的宗教宣传、杂史杂传写作,从而改造了后者,才出现了文化精神的改变和文体性质的脱胎换骨(传奇得以脱离其母体——史传)而诞生(24)。当然,必须指出,当我们注意到传奇小说与“小说”传统的关系,也不得不承认传奇小说并非是后代白话通俗小说的源头,后者对先唐“小说”以及唐代民间“说话”才是真正的一脉相承,而这个区别正是中国古代贵族与民间底层的社会分层、文人创作与民间文学文化差异的一个缩影。 注释: ①董乃斌《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独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②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 ③程毅中《唐代小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 ④周勋初《唐人笔记小说考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年。 ⑤王运熙《简论唐传奇与汉魏六朝杂传的关系》,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 ⑥孙逊、潘建国《唐传奇文体考辨》,《文学遗产》1999年第6期34-49页;潘建国《古代小说书目简论》,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潘建国《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⑦南朝、隋唐初以来文、史的互动以及唐代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无疑起着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详论参见陈文新《论唐人传奇的文体规范》《传记辞章化:对唐人传奇文化属性的一种描述》(收入其《小说传统与传统小说》,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韩云波《唐代小说观念与小说兴起研究》(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以及拙文《论唐传奇的文化精神》(《江海学刊》2009年第3期)。 ⑧晚唐裴铏的传奇小说集名为“传奇”,学界对此没有异辞,而有学者强调元稹《莺莺传》初始名也是“传奇”,说见周绍良《唐传奇笺汪》,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5-8页。 ⑨《隋书·经籍志》将汉魏六朝大量的志人、志怪小说分列如各种史书名下,《旧唐书·经籍志》没有明显改变,而《新唐书·艺文志》则将《搜神记》《世说新语》和唐代传奇志怪小说集都纳入“小说”类目之下。 ⑩杨义《中国古典小说史论》,人民出版社1998年。 (11)李剑国《古稗斗筲录》,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 (12)赵振祥认为小说出于巫,而柳岳梅进一步认为,巫在汉代演变为方士,所以汉代班固《汉书·艺文志》载录的“小说”都是方士所为(俱见孙逊《中国古代小说与宗教》,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其实,半个世纪前,王瑶《小说与方士》(《中古文学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已经提出类似观点。 (13)这里涉及古代“小说”的分类,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对于古代“小说”进行了分类,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等六类。叙事性强的主要是前两类,第三类记载名人轶事的杂录有些叙事性很强,可以归为现代小说范畴,而后三类基本属于知识类的笔记,记事性不强,基本不属于现代小说范畴(参见李剑国《论先唐古小说的分类》,收入其《古稗斗筲录》,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浦江清甚至认为古“小说”近似后代的笔记小说(见《论小说》,收入《浦江清文录》,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笔者认为,古“小说”内容庞杂,包括后代笔记小说的题材,当然也包括民间传播的野史、趣闻和神怪等叙事性(志怪)故事,而后者正是它后来逐渐扩大影响的要素,是使它获得现代文体内涵与名称的关键(见笔者后面的论述)。 (14)学术界关于魏晋清谈的研究相当深入,不过迄今为止,学者们的研究主要从思想史角度展开,或者说大多注意“清”字的渊源,却较少注意“谈”的渊源与流变。参见范子烨《中古文人生活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 (15)韩云波《唐代小说观念与小说兴起研究》,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 (16)程喜霖《唐代过所研究》,中华书局2000年。 (17)李德辉《唐代交通与文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 (18)俞钢《唐代文言小说与科举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19)本文所引唐人小说文字俱出于李时人编校《全唐五代小说》,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 (20)胡大雷《中古文学集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贾晋华《唐代集会总集与诗人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吴怀东《唐诗流派通论》,新华出版社2004年。 (21)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陈洪《佛教八关斋与中古小说》,《江海学刊》1999年第4期159-163页。 (22)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0年第15页)。向达说:“欲溯变文之渊源,私意以为当于南朝清商旧乐中求之。”(《唐代俗讲考》中《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03页)认为唐代变文说唱结合的形式,虽然有受到佛教俗讲影响的因素,但主要的还是由中土自身即南朝民间清商歌演变而来。众所周知,佛教的宣教文艺(文学)形式——俗讲、“变文”是讲唱结合的,而且和中国本土民间本来的“说”“小说”不同,当然也受到后者的影响。 (23)高小康《中国古代叙事观念与意识形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认为“古义小说”(按:文献目录学分类中的“小说”)与《通俗叙事小说》(按:从民间说故事发展而来、在宋代以后大量出现的小说)完全属于两条线索,完全否定二者之间存在联系(见该书第一编《中国传统叙事意识的演变》)。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没有考虑到两类“小说”在名、实两个层面的密切联系,不符合小说史的客观发展历程。 (24)吴怀东、余恕诚《文、史互动与唐传奇的文体生成》,《文史哲》2010年第3期51-57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