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伟(彝族,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人) 我们家乡美姑县是不过火把节的,选美是后来凉山州办“国际火把节”后才参加的。我支持政府参与组织火把节,因为这是一种商机,一方面可以向外界展示凉山的文化、凉山的形象,另一方面也有经济收入,促进地方经济贸易发展。另外,政府举办大型的火把节活动,也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比如,原来美姑县不过火把节,但现在因为州里面统一过,所以,我们县里面也要参加一些活动,生活丰富了,大家都很高兴。虽然由于政府的参与使火把节某些活动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参加的人的精神面貌还是很好的,并没有因为政府的主导和规范而消减热情。在这些“官办”的活动中,有自发的参与,并不是完全强制性的,虽然政府也要派给每个县任务。 张正江(彝族,云南曲靖地区宣威市人) 我家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彝族村,周围都是汉族,属于彝族相对聚居的地区。因为这里受到汉族文化影响很大,彝族传统保存得不像凉山州那边那么好,所以,过火把节的仪式很简单,中午吃完饭就开始杀羊庆祝,下午到山上去跳舞唱歌。我们跳的舞并不是纯粹的“达体”舞,是综合了四川、贵州地区的彝族舞蹈。还曾专门派人到这两个省去学习,回来教村里的人。我们那里火把节没有点火把的活动。我认为由政府组织火把节总的来说是挺好的,这么一组织,就有规范了。政府组织火把节吸引周围的人来,这样民族间就加强了联系和沟通,团结了民族关系,宣传了民族文化,在某种程度上也刺激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很反感单纯为了经济目的而贩卖民族文化的行为。 李东舰(彝族,贵州六盘水市人) 我的家乡是汉、苗、彝杂居的地区。家乡那里是过火把节的,但是我自己因为总在上学,上学的地方距离举行火把节的地方要有一天的路程,所以,并没有参加过火把节。对于政府参与火把节的举办我认为有利也有弊,利的方面是可以宣传民族文化,带动经济发展。弊的方面是原有的既定的地方和传统由于政府的干预而发生了改变。比如,政府规定必须在某些地方举行火把节而不让随便举行。我觉得在这利弊之间,还是利大,因为至少可以保存民族的传统。这其中必然会有商业行为存在,政府这样做的实质其实是将民族的精神传统外化为物质的东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