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拉萨穆斯林分两个社区。河坝林大清真寺穆斯林系内地回民的后裔,他们被看作是汉族的一部分。早先没有正式机关来管理他们,有事由布达拉宫的下属机构“雪”(相当于郊区行政机构)处理。大约在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时候,才决定由噶厦政府的农林局“索朗列空”来管理他们的事务。这可能与拉萨回民的职业状况有关。大清真寺穆斯林的组织叫“常务处”,三年一换,由选举产生,再报请噶厦政府批准,是一个半民间半官方的组织。常务处由11人组成,其领导人称“总乡老”,日常事务由2名“保正”主持,另外还有8名成员:2人管库(保管),2人管钱(出纳),2人管房(房产),2人管尾(税收)(注:穆斯林屠户每宰一头牛,要把牛尾上缴噶厦政府做税。这件事情由管尾人负责。参见次多.拉萨回民[J].西藏文学.1992,(1):110.)。常务处负责管理社区的生活及与政府的协调,小的社区案件由常务处处理,大的案件才报请“索朗列空”处理。今天的大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仍保持着上述传统,每三年选举一次。 大清真寺还有一个管理丧葬和慈善事业的组织“穆日地”。穆日地在解放前就有,“文革”时消失,1986年重新组建。穆日地由25人组成,多为退休人员,他们每人每月从自己的退休金中拿出30元钱作为积累基金。穆日地在操办穆斯林葬礼和慈善事业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例如,1992年,一位从河南来拉萨工作的回族女大学生因车祸身亡,穆日地主办了葬礼,有二百多人去送葬。这充分体现了穆斯林社区的凝聚力。从前,大清真寺穆斯林中还有一些叫作“堂”的组织,可能与四川帮会组织有关,多由老太太组织。(注:薛文波.拉萨的回族[J].甘肃民族研究.1986,(2):68.) 拉萨饶赛巷小清真寺和日喀则邦加林清真寺的教民都是克什米尔穆斯林的后裔。历史上,他们大多是侨居的商人,在西藏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藏文史料表明,至少在1679年6月举行第巴桑结嘉措的就职庆贺仪式时,有“克什米尔”的代表参加。(注:丹珠昂奔主编.历辈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年谱[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184.)1957年绘制的罗布林卡壁画上,达赖喇嘛被上层人物围绕着,其中两人是卡契社区的首领。(注:杰斯特·科尔内耶著,向红笳译.卡切和嘉卡切——拉萨的穆斯林社区[J].西藏民俗.1997,(4):11.据说,这幅壁画上的两个卡契本布是:拉策·波瓦拉,后来迁居到克什米尔;卡玛沙尔·廓内姆·拉苏尔拉克,于1959年被捕,死于狱中。)克什米尔穆斯林的社区首领称为“本布”。光绪十二年(1886年)《西藏图考》记载,克什米尔人“奉回教,修髯伟貌,远游服贾,南路八城及三藏之地,处处有之,……前藏设有大头人三名,后藏一名,以为管辖。”(注:西招图略·西藏图考[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264.)也就是说,克什米尔穆斯林在拉萨有三名本布,在日喀则有一名。本布直接与噶厦政府联系,负责处理社区内部事务,主持教法会议,根据《古兰经》指导社区生活。他们具有侨民身份,如果与藏族通婚,儿子被看作是印度公民,女儿则被视为藏人,她每年需向噶厦政府支付一两黄金的税收,——噶厦政府以此来限制穆斯林和藏族通婚。1959年后,大部分克什米尔穆斯林迁居国外,其社区组织也就瓦解了。目前,少量留下来的克什米尔穆斯林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自己的社区生活。 昌都回民的民间组织类似于同乡会。他们最早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在昌都建立了“陕西回馆”。到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建立了清真寺以后,原来的“陕西回馆”就更名为“陕西会馆”,成为回汉同乡的组织。清末时候,昌都回民和汉民共同组织了“孝义会”,设会长一人,会首四人,其主要职能是敬老济贫、协办丧事、调解纠纷等。(注:杨纯灵(洛桑)著.西藏昌都回族穆斯林和清真寺[Z].昌都:西藏昌都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油印本,1994.) 四、教育和著述 穆斯林持守着传统的宗教教育。拉萨大小清真寺目前都办有宗教学校或学习班,普及宗教知识,培养宗教人才。教学中使用阿拉伯语、藏语、汉语、波斯语和乌尔都语等多种语言。据载,五世达赖喇嘛就曾学习和使用乌尔都文。(注:据记载,五世达赖喇嘛用“乌尔都文”给“居住在汉地的毕力克图囊索”写信。丹珠昂奔主编.历辈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年谱[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122.)拉萨穆斯林的宗教教育是非常成功的,正是这一点使他们人数不多的群体得以在藏文化的汪洋大海中留存下来。使用藏语的穆斯林已经尝试用藏文编写伊斯兰教读物并翻译《古兰经》的章节。1997年,我们访问卡契林卡时,小清真寺教长阿布杜·哈里木送给我们几种教材,其中有从印度带来的阿拉伯语、乌尔都语教材,还有他们自己编写的宗教教材《Ne-mav-dzi-cha-thsang-bavi-vgrel-bshad(礼拜程序解说)》(阿拉伯文、藏文对照)。《解说》作为用藏文阐释伊斯兰教的成文教材,其藏文译文具有拉萨口语化,大量使用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外来词拼写本土化,吸收使用佛教用语等特点。(注:陈波、周传斌.拉萨穆斯林的藏文伊斯兰教材[J].中国穆斯林,1999(3).)《解说》中还用藏文翻译了《古兰经》中常用的几个短章,分别是:《古兰经》第1章、第107章、第109章、第112章、第113章、第114章以及第2章255节等,译文具有浅显易懂、译释并举、注意韵律等特点。如《古兰经》第112章是穆斯林最为熟知和经常诵读的一个描述真主属性的短章,其主旨在于表达真主的独一无偶,全章共四节,《古兰经》马坚汉译本是这样译的: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1]你说: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 [2]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 [3]他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 [4]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注:马坚译.古兰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48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