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院”与“庙”互动的考察 上文提及,在官方表述及其所宣传的实践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民间传统是水火不容的两种文化,是以先进文化来改造落后文化的对抗和斗争,那么,两种文化的这种所谓的“对抗和斗争”,被落实到一个具体的村落场域时,又会表现出什么样的特征?换句话说,在路村文化大院建设与关帝庙重建等民间活动各自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其特征如何?是表现为截然对立和争夺,还是表现为一种混合多重的互相交织? 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先就上文按下的官方表述及相关实践在路村的具体落实情况加以分析。正如上文指出的,在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的话语表达下,官方宣扬其开展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但是具体到路村,据路村支书所称:“村里的工作重点一般都放在例如计划生育、修桥修路、民事纠纷等硬性指标上,对于近些年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如‘五讲四美三热爱’、‘五好家庭’、‘三户一村’的申报评选等,由于都是很软的指标,无法硬性规定,只能靠材料来说话,而且上面都是一阵风,对于这些评选,乡里要求也不严格,村里也就走走过场,基本上没有什么效果。遇到上级检查,也比较好应付,做做假材料就行了。”当面对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时,乡干部经常与村干部合谋进行应付检查的活动。在田野调查期间,笔者就曾观察到乡政府与村干部一道做假材料,乡干部提前到路村部署,来应付县市检查团就某项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情况的检查。乡文化干部告诉笔者近年在全乡各村开展了送文化、送电影等活动,但当笔者向路村群众求证时,群众说从来没有看到过。 对于“话语”与实践之间的关系,福柯(Michel Foucault)曾对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有关性的话语与性的实践之间存在的不一致有所论述。{23}黄宗智(Philip C.C. Huang)则通过翔实的资料论述了中国革命中农村阶级斗争的表达与现实之间的背离,{24}以及清代法律的官方表达与具体实践之间重合与背离的过程,并区分出了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表达话语与具体实践之间重合与背离的复杂关系,将学界关于表达与实践的研究推向了深入。{25}在路村的田野资料中,我们也看到了这种表达和实践的背离。但值得探讨的是,这种背离更多地体现在官方的表达与其具体实践之间,而民间的表达与其实践,则展现为更多的一致性。其中的一个原因,可能是当自上而下的国家式宏观表达转化为具体村庄的微观社会行动时,由于科层制下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不一致性,从而一方面在表达上做到与上级政府的完全一致,但另一方面却根据自身的利益而进行不同的实践并不惜虚报材料以应付上级的监督。除此之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村干部群体,作为半正式基层行政性质{26},他们一方面是党和政府官僚体制下在农村的派出机构的官员,服从于上级政府的领导,是国家各项任务在农村的具体执行者;另一方面却没有被纳入国家科层制的序列,仍然是农村自身的村民,和农村自身利益紧紧缠绕在一起。这种半官方半村民的双重身份深刻影响了他们在对待官方和村民两种表达时的复杂态度,也造成了文化大院和关帝庙建造过程中的复杂关系。 虽然官方表述与其具体的实践是背离的,但这种广泛存在的表达性话语仍然对路村文化大院和关帝庙建造过程中的对立性产生了影响。这种对立性主要表现在: 其一,村干部的不同态度。由于修建文化大院是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因此村干部公开地向上级申请资金并在村干部的亲自主导下开工建设。但是,在修建关帝庙的过程中,村干部虽然给予了默认甚至是私下支持,但是从村庙的谋划、集资到开工建设以及最后的开光等各项工作,村干部完全与其保持距离,不加参与。此外,笔者了解到,当主持修庙的几位老人向路村小学校长免费要几张桌椅板凳时,小学校长担心被乡教育主管部门认为其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而加以拒绝,恰好生动体现了官方表达影响下的村庄干部的不同态度。 其二,资金的来源与筹集方式。修建文化大院是政府行为,因此资金完全依靠上级政府的拨款。村干部用县里拨的第一笔钱修建了篮球场等运动场地后,文化大院由于缺资金而停工。此时,当村干部打算发动村民筹款以继续文化大院建设时,却遭到了村民的一致反对,而只能等上级政府的后续拨款。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重修关帝庙则完全是民间筹款,而且,除了路村籍的市县干部出钱支持外,路村集市的商铺和路村的每家每户全都自愿出钱,筹款非常顺利。 其三,不同的权威类型。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魅力型权威、传统型权威和科层制权威三种类型,{27}并指出魅力型权威是非正式的,传统型权威有些是正式的,有些是非正式的,只有科层制权威才是正式的{28}。那么,文化大院的具体修建过程中,全部以村干部为主导,由村干部向乡、县上级部门逐级申请、上报、获得批准和拨款,以及最后雇请工匠进行修建,这一过程无疑展示了科层制下正式性行政权威的力量;而关帝庙的重修则完全是由路村几位老人主导,从筹集资金、修缮房屋、彩塑神像、开光一直到重修后的村庙管理的整个过程,全然不见行政性权威的痕迹,而是靠路村几位老人(特别是一位叫“老路”的老人)所具有的非正式性的民间权威来组织和运作{29}。 但是,如果对文化大院和关帝庙的具体建造过程和细节等给以详细的描述和分析,则可以看到,在上述种种对立性的表象之下,在路村的具体场域中,文化大院和关帝庙的修建过程,更多地展示出一种混合、多重的复杂交织的形态。 首先,虽然资金来源不同,但二者在建造过程中都得到了路村籍县乡干部的支持和庇护。此次关于文化大院的拨款,全乡只有两个名额,那么为什么路村能争取到?这与路村籍县乡干部的庇护有很大关系,由于县里有人,路村较其他村子更早获得拨款消息,于是村干部提早申请,并在县乡干部的支持下获得批准。据了解,用于建文化大院的篮球架就是县里一位干部亲自派车拉回来的。同样,在此次重修村庙的资金筹措上,也得到了从路村走出去的市县乡各级干部的支持,在向村民和路村集市的商铺筹款之后的缺额,全部是由他们来补足的。一位在县级机关做领导的路村籍干部,还给路村调拨了四百棵杨树苗,栽在村庙旁边,作为庙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