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重新回到本文开头提到的现象:围绕文化大院的修建地点,路村村民认为,学校距离村子太远,而关帝庙一直以来就是村民活动的一个公共场所,因此应该将庙前面的空地硬化修整,将文化大院建在庙旁边,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但是乡干部却坚决反对,认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怎么可能建到庙旁?根本没有可行性。即使要换地方,也应该建在村委会院子旁边。”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一争论,进而如何重新认识现代性及其掩盖下的民间传统的价值? 在长期以来一统天下的现代主义话语中,传统与现代作为一对截然不同的对立物而存在,按照吉登斯的说法,传统实际上是现代性的造物与“他者”。{33}传统与现代不仅在时间上互为“他者”,而且这种“他者”的互构还被空间化为非西方和西方、农村和城市的形式而得以彰显。{34}事实上,这种空间化的彰显,还一直延伸到农村社会内部,具体到路村,则体现在路村文化大院与关帝庙建设所表达出的空间意义,以及乡干部对文化大院建到庙旁边的反对态度和对文化大院、关帝庙的不同表达上。 但是,这种对立与“他者”在路村这一具体场域中却表现出不同的境况。在本文中,我们不仅看到了现代主义意识形态的官方表达及在这一表达下所开展的一系列实践被放置到一个具体的村落场域时所发生的偏离,以及由此所呈现的科层制下不同层级之间、农村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复杂性,从而加深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反思性理解;而且,通过对文化大院和关帝庙建造过程的分析,更加看到了现代性实践与民间传统实践两者之间和谐共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交融与互动的复杂过程。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路村村民的态度,即将官方视为现代性文化载体的文化大院建在“封建迷信”的关帝庙旁边的朴素表达,恰恰生动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相对立的观念对于普通村民来说是那么苍白虚无,更体现了这种所谓的对立被消散并交织在普通村民日常生活实践中的事实。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当今社会,各种发展话语甚嚣尘上,“发展”拥有不证自明的正确性,从而确立了绝对性的权威,并成为社会各界一直追求的目标。但是,从某种程度上,发展与本文所述的现代性意识形态是一脉相承、相互勾连的,正如弗格森(James Ferguson)指出的,就像19世纪盛行的文明概念一样,发展代表的并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观,发展的概念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强势话语主导下的解释机制。{35}而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必须对发展概念本身提出质疑,让那些不证自明的东西成为需要研究证明的东西{36},重新关注发展对象地区人民的声音,认真对待地方性知识,从而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这种意义上,希尔斯(Edward Shils)关于在日益理性化的当下社会重新认识传统的价值的论点{37},对中国当下的发展事业具有深切的现实意义。而路村村民“文化大院应该建在庙旁”的朴素表达,恰恰蕴含着中国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个方向,那就是,在追求现代性实践的同时,充分尊重民间传统,使二者长期共存互惠并一起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为“走向和谐——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变迁”南京大学社会人文学科研究中心子课题,得到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编号:2009CW01)资助。论文在南京大学人类学所“谋思谈”上讨论,得益于范可、邵京、杨德睿、张玉林、褚建芳等老师的建议,并在“空间、认同与行动:2009两岸人类学博士生研讨会”(台湾,新竹)上宣读。笔者一并致以谢忱。 【注释】 ①例如:吉登斯(Anthony Giddens, The Consequences of Moderni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鲍曼(Zygmunt Bauman, Modernity and Ambivalenc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1; Liquid Modernit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0)以及一大批被列入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著作。 ②W区冉氏族谱编纂委员会:《河南省N市W区冉氏家族溯源及世系图谱》,第49 ~ 51页。 ③G. William Skinner, “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 Part I”,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 1964, Vol. 24, No. 1, pp. 3-43. ④据了解,1985年以来泰山区就陆续建起多处村、街文化大院,参见郭修生:《以文“化”人启迪民智——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大院见闻》,载《瞭望》1990年第13期;河南许昌县苏桥镇于1986年开始在吸纳村文化室娱乐活动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内建设并推广村级文化大院,参见王振廷:《许昌县苏桥镇文化大院调查报告》,载《道德与文明》1998年第5期。 ⑤在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中,明确将文化大院作为文化设施三级体系(即县有文化馆、乡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或称为文化活动室)的重要组成部分。 ⑥文化大院一经出现就得到了代表官方的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评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12月,CNKI期刊网上有关文化大院的文章有200余篇,Baidu、Google等搜索引擎关于文化大院的网页分别为50余万、1200余万条。 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2005年11月17日。 ⑧Duara, Prasenjit, Culture, Power, and the State: Rural North China, 1900-1942,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⑨费孝通论及政府对江村经济的干预和渗透,见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并对社会计划和社会变迁做了进一步论述,见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1 ~ 86页。 ⑩Myron L. Cohen, “Cultural and Political Inventions in Modern China: The Case of the Chinese ‘Peasant’”, Daedalu, 1993, Vol. 122, No. 2, pp. 151-17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