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佛教体现出了一种“西学东渐”的智慧 认识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正确对待外来文化,这是中国思想家和爱国知识分子一直在思索研究的问题。事实证明,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佛教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独特意义和应有地位。 林劲松在985期《佛教是否征服了中国?——从印度佛教到中国佛教》一文中认为: 中国文化兼具独立性与融通性,对内聚合社会,对外吸纳文明。佛教作为一种内在超越的宗教文化,与同样重视内在超越和心性修养的中国传统儒、道文化相激荡、融合,产生了中国佛教及其哲学思想。这是中国本土文化吸收、接纳外来文明突出而成功的范例之一。 佛教以前瞻性的眼光、哲学性的思维以及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之心,深深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子孙。但佛教未能征服中国,而是激发了中华民族的创新活力,发展出了超越外域佛教而具有中国思想面貌和中国精神气象的佛教体系。 宗教的社会救助模式——“公共慈善+心灵共建” 以救助人类苦难为信仰核心的各大宗教,无疑是灾时救命、灾后重建的重要灵性资本和社会资本。宗教的社会救助,不应当局限于灾难救助、钱财物质的捐助,而应该涉及灾区民众的精神重建、认知重建、社会重建等多个方面。 李向平在937期《宗教发展及其社会救助模式》一文中认为: 从当前我国的宗教及其社会救助事业来看,宗教的社会救助模式大致有如下4种:救助式社会救助、指令式社会救助、交换式社会救助、特殊式社会救助。事实上,宗教的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功能,应当是一种社会事业交往、社会财富再分配、社会价值共享的方式。因此,宗教的社会救助模式应该是“公共慈善+心灵共建”,应当具有专业化、团体化、社会化、理性化的特征。 宗教的社会服务模式不应被局限于精神和心灵的抚慰,或者是局限于财物的捐助,而应该把二者与社会重建整合起来,建构一种新的慈善理念——“社会慈善”,以区别国家慈善和个人慈善,从而改变财物捐献式、残补型的公益慈善模式。社会慈善整合了人力慈善、财物慈善等内容,致力于建构一种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的直接交往,致力于信仰、宗教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文化——信仰体系之间的相互理解,进而建构一种彼此认同、信仰互动的社会重建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为当代宗教组织发展以社会服务、社会建设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慈善事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平台,为宗教组织的社会服务建构更多的公共性、社会性与专业性。 对待宗教事务,媒体应该“脱敏” 宗教是人类文化的核心部分之一,新中国几代领导核心都强调,不了解宗教,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人类的历史与文化,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当今世界。然而,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一份以宗教为主题的报纸;在目前的出版界,除了宗教文化出版社等极少数单位能够积极地出版宗教类图书外,绝大多数的出版社或者受到很多约束,或者自我规避,导致宗教类图书的出版非常困难。 魏德东在915期《媒体要对宗教脱敏》一文中认为: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宗教早已被认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但媒体对于宗教事务依然过敏,回避、弱化乃至排斥宗教话题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首先,有关宗教事务的媒体数量极少,不能充分地反映我国当代宗教的发展。其次,主流媒体对于宗教话题,在很多时候都以敏感为由,采取回避的态度。另外,在书籍出版方面,对于宗教主题审查过严。 媒体长期回避宗教话题的消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回避宗教,对宗教话题过敏,并不意味着宗教就不存在了,而只会造成大众及政府部门对宗教知识和事务的无知与隔膜,既影响发挥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也影响政府在决策宗教事务时的科学性。现在,这种状况该有所改变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