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仪式与象征权力 2008年,可以说是中国国家公祭活动最为频繁的一年。对此,国内各大媒体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等,对此均有翔实的报道,认为由祭禹、祭黄、祭孔等国家级祭祀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意味着中国在发掘传统优秀文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因此,这些典礼意义,非一般祭祀仪式所能表达,亦非一般人能随意祭祀,自由主祭。它们的祭奠仪式和国家资本象征,已经沉淀了极其厚重的政治-伦理内涵,象征着一个时代所能赋予的最大价值。 其中,谁是祭仪的主持者,谁就定义了这场祭祀的现代性意义。黄帝、炎帝、伏羲,乃至孔子、孟子……,在这种国家公祭的信仰行动中,他们的真实身份反而不重要了,他们只是一种象征。人们看到的是由权力政治、象征资本以及地方性文化资源的同构同谋、建构起来的一种信仰表达了。 为此,国家公祭的宗教社会学意义,在于它的神圣性、公共性、权威性、义务性和亲和性。既然是圣祖祭拜,本应是族群关系的巨大整合;国家公祭形式,把国家对于族群的亲和功能凸现了出来。炎黄、孔子就再度成为中国人、全球华人的圣祖。圣祖公祭,就具有了整合道德信仰的时代意义,进而把世俗的社会,赋予了神而圣之的合法性。在急遽的社会变迁过程中,中国社会的公共领域,中国人的价值重建均未成功建构,却于有意无意地依赖着国家资本,着力打造了一种国家祭圣祖的信仰认同模式,并经由这一信仰认同模式,再度建构一个新型的政治认同模式。 所以,谁主持和操办这一祭祀活动,谁就定义了这场祭祀的意义和内涵。正是特殊的主祭人,身跨在神圣与世俗的双重性之上,天然地、排他性地接近了圣祖本人,并通过神圣的典礼,把神圣的意义一錘定音。这位主祭者尽管凡俗,但神圣的祭奠,却会使他处于神圣的地位,走入神圣世界;即使是他临世而俗的时候,他依然能够象征神圣,甚至能高居于世俗世界之上,定义世俗世界的神圣标准,象征着民族国家的神圣性。 一种祭品、某个主祭人,一旦进入祭祀仪式,他(它)就要被圣化。这个被圣化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是集体,也可以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乃至一个国家。而被祭祀的对象,只要进入被祭祀的领域,他亦同时被圣化了。这是极其特别的中国人“双向圣化”的建构过程。家族祭祀有家长来主祭,民族、社会则有官员主祭,并因主祭者的身份不同,亦同时决定了双向圣化的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可大可小,可强可弱、可以依赖,亦可行强制。 其中的神圣观念,并非一种简单的信仰认同,早就不是一种单纯的社会观念了,它早已被建构成为一种特别的国家认同方法。国家祭祀圣祖本身的行动逻辑,已经在定义,国家公祭仪式是能够建构神圣观念的,并且能够把那些在这些神圣观念之外的存在界定为非神非圣、世俗化的东西。在神圣之中发现国家,和在国家典礼之中发现神圣。惟有进入这个国家公祭的观念和仪式,人们方能挖掘出何谓神圣、何谓世俗的信仰特征和政治认同功能。这就是说,神圣的属性,被主祭人认定为世俗世界的属性;而世俗世界的意义,则惟有依赖这种神圣的属性。其他,则无法自我神圣,亦无法另寻神圣。 这就是国家公祭仪式的基本意义。它同时也是一种具有信仰规范的社会行动,造就出公认必须接受与认可的一种神圣性。而“只有合乎逻辑地借用关于神圣性的观念,才能解释祭祀的机制。”8至于国家公祭仪式的权威性,却能作为一种国民认同的信誉,作为一种被建构的权力,得以造就一个新的信仰群体。9 从人类学的仪式理论来看,无论是什么祭祀仪式,祭主乃是仪式的出发点和归宿。国家公祭仪式烘托出来的,就是国家化与权威化的祭主或主祭人。因此,从国民信仰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来看,整个祭祀仪式都指向了一个结局:圣祖先贤的神圣地位,是被已存在的权力关系精心建构出来的;国家公祭仪式,建构了国家的神圣性,同时也在认同、信仰层面再生产、进而展示着这种神圣性。国家与社会的划分界限开始模糊,国家信仰及其表达方式,在此已经渗入了普通民众的精神关怀之中,同时也成为国家权威的象征资本。 所以,经由国家仪式建构出的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权力,国家权力的表演于社会、个人生活的种种层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且,神圣化的国家公祭仪式还会再生产出新一轮的权力关系。两者间循环往复的互置,暗示着国家公祭乃是权力运作机制中不可缺少的合法化技术手段。最后,它们就促成了通过国家公祭所把握的“象征资本向象征权力的转化”,并且依靠“这种权力,能把一种或旧或新的社会区隔和一个社会等级关系的整体结构图像强加于他人的意识中。”10 (责任编辑:admin) |